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土灶前。

  高华穿著围腰,拎著锅铲,儼然食堂大师傅的样子。

  因为鱼很大。

  再加上高夏是个无底洞。

  高华只能將家里最大的一口锅找出来,起锅烧油,爆香葱姜蒜,然后放酱油、黄酱、

  椒、白,最后放入鲶鱼、茄子,加水没过食材。

  大火烧开。

  中火慢燉。

  千滚豆腐万滚鱼。

  为了防止恶客登门。

  高夏目露凶光在前院、中院、后院来迴转悠,而易中海和秦淮茹今日值白班,少了那俩人,贾张氏规规矩矩藏在家里,丝毫不敢作妖。

  眾所周知。

  四合院乱不乱,贾家说了算。

  因此。

  一片安寧与祥和。

  这让高华感觉心里空落落,总感觉缺少点什么毕竟老人家说得好,与人斗其乐无穷—

  好在他家两个女人组成了大半台戏。

  高萍和娄晓娥窝在一起,嘰嘰喳喳不知道说些什么,高萍偶尔抬头扫高华一眼,然后凑到娄晓娥耳边小声嘀咕,后者或面露惊讶,或脸颊泛红,弄得高华满脸莫名其妙的样子。

  四十分钟后,大米蒸熟了,锅里的鲶鱼和茄子也燉的黏黏糊糊。

  此时大火收汁,香味迎风飘出二里地!

  高夏闻著味就回来了。

  手脚麻利摆放桌椅板凳,碗碟筷子。

  再然后,他和高萍坐在饭桌两面,端著碗,仿佛等待投餵的雏鸟·——

  高华:“...—”

  早知道拎著鱼去老丈人家了,这样我就是等著吃的那个人——高华微不可见嘆了口气,然后將饭菜端上桌。

  米香混合著鱼香,两小只垂涎欲滴。

  娄晓娥眉。

  毕竟她家里有个谭家菜的大厨,日常饮食色香味俱全。

  而鲶鱼燉茄子香则香矣。

  只是成菜的造型实在是不敢恭维。

  娄晓娥满脸犹豫,伸出筷子夹了一小块鱼肉放入口中。

  吧嗒吧嗒。

  然后。

  第二块,第三块。

  她的脸上露出了满足和欣喜之色。

  鲶鱼本就刺少,高萍钓的鲶鱼又是高华空间出產,个头远超野生同类,住刺又粗又长,小刺高华也提前处理掉了,並不担心谁会被鱼刺卡住嗓子。

  因为高夏的缘故。

  高华从不担心饭菜做多了会剩下。

  一阵风捲残云。

  就连盛菜的盘子都被高夏用开水涮了涮,美其名曰原汤化原食的一口闷··

  娄晓娥再度咋舌。

  毕竟高华今天蒸的米足够她们全家吃两天了!

  而在这里,一粒都没有剩下!

  不由得,娄晓娥望向高华的眼神中满是怜惜。

  家里有个这样又高又壮的弟弟,做哥哥的一定很辛苦吧?

  不过没关係。

  將来就是他们两个一同抚养弟弟妹妹了!

  还有。

  一个足球队的儿子!

  高华:“...—.”

  他总感觉后背有些发凉,似乎被什么可怕的东西盯上了。

  猜拳输了。

  高夏洗碗去了。

  娄晓娥和高萍这次改去房间里高华,而且高萍还跑到高华房间里拿走了一本相册。

  老高有个传统。

  每年全家照一次相。

  哪怕刚逃荒到四九城的时候,兜里没几个子.

  高华曾听自家老娘讲述,某年老高实在是没了钱,於是一不做二不休,半夜去某大户人家借了点钱,可能是比较投缘,老高临走的时候人家还硬送了条大狼狗让他一併带走!

  嗯,铁砂掌拍碎脑瓜子的那种..

  照相的传统在老高离世后被高华三人继承了下来。

  上次照相是国庆节。

  所以。

  那本相册里有高华从穿开襠裤,到后来参加工作的全部记录。

  下午四点。

  高华送两小只坐公交上学,不忘让他俩每人拎走了十二个鸡蛋。

  生鸡蛋耐存放。

  这样早晚用热水冲一个鸡蛋补充营养。

  两小只上车走了。

  高华拍了拍自行车后座:“坐上来!”

  娄晓娥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颊微微发红,楼著高华坐好。

  高华问道:“咱们是去看电影,还是去逛街?”

  娄晓娥回答道:“爸爸说他想你了,想让你下午来家里做客。”

  高华:“....—”

  毕竟他上次去娄家別墅时,某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同志给他扔出来了一个正品宣德炉....·

  那是娄振华的宝贝!

  脑补了『咕嚕”的样子,高华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

  但老丈人传唤。

  他不得不去。

  一路上,高华有多慢骑多慢。

  娄晓娥却很开心。

  这种无忧无虑,两个人静静相处的时光最为愜意了!

  只是路程再远总有终点。

  娄家到了。

  进门后,高华总感觉心里发毛,娄振华望向他的目光很是不善。

  高华只是尬笑。

  娄振华最终嘆了口气。

  现在这种情况,他家里的宝贝,连同这套房子都是要留给娄晓娥的,然后再传到高华和娄晓娥的儿子手中。

  所以。

  无非是早一点晚一点的区別。

  但他还是很不爽!

  因此。

  他决定就在客厅和高华谈话。

  以后都是!

  毕竟他的书房里宝贝无数,万一哪天被高华看到了至於谈话的內容,娄振华也极力控制著不往古玩字画上靠拢,而是忆往昔崢嶸岁月。

  比如某段时间,他曾和张大帅一起进山猎东北虎。

  嗯,就是那个『妈拉个巴子』掛在嘴边,然后老家被儿子送给了鬼子的张大帅。

  再比如沦陷期,他曾给鬼子的被服里掺打碎了的麦秸,为此差点被小鬼子拖出去毙了,还是贿赂了鬼子的高官才得以倖免·

  说到这时,娄振华满脸遗憾。

  毕竟行贿的东西是前清覆灭后,那些遗老遗少从宫里偷出来的好玩意儿!

  这些本应该留在大陆,留在国人手中,却跟著战败的鬼子漂洋过海去了扶桑,现在已然下落不知··

  高华没说什么。

  他知道很多被抢走的好东西都陈列在了博物馆里。

  所以。

  有机会他会一家一家拜访。

  鬼子怎么偷走的,那他就怎么偷回来!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吃过晚饭。

  高华在熟悉的地方捡起了两条中华烟,然后蹬著自行车一路风驰电溜了。

  嗯,不走空。

  只是他並没有回家。

  而是乔装打扮一番去了黑市。

  兜里钱太多了。

  他又不完,这时候也没有什么投资渠道让钱生钱,自然要换成更为保值,且拿到世界任何地方都能换取物资的黄金!

  黑漆漆的夜色中。

  间或亮起一道手电灯光。

  人头攒动。

  但几乎没有什么嘈杂声。

  高华东张西望,搜寻著老赵的摊位。

  这是他和光头约好的。

  先找老赵,然后询问对方是否有黄金,如果有,就前往交易,如果没有,他就只能自己在黑市上碰碰运气了。

  走了一小会儿。

  老赵没找到。

  但让高华看到了一个很有趣的东西。

  ak-47!

  高华凑了过去。

  摊贩用手电在摊位前晃了晃,满嘴东百大碴子味:“哥们儿,好东西要吗?”

  高华问道:“货正吗?

  摊贩满脸问號。

  高华问道:“是老毛子那產的货吗?”

  后世网络盛讚ak-47是把好枪,无论是掉沙地里,掉泥里踩两脚一样不影响使用,但这只局限於老毛子的原厂货。

  人家生產时下了血本。

  別的不说,老毛子產的ak-47就连枪托都是红木的!

  而东甌,还有兔子仿造的那些ak-47完全將一分价钱一分货发挥到了极致。

  故障率那叫一个惊人!

  但足够便宜。

  这对於一些第三世界国家来说简直完美。

  能拔脓就是好膏药。

  故障率高的ak-47也是枪械,总好过从前两边开片时手持大刀片子对砍吧?

  听到高华的话,摊贩眼神中不由露出几分惊讶。

  他在这里摆摊好几天了,还是头回见有人问出这个问题。

  因此。

  他从身后的背篓里又掏出了一把ak-47,低声说道:“好货不是没有,就是有点贵看你能不能接受这个价格儿了!”

  高华简单摆弄了一下。

  满脸惊讶。

  这支枪的成色近乎九九新!

  但黑市有黑市的规矩,对面不问他的身份,不问他用来交易的钱和票的来路,他也不能询问对方货物的来路。

  喜欢就买。

  买定离手。

  互不找后帐。

  高华第一反应对面是官府的便衣,但后来想想,便衣的目標主要是卖家,尤其是手里有贵重物品,或者米麵粮油、鸡鸭鱼肉的卖家。

  嗯,没收归公。

  至於收缴上来的物资,会不会以奖励的形式发下来,高华完全不得而知。

  但他知道一件事。

  如果对面不是官府的便衣,那这些好东西他要定了!

  高华用穷批的口吻问道:“怎么卖?”

  摊贩小声回答:“两百二十块,嘎嘎新的枪你拿走,再送三十发子弹!要想再买子弹,一发一毛!如果你拿面票换,一张面票换三发子弹!”

  听到“面票』俩字,高华忍不住又仔细看了看对面的摊贩。

  “你瞅啥?”

  “瞅你咋地!”

  高华下意识回了一句。

  摊贩突然笑了起来:“你也是东百的?”

  高华摇头:“不是。”

  他已经猜出了对方的身份。

  东百某局铁路工人。

  这也说通了为何这支枪近乎出厂状態。

  毕竟北边已经全面换装了『akm”这一改进型步枪,换装下来的枪械堆积如山,某些管仓库的耗子拿一点出来,偷偷卖到南边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就是不知道毛妹卖不卖?可以七天无理由退换吗?高华面露微笑说道:“枪我要了!

  东西好,我也不砍价,只是子弹要是买的多给便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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