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山将这一点迟疑看在眼里,快步走过客厅,在她身前停下,缓缓打量。

  长高了,人也清简了。

  越明珠装乖中。

  许久不见,不知道是不是又跟上次一样生分了。

  “表哥,你吃了吗?”

  “还没。”

  “我让厨......”

  “不必了。”

  他目标清晰,直奔二楼,可能是怕太过冷淡,经过身旁又补充一句:“待会儿还要出城。”

  除开刚刚上下打量她花费了点时间,走路带起的风都不曾停留,冷冷刮过。

  ......习惯了。

  上次去军校差不多一年时间回来也是这副能冻死人的态度。

  她低头掐手指。

  唉,十七岁也不小了,再主动去牵成年男人手不太好,亲兄妹随着年龄渐渐增长相处方式也会变,像曲冰和她哥同一屋檐下朝夕相处就很恪守分寸。

  客厅还有两人。

  一个是从他停下就主动垂首智慧地盯地板的管家,一个是同样身着军装的年轻人。

  管家谦逊躬身:“小姐。”

  面生的年轻人不自然地扶了下军帽,冲她微微颔首。

  居然有陌生人!!!

  她大惊失色,一跺脚,转身追到楼下,带着几分赌气喊道:

  “表哥!”

  怎么能在外人面前对我态度如此冷淡!

  已经快走完楼梯的张启山脚步顿住,他侧首低声:“信我看了,明天有时间再说。”

  信?

  越明珠眨巴眼睛,什么信。

  飞快把面子抛之脑后,她无意识磨蹭脚下地毯,脚尖描摹上面的金边。

  七月份写的那封,还是八月份那封?

  金大腿行踪飘忽不定,信是寄得少了点,可是字数很热情啊,不至于沟通少就对她如此冷淡吧。

  还是说有生面孔在?

  想到生面孔,她绕过新人小哥,出去叫住还在庭院里的张小鱼,“跟着表哥的是谁?怎么从来没见过。”

  刚刚在暗中使坏的张小鱼冷静收腿,目光清正,神情沉敛:“是佛爷新收的副官,姓施。”

  险险站稳的张小楼:“......”

  原来升官了。

  越明珠恍然,那加上张日山和小鱼副官,金大腿现在有三个副官?

  好吧。

  新官上任三把火,不能太平易近人,上来就跟她这个表妹深情相拥,相看泪眼,难免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确实有必要给新下属展示一下张大佛爷的威严。

  她努力放平心态,“那张日山呢,他这次没跟着回来吗?”

  ——“日山在城外,你想见他?”

  惊悚回头。

  短短几分钟,张启山已经换掉那身满是征尘的军装,似乎是刚回来就又准备出门。

  莫名有种被人抓包的心虚,她嗫喏:“没有,随便问问。”

  张启山步履未停,“你要想见他,我让他今晚就回来?”

  宅内透出光晕,朦胧洒在他身上,恍若巍巍山色,西装大衣别有一派雍容。

  “...不用了。”

  张小鱼侧身站在车边,提前开车门,张启山上车,施姓副官也跟着坐了上去。

  很快,车子驶出张家,消失在眼前。

  金大腿是不是对她有意见?

  晚上躺进新换的被窝,捧珠半跪在床侧给她揉捏肩颈,复盘完跟金大腿之间的对话,越明珠很难不这么想。

  太简短了。

  太直接了。

  一句废话没有。

  她趴在床上捶枕头泄愤,总不能是在军队待久了,不习惯温情脉脉的口头交流?

  可GMD的军队是那么讲究效率的地方吗?他们也没有那么军令如山吧。

  “小姐,你不是一直盼着佛爷回来,现在人回来了,怎么反而叹起气了呢?”

  “表哥好忙。”她有气无力,“话还没说两句,人就走了。”

  而且超级冷淡!!!

  “佛爷公务繁忙,还特意回来与小姐说话,可见心里是有小姐的。”

  哼!

  见小姐心情低落,捧珠凑近小声解释:“我问过小鱼副官了,佛爷这趟原本打算直接出城,后来听说小姐在家等了他两个时辰,车快出城门又临时改道,说是回来换身衣服,其实是为了见小姐一面,好让小姐安心。”

  嗯?

  仔细想想,确实有过金大腿执行任务都还要花五分钟亲自回来一睹她伤势的辉煌经历。

  脑袋换了个方向,越明珠眼巴巴:“真的吗?”

  虽然表现得不那么自信,小腿却已经愉快翘起来。

  “当然是真的。”捧珠笑起来,拉高被子温柔盖住她肩头,“小姐你想,衣服在哪儿换不是换,城外营地换也是一样的,若不是为了见小姐,佛爷何必绕远路回来。”

  就说他怎么刚上楼就下来了,几秒后,又有一点过意不去,“我倒希望他别这么惦念我,来来回回多辛苦。”

  “我的好小姐!”

  捧珠轻轻拍着被子,哄她睡觉,“你惦记佛爷,佛爷自然也惦记你,人心里有牵挂,做事情才不辛苦。”

  像她干活的时候只要想起小姐,越干越有劲儿,一晃眼时间就过去了。

  温柔的拍哄下,越明珠犯困地打了个哈欠,很快进入梦乡,一觉到天明。

  第二天起床,神清气爽。

  就是干活的时候心不在焉,连张小侠都看出来了。

  中午照常跟狗五和齐铁嘴聚餐,然后就回了张家,金大腿说今天有空聊那就是会回来的意思,她还是早点在家等着,别又拖到晚上,说没两句就得走。

  书房。

  前方墙面上正中央挂着匾额,张启山抬头即见,上书《天下为公》。

  军校开学典礼那日,所有人在台下聆听训词:

  “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咨尔多士,为民前锋。夙夜匪懈,主义是从。矢勤矢勇,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贯彻始终。”

  字字铿锵,言犹在耳。

  他微微阖眼,仿佛听见迫击炮尖利的啸声,看见,无数战友前仆后继奔向战场,远方滚滚黑烟和清晨薄雾模糊了地上的残尸断臂,那些尸体在燃烧......

  敌人举着刺枪怒吼,他冲过战壕——

  “表哥。”

  清清脆脆的声音打断思绪,张启山睁开眼,人也从炮火轰炸过的焦土回到了明亮而不刺眼的书房。

  依偎在书房门一侧的人没得到回应,悄悄探头往里看,犹豫着进还是不进。

  等了又等,期期艾艾:

  “是表哥吗?”

  不是说在书房吗?

  不会在密室没听见吧,以金大腿的耳力,不应该啊。

  要不...还是走吧?

  “明珠。”

  刚准备转身离开,突然听到这么一句。

  她:“......”

  早不叫晚不叫,在你早说嘛!

  她特意把门敞开。

  比越明珠更在乎越明珠脸面的是张启山,才不给他训话的机会。

  张启山将一切尽收眼底,包括她故意把半掩的门用力推开,等人磨磨蹭蹭来到宽大厚重的书桌对面。

  一时无话。

  轻拍窗框的梧桐叶树影婆娑,日光下的斑驳影像投射在她身上,交影朦胧。

  见她又开始悄悄抠手指,他放缓语气:“你知道抗灾前线,因霍乱、痢疾不治身亡的义工有多少吗?”

  越明珠嘟嘟囔囔:“我...我那也不算是前线吧。”

  没与她争辩这个。

  “水陆洲那次,我跟你说过什么?”

  “...千金之子戒垂堂。”

  “你是怎么做的?”

  “我记在心里,下次努力用行动证明。”

  乖巧得令人不忍苛责,他默然半晌,“公所那边我自有安排,从今日起你不用再去了。”

  “哦。”

  越明珠完全没有异议。

  金大腿不在时她要表现,金大腿回来了她还要表现,那金大腿岂不是白回来了。

  正好她也累了,在家休息休息挺好。

  她默默安慰自己。

  嘿嘿,他人刚回来,先装乖两天。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装模作样十分钟,光鲜亮丽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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