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城......

  康华街道派出所。

  会议室内。

  此刻,派出所内的骨干、高层几乎全都在场,他们或正襟危坐,或微微前倾,神色凝重。

  主持会议的是所长王彦森。

  他眉头紧锁,目光深邃地扫视着在座的每一个人。

  而这次会议的主题,就是研究讨论林北伤人案应该如何定性。

  毕竟伤者(周鹏)的伤势还是比较严重的,甚至已经达到故意伤害案的刑事标准。

  如何定性,非常重要。

  ......

  “各位,这就是案发当时交警吴云波的执法记录仪画面。”

  老李指着投影仪画面介绍了一下。

  与会众人都全神贯注地看着视频,会议室里一片寂静,只有投影仪运转时发出的轻微嗡嗡声。

  很快,视频播放结束,那短暂却又惊心动魄的画面仿佛仍在众人眼前不断回放。

  王彦森微微挺直身子,开口道:“都说说吧,什么意见。”

  声音在寂静的会议室里回荡,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威严。

  众人各抒己见,一时间,会议室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讨论声。

  而最关键的争议点就在于——林北的行为究竟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

  有人认为林北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毕竟他直接造成周鹏身受轻伤,而轻伤,就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入刑标准。

  也有人认为林北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而理由就在于,根据执法记录仪的画面可以清晰地看到,林北并不是主动攻击周鹏,也不是事后报复,而是在周鹏意图对他进行伤害的时候,进行防守反击,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应该以故意伤害案来立案。

  还有人觉得,林北的行为虽然不构成故意伤害,但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应该是防卫过当,还是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持有这三种观点的人,各抒己见,争论不休。

  一时之间,很难达成共识。

  而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并不是因为警察们对正当防卫的判定和认知有问题。

  最主要是因为......

  甩锅!

  没错就是甩锅。

  一般来说,发生刑事案件之后,公检法三家都可以进行定性,也都可以认定正当防卫。

  可是在实务中,“公”和“检”却很少会做这个,基本都会到了最后的法院进行定夺。

  换言之,

  即便是非常明显的正当防卫,可公安机关也很少很直接认定正当防卫,而不予立案,绝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会以故意伤害或者互殴之类的先立案,然后移交到检察院。

  只要案子到了检察院手里,那最后如何定性,就看后面的了。

  公安机关也就没有责任。

  咳咳!

  这种事情,懂的都懂。

  既然一件工作有后面的程序流程进行审核,那我为什么要在前面吃力不讨好呢?

  对吧?

  所以啊,立案,就是个万金油的选择。

  肯定不会出错。

  我立案了,最后不也还有检察院和法院这两道程序?

  最后如何定性,不是还得看法院定夺?

  即便是错判了或者怎么样,也不是公安机关的责任。

  可反过来,如果说公安机关定性为正当防卫,不予立案,那么伤者及其家属,肯定不乐意啊,不接受啊,那就得闹啊。

  你看,这麻烦不就来了吗?

  所以啊......

  大多数时候都会采取最稳妥容错率最高的做法,于是乎,所谓的“和稀泥式执法”这不就出现了?

  这个会议室里,就有人提出这种做法。

  既然三方都说服不了对方,那就折中。

  先立案,把人带回来。

  这样一来,至少能让伤者那边不再闹。

  能安抚伤者。

  至于说最后定性是故意伤害、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那就看后续检察院和法院去定夺呗。

  还有两道程序,难道还能冤枉了谁?

  这个说法一出,立刻就有不少人点头同意。

  倒是没毛病。

  如果真的是正当防卫,那检察院审查之后完全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又或者,到了法院之后,法院也能判决无罪嘛。

  没毛病!

  不过老李却旗帜鲜明地反对了。

  “我不同意!”

  老李猛地一拍桌子,霍然起身。

  “立案?为什么立案?凭什么立案!”

  老李表情严肃,话语铿锵。

  “执法记录仪视频拍得非常清楚,而且我出了现场之后,还询问了目击证人。”

  “可以确定,当时是周鹏拿着一把链锁,往林北脑袋上打,而且还大喊着‘干.死.你’这种明显具有威胁、恐吓意味的话。”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比划着周鹏当时的动作。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林北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他出于自保,进行了躲闪和回击,出手时机也恰到好处,正是周鹏攻击自己的时候。”

  “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标准的正当防卫啊,为什么要立案!?”

  “我们被诟病和稀泥的执法还少吗?可这真的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吗,真的符合我们执法者的初衷吗?”

  老李洪亮的声音在会议室内回响。

  不少人面露沉思之色。

  低下头,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和稀泥......

  谁喜欢和稀泥?

  没有人喜欢和稀泥。

  显然还是公正执法,严格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这样才最合理也最爽。

  可有时候......

  现实毕竟不是理论。

  严格按照法律来办,或许并不是最优解。

  反而会激化矛盾、挑起冲突。

  这显然并不是执法机构的初衷。

  所以众人其实也挺纠结的。

  这时,一个老民警皱眉开口道:“可问题是......他下手太重了......这已经超出必要限度,恐怕防卫过当总是要的。”

  老李立刻拿起遥控器,重新播放执法记录仪视频。

  他一边操作,一边说道:“大家看,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周鹏他拿了一把自行车的链锁,这玩意儿里面可都是金属,很沉,很重,很硬。”

  “而且,周鹏是冲着林北的脑袋砸过去的。”

  “这要是砸到了,头破血流都是轻的,脑震荡也不意外,甚至有可能闹出重伤甚至是出人命!”

  老李眉头紧锁道:“此外,周鹏还大喊‘干.死.你’,这种明显具有恐吓威胁的话,也很容易让人产生恐慌心理。”

  “而在这种情况下,林北害怕是人之常情,出于自保的本能,进行防守反击,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至于刚才老曹说的下手太重......”

  老李摇了摇头,继续说道:

  “我就想说,当有人已经要杀你了,难道你还在自保的同时,还得想着别伤到对方?”

  “这明显不可能啊。”

  “别说只是普通老百姓了,就说我们这些受过专业训练,有着丰富经验的老警察,也办不到吧。”

  听到这话,众人纷纷点头。

  确实。

  在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谁还能想得了那么多?

  还不是保命为第一要务?

  再说了,

  你特么都想杀我了,我还得保护你呗?

  这不可能,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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