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学校的路上,沈明月试着将话题往车里的那个男人身上引。
不过宋连嵩很明显的不是很想谈论那个人,敷衍性的回答了句家族里的长辈后,便不再多说。
明月见此,很识趣的止了话头。
回到宿舍已经是晚上十点多,其他三个室友都在。
一个戴着耳机追剧,一个在书桌前对着电脑皱眉,另一个正敷着面膜打电话。
除了敷着面膜的女生抬眼扫了一眼外,其他两人各自埋首做着手中事情。
沈明月除了晚上回宿舍休息外,其余时间都在外面,和几个室友关系说不上亲密。
甚至可以说得上是认识的陌生人。
先去洗漱一番后,她坐在桌子前,打开护肤品收纳盒,开始一道道工序。
每一步都极其耐心,手法轻柔得像对待一件易碎的珍宝。
正在敷面膜的室友再次扫了她一眼,以及她桌上那堆昂贵的护肤品。
只见沈明月护理完脸部和颈部后,竟然又拿出一罐价格令人咋舌的La Mer经典面霜,用附带的小勺挖了足足一大坨,毫不犹豫地开始涂抹她的双手。
细致地将那昂贵的,据说能修复传奇的面霜,均匀地涂抹在每一根手指,每一个指关节,甚至连指甲边缘都不放过,轻轻按摩直至吸收。
那副珍而重之的模样,仿佛那双脚是天赐的艺术品。
这还没完。
更让室友瞳孔地震的是,明月接着又拿出了另一罐La Mer身体修复霜,再次挖出丰厚的一大块。
随后抬起了一只脚,搁在另一条腿的膝盖上,开始无比细致地将那价格堪比自己一个月生活费的乳霜,涂抹在她的脚上。
从脚踝到脚背,再到每一个脚趾头,甚至脚后跟那一点点几乎不存在的粗糙,她都耐心地用那昂贵得令人发指的膏体温柔按摩着。
灯光下,她的脚踝纤细,脚型确实称得上很漂亮,但……
用La Mer来涂脚?!
敷面膜的室友电话都忘了打,面膜下的嘴巴惊愕地微张着。
急匆匆的结束通话,室友点开小群,哒哒哒的开始打字。
【沈明月居然用海蓝之谜来涂脚,我的妈耶,那面霜我攒几个月零花钱都舍不得买一罐!】
【她不是小地方来的吗,还是单亲家庭,怎么用得起海蓝之谜的?】
【小地方与单亲,并不代表人家里就没钱啊,一个地方再穷也会有几个有钱人的。】
【呵呵,我更偏向于可能是哪个冤大头送的......】
滴滴滴的群消息响起,三个室友围绕着沈明月讨论开来。
当然了,沈明月并不在这个小群里。
但是。
她当然知道她们在想什么。
但她更知道,细节决定成败。
所以,她从不在意。
仔仔细细地涂完两只脚,确保每一寸肌肤都得到了保养,精致到头发丝,这才满意地结束。
手和脚,在某些时候,在某些场合,面对某些有特殊癖好或者极度追求完美的男人,或许就是最不经意却又最致命的武器。
投资自己,从来都不嫌多,也不嫌早。
尤其是在明月决定要一步步往上爬的时候。
至于单亲家庭的她为何能用得起这些,那就不得不提,男人们送的那些礼物了。
翌日。
沈明月将宋连嵩之前送的衣服和首饰整理出来,准备拿去二手店卖掉。
京市某条不乏奢侈品店的街道后巷,藏着几家不起眼却颇有门路的二手奢侈品店。
是不少囊中羞涩却又想维持体面,或是急需变现的人常光顾的地方。
交易很快,前后不到十分钟,她便已经走出二手店。
然而,就在她转过街角,即将汇入主干道人流时,不远处一家奶茶店门口,一个举着手机看似在自拍的女孩,缓缓放下了手机。
镜头却精准地对准了沈明月刚才进入二手店,以及匆匆离去的身影。
那女孩,正是明月的室友之一,方筱筱。
她身边还跟着另一个专业的女生,精致的穿着打扮,迪奥戴妃包随手搁置在旁边椅背上,一头栗色波浪卷发披散在肩膀,神色恹恹。
“筱筱,你拍什么呢?”
“一个室友。”方筱筱语气是压抑不住的兴奋。
“你拍她干什么?”
“还记得我之前和你说我们宿舍那个全用大牌护肤品的女生吧?我看见她从二手店里出来,我就说嘛,她那些东西来路不正,搞了半天,全是把别人送的礼物拿来这里换钱了。”
方筱筱晃了晃手机,屏幕上正是沈明月的背影和那家店的招牌。
“害我以为她家真那么有钱呢,笑死人了,没那个实力又要装,那些男人也是眼瞎,礼物送给这种人,东西前脚送到她手上,后脚就进这家店了,可真行。”
女生懒洋洋的哦了一声,笑道:“捞女啊?”
“可不是么.....”方筱筱讥讽笑笑,随后将照片保存好。
……
-
“喂,妈妈,我给你转了一点钱,你的腿不是不好吗,你把工作辞了吧。”
“怎么不行,你一个月起早贪黑,累死累活的一个月也才一千五,你身体怎么办,到时候还不够医药费......”
“对不起,妈妈,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担心你。”
挂了电话,沈明月脱力般地靠在冰凉的公交车玻璃上。
窗外流动的光影在她脸上明明灭灭,握着手机的指节微微发白。
母亲在小县城一家早餐店工作,早上四点就得起,忙忙碌碌,一直不停的干到晚上八点。
年纪大了,因为久站,腰和腿都不是很好,时常因为腿突然抽筋而痛得睡不着觉。
而工资,也不过一千五。
回想宋连嵩带着自己去买的那件衣服,价格是多少来着?
啊.....
四万九千八。
工作三年,都抵不上那一件衣服。
那一秒,沈明月清楚的体会到了那句话。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百分之二的人掌握了百分之八十的财富。
有些东西,出生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可如果,我偏要呢......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qnmd,这苦,谁爱吃谁吃去吧。
沈明月不在乎别人如何看待自己。
君主论里说——
【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因为结局可以为手段辩护】
正所谓,待我入关以后,自有大儒为我辨经。
不过宋连嵩很明显的不是很想谈论那个人,敷衍性的回答了句家族里的长辈后,便不再多说。
明月见此,很识趣的止了话头。
回到宿舍已经是晚上十点多,其他三个室友都在。
一个戴着耳机追剧,一个在书桌前对着电脑皱眉,另一个正敷着面膜打电话。
除了敷着面膜的女生抬眼扫了一眼外,其他两人各自埋首做着手中事情。
沈明月除了晚上回宿舍休息外,其余时间都在外面,和几个室友关系说不上亲密。
甚至可以说得上是认识的陌生人。
先去洗漱一番后,她坐在桌子前,打开护肤品收纳盒,开始一道道工序。
每一步都极其耐心,手法轻柔得像对待一件易碎的珍宝。
正在敷面膜的室友再次扫了她一眼,以及她桌上那堆昂贵的护肤品。
只见沈明月护理完脸部和颈部后,竟然又拿出一罐价格令人咋舌的La Mer经典面霜,用附带的小勺挖了足足一大坨,毫不犹豫地开始涂抹她的双手。
细致地将那昂贵的,据说能修复传奇的面霜,均匀地涂抹在每一根手指,每一个指关节,甚至连指甲边缘都不放过,轻轻按摩直至吸收。
那副珍而重之的模样,仿佛那双脚是天赐的艺术品。
这还没完。
更让室友瞳孔地震的是,明月接着又拿出了另一罐La Mer身体修复霜,再次挖出丰厚的一大块。
随后抬起了一只脚,搁在另一条腿的膝盖上,开始无比细致地将那价格堪比自己一个月生活费的乳霜,涂抹在她的脚上。
从脚踝到脚背,再到每一个脚趾头,甚至脚后跟那一点点几乎不存在的粗糙,她都耐心地用那昂贵得令人发指的膏体温柔按摩着。
灯光下,她的脚踝纤细,脚型确实称得上很漂亮,但……
用La Mer来涂脚?!
敷面膜的室友电话都忘了打,面膜下的嘴巴惊愕地微张着。
急匆匆的结束通话,室友点开小群,哒哒哒的开始打字。
【沈明月居然用海蓝之谜来涂脚,我的妈耶,那面霜我攒几个月零花钱都舍不得买一罐!】
【她不是小地方来的吗,还是单亲家庭,怎么用得起海蓝之谜的?】
【小地方与单亲,并不代表人家里就没钱啊,一个地方再穷也会有几个有钱人的。】
【呵呵,我更偏向于可能是哪个冤大头送的......】
滴滴滴的群消息响起,三个室友围绕着沈明月讨论开来。
当然了,沈明月并不在这个小群里。
但是。
她当然知道她们在想什么。
但她更知道,细节决定成败。
所以,她从不在意。
仔仔细细地涂完两只脚,确保每一寸肌肤都得到了保养,精致到头发丝,这才满意地结束。
手和脚,在某些时候,在某些场合,面对某些有特殊癖好或者极度追求完美的男人,或许就是最不经意却又最致命的武器。
投资自己,从来都不嫌多,也不嫌早。
尤其是在明月决定要一步步往上爬的时候。
至于单亲家庭的她为何能用得起这些,那就不得不提,男人们送的那些礼物了。
翌日。
沈明月将宋连嵩之前送的衣服和首饰整理出来,准备拿去二手店卖掉。
京市某条不乏奢侈品店的街道后巷,藏着几家不起眼却颇有门路的二手奢侈品店。
是不少囊中羞涩却又想维持体面,或是急需变现的人常光顾的地方。
交易很快,前后不到十分钟,她便已经走出二手店。
然而,就在她转过街角,即将汇入主干道人流时,不远处一家奶茶店门口,一个举着手机看似在自拍的女孩,缓缓放下了手机。
镜头却精准地对准了沈明月刚才进入二手店,以及匆匆离去的身影。
那女孩,正是明月的室友之一,方筱筱。
她身边还跟着另一个专业的女生,精致的穿着打扮,迪奥戴妃包随手搁置在旁边椅背上,一头栗色波浪卷发披散在肩膀,神色恹恹。
“筱筱,你拍什么呢?”
“一个室友。”方筱筱语气是压抑不住的兴奋。
“你拍她干什么?”
“还记得我之前和你说我们宿舍那个全用大牌护肤品的女生吧?我看见她从二手店里出来,我就说嘛,她那些东西来路不正,搞了半天,全是把别人送的礼物拿来这里换钱了。”
方筱筱晃了晃手机,屏幕上正是沈明月的背影和那家店的招牌。
“害我以为她家真那么有钱呢,笑死人了,没那个实力又要装,那些男人也是眼瞎,礼物送给这种人,东西前脚送到她手上,后脚就进这家店了,可真行。”
女生懒洋洋的哦了一声,笑道:“捞女啊?”
“可不是么.....”方筱筱讥讽笑笑,随后将照片保存好。
……
-
“喂,妈妈,我给你转了一点钱,你的腿不是不好吗,你把工作辞了吧。”
“怎么不行,你一个月起早贪黑,累死累活的一个月也才一千五,你身体怎么办,到时候还不够医药费......”
“对不起,妈妈,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担心你。”
挂了电话,沈明月脱力般地靠在冰凉的公交车玻璃上。
窗外流动的光影在她脸上明明灭灭,握着手机的指节微微发白。
母亲在小县城一家早餐店工作,早上四点就得起,忙忙碌碌,一直不停的干到晚上八点。
年纪大了,因为久站,腰和腿都不是很好,时常因为腿突然抽筋而痛得睡不着觉。
而工资,也不过一千五。
回想宋连嵩带着自己去买的那件衣服,价格是多少来着?
啊.....
四万九千八。
工作三年,都抵不上那一件衣服。
那一秒,沈明月清楚的体会到了那句话。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百分之二的人掌握了百分之八十的财富。
有些东西,出生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可如果,我偏要呢......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qnmd,这苦,谁爱吃谁吃去吧。
沈明月不在乎别人如何看待自己。
君主论里说——
【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因为结局可以为手段辩护】
正所谓,待我入关以后,自有大儒为我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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