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大明 第 3章 归化城的公子哥

小说:哈哈哈,大明 作者:微微的薇 更新时间:2026-01-05 18:45:38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打仗都需要一个名头!

  哪怕这个名头就是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但也得有。

  因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余令的借口就是送岁赐!

  林丹汗不是一直要钱么,自己这次把钱带在身上,有本事来拿就是了!

  这个借口一点问题都没有。

  在先前那是年年都给,如今余令再去送岁赐就不会显得有什么不对,很是合情合理。

  至于怎么打,余令也想好了!

  当年在河套走丢的羊依旧没找到,这次又丢了一匹马。

  余令准备找回自己的马。

  只要不乱搞,就不会造成了什么误会,……

  可能会兴师动众,自然也难免磕磕碰碰。

  当余令等人开始商议对策,第一条政策很快就出来了。

  归化城往东北方向五十里开始建立第一个村落,在这个村落再往北五十里建第二个村落。

  曹变蛟也出动了,五百精锐骑兵直达集宁路。

  他要保证往第一个村运送物资的时候不会被人干扰。

  如此一来,一条长长的线就拉好了。

  有了这条线,归化城准备的军粮就可通过接力的方式运到指定的位置。

  这一次,余令准备拿下集宁路。

  集宁路是大明给的官方称呼,在蒙古语里它叫“乌兰察布”。

  翻译成汉话就是“红色的山口”。

  它离归化城只有两百里路。

  这里有一支属于察哈尔部的骑兵,全都加起来人数约莫七千。

  这里也生活了一群“察哈尔”。

  “察哈尔”是希腊语,大意是奴仆,家人等,是成吉思汗起的名字。

  确切的说,“察哈尔”就是当初的怯薛军!

  这支军队在建立之初人种很杂,有钦察人、康里人、阿速人、唐兀人。

  如今已经不分彼此,血脉都融合了!

  这一支人马属于“察哈尔”,但又不是真正的“察哈尔”!

  因为真正的“察哈尔”是草原大汗的亲卫,近卫军,他们都在林丹汗身边。

  如今他们的职责依旧没变,他们也是林丹汗唯一能够完全指挥的动的一支人马了!

  余令准备用最快的速度拿下集宁路!

  都说昭君庙那块地方是塞北的江南,集宁路这块也不差。

  不光河流水系环绕,它那里还有很多湖泊,最适宜放牧和种地了!

  唯一的缺点就是离大明的大同重镇太近了。

  大明边军偶尔会偷偷的抢他们!

  离大明越近,他们被同化的程度越高,也就越依赖各种物资,那里有很多大明百姓。

  闷闷看马场的时候,她就觉得集宁路这地方好!

  余令等人也思量过了。

  如果把这里拿下,光是挨着河流湖泊的土地就能养活数万人、属于草原上少有的好地方。

  看草原活不活人的地方很简单。

  一个地方如果在很久之前就有名字,一定能活人。

  如果没有名字,那最好不要去,因为都没人给它起名字。

  “集宁路种地去不去?”

  “集宁路?大人莫要开玩笑了,那里就不是咱们的地方,我倒是想去,我怕我没那个命啊,咱们大人……”

  “想不想去?”

  “想!”

  “这就对了,好了,我记下你的名字了,等将来啊咱们大人拿下那个地方,那就是咱们的地方!”

  “啊,将来啊......”

  敢来归化城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在关内活不下去的,另一种就是胆子大的来搏一搏。

  归根结底……

  其实都是胆子大的人,都是敢闯敢拼的人。

  在归化城的人口比例里,不算牧民的话,十五岁到四十岁这类人的比例高的吓人。

  可以说都是青壮。

  走西口,其实就是一次人口淘汰。

  这群人聚在一起,可想而知归化城的民风如何。

  不怕打仗,更不怕死人,一听哪处可以搞到土地两眼放光。

  苏怀瑾的眼睛也在放光!

  最想去集宁路的其实是他苏怀瑾,一听说那里有湖泊他的心就飞了。

  归化城其实也有水,水里也有鱼!

  问题是他钓不上来!

  归化城有火器作坊,有匠人在研究火药,时不时的会往水里扔一个。

  匠人们通过炸起的水花来判断火药的威力。

  他来的时候归化城都上冻了,如今还没化冻……

  也就是说,他来归化城这么久根本就没机会去钓鱼。

  一个鱼没钓到的他整天做鱼竿,也不知道哪里来这么大的瘾。

  如果说谁最希望余令动手,一定是他。

  在他看来,一旦余令拿下集宁路,那就等于到了河北,等于到了万全都司的边边上。

  如此,离辽东就不远了,他家在河北的势力也能用的上了!

  “归化城一村招人了啊,没地的来报名……”

  在苏怀瑾不解的眼神中,身穿锦衣卫千户服的魏良卿吆喝了起来。

  苏怀瑾看了一眼,鼻孔发出一声不屑的冷哼,转身离去!

  在他看来锦衣卫寄禄千户就是锦衣卫的败类!

  如今的锦衣卫全是这些只拿钱不干活的人!

  现在的魏良卿是归化城风云人物。

  是无数草原女子眼中的“良种”,是汉家儿女最佳的婚配人选!

  前期的种地生涯让魏良卿有了一副好身板。

  年轻,锦衣卫千户,有钱,身体还好,能和余令说得上话。

  种种光环加在一起,造就了光彩又夺目的魏良卿!

  魏良卿喜欢这样的日子,他甚至有点着迷!

  先前他虽然是锦衣卫寄禄千户,但在京城里,他连锦衣卫的官服都不敢穿。

  实在忍不住了,关上大门孤芳自赏,自己过把瘾。

  作为一个火力旺盛的年轻人,他又何尝不想做一回耀眼的纨绔!

  可京城的水太深了,扫街御史都恨不得住在他家门口。

  再加上叔父的告诫,他活的那叫一个小心翼翼!

  刚来归化城的他也怕,所以他就使劲花钱!

  六千两银子先给了肖五六百两,

  置办屋舍花了一百,剩下的钱他都给了吉日格拉,从他手里,在黄河边买了一块大大牧场!

  他觉得叔父会表扬他,花了这么点钱,就搞到这么大的一块土地,那得种多少麦子啊!

  叔父说,出门在外宁愿钱遭罪,不能人受累!

  如今,有了土地,魏良卿觉得自己成了归化城的一份子。

  就在前不久,余令给了他安排了一个好活。

  教人种地!

  搞别的魏良卿可能不擅长,但要说种地他绝对是一把好手。

  四岁开始捡麦穗,六岁开始扶犁头……

  八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大人的活了!

  如果不是叔父突然的出人头地,魏良卿觉得父亲的一辈子就是他的一辈子。

  不用想以后,能保住土地就不错了!

  如今,归化城开始忙着开春之事了……

  归化城不养闲人,作为闲人的魏良卿自然要干活了。

  他的任务就是组织开春事宜,土地一化冻,立马种粮食。

  有了任务的魏良卿像是被大人表扬的孩子……

  干劲十足,恨不得天天干!

  魏良卿一吆喝,人立马就围了过来。

  魏良卿人大方,一坨银子扔了出去,茶馆伙计端着茶壶就来了……

  茶馆生意惨淡的要死,能不倒闭,这真是全靠魏良卿养活着!

  就算有生意人,生意人做生意也不是天天都来喝茶。

  魏良卿有钱,每次做事先请人喝茶。

  他没赚过钱,但他不缺钱,就在去年腊月二十九,山西那边来人给送了一万两!

  这还不是一个人送,是一群人抢着送!

  魏良卿随便挑了一个人。

  那个人明明花了一万两,却开心的像是捡了一万两,带着人喜不自胜的离开!

  那些没被挑中的也不含糊……

  留下拜帖,放下钱财,他们根本不给魏良卿拒绝的机会,放下钱就离开,他们也笑着离开!

  如今的魏良卿超级有钱。

  热茶人手一碗,众人一口一个卿哥亲热的喊着。

  被众星拱月的魏良卿笑脸红红的,也亲热的回应着。

  “卿哥这次何事?”

  “不瞒着大家啊,开春在即,令哥给了我一个差事,归化城东北五十里要建一个村子,每人十亩地,开春就开种!”

  “多少?”

  “十亩!”

  “卿哥,孩子算不算?”

  “按照归化城的规矩来,十四以下算孩子,不分男女,只要是你的孩子,那就有孩子的三亩地!”

  “卿哥的意思是?”

  “令哥的意思是,这一次开种需要一百户,一百户为一个集体,明日就行动,一天的时间到达!”

  “卿哥是让我们传达?”

  “对,不要觉得这个事情简单,按照衙门的要求,一百户最少要有三十户的牧民。”

  众人议论纷纷!

  在众多人的心里,归化城周边的土地其实是最好的。

  哪怕贫瘠点也没关系,众人都觉得这里最安全。

  “大人说,你们之中会有人成为村长!”

  议论声停止,他们这群网格管理员也想往上走。

  如果成了村长,他们就可以从衙门领钱,并参与归化城的治理。

  权力的诱惑是对所有人都通用的。

  一辈子不知道权力滋味的人突然可以品尝一下村长的滋味。

  “先喝茶,别激动,如今有逃难的百姓来那就得立刻安排,那地方离归化城不近,要找胆子大的!”

  “我们合计合计,得先把风声放出去……”

  “卿哥啊,老朽也是种地的,不瞒着你说啊,这塞外的节气和咱们关内不一样,历法懂的人很少!”

  魏良卿闻言一愣,不解道:

  “找钱大人啊!”

  “钱大人多忙啊,去年打春都是他给看的时间,今年人更多了,土地也多了,这节气不能不看啊!”

  魏良卿也迷茫了!

  在直隶肃宁老家种地,大户人家怎么做,其他人跟着做就行了。

  因为他们家有朝廷印刷的“皇历”,上面写着什么时候开春,什么时候谷雨!

  “咱们这里没有“皇历”么?”

  “有啊,可是不管用啊,在关内地方衙门会有记载,归化城放牧多,虽然也有人种地,但没人记下!”

  魏良卿皱着眉头,望着众人道:

  “大家有法子没,如果能解决这个问题就是大功啊,打铁的盖铁炉子都发财,你们难道不想发财啊!”

  众人只能干着急!

  都是种地的好手,如果不是魏良卿认识字,会写字,不然组织人手种地这件事怎么会落到他的头上!

  “大人我有一法!”

  “说!”

  “我听说皇历是朝廷印刷的,卿哥你朝廷有人,你能不能把写这本书的人请到这里来给咱们写一本……”

  不得不说这帮人胆子大。

  在大明,私自印制黄历是要掉脑袋的,是钦天监才能干的活。

  可这帮人不知道要掉脑袋,一个敢说,一个敢想,魏良卿是敢干!

  “这样啊,等着,我给我叔写信去,包在我身上!”

  “卿哥厉害啊!”

  “卿哥,今后我们这群土哈哈能吃饱饭,那有你的一半功劳!”

  “就是就是,从我认识卿哥,我就觉得他不是一般人,有钱,有学问,还肯跟我们一起,真是侠义……”

  “就是就是……”

  魏良卿哪里听过这样真心实意的吹捧……

  热血立马上脑了!

  魏良卿会看小说,但他不看大明律。

  正常人也不看,密密麻麻的全是字不说,还看的人脑子疼!

  只有做坏事的人才会看。

  魏良卿觉得这件事不难。

  他简单的认为,花钱把人请来,依照这里的节气写一本应该没难题。

  自己的叔叔是皇帝身边的红人……

  他请来的人绝对可以的。

  “诸位先去忙,我去写信,土地化冻之前,人一定回来!”

  “卿哥大义啊!”

  安其尔看着人群中央的魏良卿,痴痴地看着。

  作为归化城的一枝花,她拒绝了牛成虎,拒绝了很多人,但她却看上了魏良卿!

  安其尔见魏良卿离开了,赶紧跟上去了!

  魏良卿早就注意到这个女孩子,说实话他也心动,可他不敢行动!

  只要钻帐篷了,就必须去衙门领婚书。

  如果敢不负责任,直接剥夺土地给人女子肚子里的孩子!

  魏良卿喜欢安其尔,但他得问问叔父的意思!

  “安其尔,今日我不能教你认字了,我得去忙了!”

  “我今日不识字!”

  “哦哦,那你跟着我干嘛?”

  “我想和你.....”

  “啥!”

  安其尔深吸一口气:“我想和你生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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