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证言的合理性!?

  话音落下的刹那。

  公诉方众人面色一变,黄仁将情绪压下,倒也没对身边那个年轻检察官说什麽。

  不犯错的新人他还没见过,最重要的是..

  「反应真快啊,这种言语上的小漏洞都能立马反应过来.

  」

  黄仁感到些许头疼,他现在甚至没有丝毫徐良手上的东西是什麽。

  单单是徐良那超乎常人的反应就令他棘手万分。

  要知道这可没有提词器,不是什麽看着字句找漏洞的阅读理解。

  常人听他们一句话,短时间估摸着都理解不过来,甚至是下一秒就忘记说了什麽,但对方...

  几乎是说完後,下一秒就立马进行攻击!

  自己这边,算上黄仁共有五人,而被告方...却是对方一人在辩诉!

  「难怪一组二组如临大敌,是我冒进了..

  」

  黄仁深吸一口气。

  「这律师...有点实力!」

  旋即,黄仁收起心思,郑重无比的抬头看着徐良,眼神异常严肃。

  「这是什麽?」

  审判席上,张博看着徐良手里的东西眉头紧蹙。

  举证期间...徐良有给出类似的东西吗?

  张博陷入回忆。

  「这是有关被告人吕雄的心理监定报告。」

  徐良缓缓说道,他将信封袋打开,一份文件出现在手中。

  上面赫然是来自杨主任亲自承认的监定。

  书记员自觉上前,发觉没问题後便递交给审判席上的张博。

  张博凑近一看,旋即...眼神中流露出惊讶。

  「根据瀚海市权威机构监定。」

  「被告人吕雄,患有中度抑郁症、焦虑症,以及创伤性应激综合徵!」

  「也就是说,我方委托人的主观意识与常人不同!」

  「这是否能侧面填补被告人的证言缺陷!?」

  徐良面无表情,将自己的一套逻辑搬出。

  「同时!」

  「所谓的间接故意杀人,指的是在主观意识的基础上,明确知道此类行为後果」的情况下放任,最终导致人员死亡。」

  「那麽,请问公诉方,我方委托人是否满足这个条件!?」

  一番话下来。

  原本那需逻辑严丝合缝的检察官顿时哑然,不知该说些什麽。

  满足吗?

  谁知道呢,正如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他们不是吕雄,自然不知道对方主观意识是否满足这条件。

  但用屁股想都知道,拥有这种心理疾病,怎麽可能不会影响到主观意识!?

  只要影响,那间接故意杀人...虽抹不掉,但会变成疑点」。

  巧的是,东国现在正在逐渐从疑罪从有」,改为疑罪从无」!

  换句话说。

  只要黄仁掏不出足够份量的客观证据,那吕雄就不构成间接致人死亡!

  但.

  「被告方,你方意思是,案件中所呈现出的幻觉,是因被告人的心理疾病所导致?」

  黄仁忽的反问,将问题踢给徐良。

  谁主张谁举证!

  黄仁眸光一闪。

  这种无法验证的东西想丢给自己?他可不是新兵蛋子!

  他要做的,只是让徐良无法验证,而疑点继续存在,旋即检察院二次调查验证即可。

  只可惜..

  「不,我方从未说是因心理疾病所引起!」

  「我方只是主张并诠释被告人的意识不够清晰!」

  「并且...上述材料,只是证据中的其中一点!」

  徐良立马接话,好似提前预料到对方会如此说一般。

  下一秒,不给愣住的黄仁反应时间」尊敬的审判长,听审席诸位。」

  「接下来我将对案件中,有关证言的幻觉来源进行解释!」

  徐良立即抽出另一份文件。

  这是..

  「这是瀚海市司法监定机构,针对被告人吕雄的身体检测报告!」

  「报告上显示被告人曾多次、且长时间注射过甲苯噻嗪,故而在色谱检测上,针对甲苯噻嗪的检测为阳性!」

  甲...甲苯噻嗪?

  刹那间。

  整个法庭为之一滞,所有人愣了又愣。

  甲苯噻嗪是什麽东西?

  说实话,如果不从事这方面的工作,那几乎九成五的人不知道这玩意是什麽。

  但巧的是...现场最不缺的的就是记者!

  这帮人可是什麽都知道一点!

  「甲苯噻嗪!?兽用管制麻药!?」

  恍惚间,听审席有人愣住,旋即反应过来瞬间错愕。

  「什麽意思?这玩意是什麽?」其余人连忙询问。

  那记者很明显脸色不太好,却还是耐着性子给对方解释。

  「甲苯噻嗪就是一种兽用麻药,流通性很广,各大兽用药制药厂,又或是药物分销商里都能买得到。」

  「一般情况下是用来给牲畜做手术所使用。」

  「但和吗啡一样,这玩意有个缺陷,那便是,一旦给人使用,便会....

  」

  说着,记者顿了顿,对周围人说道:「拥有很高的成瘾性!」

  「并且,这类药物相比其余药,副作用会更加严重,随时都有可能因副作用而导致死亡!」

  「相比之下,所谓的幻觉...只能算是个小事。」

  和吗啡一样?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主张针对被告方,在本次案件中进行轻判、减刑!」

  徐良面无表情的将这番话说出。

  「甲苯噻嗪...怎麽又牵扯到这东西了..

  「,审判席上,张博咂舌,眉头拧成一个疙瘩,视线在上面不断扫去。

  他是来看徐良被动接招的,怎麽...怎麽庭审节奏又落入对方手中了!?

  不过。

  还不等张博开口,便听到耳旁又响起一阵声音。

  「不对!

  39

  「被告方,《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是(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根本依据)!」

  「被告人并无精神领域疾病,无法适用这条法例!」

  黄仁忽的找到突破口,眸光一凝。

  没错,第十八条规定的是与精神病有关的法例,如果运用的好,精神病是完全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

  不过吕雄并没有精神病,理论上来讲确实不适用法例,所以黄仁下意识就将其戳穿!

  但可惜...

  上套了。」

  徐良脸上露出笑容,当即点头道:「没错。」

  这是...附和?

  黄仁等人一愣,但下一秒......

  「但是!」

  徐良忽的话锋一转。

  「公诉方,在1950年的《刑法大纲》草案为如下。」

  「「犯罪人为精神病人,或系一时的心神丧失,或因在其他病态中,於犯罪时不能认识或控制自己的行为者,不处罚;但应施以监护」!」

  「上述所说虽只是草案,与97年颁发刑法有些出入,但我方认为,两者间的核心依据却相同!」

  草案对这次案件,主要用途并非精神病人。

  而是或系一时的心神丧失」,这才是重点!

  甲苯噻嗪、心理疾病、刑法草案...

  黄仁恍惚了一下。

  此时,他忽的发现对方好似不知不觉间已然形成一套有效,且严密的逻辑链!

  并且每一个论点都有佐证相辅相成!

  「刑法在逐步修缮完整,每一次刑法更替,旧刑法便会失去效应!」

  「更别提还是未生效的草案!」

  黄仁皱眉,黑着脸进行反驳。

  「我方被告人很明显拥有精神障碍!」徐良开口驳回。

  「精神障碍并非精神病!」

  黄仁的能力再次彰显,但也被气的不轻,险些被气笑。

  「被告方,你这是在诡辩!!!」

  徐良不说话了,无视掉公诉方难看的眼神,以及听审席愤怒的注视,他扭头看向审判席。

  诡辩吗?

  这并不是诡辩,只不过用错时代罢了。

  如果是後世,在《精神卫生法》中明确精神障碍」概念,完全适用吕雄。

  但怎麽说也是以後,无法适用眼下。

  不过他却可以提供这个概念用来辩驳一下!

  见徐良不说话。

  整个法庭也逐渐沉浸下去。

  审判席则是头疼起来。

  「这都在说些什麽..

  」

  审判员孙湖只觉得头疼欲裂,就好像有蚂蚁在啃食大脑一般。

  他最烦的就是这种意识上的东西。

  每次一扯精神病,各种复杂的逻辑令人恨不得直接让脑袋炸掉!

  尤其是眼下这案子,双方逻辑更是看谁都觉得对。

  「从警方和公诉方的逻辑链来看,被告人确实是犯有故意杀人罪。」

  「但如果从辩护律师所说的逻辑,以及递交的信息来看...确实属於精神障碍」,完全不存在故意杀人。」

  张博深吸一口气,绞尽脑汁的思索着。

  这该怎麽办?

  偌大的法庭,赫然沉默下去,直到....

  三个法官低声交流後。

  「砰!

  7

  锤声落下,惊醒现场所有人。

  当听审席,以及双方人员抬头看去时。

  耳旁便听到一句话。

  「本次庭审..步入休庭阶段。」

  「下次开庭时间定於七天後,九月十七日!休庭期间用於讨论案情!」

  张博揉了揉眉心,深呼一口气,旋即逃也似的离开庭审现场。

  休...休庭?

  确实是得休庭,这案再讨论下来,弯弯绕绕能让三个法官大脑宕机。

  必须得有足够的时间去合议室讨论一下案情。

  听此。

  公诉方那边也不再忍耐。

  「哼!」

  黄仁临走前看了眼徐良,旋即黑着脸直接带人离开。

  反倒是明面占便宜的徐良..

  「呼,真难缠啊....

  」

  徐良松了口气的同时,脸上又流露出咂舌。

  跟这帮天天拿《刑法》当饭吃的人讨论法例的适用...远比对付寻常律师要棘手的多一徐良自认自己的反应速度,临场应变能力足够快。

  但很明显...黄仁也不差!

  「但即便如此......逻辑链还是太过薄弱。」

  徐良深吸一口气,只觉得一阵头疼。

  吕雄将人看成野猪,旋即追逐数百米,接着野猪在眼中有几瞬时间变成了人,旋即将人杀害。

  连结客观事实,这不是猪,而是人,那看到的猪一直都是错觉,如此长时间的错觉,甲苯噻嗪确实能做到。

  但同时还能保持正常的认知逻辑正确......这点就很可疑了!

  毒品侵蚀,可不是单纯的幻觉,他还会将你的潜意识,你的认知都给侵蚀掉!

  即便是徐良,也未听说过幻觉如此严重的情况下,认知和反应却丝毫不受影响的。

  「除非...断掉客观事实,可这也不现...等等。」

  恍惚间。

  徐良忽的愣住,他好似想到什麽一般,呢喃开口道:「如果说...不看受害者呢?」

  「吕雄一直追逐胡华,期间长达几分钟的时间将其看成猪,仅有几瞬的画面是看成了人,这很不合逻辑。」

  「可如果反过来想。」

  「吕雄确实是追的野猪,双方追逐数百米,期间出现几瞬,将猪看成人的错觉.

  」

  几瞬的错觉,那就...

  「很合理了!」

  恍惚间,徐良恍然大悟,犹如拨云见雾一般!

  只是若是如此的话..

  「客观事实的胡华死亡...这又是怎麽一回事?」

  「如果吕雄没杀胡华,那...是谁杀的胡华?有第二杆枪...第二杆枪在谁手里?为什麽要杀一个13岁的孩子!?」

  「还有三马村。」

  「兽医和村长肯定知道些什麽,他们那仿佛圈养家禽一般的行径..

  」

  徐良皱眉,陷入沉思之中。

  直到衣角被人扯了扯,这才回过神来。

  「再不走就走不了了。」只见杨若兮指了指听审席的众人,小声说着。

  徐良扭头看去,看到听审席那无数聚焦在自己身上的记者。

  徐良顿了顿,旋即咧嘴一笑。

  「得。」

  「名声要臭了。

  97

  果不其然。

  当徐良和杨若兮苏瑜,草草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中级法院。

  但两人只走出法院,便看到一群记者,乌决决的围了上来。

  「徐律师,请问您能解释一下您在法庭上的所作所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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