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贝站在锦江饭店三楼的落地窗前,手里攥着那块半枚玉佩,攥了整整一刻钟。

  楼下的宴会厅正在布置今晚的慈善晚宴,仆役们搬着一盆盆白玫瑰从走廊里穿梭,花香浓得发腻,混着刚打完蜡的地板味,熏得人太阳穴突突地跳。贝贝却像闻不到似的,只是盯着玻璃窗上映出来的自己——月白色旗袍,领口别了一枚珍珠扣,头发梳成低髻,是苏老板花了两个钟头给她收拾的。好看是好看的,可她就是觉得镜子里那个人不像自己。

  “阿贝,你又不是第一次进大饭店,腿抖什么?”苏老板推门进来,手里拎着一双备用的绣花鞋。她是小绣坊的老板娘,四十出头,守寡多年,把贝贝当半个女儿养。今天贝贝的《水乡晨雾》拿了江南绣艺博览会的金奖,她是全场笑得最大声的人,嗓子都笑劈了。

  “没抖。”贝贝把玉佩飞快地塞回领口里,转过身来,脸色已经恢复了惯常的淡定,“就是这鞋子有点儿紧。”

  苏老板不信,盯着她看了两秒。她太了解这丫头了——贝贝说不抖的时候,往往心里正翻江倒海。但这丫头从江南水乡一路闯到沪上,什么场面没见过?被扒手偷过,被绣坊的同行排挤过,被挑剔的客户当众奚落过,从来没红过眼眶。今天倒好,拿了个金奖,反倒魂不守舍了。

  “成,你长大了,有心事也不跟我说。”苏老板把绣花鞋放在矮凳旁边,走到贝贝身后,帮她整了整旗袍后腰上一个几乎看不出来的褶子,“不过我得提醒你一句——今晚来的不光是绣行的人,沪上军政商三界有头有脸的人物全到了。你那幅《水乡晨雾》摆在宴会厅正中间,所有人都看得见。你要是走路顺拐,丢的可不是你一个人的脸。”

  贝贝终于笑了,嘴角一弯,眉眼间那股子爽朗劲儿又回来了。她说苏老板你放心,我划船出过湖、撒网捕过鱼、在码头上一拳头打得黄老虎的狗腿子满地找牙,走个红地毯还能顺拐?苏老板翻了个白眼,说这是锦江饭店,不是你家的渔船。

  天色渐暗,锦江饭店门口的汽车一辆接一辆地停下来。贝贝跟着苏老板走进宴会厅的时候,厅里已经人头攒动。她看见了自己的绣品——那幅《水乡晨雾》被装裱在紫檀木框里,挂在正对大门的整面墙上,聚光灯打在上面,银灰色的丝线在光线下泛出层层水波般的光泽。远山如黛,近水含烟,乌篷船半隐在晨雾里,船头立着一只鸬鹚,鸬鹚的翅膀半展,像是下一秒就要扎进水里。

  那是她坐在养父的病榻前,一针一线绣出来的。每一针都记得——鸬鹚的翅膀用了七种深浅不同的灰色丝线,过渡了上百次;水面上的雾气是用极细的银线掺了白丝,在光下看得到,逆着光就隐了。她给这幅绣品取名叫《水乡晨雾》,是因为养父说过,江南最好看的时候就是清晨起雾那半个时辰,天地间什么都朦朦胧胧的,像一幅没画完的画。

  “阿贝。”苏老板拉了拉她的袖子,“齐家的人来了。”

  贝贝顺着苏老板的目光看过去,看见了两个人正从大厅正门走进来。走在前面的是个年轻男人,穿了身深灰色西装,领带打得一丝不苟,五官轮廓很深,眉骨和鼻梁的线条像是用刀裁出来的。他的步态很稳,不快不慢,走进来的时候目光扫过全场,不是在找人,倒像是在巡视。贝贝认得他——齐啸云。三个月前她在南京路上被扒手偷了钱包,就是他帮忙追回来的。那天他穿的是件藏青色大衣,身后跟了两个秘书模样的人,排场很大,但说话倒没什么架子。他追上那个扒手,把钱包递还给她的时候,多看了她一眼,目光在她脸上停了两秒,像是看见了什么让他意外的东西,但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走了。

  她当时只觉得这人有点儿怪,也没往心里去。后来苏老板告诉她,那是江南首府齐天城的独子,齐氏企业的少东家,在沪上商界是能翻云覆雨的人物。贝贝哦了一声,继续绣她的花。

  但此刻走在齐啸云身边的那个女人,让贝贝的脚步骤然停住了。

  那是个穿着藕荷色旗袍的年轻女子,身量和她差不多,梳着和她一样的低髻,连走路的节奏都跟她出奇地相似。她正侧着头对齐啸云说什么,嘴角带着一点浅浅的笑意,姿态温婉得像一株养在深闺里的兰花。然后她转过脸来,正面对上了聚光灯的光——贝贝看清了她的脸。

  那张脸,和她在镜子里看了十八年的那张脸,几乎一模一样。同样的眉形,同样的眼距,同样的下巴弧度。区别只在细微处——那个女人的眼神更柔,嘴角天生微微上翘,带着一种被保护得很好的温柔。而贝贝知道自己的眼神更硬,嘴角习惯性抿着,是这些年独自闯荡磨出来的棱角。

  苏老板也愣住了。她看看贝贝,又看看那个穿藕荷色旗袍的女子,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人群里已经有人注意到了——两个人,隔着二十步的距离,穿着不同颜色的旗袍,站着同样的身姿,长着同一张脸,像一面镜子被命运劈成了两半,一半放在绣屏前,一半放在人海里,此刻终于照见了彼此。

  莹莹也在同一瞬间看见了贝贝。她原本正在跟齐啸云说展会的事,目光不经意地扫过那幅《水乡晨雾》,然后看见了站在绣屏前面的那个女人。她的话说到一半就停了,嘴唇还保持着微微张开的姿势,手里的珍珠手包差点滑落。齐啸云察觉到了她的异样,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然后他的表情也变了——不是震惊,是确认。三个月前在南京路上,他看见的就是这张脸。那天他回去之后,对着莹莹看了很久,最终说服自己是眼花了。现在这个“眼花”就站在二十步外,穿着月白色旗袍,用一双比莹莹更锐利、更警惕的眼睛,同样审视着他们。

  “啸云,”莹莹的声音很轻,轻到几乎被宴会厅的音乐盖住,“那个姑娘,和我长得好像。”

  齐啸云没有回答。因为他看见了更重要的东西——那个月白旗袍的姑娘在震惊中下意识抬手抚了抚胸口,手指触到了领口里挂着的一样东西。那东西在灯光下闪了一下,是一块玉佩的边角,形状和他小时候在莹莹脖子上见过的半块玉佩一模一样。

  不,不是一模一样。是刚好能拼上。

  贝贝最先回过神来。她从小在码头长大,见过风浪,知道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乱。她深吸一口气,把领口里的玉佩塞得更深了些,然后微微抬起下巴,迎着莹莹和齐啸云的目光,不闪不避。莹莹却已经不由自主地朝她走了过去。她的脚步很慢,像在梦里走路,每一步都踩在棉花上,高跟鞋敲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嗒嗒声。

  两个人在《水乡晨雾》的绣屏前面,隔着三步的距离,停住了。近到能看清对方脸上每一个细节——莹莹看见贝贝左眉尾有一颗极淡的小痣,贝贝看见莹莹右耳垂上有个细小的耳洞疤痕。宴会厅里觥筹交错,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角落里正在发生的对视。只有齐啸云站在几步之外,双手插在西装裤袋里,手指在口袋里慢慢攥成了拳。他知道这一幕迟早会发生,从他三个月前在南京路上回头多看那一眼的时候就知道了。他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这么突然,这么——

  “你这幅绣品,是江南水乡。”莹莹先开了口,声音比贝贝想象中更软,软得像水乡清晨的薄雾,“我小时候听姆妈说,我有个姐姐,出生那天就被抱走了。我一直以为她死了。”她的目光落在贝贝领口隐约露出的玉佩边缘,眼眶已经泛了红,但声音还很稳,稳得让贝贝心里某根弦被拨动了,“你这块玉佩,从哪里得来的?”

  贝贝没有回答。她把玉佩从领口里拽出来,捏在指间,举到莹莹面前。灯光穿过玉质,照出玉佩内部一缕一缕的絮状纹理,像凝固的烟。然后她看着莹莹从自己手包里拿出一个锦囊,从锦囊里倒出了另外半块玉佩,举到同样的高度。两块玉佩在灯光下静静地对峙着,各自的断口都是不规则的锯齿形,一个向左偏,一个向右弯,合在一起,天衣无缝。

  宴会厅的音乐在这一刻忽然停了。

  贝贝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很重,很慢。她想过无数次自己来沪上的结局——赚够了钱就回水乡,给养父养母盖一栋不漏雨的房子。她想过被欺负,被骗,被看不起。她想过所有最坏的结局。唯独没想过这个。

  莹莹把玉佩翻过来,露出背面刻着的字。那是一个极小的“莹”字,笔画纤细,边缘微微磨损,看得出被摩挲过无数次。贝贝也把自己的玉佩翻过来,她的手已经开始发抖,翻了两下才翻过来。玉佩背面同样刻着一个字——“贝”。两个字的笔迹相同,出自同一只手。

  “是阿爹的字。”莹莹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了,一颗一颗砸在大理石地面上,但她没有哭出声,只是死死攥着那半块玉佩,指节泛白,“阿爹当年刻的。姐姐叫贝贝,我叫莹莹。玉佩合在一起就是‘莹贝’,是阿爹给我们取的名字。”

  贝贝张了张嘴,一个字也没说出来。她的嗓子像被什么滚烫的东西堵住了,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她想起养父莫老憨喝醉了酒说过的话——“你是我在码头上捡的,当时你裹在襁褓里,怀里就揣着这半块玉。我就知道,你爹妈不是普通人。”她一直以为那只是醉话。她伸出手,指尖触到了莹莹那块玉佩的断面。两块玉的断口贴在一起,发出一声极轻极细的脆响。贝贝的手也在抖了,抖得比莹莹还厉害,但她咬着嘴唇,硬是没让眼泪掉下来。

  齐啸云站在三步之外,把这一幕从头看到了尾。他的目光在两个几乎一模一样的侧脸上来回移动,最后落在那两块合在一起的玉佩上。莫家双胞胎,一个流落江南水乡成了绣娘,一个在沪上贫民窟长大成了大家闺秀。他想起了齐家书房里那份发黄的婚书,上面写着“莫家之女,许配齐氏啸云”,没有写名字。因为莫家有两个女儿,一个被认为夭折了,一个就是莹莹。现在,那个被认为“夭折”的女儿,正穿着一身月白旗袍站在他面前,手里握着半块玉佩,用一双比莹莹更硬朗的眼睛看着他。

  贝贝抬起头,正好对上齐啸云的目光。两个人的视线在空气中撞了一下,谁都没有闪躲。她见过这个男人一次,在南京路上,他帮她追回了钱包。那天他看她的眼神带着一种她读不懂的情绪,现在她明白了——他以为她是莹莹。或者说,他不敢相信她不是莹莹。

  “齐先生。”贝贝先开口,声音比平时低了几分,“上次在南京路,多谢你。不过有件事,我想请教你。”她把两块玉佩一起攥在手心里,攥得很紧,锋利的断口硌得掌心生疼,她却像是感觉不到,“你从小就认识莹莹,你知道我们家的事吗?”

  齐啸云沉默了三秒。三秒在旁人看来转瞬即逝,但对他来说,足够在脑海里翻过无数个念头。他从小在商场上打滚,懂得权衡利弊,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可此刻他看着贝贝那双眼睛——那双和莹莹形似神不似的眼睛,里面没有莹莹的温婉,却有另一种东西:倔强、警觉、还有一种被逼到墙角之后反而越挫越勇的韧劲。他说:“知道。”他的声音很沉,沉到只有贝贝和莹莹能听见,“莫家被抄的时候我才五岁,但这些年我一直在查。贝贝小姐,你父亲可能还活着。”

  宴会厅的乐队重新开始演奏,一曲《夜来香》淹没了所有细碎的窃窃私语。仆役们端着香槟在人群中穿梭,没人注意到绣屏前这三个人之间正翻涌着怎样的惊涛骇浪。贝贝把玉佩攥得更紧了。她低头看了一眼掌心里两块合在一起的玉佩,又抬头看了一眼莹莹——她的妹妹,她的亲妹妹,她在这世上从未谋面却血脉相连的另一个自己。然后她松开了拳头,把那半块属于莹莹的玉佩递还给她,指尖碰到莹莹手心的时候,两个人都颤了一下。

  “今晚我先回绣坊,”贝贝说,声音压得很低,但很稳,“明天,我登门拜访。”她转向莹莹,补了一句,“去看你和姆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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