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就在我自惭形秽、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时候,郗超的轻唤,打破了我的思绪。
“兄弟,嗨,兄弟!”
我抬头,西风紧,北雁南飞,一行大雁排成人字,正从头顶掠过,嘎嘎叫着往南边飞去。我裹起郗超那件长衫,疑惑地“嗯?”了一声。那长衫太大,套在我身上晃晃荡荡的,活像个唱戏的。
郗超轻笑,月光下他的侧脸轮廓分明:“走神了吧?想什么呢?”
故人久不相见,本不该说些扫兴的话,可兄弟之间不隔墙,我低下头,实话实说,声音里带着几分苦涩:“嗯。羡慕你,如今已是江湖大侠了,入境致物,威风八面。我却一事无成,连个土匪都打不过,还被人扒光了挂树上,丢人丢到了姥姥家。”
“当初我为了更好的生活离开,栖光道府的日子也不全是风光。每天天不亮就得起来练功,学习百家之长,寒暑不断,冬天手指冻得握不住剑,夏天汗流浃背也不能停。转了一圈,发现还是起点最好——那时候咱们在穷街陋巷,虽然穷,但自在、逍遥、快乐。”他顿了顿,拍了拍我的肩膀,那力道不轻不重,带着老友间的默契,“我啊,也有我的难处啊!你呀,也有你的快乐啊!至少你爹还在身边,我爹整天就知道喝酒吟诗,连我娶媳妇的事都不操心。”
宽慰后,郗超坐到我的身侧,芦苇杆压得沙沙作响。他收起了玩笑的表情,正色问道:“兄弟,虽然我可以陪你出生入死,也敬佩你的义气,但我还是要问一嘴——你既然已经脱离虎口,为何还要回去?那五百多号人,训练有素,装备精良,仅凭你兄弟我自己,可是难以搞定啊。我不是怕死,我是怕咱俩白白送死。”
我回过心神,沉声说道,目光望向山顶方向:“我觉得,山上的土匪,不简单。他们的目的,不单纯。”
郗超微愣住,侧头看向我,眼中闪过一丝疑惑:“此话怎讲?”
我扯过一把芦苇杆,在地上随意写写画画,一边画一边说,尽量让自己的思路清晰:“第一,土匪窝那女子说他们在此等了我月余,但却已经在山上屯驻了约莫一年之久。一个要杀我的人,提前一年来蹲守?我又不是皇帝老子,哪有这待遇?所以我判断,这群人的目的,绝不是只为杀我这么简单。”
郗超点了点头,示意我继续说。
“第二,山上土匪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刀是制式环首刀,甲是制式甲,连弩弓都是军中的制式装备,这分明是军人乔装转化。他们自称琅琊王氏的人,可据我所知,琅琊王氏除了王彪之,并无子弟在朝中从军从政。王彪之是文官,手里没有兵权,更没有调集五百精兵的能力。所以,山上那老娘们对我说了谎,他们的真实身份,很可能是某个心怀不臣之心的豪阀——往大了说,可能是江锋的人。”
郗超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第三,那女子该杀我时不杀,偏偏赶在你来救我时——她明明可以在我被挂树上时就一刀结果了我,可她没有。杀我时又磨磨唧唧,迟迟不下手,好像故意在等什么。兄弟你救走我后,她又不派追兵,以她手下那五百精兵的实力,真要追,咱们俩未必能全身而退。很明显,她是故意放我走的。放我走的目的,很可能就是借我的口,来分化八大世族。你想啊,我王坦之虽然穷,但好歹是天源王氏的子孙,父亲在朝中也有几分薄面。我回去一说‘王世飞要杀我’,八大世族之间本就面和心不和,这一挑拨,还不炸了锅?”
郗超听后,沉默了片刻,忽然笑了。那笑容里带着几分赞赏,几分豪气:“行啊兄弟,脑子还是那么好使。那咱哥俩,再去走一遭吧!我倒要看看,那老娘们儿到底是个什么来路。”
趁着茫茫夜色,我俩又溜回了贼窝。
山上一路静悄悄,无风无月亦无柳。月光躲进了云层里,天地间一片昏黑,只有偶尔传来的几声夜鸟啼鸣,划破寂静。我壮起胆子,跟在郗超身后,踩着他的脚印走,生怕踩到枯枝发出声响。郗超身法轻盈,如同鬼魅,每到一处暗哨,他便悄无声息地摸过去,一掌一个,那帮土匪连哼都没哼一声就倒了下去。
我数了数,一路上被他打晕的暗哨,少说也有七八个。我心里暗暗佩服:入境致物的文人,果然不是吹的。
最后,我们又回到了那老娘们所在的明堂。
及近五十步,郗超出手止住了仍欲靠近的我,带我躲在一处木桩旁。那木桩半人高,正好能遮住我俩的身形。明堂里的灯火从窗户透出来,在地上投下一片昏黄的光。
“兄弟,这里戒备森严,贸然接近,恐被暗哨发现。”郗超压低声音,几乎是贴着我的耳朵说。我能感觉到他的呼吸,温热而平稳,显然并不紧张。
我有些焦急,手心都出了汗:“不走近点儿,怎么探听消息?难道你想带几个喽啰下山拷问?那几个小喽啰能知道什么?”
“喽啰知之甚少,想得到大秘密,还得找正主儿。”郗超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神秘的笑容。
说罢,郗超从怀里取出了一个小瓶子。那瓶子巴掌大小,青瓷质地,瓶口用蜡封着,上面还贴着一张符箓,画着些弯弯曲曲的纹路。他小心翼翼地揭开符箓,拔开瓶塞——
一只大王虎甲虫从瓶口爬了出来。
那虫子在月光下泛着黑亮的光泽,背壳光滑如镜,六只细足有力地扒着郗超的掌心。它大约有半掌大小,两根触角不停地摆动,像是在探测周围的环境。两只大颚如同弯刀,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主儿。
郗超单手摸了摸大王虎甲虫黑亮光滑的背壳,那动作轻柔得像在抚摸婴儿。那半掌大的小虫亲昵地扭了扭屁股,触角在他手指上蹭了蹭,便向明堂快速爬去,速度之快,完全不像一只虫子。
我大感新奇,眼睛都看直了。这玩意儿,比我家那条老黄狗还听话!
郗超见我一脸好奇,对我温声解释,声音压得很低:“大王虎甲虫乃上古神虫,据《山海经》遗篇记载,上古时期,此虫身长三尺,背生双翼,口吐毒雾,可搏虎豹。历经千年演化,其灵力早已消散,其族群亦沦落为普通虫族。不过,毕竟是上古神物之后,这小东西略通人性,而且性格比较凶残,以捕食其他昆虫为生,连螳螂都不是它的对手。经过密法繁殖训练后,可与主人心意相通,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
我惊喜地问,声音都有些发颤:“比如呢?”
郗超笑道,眼中闪过一丝狡黠:“比如刺探情报——它爬进屋子,躲在角落里,它的复眼能看清周围的一切,它的触角能捕捉到最细微的声音。再比如,在夜里,轻轻在你仇人的脖子动脉上,蛰那么一下!它的毒液虽然不能致命,但能让对方昏睡三天三夜,醒来后什么都不知道。”
“这么好用!”我脱口而出,恨不得自己也有一只。
羡慕之余,我不禁心中感叹:修仙比从政,要有趣一万倍啊!我在家读那些经史子集,背那些典章制度,哪比得上这御虫之术来得痛快?怪不得那么多人挤破头要去学宫、道府,这玩意,真他娘的神奇!
在郗超的号令下——他只是微微动了动手指,那虫子便像听懂了一样——那只大王虎甲虫进得明堂。郗超从怀里又掏出一个小小的铜片,贴在耳畔,那铜片薄如蝉翼,上面刻着密密麻麻的符文。他示意我把耳朵凑过去。
细碎的声音便通过这奇招妙法,传入我俩耳中。那声音虽然微弱,却清晰得很,仿佛我们就在明堂里一样。
明堂内。
一个沉重的男子声音传来,瓮声瓮气的,像是从胸腔里挤出来的:“大哥,兄弟们抛家舍业,随您来此,一年有余,至今寸功未立。如今刘懿小儿率大军兵临太昊城,围城九月,我王危机,亟待外援。大哥,这里是王世飞的地盘,方才为何不杀了那小子,栽赃王世飞,叫他们八大世族内乱,让段锐金安然北上,也好为我王分忧啊!”
我听到“我王”二字,心里咯噔一下。在这曲州地界,敢称“王”的,除了江锋,还有谁?
女子娇媚一笑,那笑声如同银铃,却透着一股子阴冷:“弟弟糊涂,那小子活着,要比死了有用。”
男子似乎没听懂,追问道:“此话怎讲?”
女子声如蚊鸣,却字字清晰,像是在讲述一个精心策划的棋局:“十个月前,我等不敌赵于海,痛失方谷郡。刚刚练成的方谷新军,也成了赵狗的嫁衣。当时情况危急,大王命我率军五百,南下临淄郡,伺机而动。我便带着你们,屯在了淮安、临淄两军交汇之处,以防八大世族汇聚北上。苦等半年无果,旬月前,段锐金那个老王八蛋,终于汇聚郡兵、族兵,北上驰援大王。我等剩下的事儿,便是监视八大世族,缓解我王压力了。我说的可对?”
男子沉声回到,语气里满是恭敬:“大哥说的对!”
女子又说,声音渐渐拔高:“八大世族气数未散,凭借以往的情分和号召力,林林总总加起来,也能凑个一万人马。我手里只有区区五百人,强攻硬打,无异于以卵击石。我汉室《孙子兵法》有云:‘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在这个时候,强取不如巧夺,我等才决定分而化之。我说的可对?”
明堂中的男子有些不耐,声音里带着几分急切:“哎呦我的大哥唉!您就不要兜兜转转绕弯子啦,今夜对这小子,不杀反放,究竟为何?兄弟我脑子笨,您直说!”
“糊涂脑子!”女子胸有成竹,语气里满是得意,“杀了他,只能栽赃一个王家。万一王世飞那小子来一个死无对证矢口否认,说什么‘人不是我们杀的’、‘你们有什么证据’,或许连王家都不一定能够嫁祸得上!但如果放了他,哼哼——”她冷笑一声,那笑声如同蛇吐信子,“借这小子之口,先把王世飞的事儿一传十十传百,说‘王世飞要杀我,王世飞勾结土匪’,我等再从侧面煽风点火一番,本就不是铁桶一块儿的七大家,还不土崩瓦解?哈哈!到时候,他们自顾不暇,哪还有心思北上救援?段锐金那条老狗没了后顾之忧,便可安心北上,与我王里应外合,共破刘懿小儿!”
明堂男子哈哈大笑,笑声震得窗棂都嗡嗡响:“大哥才华盖世,英明啊!这一招‘借刀杀人’、‘无中生有’,兄弟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听到这里,我俩同时倚桩对视,四目相对,眼中满是震惊。心情好像遭了雷击,猛地吸了一口凉气,那凉气从喉咙直灌到肺里,凉透了半截身子。
大王!大王!今夜,在曲州的地界,除了这只大王虎甲虫,敢称大王的,也只有一个人了!
曲州王,江锋!
这五百精兵,是江锋的人!那女子,是江锋的部下!他们在此屯驻一年,不是为了杀我,而是为了监视八大世族,防止他们北上救援!我的命,不过是他们棋局上的一颗棋子!
自古最毒妇人心,这老娘们儿,堪称百毒之王了。她那张脸是毒,那双手是毒,那颗心,更是毒得没边了。
郗超低头问我,声音压得极低,几乎是用气声在说:“兄弟,要不,我进去,趁其不备,把这些人一锅端掉?擒贼先擒王,先把那娘们儿拿下,剩下的就好办了。”
我浓眉紧皱,心里飞速盘算着,低声道:“那女子仪表不凡,一看就是入境之人。从其口中可得,山上还有五百精兵屯驻,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就像你刚才说的,你我兄弟二人贸然前去,恐要吃亏!你是入境致物的文人不假,但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万一他们一拥而上,你打得过五百人?”
郗超沉声说道,语气里带着几分倔强:“兄弟,我在道府,常年修习自然养生之术,不擅权谋诸事。你说咋整,我就咋整!你说打,我就打;你说跑,我就跑。我听你的!”
我思索良久,脑子里翻来覆去地盘算着各种方案。硬拼不行,跑又不甘心。最后,我深呼吸一口气,胸中那股憋了半天的闷气终于吐了出来。我凑到郗超耳边,低声说了一番话。
郗超听完,眼睛一亮,嘴角勾起一抹坏笑:“行啊兄弟,你这脑子,不去当军师可惜了!”
月色撩人,有如少女娇羞,饱满又似那山上女子。月亮从云层后探出头来,将银辉洒满大地,照着那山,那树,那芦苇荡,一切都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
半个时辰后。
我独自隐在山下,手里紧紧攥着火折,专注地看着山顶。那火折子是郗超给我的,说是道府特制的,风吹不灭,雨浇不熄。我蹲在芦苇丛里,大气都不敢出,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山顶的方向。
夜风吹过,芦苇沙沙作响,像是在低声细语。远处偶尔传来几声夜鸟的啼鸣,给这寂静的夜增添了几分生气。我的心跳得很快,手心全是汗,那火折子都快被我攥出水来了。
没过多久,山顶一道闪出一道如萤淡光。那光很弱,像萤火虫,一闪一闪的,在夜色中若隐若现。
我眼中光芒闪烁,心中大喜——是郗超的信号!
我立即打开火折,对着事先准备好的芦苇堆吹了几口,火苗舔上干燥的芦苇,瞬间燃了起来。干柴烈火,借着风势,大火很快便燃遍了芦苇荡,火势熏天,映红了半边天。火光冲天而起,浓烟滚滚,在夜风中猎猎作响,如同一条火龙在咆哮。
我兴奋难当,仰面向山上大吼,声音都喊破了:“弟兄们,杀上山去,活捉江贼!弟兄们,杀上山去,活捉江贼!”
我一边喊,一边用脚踢着芦苇,让火势更大,让浓烟更浓。我甚至捡起一根燃烧的芦苇杆,挥舞着,像挥舞着一面旗帜。
山上的土匪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惊动了。我听见山顶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叫喊声、兵器碰撞声,乱成一锅粥。有人在喊“着火了”,有人在喊“有埋伏”,有人在喊“快跑”。
我喊得更起劲了,嗓子都哑了也不停:“弟兄们,杀啊!活捉江贼,赏金万两!活捉那娘们儿,赏金五千!”
我知道,山上根本没有我的“弟兄们”,只有我和郗超两个人。但我赌的就是那五百土匪的心理——他们看到山下火光冲天,听到喊杀声震天,第一反应肯定是“有大军来袭”,而不是“只有两个人”。
这就是《孙子兵法》里说的“虚则实之,实则虚之”。我虽然没读过兵书,但戏文听多了,这点道理还是懂的。
山顶上,郗超应该已经按计划行动了。他的任务,是在混乱中浑水摸鱼,把那女子和几个头目拿下。我相信他的能力——入境致物,对付几个土匪头子,应该不在话下。
我继续喊着,嗓子已经冒烟了,但我不能停。我要让山上的土匪以为,山下至少来了几百号人。
火光映红了我的脸,热浪扑面而来,我却感觉不到热,只觉得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这一夜,我王坦之终于不再是一事无成的穷酸书生,我终于做了一件像样的事。
哪怕最后失败了,哪怕明天就要死,我也认了。至少,我试过。
兄弟,咱们一起,把这场戏唱完!
“兄弟,嗨,兄弟!”
我抬头,西风紧,北雁南飞,一行大雁排成人字,正从头顶掠过,嘎嘎叫着往南边飞去。我裹起郗超那件长衫,疑惑地“嗯?”了一声。那长衫太大,套在我身上晃晃荡荡的,活像个唱戏的。
郗超轻笑,月光下他的侧脸轮廓分明:“走神了吧?想什么呢?”
故人久不相见,本不该说些扫兴的话,可兄弟之间不隔墙,我低下头,实话实说,声音里带着几分苦涩:“嗯。羡慕你,如今已是江湖大侠了,入境致物,威风八面。我却一事无成,连个土匪都打不过,还被人扒光了挂树上,丢人丢到了姥姥家。”
“当初我为了更好的生活离开,栖光道府的日子也不全是风光。每天天不亮就得起来练功,学习百家之长,寒暑不断,冬天手指冻得握不住剑,夏天汗流浃背也不能停。转了一圈,发现还是起点最好——那时候咱们在穷街陋巷,虽然穷,但自在、逍遥、快乐。”他顿了顿,拍了拍我的肩膀,那力道不轻不重,带着老友间的默契,“我啊,也有我的难处啊!你呀,也有你的快乐啊!至少你爹还在身边,我爹整天就知道喝酒吟诗,连我娶媳妇的事都不操心。”
宽慰后,郗超坐到我的身侧,芦苇杆压得沙沙作响。他收起了玩笑的表情,正色问道:“兄弟,虽然我可以陪你出生入死,也敬佩你的义气,但我还是要问一嘴——你既然已经脱离虎口,为何还要回去?那五百多号人,训练有素,装备精良,仅凭你兄弟我自己,可是难以搞定啊。我不是怕死,我是怕咱俩白白送死。”
我回过心神,沉声说道,目光望向山顶方向:“我觉得,山上的土匪,不简单。他们的目的,不单纯。”
郗超微愣住,侧头看向我,眼中闪过一丝疑惑:“此话怎讲?”
我扯过一把芦苇杆,在地上随意写写画画,一边画一边说,尽量让自己的思路清晰:“第一,土匪窝那女子说他们在此等了我月余,但却已经在山上屯驻了约莫一年之久。一个要杀我的人,提前一年来蹲守?我又不是皇帝老子,哪有这待遇?所以我判断,这群人的目的,绝不是只为杀我这么简单。”
郗超点了点头,示意我继续说。
“第二,山上土匪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刀是制式环首刀,甲是制式甲,连弩弓都是军中的制式装备,这分明是军人乔装转化。他们自称琅琊王氏的人,可据我所知,琅琊王氏除了王彪之,并无子弟在朝中从军从政。王彪之是文官,手里没有兵权,更没有调集五百精兵的能力。所以,山上那老娘们对我说了谎,他们的真实身份,很可能是某个心怀不臣之心的豪阀——往大了说,可能是江锋的人。”
郗超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第三,那女子该杀我时不杀,偏偏赶在你来救我时——她明明可以在我被挂树上时就一刀结果了我,可她没有。杀我时又磨磨唧唧,迟迟不下手,好像故意在等什么。兄弟你救走我后,她又不派追兵,以她手下那五百精兵的实力,真要追,咱们俩未必能全身而退。很明显,她是故意放我走的。放我走的目的,很可能就是借我的口,来分化八大世族。你想啊,我王坦之虽然穷,但好歹是天源王氏的子孙,父亲在朝中也有几分薄面。我回去一说‘王世飞要杀我’,八大世族之间本就面和心不和,这一挑拨,还不炸了锅?”
郗超听后,沉默了片刻,忽然笑了。那笑容里带着几分赞赏,几分豪气:“行啊兄弟,脑子还是那么好使。那咱哥俩,再去走一遭吧!我倒要看看,那老娘们儿到底是个什么来路。”
趁着茫茫夜色,我俩又溜回了贼窝。
山上一路静悄悄,无风无月亦无柳。月光躲进了云层里,天地间一片昏黑,只有偶尔传来的几声夜鸟啼鸣,划破寂静。我壮起胆子,跟在郗超身后,踩着他的脚印走,生怕踩到枯枝发出声响。郗超身法轻盈,如同鬼魅,每到一处暗哨,他便悄无声息地摸过去,一掌一个,那帮土匪连哼都没哼一声就倒了下去。
我数了数,一路上被他打晕的暗哨,少说也有七八个。我心里暗暗佩服:入境致物的文人,果然不是吹的。
最后,我们又回到了那老娘们所在的明堂。
及近五十步,郗超出手止住了仍欲靠近的我,带我躲在一处木桩旁。那木桩半人高,正好能遮住我俩的身形。明堂里的灯火从窗户透出来,在地上投下一片昏黄的光。
“兄弟,这里戒备森严,贸然接近,恐被暗哨发现。”郗超压低声音,几乎是贴着我的耳朵说。我能感觉到他的呼吸,温热而平稳,显然并不紧张。
我有些焦急,手心都出了汗:“不走近点儿,怎么探听消息?难道你想带几个喽啰下山拷问?那几个小喽啰能知道什么?”
“喽啰知之甚少,想得到大秘密,还得找正主儿。”郗超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神秘的笑容。
说罢,郗超从怀里取出了一个小瓶子。那瓶子巴掌大小,青瓷质地,瓶口用蜡封着,上面还贴着一张符箓,画着些弯弯曲曲的纹路。他小心翼翼地揭开符箓,拔开瓶塞——
一只大王虎甲虫从瓶口爬了出来。
那虫子在月光下泛着黑亮的光泽,背壳光滑如镜,六只细足有力地扒着郗超的掌心。它大约有半掌大小,两根触角不停地摆动,像是在探测周围的环境。两只大颚如同弯刀,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主儿。
郗超单手摸了摸大王虎甲虫黑亮光滑的背壳,那动作轻柔得像在抚摸婴儿。那半掌大的小虫亲昵地扭了扭屁股,触角在他手指上蹭了蹭,便向明堂快速爬去,速度之快,完全不像一只虫子。
我大感新奇,眼睛都看直了。这玩意儿,比我家那条老黄狗还听话!
郗超见我一脸好奇,对我温声解释,声音压得很低:“大王虎甲虫乃上古神虫,据《山海经》遗篇记载,上古时期,此虫身长三尺,背生双翼,口吐毒雾,可搏虎豹。历经千年演化,其灵力早已消散,其族群亦沦落为普通虫族。不过,毕竟是上古神物之后,这小东西略通人性,而且性格比较凶残,以捕食其他昆虫为生,连螳螂都不是它的对手。经过密法繁殖训练后,可与主人心意相通,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
我惊喜地问,声音都有些发颤:“比如呢?”
郗超笑道,眼中闪过一丝狡黠:“比如刺探情报——它爬进屋子,躲在角落里,它的复眼能看清周围的一切,它的触角能捕捉到最细微的声音。再比如,在夜里,轻轻在你仇人的脖子动脉上,蛰那么一下!它的毒液虽然不能致命,但能让对方昏睡三天三夜,醒来后什么都不知道。”
“这么好用!”我脱口而出,恨不得自己也有一只。
羡慕之余,我不禁心中感叹:修仙比从政,要有趣一万倍啊!我在家读那些经史子集,背那些典章制度,哪比得上这御虫之术来得痛快?怪不得那么多人挤破头要去学宫、道府,这玩意,真他娘的神奇!
在郗超的号令下——他只是微微动了动手指,那虫子便像听懂了一样——那只大王虎甲虫进得明堂。郗超从怀里又掏出一个小小的铜片,贴在耳畔,那铜片薄如蝉翼,上面刻着密密麻麻的符文。他示意我把耳朵凑过去。
细碎的声音便通过这奇招妙法,传入我俩耳中。那声音虽然微弱,却清晰得很,仿佛我们就在明堂里一样。
明堂内。
一个沉重的男子声音传来,瓮声瓮气的,像是从胸腔里挤出来的:“大哥,兄弟们抛家舍业,随您来此,一年有余,至今寸功未立。如今刘懿小儿率大军兵临太昊城,围城九月,我王危机,亟待外援。大哥,这里是王世飞的地盘,方才为何不杀了那小子,栽赃王世飞,叫他们八大世族内乱,让段锐金安然北上,也好为我王分忧啊!”
我听到“我王”二字,心里咯噔一下。在这曲州地界,敢称“王”的,除了江锋,还有谁?
女子娇媚一笑,那笑声如同银铃,却透着一股子阴冷:“弟弟糊涂,那小子活着,要比死了有用。”
男子似乎没听懂,追问道:“此话怎讲?”
女子声如蚊鸣,却字字清晰,像是在讲述一个精心策划的棋局:“十个月前,我等不敌赵于海,痛失方谷郡。刚刚练成的方谷新军,也成了赵狗的嫁衣。当时情况危急,大王命我率军五百,南下临淄郡,伺机而动。我便带着你们,屯在了淮安、临淄两军交汇之处,以防八大世族汇聚北上。苦等半年无果,旬月前,段锐金那个老王八蛋,终于汇聚郡兵、族兵,北上驰援大王。我等剩下的事儿,便是监视八大世族,缓解我王压力了。我说的可对?”
男子沉声回到,语气里满是恭敬:“大哥说的对!”
女子又说,声音渐渐拔高:“八大世族气数未散,凭借以往的情分和号召力,林林总总加起来,也能凑个一万人马。我手里只有区区五百人,强攻硬打,无异于以卵击石。我汉室《孙子兵法》有云:‘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在这个时候,强取不如巧夺,我等才决定分而化之。我说的可对?”
明堂中的男子有些不耐,声音里带着几分急切:“哎呦我的大哥唉!您就不要兜兜转转绕弯子啦,今夜对这小子,不杀反放,究竟为何?兄弟我脑子笨,您直说!”
“糊涂脑子!”女子胸有成竹,语气里满是得意,“杀了他,只能栽赃一个王家。万一王世飞那小子来一个死无对证矢口否认,说什么‘人不是我们杀的’、‘你们有什么证据’,或许连王家都不一定能够嫁祸得上!但如果放了他,哼哼——”她冷笑一声,那笑声如同蛇吐信子,“借这小子之口,先把王世飞的事儿一传十十传百,说‘王世飞要杀我,王世飞勾结土匪’,我等再从侧面煽风点火一番,本就不是铁桶一块儿的七大家,还不土崩瓦解?哈哈!到时候,他们自顾不暇,哪还有心思北上救援?段锐金那条老狗没了后顾之忧,便可安心北上,与我王里应外合,共破刘懿小儿!”
明堂男子哈哈大笑,笑声震得窗棂都嗡嗡响:“大哥才华盖世,英明啊!这一招‘借刀杀人’、‘无中生有’,兄弟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听到这里,我俩同时倚桩对视,四目相对,眼中满是震惊。心情好像遭了雷击,猛地吸了一口凉气,那凉气从喉咙直灌到肺里,凉透了半截身子。
大王!大王!今夜,在曲州的地界,除了这只大王虎甲虫,敢称大王的,也只有一个人了!
曲州王,江锋!
这五百精兵,是江锋的人!那女子,是江锋的部下!他们在此屯驻一年,不是为了杀我,而是为了监视八大世族,防止他们北上救援!我的命,不过是他们棋局上的一颗棋子!
自古最毒妇人心,这老娘们儿,堪称百毒之王了。她那张脸是毒,那双手是毒,那颗心,更是毒得没边了。
郗超低头问我,声音压得极低,几乎是用气声在说:“兄弟,要不,我进去,趁其不备,把这些人一锅端掉?擒贼先擒王,先把那娘们儿拿下,剩下的就好办了。”
我浓眉紧皱,心里飞速盘算着,低声道:“那女子仪表不凡,一看就是入境之人。从其口中可得,山上还有五百精兵屯驻,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就像你刚才说的,你我兄弟二人贸然前去,恐要吃亏!你是入境致物的文人不假,但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万一他们一拥而上,你打得过五百人?”
郗超沉声说道,语气里带着几分倔强:“兄弟,我在道府,常年修习自然养生之术,不擅权谋诸事。你说咋整,我就咋整!你说打,我就打;你说跑,我就跑。我听你的!”
我思索良久,脑子里翻来覆去地盘算着各种方案。硬拼不行,跑又不甘心。最后,我深呼吸一口气,胸中那股憋了半天的闷气终于吐了出来。我凑到郗超耳边,低声说了一番话。
郗超听完,眼睛一亮,嘴角勾起一抹坏笑:“行啊兄弟,你这脑子,不去当军师可惜了!”
月色撩人,有如少女娇羞,饱满又似那山上女子。月亮从云层后探出头来,将银辉洒满大地,照着那山,那树,那芦苇荡,一切都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
半个时辰后。
我独自隐在山下,手里紧紧攥着火折,专注地看着山顶。那火折子是郗超给我的,说是道府特制的,风吹不灭,雨浇不熄。我蹲在芦苇丛里,大气都不敢出,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山顶的方向。
夜风吹过,芦苇沙沙作响,像是在低声细语。远处偶尔传来几声夜鸟的啼鸣,给这寂静的夜增添了几分生气。我的心跳得很快,手心全是汗,那火折子都快被我攥出水来了。
没过多久,山顶一道闪出一道如萤淡光。那光很弱,像萤火虫,一闪一闪的,在夜色中若隐若现。
我眼中光芒闪烁,心中大喜——是郗超的信号!
我立即打开火折,对着事先准备好的芦苇堆吹了几口,火苗舔上干燥的芦苇,瞬间燃了起来。干柴烈火,借着风势,大火很快便燃遍了芦苇荡,火势熏天,映红了半边天。火光冲天而起,浓烟滚滚,在夜风中猎猎作响,如同一条火龙在咆哮。
我兴奋难当,仰面向山上大吼,声音都喊破了:“弟兄们,杀上山去,活捉江贼!弟兄们,杀上山去,活捉江贼!”
我一边喊,一边用脚踢着芦苇,让火势更大,让浓烟更浓。我甚至捡起一根燃烧的芦苇杆,挥舞着,像挥舞着一面旗帜。
山上的土匪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惊动了。我听见山顶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叫喊声、兵器碰撞声,乱成一锅粥。有人在喊“着火了”,有人在喊“有埋伏”,有人在喊“快跑”。
我喊得更起劲了,嗓子都哑了也不停:“弟兄们,杀啊!活捉江贼,赏金万两!活捉那娘们儿,赏金五千!”
我知道,山上根本没有我的“弟兄们”,只有我和郗超两个人。但我赌的就是那五百土匪的心理——他们看到山下火光冲天,听到喊杀声震天,第一反应肯定是“有大军来袭”,而不是“只有两个人”。
这就是《孙子兵法》里说的“虚则实之,实则虚之”。我虽然没读过兵书,但戏文听多了,这点道理还是懂的。
山顶上,郗超应该已经按计划行动了。他的任务,是在混乱中浑水摸鱼,把那女子和几个头目拿下。我相信他的能力——入境致物,对付几个土匪头子,应该不在话下。
我继续喊着,嗓子已经冒烟了,但我不能停。我要让山上的土匪以为,山下至少来了几百号人。
火光映红了我的脸,热浪扑面而来,我却感觉不到热,只觉得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这一夜,我王坦之终于不再是一事无成的穷酸书生,我终于做了一件像样的事。
哪怕最后失败了,哪怕明天就要死,我也认了。至少,我试过。
兄弟,咱们一起,把这场戏唱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