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来看,这是一起由长期矛盾引发的案件。

  矛盾是什么,警方不知道。

  但...可以猜!

  “无论什么矛盾,是激情杀人也好,还是谋杀也罢。”

  恍惚间,徐良突然开口道:

  “行凶者往往会在杀人后,从杀人后的行为体现出冷静时的情绪!”

  举个例子。

  因为口角冲突,赌气,激情杀人后的凶手,九成八是悔不当初与痛哭。

  这种行为,往往验证双方之间矛盾仅仅宛如芝麻点大。

  “凶手呢?”

  徐良喝茶间,眉头一挑,看向面前的陈长春。

  “凶手杀完人,做了什么?”

  说话间。

  他伸出手,指了指律所门外不远处。

  陈长春视线向外看去。

  那里站着身穿警服的刘金,此时正抽着烟,垂头盯着地面。

  这地面,在几小时前......

  存在一个血肉模糊,在地面爬动许久,宛若蜗牛一样的尸体!

  根据之前线索显示,受害者死前,身体仅只有腹部伤痕。

  而警方看到时,死者体表却遭受过惨无人道的虐待!

  所以......

  陈长春脑海中浮现出什么,脱口而出道:

  “鞭尸。”

  是的,唯有鞭尸,才会达成眼下这个画面。

  而鞭尸所代表的含义......

  “是恨意!”

  “蕴含双方之间,有着不可调节的矛盾,这导致即便凶手误杀,却不害怕,甚至还来鞭尸泄愤!”

  陈长春思索着,喃喃开口。

  “没错,凶手误杀后非但不是后悔,反而还对着发泄。”

  “凶手极其恨死者,恨到哪怕对方死亡,也要对其尸体鞭尸泄愤!”

  “记住这一点!”

  “随后,我们提出另一个问题......”

  徐良忽的开口。

  另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陈长春愣住,一旁的王超若有所思,板着脸时不时点头。

  “构成一个人情绪的结构是什么?即【凶手为什么恨死者!?】”

  徐良再次开口。

  不给对方思考时间,他便在二人面前,抽出纸笔,在一张空白纸上写下一行字。

  “一个人在自身健康的情况下,其情绪的构成,往往与环境契合。”

  举个例子。

  你看到一个陌生路人,你是否会产生杀了他的念头?

  九成五的人不会。

  可若是说,这陌生路人忽然间对你进行辱骂,随后对你怀孕的妻子进行殴打呢?

  如此,人的怒意便产生!

  “如此来看情绪的结构,通常为【他人+行为=另一人情绪】”

  “套入案子,便成了死者陈伟,做出一些事情形成矛盾,导致凶手对其生出滔天恨意!”

  “现在,记住这个逻辑,我们再来思考之前所问,为什么死者做了一些事,凶手便恨上死者?”

  徐良开口,将这些字迹写在纸上。

  陈长春眉头紧蹙,跟着他的思路走。

  思考良久。

  陈长春笃定开口回道:

  “因为在两者长期矛盾中,凶手处于受害者一方!”

  受害者?

  这怎么看出的?

  王超有些耐不住了,他板着脸,思来想去,用清澈的眼神旁敲侧击。

  “严谨一点,还没说为什么认为是受害者呢!”

  陈长春瞥了他一眼,却也没说什么。

  这小兔崽子装就装吧。

  徐良耐着性子,开口解释道:

  “还是从情绪看出。”

  “一起矛盾中,加害者往往属于既得利益者。”

  “即便自身不知晓,但潜意识的逻辑却知晓自身并未受到多少损失,所以哪怕有情绪,多是愤怒,远不及恨意。”

  “而被害方,却清楚知晓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有多严重,情绪自然会比对方严重。”

  说话间,徐良话锋一转。

  “死者逃出巷子的监控看了吗?”

  王超点点脑袋。

  他们都看过了,死者遇害前夕,曾在巷口好似看到什么熟人,主动向内走去,随后遇害,又逃出巷子,在脱离监控视角的地方死亡。

  “死者当时情绪严重吗?”

  徐良反问。

  “不严重。”王超摇摇头。

  “凶手呢?”徐良又问。

  王超看了看不远处,死者曾被鞭尸的地方。

  “挺严重的。”他老实回答。

  “你看,问题这不就解开了?”

  徐良笑了笑。

  作为一个律所金牌律师,他秉持着顾客都是上帝的原则,哪怕对方是傻子也是如此!

  除非对方是精神病。

  收起思绪。

  徐良继续顺着之前的话语开口说道:

  “所以,凶手之所以恨死者,是因为双方矛盾中,他处于受害者一方!”

  “而死者即是既得利益,即,他对凶手造成矛盾能令他获得一些好处,也正是这好处,驱使他加害他人!”

  “也就是俗称的动机。”

  一个陌生男人对你怀孕的妻子殴打,你会产生情绪。

  但,即便是唐氏儿,也不会莫名其妙对另一人殴打!

  人做事,都要有理由的!

  你喝水是渴了,吃饭是饿了,睡觉是困了。

  凶手杀死者也是如此,他的理由是长期处于受害者的矛盾。

  死者加害凶手亦有利于!

  只是...理由是什么?

  “一个人主动对另一人加害,无非两种理由。”

  “一,情绪,二,利益!”

  徐良直言道,没有任何长篇大论的意思。

  意思很好理解。

  以两种案件所代表。

  所谓情绪,可以用校园霸凌案来思考,霸凌者是否无理由霸凌他人?不,理由是有的,是所谓情绪!

  对方以碾碎他人尊严为行动,获取情绪上的愉悦!

  这便是动机,也是霸凌理由!

  常见的还有互联网地域黑,以黑他人乡巴佬的形式抬高自身身份,以求这种高人一等的爽感!

  至于第二种,‘利益’就更好解释了。

  如抢银行,又或是因财谋杀,这便是利益导致。

  当然,动机也有可能同时具备两种原因。

  而将线索全都整合......

  陈长春突然发现...原本飘忽不定的案子,这一刻竟有了个模糊的框架!

  不过一旁的王超打断他的思绪。

  “我明白!”

  “这个我真明白,早说是杀人拿钱嘛,怎么还绕那么一大圈!”

  王超眼前一亮,他兴奋开口。

  叽里咕噜说了半天,终于听懂一句话了!

  陈长春感觉有点丢脸,他再次小声尴尬道:

  “别在意,他是傻的。”

  “理解。”

  徐良点点头。

  “胡说,我很聪明的!”

  王超大怒,他觉得自己拥有超级大脑与超级肌肉。

  只不过平日里超级大脑告诉他使用超级肌肉更好,所以平日才不显山不露水的!

  陈长春却更加羞愧。

  他瞪了王超一眼,这才回归正事。

  “可...还是不好查啊。”

  陈长春迟疑着。

  对方的意思他很清楚。

  无非是顺着死者这两方面调查凶手身份,又或是当年所发生矛盾的本身事件。

  可难度终究极大,短时间完全查不到信息。

  “不,很好查。”

  徐良看了眼时间,发觉还没到钟,便继续开口解释。

  “从刚才的推论来看,本案属于什么性质?”

  “长时间的情绪递增,所导致的激情杀人!”

  一旁的王超抢先回答。

  “是的,长时间的情绪递增!”徐良点头。

  长时间的情绪递增,是个很有说法的东西。

  但......

  说法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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