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979年,12月1日

  冬季。

  天气:阴

  ‘嘿嘿’

  我叫孙亮,今年今年25岁。

  大概是在1979年出生大概把,大概是1979年,或者要早点,生日的话不知道。

  我没有父母,或者说是没法定父母。

  据我所知,我刚出生不久时被人发现是在一个垃圾桶,肚子上还连接着脐带。

  呵,说来我命倒是也挺硬,在十二月份,什么都没穿被丢在垃圾桶里竟然还能活着被人发现

  也正因此,我对我的亲生父母倒是没多大的留恋。

  他们活着?还是死了?

  我不知道,我偶尔对他们的身份有过猜想,最终得出来一个比较可靠的答案。

  大概是一对喜欢玩,崇尚潮流的男女生下我后没有负责任的勇气吧,说来也可笑,没有负责的勇气却敢丢了我这算不算故意杀人?

  无所谓了,毕竟我现在也还活着。

  是的。

  即便在那个冷的狗都想抬头骂两句老天爷的狗日的天气,我也活了下来。

  我被捡走了。

  捡我的人不是福利院,也不是医院又或是警方什么的,这些人都距离我那个地方太远太远。

  看得出来我亲生父母想让我死,所以特意挑了这么个鸟不拉屎的阴沟地方也真是难为他们了。

  但,他们可能不知道,这世界上哪里都有人,哪怕是在下水道,也是有人的!

  我被三个人捡走了。

  三个流浪汉在深夜里,翻开垃圾桶准备找点东西吃,但一打开垃圾桶,瞅着个白花花的肉团子。

  三人满脸惊骇,纷纷手脚无措。

  三人分别是一个四十岁的大叔,两个二十岁的人。

  “我觉得我们应该送他去福利院,又或是交给警察。”

  “咱们吃不好喝不好,留在手里这不完犊子了?”

  其中一个二十岁的人,他是刘哥,当时如此说道,顺便戳了戳我的脸,说话间顺势将自己衣服裹在我身上。

  大叔我管他叫张叔,张叔当时没说话,沉默寡言着,胡茬还挂着点霜。

  “你看,张叔阅历深,他也不否决我,我说的有道理吧。”

  刘哥当时双手一摊,对着第三人开口道。

  第三人没说话,只是紧紧抱着我。

  第三人是真正捡我走的。

  是我的父母

  嗯,我有点不知道怎么形容,我先想一下套用现代的话语来看是个人妖?

  对了,他是个人妖,由男变女的人妖。

  我有时候喊他爸,也有时候喊她妈,换着喊,绝大多时间都喊孙妈。

  孙妈那时候大概二十二岁。

  他时常说自己是个女性,一个被囚禁在男人身体里的女性,这不是追求小众而说,这是真的。

  上厕所,吃饭,喜欢的人,对孙妈来说都是一种折磨,是绝望。

  好在孙妈男生女相,穿上女装比女人还漂亮。

  十八岁的时候,孙妈娇羞的靠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

  孙妈的男神低头一看,看到孙妈的裙子被顶了起来,于是满脸惊骇的逃跑。

  至此后,孙妈便一蹶不振,攒钱,贷款,去做了变性手术,摇身一变,从他变成了半个她。

  也因此,她的父母接受不了,直接将其赶走,至此,孙妈开始了流浪。

  但,男人究竟是男人。

  孙妈哪怕全身器官都换个遍,她依旧是用着男人的身体。

  孙妈怀不了,她永远有不了一个孩子。

  但,上天仿佛就是喜欢捉弄人。

  1979年,12月1日。

  这一天,永远怀不了的孙妈,从垃圾桶捡到个白花花小孩,她那颗冰冷的心,在看到孩子吸吮她手指时,忽然间就流入了一股暖流,彻底将身体暖热。

  这一刻,孙妈紧紧将我抱在怀中,脸上流下泪水。

  刘哥有点害怕孙妈,所以脸色一变,又道:

  “但是吧,福利院可能会把孩子给卖了,我觉得咱们可以养大点再交给警察!”

  孙妈很是赞同。

  张叔一句话没说,身材臃肿的他默默站着。

  至此后。

  流浪三人组就变成了流浪四人组。

  我们居住在一个毛坯房里,用塑料皮将窗户封死,便成了个不刮风不漏水的家。

  从这开始我有了养父养母半个养母一个半养父吧。

  刘哥很有学问,我小时候便是跟着他学,所以他算我一个父亲。

  他会说三国语言,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虽然初中没毕业,但可以给你当翻译。

  刘哥的学问也证明了他的来历不凡。

  后来,我打听出来了。

  刘哥是做买卖的。

  十六岁的刘哥家境贫寒,有个妹妹上学,于是他在初中后便没再上学。

  他步入了社会打拼,凭靠自己的努力,开了一家小公司。

  但可惜,早起的商战充斥着血腥野蛮和暴力。

  刘哥发家后,有人想以极低的价格吞并,刘哥不同意,对方便将他妹妹带走,等再找到的时候,已经成了一具尸体。

  至此后,刘哥仿佛被抽了魂魄,浑浑噩噩的,在社会中流浪。

  直到遇见孙妈。

  孙妈长得和他妹妹很像,一开始刘哥尾随还被张叔打过,后来脸皮厚,两人也就忍着了。

  张叔的来历我不知道,他沉默寡言着,看起来对什么都漠不关心。

  但

  每次孙妈和刘哥外出一走。

  张叔便会凑到我面前,用那粗大的手指小心翼翼的戳着我脸,将我举高,又或是让我骑在脖颈上骑马。

  而每次孙妈和刘哥回来前,他都会用极快的速度将我放在温暖的小窝里,恢复那漠不关心的脸。

  说实话,张叔自认为自己伪装的很完美。

  但孙妈和刘哥也不是傻子。

  每次回来我都玩的累的虚脱睡觉,不吵不闹的,衣服还很乱,这怎么看怎么不正常。

  但张叔咬死不承认,依旧维持那副漠不关心,不开口的沉默人设。

  一来二去,孙妈也就由着他去了。

  孙妈和刘哥外出则是给我买点东西吃。

  他们是流浪汉,不是那种一点钱,没任何工作的乞丐,只是居无定所罢了。

  但在五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

  “我觉得,需要送小亮去学校,必须读书,这无论如何也不能更改!”

  “跟着我们他甚至连个户籍都没有!”

  “这件事没得商量,哪怕你再怎么舍不得都不行!”

  那是刘哥第一次发火,他对着孙妈大声喊着。

  孙妈流着泪,她虽然肉体是男人,但心性却一直都是个女孩。

  她是读过书的,知道读书的重要性。

  再者,他们都是一群流浪汉,跟着自己有什么前途?

  要是长大了,连个户籍都没有那可就完犊子了

  最终,孙妈还是同意了。

  “张叔,你有什么说法?”刘哥看向张叔。

  张叔瞥了五岁的我一眼,收回眼神,闷闷道:“和我什么关系,这小孩我又不喜欢,你们想怎么搞怎么搞。”

  于是。

  在刘哥一同到处分析下。

  三人带我去了荤江省。

  刘哥说荤江省虽然不是一线城市,但其潜力绝对够大,未来必然会发展起来。

  相反,如果将我放到一线城市,那算是玩完了,想想一个孤儿,该怎么在魔都那种地方活下去,又或是结婚生子?

  所以,我到了荤江省。

  荤江省的警察也有点摸不着头脑,早上一上班,看到个小孩抱着自己大腿死活不放。

  最终联系了福利院,通过福利院,让我有了身份,以及去了学校。

  小学对我来说,实在是太过幼稚,当别人还在幻想流浪剑客的时候,我可是真正流浪过五年的!

  咳,总之,我在小学没什么朋友。

  不过无所谓。

  在放学后,我一般会去找孙妈和刘哥玩,他们三个就在学校外住的。

  城中村的房子有许多都没人居住,道路也没人管理,三人选了个能遮雨的巷子便住了下来。

  当然,这巷子也是为了方便我过来。

  福利院的排水沟和巷子的排水沟链接在一起,我不需要翻墙,通过排水沟就能跑到那,有时候还能突然冒出来吓对方一跳。

  十岁时,我准备吓人,在箱子里的排水沟跳出来时我吓到了个不认识的人。

  那也是个流浪汉。

  不过,他很特殊,年龄有点小。

  大概十六岁。

  他是赵哥,赵哥是和家里决裂。

  一怒之下,出门再也没回去过,出来后饿肚子,看到孙妈刘哥张叔有东西吃就跟在屁股后面,几人也就这么慢慢的凑到了一起。

  我偶尔会从学校里拿点东西,送给赵哥吃。

  赵哥很仗义。

  他颇有种大哥大的气势。

  说以后发达了,认我做最忠诚的小弟。

  以后让孙妈享受最好的美容美颜,让刘哥重新开一家大公司,至于张叔给张叔找个老伴。

  孙妈和刘哥乐呵呵的看着,张叔则是脸色一黑。

  我那时候觉得赵哥牛逼炸了。

  赵哥很活跃,哪怕我不在这,四人生活起来也不缺调味剂。

  我不嫉妒,倒是挺安心的。

  但

  流浪汉大多是受困于某一段时间内的孤独灵魂。

  时间一久,总要面对现实。

  也就是苏城的思考未来。

  孙妈和刘哥走的越来越近,刘哥不在乎对方是个男人,孙妈逐渐放下几年前心里的伤,默许对方和自己一起。

  两人不是肉体关系,是一种精神上的慰问。

  他们商量好了未来。

  再等几年,攒点钱去买个房子,然后收养我,至于结婚证管这有的没的。

  张叔的灵魂好像迷茫太久,他忘了自己为什么会流浪,没提未来。

  但张叔却看向赵哥。

  张叔说,“你应该回家一趟。”

  在外漂泊几年,二十岁的赵哥沉默。

  张叔又说,“回去看一眼吧,或许你父母也在后悔呢?”

  赵哥没说话,那几天特别安静。

  直到几天后,赵哥和张叔做了个约定,让对方也别流浪,老老实实过日子,他就回去看一眼。

  张叔答应了。

  那一年是1993年的1月1日。

  我记得很清楚。

  因为那月雪下的很大,大的缩在角落压根抵不住寒冷。

  于是。

  刘哥用他那万年没开机,开机全是催债信息的手机,打了个电话。

  一个,印在旧衣募集箱上的电话。

  “嘟嘟嘟”

  我想杀人。

  我没开玩笑,我很想杀人。

  当我还想从排水沟,跳起来吓人一跳的时,我看到了我这辈子最忘不了的一幕。

  那是孙妈,刘哥,张叔,赵哥!

  他们的尸体躺在路边,被活生生杀害!

  但我害怕,我真的害怕,我是个懦夫,我是个怂包,我只能捂着自己的嘴巴,我只能透过那狭小的缝隙,颤抖着身子,满脸惊慌的看着!

  我想用这种方式隐藏自己。

  但对方在孙妈那干瘪的脑袋上,挪了挪眼球,我和孙妈那没了脸皮的脑袋对视。

  我知道,他发现我了。

  他会杀我吗?

  他一定会杀我吧!

  我尿了裤子,很狼狈,很符合一个懦夫的行为。

  我甚至连站起来的勇气都没有。

  我躺在排水沟里,不知道过了多久,可能是一小时,也可能是一天。

  确定对方消失后,我才站起身。

  孙妈他们的尸体被人带走了。

  我注意到了刘哥的眼神,我找到了线索,也掌握了线索,之后便想将尸体安葬,但我害怕,如果我没报复成功那尸体消失,孙妈死亡便再也没有人能结案。

  于是,我手握一把刀。

  我准备去杀人了

  那大概是1995年吧。

  说实话,对于一个小孩来说,跨越省份找一个人很难。

  但我通过打听,找到了对方的身份,知晓了他的踪迹。

  我要杀人了。

  为此,哪怕我死了也无所谓,或许,在1979年那天我早就死了,活着的只有一个人妖,一个老头,一个男人不同命运交织在一起的节点罢了。

  终于,我在都城找到了对方。

  他的生活很圆满,圆满到我看了便生出一股急迫想杀了他的心思!

  我尾随了他。

  我看着,他去了超市买了一堆的补品,我也看着,他又提着那昂贵的水果慢慢前行。

  我在等,在等一个和当年一样,一个隐蔽而幽暗的小巷子。

  可

  我等来了另一个东西。

  “慢点走,慢点,别摔到了。”

  医院门口,那男人扶着一个大肚子的女人,眼中满是慈爱,举手投足有种手脚无措的感觉。

  那女人拍了拍他的身子,扶着腰小心走着。

  角落。

  人潮中透过缝隙我看着这一幕,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我的呼吸逐渐粗狂,我的眼神逐渐疯癫,我的身体逐渐颤抖起来!

  我收起了刀子,嘴里呢喃着。

  “等等”

  “再等等”

  “再等一等”

  2004年,4月8日。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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