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尸案他是知道的,当初把于大章调过去帮忙也是他同意的。

  当初他以为这个案子不大,无非就是有点离谱。

  调过去一个机灵点的,再加上几名老刑警的辅助,应该很快就能破案。

  谁能想到,那个胖子又玩出了新花样,将跑尸案给升级了。

  好家伙,让他去清普分局帮忙查案,他查来查去,居然又回到宏口区,将整个殡仪馆给连窝端了!

  “是的。”刑侦队长用肯定的语气说道:

  “在抓捕之前转回去的,但案子还是于大章主要负责。”

  这话就得分谁听了。

  普通人听不出什么问题,只当是正常汇报。

  但在刘局那里却听出了另一层意思:于大章和清普分局闹掰了。

  而且是在抓捕这件事上产生的分歧。

  职位越高,越不能将话说得太明白,有些话点到为止最好,这也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

  比如:

  我原则上同意……其实就是不同意。

  你这个人很老实……有点缺心眼。

  好好干,你很有潜力……所谓的潜力就是你现在没能力。

  很显然,刑侦队长也发现了问题,但他没直说,而是婉转的表达了出来。

  “让清普分局的纪斌来市局一趟。”刘局对负责联络的警员说道。

  虽然他已经猜出了事情的大概,但有些事还是当面问清楚好。

  刑侦队长其实就是在告状。

  刘局在用这种方式回应他:我听明白了,但我得亲自核实。

  “继续汇报吧。”

  “好的,于大章到达青浦分局后,当晚将运尸车司机抓捕归案……”

  .

  宏口分局。

  会议室内,于大章率先提问:

  “那些无名尸被运走后,去哪找的骨灰替代他们?”

  昨晚他正常下班回家休息,但审讯一直没停。

  分局内的警员两班倒,轮换不间断地对嫌疑人进行审讯。

  这起案子的嫌犯人数过多,所以也只能用这种方法。

  上午开会就是为了信息同步。

  “用其他死者的骨灰来冒充。”昨晚一名负责审讯的警员回答道:

  “将遗体火化后,火化工会将骨架敲碎磨成粉,家属会支付一笔几十元的捡灰费。”

  “而骨灰是没有重量标准的,有的人多些,有的人少些。”

  “火化工正是利用这一点,每次捡灰时,都会留下一些。”

  “大概凑够了一具遗体的重量,就将骨灰交给殡仪馆的人。”

  这招挺损啊……于大章听的直咋舌。

  这不就是在偷骨灰卖么。

  骨灰不完整,那就和不留全尸没什么区别了。

  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这些人为了钱,真是什么招都能想出来。

  “火化几具遗体能多凑出一个人的骨灰量?”于大章追问道。

  “最少也要火化十具遗体。”那名警员说着,将一份口供资料递给他:

  “大多时候要十五具左右,因为骨灰的数量本就不多,所以一次最多只能留下十分之一的量。”

  “留的多了,很容易被死者家属发现。”

  “结果这次还没将骨灰凑齐,火葬场就被查了,火化工也被抓了。”

  剩下的事,于大章都知道了。

  在册的遗体数量对不上,也没有相应的骨灰,殡仪馆只能另想办法。

  而存放尸体的地方,除了殡仪馆就只剩下太平间了。

  “他们为什么不用动物的骨灰替代?”

  于大章觉得这也是一个办法,反正都烧成灰了,应该没人会注意到这种细节。

  “你当是烤全羊呢!”

  说话的是钱程,他是代表技术科那边过来开会的。

  因为和于大章很熟悉,所以他说话也没什么忌讳,直接就开怼:

  “温度达到800摄氏度以上,才会彻底分解和燃烧尸体中的有机物质。”

  “火葬场使用的是特殊火源,能够达到指定温度。”

  “相比之下,就算使用汽油燃烧,都不足以烧毁尸体中的组织。”

  还得是专业人士,连这个都懂……于大章被钱程怼了,不但没生气,反而感觉思路更清晰了。

  前世他曾参与破获过一起凶手案。

  凶手将人杀死后,拉到一处荒地进行焚烧,企图毁尸灭迹。

  当时的现场他也去了,尸体被烧得面目全非,就像是焦炭一样,根本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凶手供述,他整整烧了三个多小时,即使这样也没将尸体烧成灰。

  究其原因就是温度不够。

  所以骨灰也不是想烧就能烧出来的。

  “就不能把动物的尸体拉到火葬场去烧吗?”于大章继续提出疑问:

  “这样就可以烧成灰了,敲碎磨成粉后,谁也看不出来。”

  此话一出,在场众人都将目光投向他。

  就连李钧都忍不住皱起眉头。

  抬杠是不是?

  把动物的尸体拉进火化间,傻子都知道要干什么。

  烧小动物没有用,只有烧猪牛羊这样的动物才行。

  这种体型的动物尸体根本就藏不住,除非火葬场的监控摄像头是摆设,否则拍到了就是直接证据。

  “我的意思是,将动物尸体拆解,然后一点一点带进去。”

  于大章被众人盯的浑身难受,只好硬着头皮解释道:

  “这样就能瞒过监控进入火化间,据我所知,火化间里面是没有监控的。”

  他之所以揪着这个问题不放,就是在排除一切合理性怀疑。

  所有疑点都要在结案之前解释清楚,这是证据链完整性的最高要求。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吧。”

  钱程太了解于大章了,不将事情弄明白,他是不会罢休的。

  “就算能将动物的骨骼带入火化间也没有用。”

  “首先,操作焚化炉是有记录的,不是你们家羊肉串炉子,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

  “而且遗体火化的档案保管期是五十年,想拖时间将记录销毁都不可能。”

  “其次,虽然骨灰被火烧过,只剩下一些无机盐,无法检测DNA,但还是可以分辨出是否是人骨。”

  这回于大章听明白了。

  用动物替代的方法根本就不可取,漏洞太多。

  这就能解释,为什么火化工被抓后,殡仪馆想到的解决方法就只有偷尸体了。

  确实,想瞒过刑侦的调查,也只有这个方法是最直接、简单而且有效的。

  既然这样,那四具遗体……

  于大章看向昨晚负责审讯的警员:

  “被偷的遗体,他们是怎么处理的?”

  那名警员无奈地摇摇头:

  “被当做无名尸焚烧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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