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李兆廷迎着朝阳晨练。

  大漠黄沙,烈日如火,边塞孤城,红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天地自然的威能,带给武者无穷无尽灵感。

  不知多少武道高人、大德高僧、得道真人在黄沙大漠中顿悟绝学。

  数百年前,突厥“武尊”毕玄进入塔克拉玛干沙漠深处,在生死之间进入远古太阳神庙,领悟炎阳大法。

  百多年前,金乌门创始人云中玉喝得酩酊大醉,眼观滚滚黄沙,领悟九招绝世奇招,取名为“醉金乌”。

  数十年前,古木天扫荡群雄,觉得寻常宝刀配不上自己,遂去沙漠之甍找寻珍稀奇铁,铸造出龙魂凤血。

  李兆廷在暖暖的阳光下,尽情地舞动身体,万物滋长,天人合一。

  恍惚间,李兆廷觉得与沙漠绿洲融为一体,是小草、是大树、是骏马、是万里黄沙、是连绵白云,真气如长河流水滔滔不绝,手脚随心所欲挥洒,精气神前所未有的开阔,身体所有疲惫一扫而空,眼中好似亮起金阳赤月。

  “嗖!”

  李兆廷乍起乍停。

  做了几个深呼吸,把身体状态调整到最佳,晃动手腕脚腕,把刚刚沸腾如瀑的真元气血,恢复沉静状态。

  就像千里冰川、北极冰山,表面看似端凝不动,实际上潜龙在渊。

  “汪汪~~”

  一条大黄狗跑到李兆廷脚边,正是在观音庙遇到的那条狗,若非有黄犬前方引路,不知要走多少冤枉路。

  黄犬有灵,似乎是感觉到李兆廷的救命之恩,也可能是感谢李兆廷昨天帮他剔牙,又或者是讨要吃食,对着李兆廷摇尾巴,口中呜呜呜的卖萌。

  李兆廷轻抚狗头,笑道:“你这家伙还真是灵透,给你取个名字,一条黄狗应该叫什么呢?金锭、大黄、旺财、蜜瓜、啸天、肉丸子、鲁直……”

  李兆廷胡乱给黄犬取名,黄犬呜呜呜的趴在地上,直到说出“元宝”,黄犬抬起脑袋,用爪子扒拉裤脚。

  “小家伙,与我有缘!”

  李兆廷笑眯眯的撸狗。

  “元宝”这个名字非常喜庆。

  李兆廷非常不喜欢给宠物、坐骑取威风凛凛、文绉绉的名字,恨不得想八十个典故,越文雅越显得俗气。

  反倒不如枣糕、馒头、雪糕、肉丸之类的名字,或者直接叫旺财!

  名字越喜庆越好。

  老酒,窖藏几十年的才是老酒,说明家族福寿绵长,能传好几代。

  元宝,招财进宝,手里有钱。

  鲁直,这是苏轼的取名风格。

  问:“左牵黄”中的“黄”,指的是哪种动物?请苏轼亲自作答。

  苏轼:我的好友黄鲁直!

  营地最不缺的就是大骨头。

  足够元宝啃三四年。

  楚留香满怀心事的走来,看着笑摸狗头的李兆廷,奇道:“我怎么觉得这是你的狗?难道你就是石观音?”

  “我长得很像女人吗?”

  “首先,佛本无相,观音菩萨三十三法相有男有女,其次,如果你换上女装精心打扮,姿容不亚于红袖。”

  “石观音目不识丁,哪懂佛理?她是个漂亮女人,嫉妒心非常强。”

  “嫉妒?嫉妒什么?”

  “嫉妒有人比她美,石观音看到倾国倾城的美人,会给对方两个选择,要么毁掉容貌,要么去阴曹地府。

  临事方知一死难。

  有几个人敢说自己不怕死?

  毁容更是陪伴终身的折磨,从天堂落入地狱,在烂泥地痛苦挣扎。

  越是美人,被折磨的越惨。

  她还嫉妒男人不喜欢她。

  如果一个男人喜欢她,愿意跪在地上舔她的脚趾头,石观音会觉得对方无耻下贱,把对方当做猪狗畜生。

  如果一个男人不喜欢她,她会用尽手段追求,追求不到就狠厉折磨,一定要让对方跪在脚下,乖乖臣服。

  你知道石观音的手段吗?

  她会把你的眼皮用鱼钩锁住,让你永远无法闭上双眼,把你绑在沙漠最高的沙丘,让太阳晒瞎你的眼睛。

  她会用湿牛皮紧紧绑住你,在太阳底下暴晒,湿牛皮逐步收缩,一点点勒入血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她会用鞭子逼着你推磨,不眠不休无始无终,只要你敢停下来,立刻用鞭子狠抽,吃饭喝水拉屎撒尿,甚至是闭眼睡觉,都在维持推磨的动作。

  她会把英俊潇洒的白面小生,变成又聋又瞎又哑,面如石像的怪物,只要对方不臣服,折磨便永无休止。

  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吧?”

  李兆廷的语气非常温柔,说出的话却十足十的阴狠毒辣,楚留香觉得浑身冷飕飕的,好似有一只恶鬼,在皮肤下面不断啃啮,汗毛一根根竖起。

  “你说的是石驼?”

  楚留香忍不住打了个冷颤,想到自己会变成石驼的模样,甚至,苏蓉蓉变成这般模样,只觉得心如刀绞。

  “世上怎会有这种恶魔!”

  楚留香双拳紧握,咬牙切齿。

  “你是不是想问,这种恶魔为什么没被人除掉?因为她欺软怕硬,面对那些绝顶高手,石观音碰都不碰!

  天下第一美人是谁?

  静斋仙子!

  石观音敢去招惹慈航静斋吗?

  石观音敢去招惹魔门圣女吗?

  石观音非常有自知之明,什么人可以招惹,什么人不能招惹,自己能获得什么程度的富贵,全都有限度。

  这个限度就是她的活命阈值。

  超过阈值,招惹名门大派,必然被千里追杀,成为历练弟子的工具,被名门大派的天骄,结阵围殴致死。

  招惹魔教更是惨不堪言。

  这部分无需多说。

  石观音躲在西域大漠,是因为她招惹到了丐帮,二十年前,石观音在江南见到一位绝世美人,名叫秋灵素,逼迫秋灵素毁容,秋灵素不敌石观音,只能毁去容貌,在她悲哀欲死的时候,丐帮上代帮主,任慈老前辈救了她。

  任谁也想不到,容貌绝美的秋灵素是小魔女、小妖女,毁容后竟能成为丐帮帮主夫人,改掉了全部恶习。

  丐帮势力何等庞大?

  石观音自信能打赢任慈,却不可能胜过数千上万叫花子,只得隐居在西域大漠,后来更是连挑衅都不敢。

  十六年前,萧峰拜入丐帮。

  九年前,萧峰成为丐帮帮主。

  石观音的武功以轻灵为主,被降龙神掌完克,决然不敢得罪丐帮。

  只能留在西域作威作福。

  回到中原,必死无疑!”

  李兆廷做了个砍头的手势。

  石观音是非常矛盾的人。

  一方面,她非常自恋,连少林武当也不看在眼里,自信美貌绝世,自己爱上了自己,楚留香击败她的方法,不是绝妙招数,而是敲碎她的镜子。

  一方面,她不够自恋,自恋的人会觉得自己不如别人吗?武功高低有固定标准,打一架就能判断出来,美丑没有固定标准,如果石观音足够自信,以她的姿容体态,绝对是绝世美人。

  看到秋灵素,对美貌不自信。

  看到水母阴姬,对武功不自信。

  不对!

  石观音没见过水母阴姬。

  她被水母阴姬吓得畏畏缩缩。

  极致的自恋下是极致的自卑。

  用虚假的花团锦簇掩盖肮脏。

  这些资料是丐帮送来的。

  李兆廷出发前,丐帮送来完整的西域武林百科,免得李兆廷抓瞎。

  楚留香没心情听后面的话。

  他只担心三位红颜的安危。

  看着楚留香皱眉的表情,李兆廷忍不住问道:“楚兄,抓走李红袖三女的是黑珍珠!你找石观音做什么?”

  “他们不是一伙的吗?”

  “谁和你说他们是一伙的?”

  “难道不是?”

  “凭什么是?你有证据吗?”

  “这个……我……”

  楚留香尴尬地揉揉鼻子。

  他没有证据。

  来西域是为了找黑珍珠。

  半途救了一个镖师,这才招惹到石观音,被石观音的下属追杀,沿途忙着找寻水源食物,忽略了推理,下意识觉得黑珍珠绑架苏蓉蓉三女,把自己引到西域大漠,是为了算计死自己。

  从始至终,这些全都是臆想。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石观音和黑珍珠是一伙的,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黑珍珠想对楚留香下死手,或许,人家只是开个小玩笑,或者想逼他偷东西。

  想到此处,楚留香豁然开朗。

  李兆廷蔫坏的补刀:“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们不是一伙的!或许黑珍珠是石观音麾下金童玉女、捧珠童子,石观音仰慕风流潇洒的楚香帅,想让你成为她裙下之臣,把你引来大漠。”

  “她……她为什么?”

  “因为她寂寞,石观音这种人,最离不开的不是财富,而是男人,她需要男人的赞颂,满足她的虚荣心!”

  “为什么不找你?”

  “因为我和黑珍珠没有交情,而且我的名声不好,众所周知,楚香帅从来不杀人,把你招惹的怒火中烧,至少能保住性命,如果她敢得罪我……”

  李兆廷翘起嘴角,露出尖锐锋利的小虎牙,元宝紧跟着龇起獠牙。

  楚留香:什么狗屁忠犬,一根骨头就背叛主人,投降的真是快啊!

  元宝:我怕被石观音试毒。

  石观音麾下没有忠臣。

  包括她养的狗。

  石观音把所有人当做奴隶,当做完成任务的工具,别人也会这么对她,一旦抓住机会,所有人都会反叛。

  准确的说,就连狗也会背叛。

  ……

  中午。

  龟兹国王设宴招待众人。

  随着李兆廷到来,龟兹国王心知大宋使者选择站在他这边,但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唯有叛军到来,局势最危险的时候,大宋使团才会到达。

  听起来有些“小人”,但龟兹国王没有选择,难道把李兆廷赶出去?不怕李兆廷当场拔剑来个血溅五步?

  只要龟兹国王身死,叛军立刻成为龟兹国正统,有资格进行邦交。

  这在西域大漠是常态。

  就像沙丘,今日高耸入云,明日卷起一场风暴,沙丘变成了沙坑。

  酒过三巡,龟兹国王面露苦涩。

  “诸位英雄,我有个不情之请,想请某位英杰帮忙夺回龟兹国宝。

  说来也是惭愧。

  小王并非在外游猎,而是被叛军驱赶到此地,小王有信心东山再起,因为出发前,小王藏匿了极乐之星。

  极乐之星是龟兹祖传宝石,能打开龟兹宝库,里面有数不清的财宝,足以在西域之地修建五座巨大城池。

  半月前,小王留在都城的心腹取出极乐之星,雇佣镖局押镖,不想镖局全军覆没,极乐之星被歹人夺走。

  歹人发来信件,勒索一笔财宝。

  不知哪位英雄愿意去交易?”

  龟兹国王拿出一封勒索信。

  “极乐之星已归我手,若想复得,两日后,送黄金五千两,明珠五百粒,玉璧五十面,西行百里,有人持极乐之星与君交换,珠若不明,璧若有瑕,意若不诚,极乐之星一去不返矣。”

  落款是千手千眼的观音像。

  李兆廷笑道:“字写的不错,就是图画差了些,我十二岁的时候,随手用木炭做涂鸦,比这幅画强多了。”

  说着,李兆廷用指尖沾着酒水,在桌面上随手作画,顷刻画完,果然比勒索信上的观音像慈祥许多,虽然没绘制千手千眼,但无论从哪个方向看,都会觉得观音看着自己,无所遁形。

  琵琶公主称赞道:“李剑神不仅剑法如神,书画也是一绝,李剑神随手涂鸦之作,强过石观音百倍千倍。”

  楚留香闻言,高声称赞:“李兄不愧是丹青国手,石观音这点本事,与李兄相比,不过是烛火之比日月。”

  胡铁花嘟囔道:“石观音的画作像是鸡爪子,老李画的才是观音。”

  冯素贞似笑非笑的端来一杯茶。

  李兆廷的书画能力非常极端。

  绘制人物天下一绝,无与伦比,尤其擅长画美人,凭借这套技法,去青楼不用掏钱,花魁娘子主动投怀。

  如果绘制山水、风景、水墨,只比常人强一些,与赵祯不相上下。

  互相恭维几句,众人定下计策。

  楚留香带人去交易极乐之星。

  李兆廷留下来保护龟兹国王。

  国王绝对不会让李兆廷离开,哪怕把公主许配给李兆廷做妾,也要把李兆廷留住,他担心李兆廷前脚离开,后脚去找叛军,诸般算计付诸流水。

  能去做交易的唯有楚留香。

  楚留香人品太好。

  所有人都信任楚留香!

  感谢修行者无限、上冬双辞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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