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二年八月十五日早晨,郑彩率队押送着四十万石粮食,航行在北洋沿山东航段。计海船一艘,用百人而运千石,郑彩的船队规模达到了四百艘,人员上万。船队浩浩荡荡,迎着朝阳,斩却碧波。

  这么多船和人,当然不全是郑芝龙麾下的,他们很多都只是福建、浙江一带的海商,意识到运粮食有利可图,便加入了进来。但是,需要给郑氏船队上缴一笔不菲的保护费。

  这些船悬挂“郑”字旗,可在海上免受劫掠,否则必定有去无回。单次航行,大船一百两,小船五十两;也可以包年费,年费会员,大舶三千金,小舶千余金。

  这个主意是郑氏海盗团管理后勤的郑芝豹想出来的,一年下来,保护费收了上百万两白银,利润不比搞绑票低。并且,绑票苦哈哈的,钱还未必能够收得上来,而收保护费,这钱大都可以落到郑芝龙的手中。

  郑芝龙还真不是脑抽了想给朝廷当狗,这实在是朝廷给的太多了。随着朝廷不限次数、不限数量地收购粮食,这条海上粮道的价值也越来越高。

  今年山东也遭受了轻度旱灾的侵袭,虽然粟、麦、稻苗不至于旱死,但粮食灌浆期的缺水,还是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粮食减产。郑彩这次运送的粮食需要在登州卸载十万石,同时他们还需要在登州港进行补给。

  虽然他们的最终目的地天津卫大沽口岸也可以补给,但是,因为登州港本身就是登莱水师的军港,这里的物资储备更充裕,更加便宜,还可以直接用粮食结算。郑彩像往常一样登岸,长久的海上航行,脚踩大地总有种晕乎乎的感觉。

  “哎呀,郑彩兄弟,你来啦!许久不见,为兄对你可甚是想念啊!”刘泽清迎了上去,一把抓住郑彩的肩膀说道。

  郑彩只分到了一个小小的百户官,却可以跟大明的副总兵称兄道弟,这种感觉让他觉得很奇妙,虚荣心被大大地满足,于是乐此不疲,每次来到登州港都要上岸看看。

  只是,虽然以往刘泽清也对他友善,但今日也太热情了,难道是因为今天是中秋节的缘故?

  “来来来,为兄这里有新酿的地瓜酒,还有御赐的饴糖月饼,你可不能错过啊!”刘泽清搂住郑彩的脖子说道。

  他们毕竟是有身份的人,刘泽清的亲密动作让郑彩感觉有些不适。

  “皇帝御赐的月饼?!”郑彩有些惊讶,又有些羡慕地说道,“看来刘总兵很受皇帝器重啊!”

  “非也非也,为兄只是副总兵,也入不得皇帝的眼。这月饼啊,是皇帝赏给咱登莱水师的,人人都有份。

  不过,这月饼来路可不简单,据说是西宫娘娘擀面皮,东宫娘娘搓饴糖做的。

  从六月起,皇宫大内里面的蒸笼就开蒸,一个月内,整个皇宫烟雾缭绕,宛若仙境,麦香、米香飘出去十里地,勾得京城百姓肚子里的馋虫直叫。

  可惜他们不当兵,无缘这人间美味,只能自己估摸着仿制。如今呐,月饼除了红绿丝的和枣泥、果仁馅的,都流行起饴糖馅的了。

  可是,他们哪里能学得会宫中的秘方?咱们的月饼是软乎的,而他们做的月饼,能给白杆兵当飞蝗石使!”

  “皇帝对你们真好。”郑彩有些羡慕地说道。

  相比于那些对朝廷喊打喊杀的头目,郑彩是亲朝廷派的。倒不是他多么认同朝廷,而是他在与官军接触的时候,已经发现了这些人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以前饿肚子、装备差,跟他们比跟乞丐一样的官军,现在已经大大改观了。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官军现在可以吃饱饭了,听说军饷也很少拖欠了,生活越来越有盼头了。

  郑彩意识到,大明变天了,官军会变得越来越强盛,而他们却没有太大的进步,每天忙着勾心斗角和做生意赚钱,赚到的钱只有很少一部分用来造船和招募手下。

  他们跟朝廷和好以后,不少弟兄们带着这些年攒的钱上岸买田地、宅邸,娶媳妇、生子。

  当海盗并没有那么好,海上风浪大,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葬身大海了,又或者在某一次劫掠的时候,被人用鸟铳射爆脑壳。现在的情况挺好的,大家洗白成了良民,生意照做,也不用每天担惊受怕的。

  虽然袁崇焕容不下他们,但他们可以跑到江浙、南直隶落户啊,而且袁崇焕也不是非要对他们做什么,至少人家没有先动手。

  此消彼长,郑彩觉得,他们的船队就算暂时胜过了官军水师,但也还是会被慢慢超过的,他看不到他们战胜大明这个庞然大物的一丝可能。

  要么重新回到海上流浪,要么就趁着他们现在还有价值,积极融入大明,换取更多的好处。

  郑老四的事情,他隐约知道个大概,对此他感到很无语。但彼时他们的船队已经出发,郑芝龙也没有叫停他们,朝廷也没有说要处置他们,于是这生意就继续稀里糊涂地做下去了。

  刘泽清拽着郑彩登上了港口内一座用于瞭望的阁楼。阁楼三层,视野极佳。楼下,数千力工正紧锣密鼓地从船上把粮食搬运下来,堆到港口的粮仓里面,或是装上平车拉去更远的地方。而一些新鲜果蔬和大量清水,从港口各处运送到船上。

  在人力充足的情况下,登州港也是个大港,拥堵情况不算严重,卸载十万石粮食也至少需要十天半个月的时间。刘泽清决定,在这些时间里面,让郑彩好好感受一下他们山东人的热情好客。

  刘泽清给郑彩斟上一杯淡琥珀色的酒液,忽悠道:“如今你也是我大明的将领啊,跟东番总兵,不如跟咱登莱水师去打建奴?!若是你过来,多的不说,一个游击将军的位置,为兄是完全可以为你争取到的。”

  郑彩捧起酒杯正要喝,闻言,手臂僵住,他讪讪放下酒杯。

  这酒香气很浓郁,带着一股甘薯的味道,只是不知道为何被叫做地瓜烧,这玩意看起来比红毛番鬼船上的朗姆酒好喝得多了,他的肚子里的馋虫已经被勾起,但如今却只能狠狠地咽口水。

  他擦了擦嘴角的口水,一脸严肃地说道:“大哥待我不薄,我不能背叛他。况且,你也说了,咱们现在都是大明官军,不分彼此,又何必在意归属呢?!”

  刘泽清有些失望,但他也知道,仅凭三言两语就策反郑芝龙的一员大将是不现实的。

  “哎呀,兄弟你误会咱了!说什么背叛不背叛的,哥哥我不过是不忿你的遭遇,想给你谋个前程嘛!你把哥哥我看成什么人了啊?来,今天不谈这些了,喝酒!”

  说完,刘泽清满饮一杯,给郑彩亮了亮杯底。郑彩虽然听出了刘泽清言语中的挑拨之意,但还是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至少刘泽清没有对他们用强。

  他这次出来,能算得上战船的只有二十条,战兵不到五百,如果在这里跟明军火并,绝无胜利的可能,甚至他都走不出这栋阁楼。

  刘副将满饮了,他不喝就没礼貌了。郑彩早就忍得辛苦,于是端起银质的大酒杯,一饮而尽。

  “咳、咳、咳!”郑彩呛得眼泪都出来了。

  酿造地瓜烧的工艺可没有多好,这酒喝多了是会中毒的。

  为了掩饰尴尬,郑彩只能噙着眼泪大喊一声:“好酒!”

  “哈哈哈,兄弟,我没看错你,果然是个爽快人!”刘泽清兴奋地叫道,然后顺势给郑彩又倒上了满满一杯。

  按理来说,现在双方有分歧,郑彩本应该提高警惕的,可是一想到对方完全可以将他拿下,挣扎也是无用,于是他干脆躺平了,啃着月饼、就着小菜,一杯接一杯地喝。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皓月当空!郑彩懵懵懂懂地爬起来,身上一件袍子滑落,看着眼熟。他努力回想,头疼欲裂,终于想起来,这分明是刘泽清喝酒时穿的衣服,对方直接解下来盖到了他的身上。

  郑彩用力眨巴着眼睛,鼻子酸酸的,他只能一遍遍告诫自己:不要中了官军的诡计,这拉拢的手段也太粗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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