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律师席位置上,老人语气不紧不慢,却极具分量地问向法官:

  “审判长,请问案件审理结束了吗?”

  法官立刻严肃起来,迅速进入职责:

  “没有。”

  老人微微点头,掷地有声的道:

  “既然案件尚未结束,被告律师顾昂然,申请为被告进行无罪辩护。”

  整个法庭的空气仿佛瞬间被凝固!

  在场所有的金牌律师,呼吸都变得急促,整个人热血沸腾了起来!

  司法界的传奇,刑法的修订者,竟然要与他们并肩作战,站在被告这边,向‘法不容情’四个字发起了义无反顾的冲锋!

  法庭陷入了一片肃然的寂静!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想要看这位老人要说什么?

  然而,他并没有直接进行辩护,而是轻轻拍了拍手。

  接着,法庭门外走进来两个人,一左一右,抬着一条几十米长的白布,缓缓走来。

  众人望去,能看到白布上密密麻麻地写着黑色的字。

  具体写的什么字,隔太远看不清楚。

  白布被抬到法官面前,法官起身一看。

  那是一个又一个字迹迥异的名字!

  丁聪华、韩松、孙蝶妃、江浩华、夏潇琦、田宇旺、孔良超、许娇翔、庞妍……

  密密麻麻!

  成千上万的人,用黑色的粉笔,在这白布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真正的万民书!

  这一幕,给了所有人极大的冲击力!

  老人开口了,声音不大,却清晰有力地传遍整个法庭:

  “这块布上的名字,并不是事先签好的,而是就在刚刚,在中级法院门外,成千上万的民众自发签下自己的名字,希望林父能够无罪释放!”

  法庭上的每一个人神情复杂,感受到来自万民意愿。

  老人的声音再次响起,掷地有声:

  “法不容情,所以今天我不谈民众意愿,我只讲法律。”

  老人从口袋中拿出一份文件,缓缓展开:

  “我这里有沧澜市人民医院的一份档案记录,林文善的父亲林圣笠曾患有精神病,并且接受过治疗。”

  法官微微愣住,显然对这一出乎意料的证据有所怀疑:

  “被告律师,被告父亲有精神病,跟被告有什么关系?难道还能遗传不成?谁能证明?”

  老人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沉着地扫视全场。

  就在此时,法庭门外又走进来几十位证人。

  他们来自不同的职业,身份各不相同,却都站在林父这一边。

  “我是林老师两年前那一届的学生,我证明林老师有精神病,上课时经常会人格分裂,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高三五班全体学生都可以出面作证。”

  “我是学校领导,我证明林老师有精神病,他人格分裂,经常会表现出情绪失落和抑郁行为,一个人孤独坐在楼顶。”

  “我是他邻居,我证明他有精神病,他人格分裂,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喜怒无常,经常大吼大叫,街坊邻居都可以作证。”

  几十位证人纷纷在法庭上作证。

  法官头皮发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物证、书证、以及……证人证言!

  这么多的证人都作证林父有精神病,情势已经开始变得复杂。

  老人继续陈述:

  “依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的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法官依然不敢贸然下结论,反问道:

  “可你们谁能证明,林文善在行凶期间,处于精神病发作的状态?”法庭上,空气仿佛凝固,所有人屏息凝视,等待着老人接下来的话。

  突然,老人语出惊人:

  “蚊神能证明!”

  全场瞬间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蚊神?

  这件事竟然牵扯到蚊神?

  法官震惊之余,依然冷静地问:

  “证据呢?”

  老人微微颔首,向身旁的中年人使了一个眼神。

  中年人立刻递上了一卷录像带和一份专业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确认录像带内容真实无误,未经过任何修改或ps痕迹。

  法官示意播放录像带。

  屏幕亮起,法庭上的每个人都紧紧盯着屏幕。

  画面显示的是林文善刚刚走出看守所的情景。

  突然,一只红眼蚊子从远处飞来,迅速落在了林文善的脖子后面,咬了一口。

  视频中的红眼蚊子从形态细节辨认,正是传说中的蚊神!

  录像带的时间水印,与林文善行凶后的时间完全一致。

  这意味着,林文善在行凶后出看守所时,正是被蚊神叮咬的时刻。

  原来,当时江淮本来已经走了,但想到林父可能面临判刑,便悄然折返,隐秘地咬了林父一口。

  这一幕,无人知晓。

  包括苗局长、王副局长、甚至林文善自己都被瞒在鼓里,对此毫无察觉。

  随后,江淮通过社交沟通】技能,让系统给岩井三郎打加密电话,让岩井三郎用钱请一名黑客,拿到了看守所外的街道监控。

  再然后,林父为女复仇事件发酵,众多律师和司法界的人都出声为林父发言,其中分量最重的人,便是顾昂然。

  于是,江淮又让岩井三郎,安排黑客把录像以匿名邮件方式发到了顾昂然的私人邮箱。

  聪明人之间交流,不需要沟通。

  看到录像的那一刻,顾昂然就知道该怎么替林父无罪辩护了。

  学生、同事、邻居……许多人的出庭作证,证明林父有精神病历史。

  能治病救人蚊神的叮咬……证明了林父当时正处于发病期间。

  这就满足了,精神病人发病期间行凶,不负刑事责任。

  一环套一环。

  证人证言、物证俱全,没有任何可以质疑的地方。

  所有的一切,都符合司法程序。

  经过反复思量,法院决定顺势而为。

  若直接判林文善无罪,可能会引发很多人效仿,杀人复仇。

  可若是林文善因精神病而被判无罪,就不会有人效仿了,引发社会连锁反应。

  最终,法官庄严宣判:

  “被告人林文善,因精神病发病期间行凶,判定无罪释放。”

  随着法槌落下,法庭上一片欢呼沸腾!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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