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分钟过去了,昏暗的小巷中依旧寂静无声。

  不仅纪画扇和薛伶人不见踪影,也看不到一个新人。

  按照规则,这一场,陆九凌可以拥有30个新人炮灰一起游戏。

  “看来大家被传送到了不同的地方。”

  陆九凌走出巷子。

  现在是晚上,至於几点,他不確定,不过路上行人不多,都是急匆匆回家的那种上班族。

  “这是来外国的城市了?”

  陆九凌看到了白人,黑人,还有亚裔,他听力好,听到他们说的都是英语,让人意外的是,他听起来居然没有任何障碍。

  陆九凌没出过国,口语一般,属於简单的日常交流没问题,但是一旦涉及到文化俚语那些,就抓瞎,可是现在,不远处那个黑人老哥骂的脏话,他全听得懂,就好像自己在这座城市中生活了十几年似的。

  “难道神仆直接把这门语言灌输到我脑海里了?”

  出了国,语言是最大的障碍,尤其还要完成任务,陆九凌本来还有点儿慌,交流沟通都做不到,还怎么泡妹子,当海王?

  现在不用担心了。

  陆九凌摘掉无首佛面,准备先逛一逛,弄清楚目前所在的地方。

  戴著面具,太扎眼。

  气温不高,陆九凌估摸著是初春或者初秋时节,可是路上的人,穿什么的都有,厚到羽绒服和大衣,薄到三角裤加短裙直接出门,简直五花八门。

  等等,这几个穿的少的女人,不会是老乡鸡吧?

  一个站在街边的微胖白人女,看到有车停下等红灯,就过去搭话,只可惜一直没有招揽到生意,等看到陆九凌路过的时候,她招了招手。

  “帅哥,100刀乐。”

  陆九凌直接无视。

  什么姿色呀?

  敢要这么多钱?

  真的是普通且自信。

  陆九凌一直沿著街边走,越走眉头皱得越紧,这环境也太脏乱差了,等他拐上另一条街,发现流浪汉也多了起来。

  好傢伙,这是进了丐帮的地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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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陆九凌知道了为什么,有人在发食物,所以附近的流浪汉们都聚集了过来,领这些救济品。

  一些拉著推车的流浪汉,像守护巢穴的老狗,盯著每一个路过的人。

  陆九凌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自己没钱,晚上睡哪儿?总不能去公园里睡长椅过夜吧?虽然这个天气冻不死人,但自己好歹也是超凡者,落魄到睡公园,能把同行的大牙都笑掉。

  確切的说,陆九凌不是没钱,是没本地人用的刀乐。

  他的乾坤法衣中,有几根金条,这玩意应该通用,但问题是去哪儿兑换?而且不用想,大概率会被坑,甚至会被直接抢。

  陆九凌决定先搞一些钱。

  这附近两条街是流浪汉的聚集地,所以空气中瀰漫的气味不太好,陆九凌离开,走了一会儿,他便有了计划。

  因为几个黑人哥们,跟在了他后边。

  陆九凌身上穿的是乾坤法衣,不管质地还是做工,一看就是艺术品,所以他被当做有钱人家的孩子盯上了。

  晚上居然一个人出来逛街,这不是肥羊是什么?

  “年轻人,你被盯上了,赶紧打个车离开这个街区吧。”

  一个垃圾桶旁,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白人流浪汉翻垃圾,陆九凌路过的时候,他低声提醒了一句。

  “这附近没有警察吗?”

  陆九凌询问,不用刻意去说,张嘴就是自然而然的一口地道英语。

  不得不说,很神奇。

  “有,但很少,你就算报了警,警察也会很久才来。”流浪汉打量了陆九凌一眼:“快走吧。”

  “这里附近哪里没有监控?”

  陆九凌抬头,眺望四周。

  “监控?”

  白人流浪汉错愕,跟著就是一副你是不是有病的表情。

  这种街区,怎么可能有钱安装监控?再说即便安了,出不了一周也得被搞坏。

  陆九凌一看对方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的担心多余了。

  除了中洲大街小巷都是摄像头,其他国家压根没这些设施。

  “谢了。”

  陆九凌双手插兜,继续往前走,步伐不由得快了起来。

  白人流浪汉看到陆九凌的动作,摇了摇头。

  不打车是跑不了的。

  几个黑哥们也加快了脚步,其中一个路过白人流浪汉身边时,一脚踹在他的身上,还把垃圾桶也踢到了。

  "gogogo。

  “”

  带头的黑哥们穿著限量版的乔丹鞋,但是裤子松垮,掛在屁股上,这让他跑不快,不过这就是他们的时尚,彰显自由和叛逆。

  四个黑哥们追著陆九凌,进了一条巷子。

  离开了路灯,光线立刻暗了下来。

  他们本来还担心那只肥羊跑了,没想到他就站在小巷子中发呆。

  “这人是傻的吧?”

  四个黑哥们大喜,赶过来后,其中两人还越过陆九凌,堵住了另一个口,直接来了一个包夹。

  “嘿,黄皮猴子,把外套脱下来。”

  带头黑哥一口说唱腔,朝著陆九凌命令。

  他们平时本来就小偷小摸,时不时来个零元购,今天晚上则是看上了陆九凌的乾坤法衣,觉得这件外套很酷。

  一个黑哥拔出了一把蝴蝶刀,在手里甩来甩去。

  “你们有枪吗?”

  陆九凌好奇,打量四个黑人。

  蝴蝶刀就算了,如果是枪械,他还可能忌惮一些。

  带头黑哥撩起了t恤衫的下摆,內裤上,別著一把手枪。

  “快点儿脱。”

  带头黑哥催促,右手握住了枪柄。

  “四个人一把枪?你们是穷的买不起枪?还是讲究勤俭节约?”

  陆九凌调侃。

  “嘰里咕嚕说什么呢?脱衣服?”

  带头黑哥咆哮著,就要拔枪扒出来。

  其实对付这种胆小的华裔,根本不需要动枪,拿刀嚇唬嚇唬就行了,要是抢黑人,先不说敢不敢,一把枪肯定不够。

  陆九凌笑了笑,隨即突然一个前冲,扑到带头黑哥面前,左手一抓。

  啪!

  陆九凌抓住带头黑哥的右手腕,猛地往旁边一掰,右手顺势拔出了手枪。

  他没激活千里神行,纯靠身体的爆发力,就完爆四个黑哥。

  另外三个黑哥抢劫经验很丰富,看到陆九凌动了,一起扑了过来。

  哪怕陆九凌已经举起手枪,对准那个拿蝴蝶刀的黑哥,他依旧没有丝毫动摇,果断挥刀砍向陆九凌的右手。

  只能说陆九凌生活在一个禁枪的国家,对这种东西太不熟悉了。

  没有开保险,没有上膛,哪怕把枪口顶在对方的头上都没用。

  好在陆九凌这么干,只是第一次摸枪,觉得新鲜,玩一玩而已,並没有想过靠枪制服他们。

  面对著砍自己的黑人小哥,陆九凌不闪不避,左脚迅速飞起,蹬踏在他的小腹上。

  砰!

  黑人小哥感觉自己像是被一辆高速行驶的泥头车撞到了,整个人直接飞了出去,撞在五米外的墙壁上。

  小腹剧痛,让他爬都爬不起来。

  陆九凌蹬完,没有换腿,而是快速一个侧踢。

  砰!

  左边黑人小哥也被踢飞了,至於最后一个,陆九凌拽了带头黑哥一把,让他们撞在一起,接著他一脚蹬出,把对方踹开。

  最后,陆九凌鬆手,一巴掌抽在带头黑哥的脸上,直接把他扇的眼冒金星,牙齿都掉了两颗。

  咔嚓!

  陆九凌给手枪上膛。

  还好现在是短视频时代,很多內容都能从网上看到,陆九凌自然也看过那些玩枪的视频。

  当枪口这次指向带头黑哥的时候,他的眼神瞬间清澈了起来。

  没办法,子弹可不长眼睛。

  这么近的距离,除非上帝保佑,不然必死。

  “別怕,我给你表演一个魔术。”

  陆九凌微笑,把手枪揣进袖子里,掏出了九霄雷音。

  四个黑哥眼睛都看直了。

  这么粗一根棒子,他是怎么带在身上的?一点儿都看不出痕跡。

  “把身上的钱,都掏出来。”

  陆九凌用鎏金鐧,捅了捅带头黑哥。

  对方没了枪,带头黑哥立刻不怕了,一边大喊著fuckyou,一边伸手去抓金属棒,想要干翻陆九凌。

  这棒子金灿灿的,不会是金子做的吧?

  如果是,自己可就发財了。

  带头黑哥刚抓到鎏金鐧,金色的电弧便爆开了,一股电流涌进了他的身体。

  滋啪滋啪!

  带头黑哥全身瞬间被电流过了一遍,颤抖了起来,口水尿液不受控制的往出喷。

  其他三个黑哥见状,怕了,直接僵在了原地。

  “別逼我动手,把钱交出来。”陆九凌的眼神,冷了下去:“我数到三,要是还没看到钱,你们就去死。”

  陆九凌说完,一鐧砸在带头黑哥的手臂上。

  咔嚓!

  清脆的骨折声格外刺耳,也带了恐怖的威慑力。

  四个黑哥知道踢到铁板了,老老实实交钱。

  “就这么点?”

  陆九凌看著蝴蝶刀黑哥儿递过来的十来张刀乐,加起来估计二十来块,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蝴蝶刀黑哥儿赔笑,把脚上的鞋子也脱了下来。

  他们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存钱?

  狗都不存。

  没了钱就去零元购,再不行就去吃牢饭。

  “滚!”

  陆九凌没好气地咒骂。

  我什么人?

  要你的鞋?

  看到陆九凌发话,他们立刻搀扶著带头黑哥逃胀了。

  陆九凌把玩著手枪,想开几枪玩一玩,但是一想到这么干,枪声很可能引来麻烦,只能忍住。

  离开小巷后,陆九凌伸了一个懒腰。

  果然武力值就是最大的安全感,尤其是在这种秩序混乱的城市中,简直不要太爽。

  不远处,刚才那个白人流浪汉一脸惊讶的看著陆九凌。

  居然没有被抢?

  陆九凌走过去,递过去两刀乐:“这附近最小的帮派,他们的据点在哪儿?”

  因为刚才的抢劫事件,陆九凌找到了一个发財的途径。

  那就是干他一票大的。

  黑吃黑,应该没人管吧?

  报復肯定会有,但陆九凌不怕,毕竟不是本地人,只要坚持到通关游戏,直接就闪人了,不贱担心一辈子被通缉。

  当然,为了安全起见,最好把那个帮派全灭。

  “你想干嘛?”

  白人流浪汉拉著他的小车,上面是他全部的家当,他看了一眼陆九凌手中的刀乐,没有立刻去接。

  “赚钱。”

  陆九凌耸了耸肩膀。

  白人流浪汉听到陆九凌说的这么隨意,表情如此自然,就好像在说晚上要吃什么一样,他直接呆住了。

  这么囂张的吗?

  你也太不把本地帮派当回事了吧?

  “不敢说?”

  陆九凌把刀乐丟给对方,继续立前走。

  这笔打赏,算是刚才对方提醒他的奖励。

  “尊敬的先生,您可以叫我老索尔。”流浪汉捡起美金,揣进口袋,拉著他的小推车追上了陆九凌:“我可以为您带路。”

  “有没有不良嗜好?”

  陆九凌观察索尔,他可不想和一个病鬼待在一起。

  “您放心,我不吸那些玩意的。”索尔苦笑:“我是因为公司破產,前妻起诉离婚,再加上生了一场大病,才沦落到这个地步的。”

  “没想过翻身?”

  陆九凌就觉得这个流浪汉的谈吐不一般,而且眼神也是睿智中,带著一抹狡猾的那种,不像別的流浪汉那么噩噩。

  “怎么翻?”索尔自嘲:“没住的地方,就没有保证,自然就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工作,就挣不到钱,自然就租不起房子。”

  想要工作,最起码要有一个稳定的住所,不然谁会雇一个邋的流浪汉?

  “好傢伙,死循环了属於是。”陆九凌好奇:“就没有日结工资的那种?梳盘子洗碗不行吗?”

  问完,陆九凌先摇头了,哪个餐变敢让流浪汉进兆厨洗碗?怕不是食客要吃坏肚子,一个起诉,老板要赔人家一大笔钱。

  索尔领著陆九凌,来到了一条黑人街,走了一会儿,朝著对面的中古店努了努嘴:“那里就是夹克衫”的老巢,平时大概有七、八个人待在那里,主要以经营贩卖赃物为生。”

  这个帮派的人都穿夹克衫,久而久之,大家都这么称呼他们了。

  陆九凌想问这个帮派一共有多少人,老索尔已经开口了:“全部成员加起来,有四、

  五十人,你惹了他们,麻烦很大。”

  “你没有机会把他们一网打尽,所以最好的结果,就是打死夹克衫”的老大和几个头目,这样树倒猢猻散,才能避免被报復。”

  索尔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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