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三跪?那个三跪九叩从阎王爷手里抢人的吴三跪?
老胡似乎又想到了什么,紧忙跑进屋子,看着婆娘,“十二年前吴三跪给咱闺女的那个金球球,你给她吃了没?”
“什么金球球?”
老胡突然说出来的话,明显给婆娘问蒙了。
“哎呀!”老胡急得直拍大腿,“就是那疯道士给咱闺女的金球球,拇指盖那么大的金球球。”
他婆娘记了起来,“谁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啊,我没敢给咱闺女吃。”
“东西呢?放哪了?”
见婆娘咂了咂嘴吞吞吐吐,这下可给老胡气坏了,上前一把攥住了她衣领,怒喝道:“说啊,东西放哪了?”
“喂...喂狗了...”
老胡一愣,攥紧的手渐渐松开。
他婆娘不敢与他对视,低头委屈道:“来历不明的东西,咋个敢给闺女吃嘛...”
老胡怒哼一声打断她,伸手指着她鼻子,“你给我等着,我现在就去请吴三跪。”
说完这句话,老胡转身朝外屋地走去。
可就在老胡掀开门帘后,扭头看向婆娘,“闺女没事倒好说,若是闺女真有个什么三长两短...”
老胡话没说完,可他话里的意思已表达得非常明显。
他婆娘当然不敢接老胡正在气头上的话,只能低着头,一脸委屈。
至于振英和她的两个弟弟,则是安静地守护在昏迷不醒的贵琴身旁,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老胡从邻居家借来一辆二八大杠,起初邻居并不想借给他,自行车可是稀罕玩意,万一不小心弄坏了咋办,可当他们一听老胡借车是为了救闺女的命,便二话不说将自行车推了出来。
嘴笨的老胡说了很多感谢的话,并询问那个叫做十八里坟的地方在哪后,就着夜色猛蹬而去。
老胡虽说在这里生活了三十多年,可他基本没出过本村,算上这一次带贵琴去看病也才一共去过镇上三次。
道横村与林竖村相邻不远,就隔着七八里地,而那叫做十八里坟的地方,则在两村中间偏西北的位置。
十八里坟这个地方据说当年也是一个村,可不知因为什么导致这里一夜之间人去屋空,只留下各家各院孤零零的坟矗在这里。
可原本生活在这里的人去哪了,没人知道,他们就好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老胡顺着小路猛蹬半个小时,手电筒被他叼在嘴里。
前方,是一个三岔路口,如果他没记错的话,直行是林竖村,而旁边的岔路口就是通往十八里坟的小路。
老胡抬头看了眼圆月,又看了看两侧随风晃动的苞米杆,一滴冷汗顺着他的脊梁骨流淌下来。
说来也是奇怪,七月十五的月亮那么圆,可就是借不上半点亮光,今夜的气温还格外的低,根本不像盛夏,反倒和初冬没什么区别。
可就当老胡刚骑过岔路口,猛地捏紧车闸,车轮在泥地上划出两道深深的痕迹。
他手电亮光所及之处,竟是一个挨着一个的小土包!
土包上面洒落着零星的白色纸钱儿...
眼前的一幕让老胡感觉到一丝心凉,只见两侧无论大坟还是小坟,坟头碑前的贡品似乎都是新放上去的,食物上还留着牙齿印。
可这些齿印又尖又长,根本不像人的牙齿!
最关键的是,这条路上的风,似乎要比之前更凉了些。
老胡咽了咽唾沫,想着生命垂危的闺女,牙一咬心一横,壮着胆子再次猛踹自行车。
可就当他再次猛蹬的时候,忽然从各个坟头上飞出很多萤火虫,那些虫子屁股上的光不是暖黄,反倒呈现出一种幽暗的绿!
这下可给老胡吓坏了,没注意到前面的石头,撞了上去。
好在那石头并不大,可老胡因愣神没握紧车把,导致车把一歪将他摔在地上。
好巧不巧的是,他的脸刚好贴在一块碑前。
老胡手脚并用爬了起来,顾不得额头上细密的汗,也顾不得左手火辣辣的疼,继续猛蹬车。
也不知过了多久,老胡终于穿过这条小路,瞧见前方不远处有一个亮着灯的小土房。
可这样一个不大的小土房孤零零地建在乱坟岗里,说不出来的诡异。
但老胡根本顾不上那么多,家里闺女命在旦夕,不容耽误半分。
将自行车放在一旁,老胡壮着胆子敲了敲门。
——吱呀
让人牙酸的声音响起。
木门被人从里面缓缓拉开,老胡的心也随着那越来越宽敞的门缝提了起来。
好在并没有出现令人害怕的场景。
门里面站着一个俊俏的年轻人,剑眉星目,鼻高唇红,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衫,颇有一副仙风道骨的气质。
见年轻人微皱眉头看着自己,老胡叹了一口气,将发生在闺女身上的事儿全部讲述出来。
听完老胡的讲述,年轻人看了眼他那正在淌血的手,“叔,你先进屋,我给你止血,然后再跟你去瞧一瞧。”
他说完就把老胡请进屋。
屋子不大,四周都是土坯墙,棚顶就是简单的稻草和黄泥,一张小床由南向北摆放,还有一张颇有年代感的红木八仙桌,应是个老物件。
可在这间屋子的正东方,墙面上挂着三张画像,画中人分别是持珠、托镜、执扇。
老胡只觉得画里的人特别眼熟,却想不起详细的称呼。
年轻人站在屋中间,一手指着眉心,另外一手并指成剑,指向另外一面墙。
那里整齐排列着一整面墙的黄纸。
年轻人嘴里嘟嘟囔囔说着什么,老胡没听清,可在下一秒,老胡只觉得眼前一花,好像有一道黄灿灿的光从他眼前划过。
而此时那年轻人并成的剑指中,正夹着一张还在上下晃动的黄纸。
老胡以为是自己眼花了,紧忙用力揉了揉眼睛,等他再定睛一看时,那张黄纸便不再晃动。
“嘶!”
可这个时候,老胡倒吸一口凉气,缓缓低头。
原来他左手的小指头已露出了森森白骨,仅有一丝沾满了泥巴的皮连接着,就那样耷拉着。
老胡似乎又想到了什么,紧忙跑进屋子,看着婆娘,“十二年前吴三跪给咱闺女的那个金球球,你给她吃了没?”
“什么金球球?”
老胡突然说出来的话,明显给婆娘问蒙了。
“哎呀!”老胡急得直拍大腿,“就是那疯道士给咱闺女的金球球,拇指盖那么大的金球球。”
他婆娘记了起来,“谁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啊,我没敢给咱闺女吃。”
“东西呢?放哪了?”
见婆娘咂了咂嘴吞吞吐吐,这下可给老胡气坏了,上前一把攥住了她衣领,怒喝道:“说啊,东西放哪了?”
“喂...喂狗了...”
老胡一愣,攥紧的手渐渐松开。
他婆娘不敢与他对视,低头委屈道:“来历不明的东西,咋个敢给闺女吃嘛...”
老胡怒哼一声打断她,伸手指着她鼻子,“你给我等着,我现在就去请吴三跪。”
说完这句话,老胡转身朝外屋地走去。
可就在老胡掀开门帘后,扭头看向婆娘,“闺女没事倒好说,若是闺女真有个什么三长两短...”
老胡话没说完,可他话里的意思已表达得非常明显。
他婆娘当然不敢接老胡正在气头上的话,只能低着头,一脸委屈。
至于振英和她的两个弟弟,则是安静地守护在昏迷不醒的贵琴身旁,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老胡从邻居家借来一辆二八大杠,起初邻居并不想借给他,自行车可是稀罕玩意,万一不小心弄坏了咋办,可当他们一听老胡借车是为了救闺女的命,便二话不说将自行车推了出来。
嘴笨的老胡说了很多感谢的话,并询问那个叫做十八里坟的地方在哪后,就着夜色猛蹬而去。
老胡虽说在这里生活了三十多年,可他基本没出过本村,算上这一次带贵琴去看病也才一共去过镇上三次。
道横村与林竖村相邻不远,就隔着七八里地,而那叫做十八里坟的地方,则在两村中间偏西北的位置。
十八里坟这个地方据说当年也是一个村,可不知因为什么导致这里一夜之间人去屋空,只留下各家各院孤零零的坟矗在这里。
可原本生活在这里的人去哪了,没人知道,他们就好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老胡顺着小路猛蹬半个小时,手电筒被他叼在嘴里。
前方,是一个三岔路口,如果他没记错的话,直行是林竖村,而旁边的岔路口就是通往十八里坟的小路。
老胡抬头看了眼圆月,又看了看两侧随风晃动的苞米杆,一滴冷汗顺着他的脊梁骨流淌下来。
说来也是奇怪,七月十五的月亮那么圆,可就是借不上半点亮光,今夜的气温还格外的低,根本不像盛夏,反倒和初冬没什么区别。
可就当老胡刚骑过岔路口,猛地捏紧车闸,车轮在泥地上划出两道深深的痕迹。
他手电亮光所及之处,竟是一个挨着一个的小土包!
土包上面洒落着零星的白色纸钱儿...
眼前的一幕让老胡感觉到一丝心凉,只见两侧无论大坟还是小坟,坟头碑前的贡品似乎都是新放上去的,食物上还留着牙齿印。
可这些齿印又尖又长,根本不像人的牙齿!
最关键的是,这条路上的风,似乎要比之前更凉了些。
老胡咽了咽唾沫,想着生命垂危的闺女,牙一咬心一横,壮着胆子再次猛踹自行车。
可就当他再次猛蹬的时候,忽然从各个坟头上飞出很多萤火虫,那些虫子屁股上的光不是暖黄,反倒呈现出一种幽暗的绿!
这下可给老胡吓坏了,没注意到前面的石头,撞了上去。
好在那石头并不大,可老胡因愣神没握紧车把,导致车把一歪将他摔在地上。
好巧不巧的是,他的脸刚好贴在一块碑前。
老胡手脚并用爬了起来,顾不得额头上细密的汗,也顾不得左手火辣辣的疼,继续猛蹬车。
也不知过了多久,老胡终于穿过这条小路,瞧见前方不远处有一个亮着灯的小土房。
可这样一个不大的小土房孤零零地建在乱坟岗里,说不出来的诡异。
但老胡根本顾不上那么多,家里闺女命在旦夕,不容耽误半分。
将自行车放在一旁,老胡壮着胆子敲了敲门。
——吱呀
让人牙酸的声音响起。
木门被人从里面缓缓拉开,老胡的心也随着那越来越宽敞的门缝提了起来。
好在并没有出现令人害怕的场景。
门里面站着一个俊俏的年轻人,剑眉星目,鼻高唇红,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衫,颇有一副仙风道骨的气质。
见年轻人微皱眉头看着自己,老胡叹了一口气,将发生在闺女身上的事儿全部讲述出来。
听完老胡的讲述,年轻人看了眼他那正在淌血的手,“叔,你先进屋,我给你止血,然后再跟你去瞧一瞧。”
他说完就把老胡请进屋。
屋子不大,四周都是土坯墙,棚顶就是简单的稻草和黄泥,一张小床由南向北摆放,还有一张颇有年代感的红木八仙桌,应是个老物件。
可在这间屋子的正东方,墙面上挂着三张画像,画中人分别是持珠、托镜、执扇。
老胡只觉得画里的人特别眼熟,却想不起详细的称呼。
年轻人站在屋中间,一手指着眉心,另外一手并指成剑,指向另外一面墙。
那里整齐排列着一整面墙的黄纸。
年轻人嘴里嘟嘟囔囔说着什么,老胡没听清,可在下一秒,老胡只觉得眼前一花,好像有一道黄灿灿的光从他眼前划过。
而此时那年轻人并成的剑指中,正夹着一张还在上下晃动的黄纸。
老胡以为是自己眼花了,紧忙用力揉了揉眼睛,等他再定睛一看时,那张黄纸便不再晃动。
“嘶!”
可这个时候,老胡倒吸一口凉气,缓缓低头。
原来他左手的小指头已露出了森森白骨,仅有一丝沾满了泥巴的皮连接着,就那样耷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