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诗云:
百步穿杨神臂健,弓开秋月分明,雕翎箭发迸寒星。人称小李广,将种是花荣。
二十二三岁的花荣,齿白唇红双眼俊,两眉入鬓常清,细腰宽膀似猿形,英姿飒爽,端的是让女人心动,让男人形秽。
当然,王禹在容貌上也并不弱于人。
有金手指辅助,10点的【精】不仅全方位的强化了肉体,还有医美的作用。
【精】,关乎所有和肉体相关的能力,容貌自然也是其一。
二人并肩而立,好不惹眼。
“在下王禹,拜见花知寨。”
叉手一拜,花荣第一时间伸手扶起,笑道:
“兄弟不必客气,昨晚兄弟两叉捅死那锦毛虎,可是为青州、为清风寨除了一大害。若是让此人在清风山落了草,招揽到三五百的贼寇,再得两员悍匪相助,凭借清风山的陡峭地形,朝廷纵有数千人马,也难彻底将其剿灭。到时候,可就真是为祸一方了。”
“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有人要杀我,我自然要杀回去。没想到这锦毛虎这般不经打,两叉就被捅死……”
“兄弟自谦了。”
花荣引着王禹到村口,蹲下身扒拉开燕顺的尸首,捏了捏那虬结的筋骨,郑重道:
“你看这头锦毛虎,筋骨之强壮,可不弱于我,显然是炼精有成之辈。我也去看了现场,心肺上这一叉受了重创,还能一奔三丈之远,可见其人并非浪得虚名之辈。现在再看兄弟,好根骨,好皮肉,日后武功大成,必能名扬四方。”
“借花知寨吉言。”
王禹心中直犯嘀咕:这花荣不会是想招揽我吧!
作为一名穿越者,竟被土著反向招揽了。
肯定是我太出色。
起身拍了拍王禹的肩膀,花荣一挥手,就有一个寨兵站出来抱拳道:“知寨请吩咐。”
“我这兄弟的钢叉折了一角,你速去我府上,向夫人道明缘由,取来兵器架上的虎叉……对了,将那一套飞叉也一并取来。”
“是!”寨兵得令,飞奔而去。
见左右无人,花荣低声道:“兄弟不必推脱,你杀了这燕顺,本该得了那八百贯的赏银。但现在一看,赏银肯定是不用指望了,我那一套叉也是东京府的名家打造,兄弟拿去先用,莫要心生埋怨,以免有杀身之祸。”
王禹正为兵器不趁手而烦恼,既然花荣要赠送一套,岂会嫌弃。
当即拜道:“多谢知寨提醒,杀这锦毛虎,我也不是为了那些赏银,不过是保卫乡邻,略微出手。”
“如此方为好汉,兄弟叫我知寨却是见外了,我年长你几岁,若是不嫌弃,唤我一声哥哥便是。”
“王禹拜见哥哥。”
今日我唤你哥哥,来日你该唤我什么?
主公?禹王?陛下?
我上了你的船,那就等于你上了我船。
花荣并未在清风村停留多久,一来要入山清剿贼寇,二来清风寨也离不了他。
只说有空便去清风寨寻他喝酒,便领着三十来寨兵往清风山而去。
下午,那去取兵器的寨兵终于回了来。
一柄牛角叉,又叫做虎叉,长有七尺,中间一根钢叉如若长枪,两侧钢叉仿佛牛角,寒光毕露,乃是用精铁打造而成。
叉杆呈八棱形,通体油光,隐约带着一点红色,还有一股艾草香味的气息。
显然经过了用心保养。
叉相比于枪,在狩猎时更具杀伤力,因为杀伤范围更大。
两根牛角间距超过两尺,既能保证充足的打击面,又能起到阻挡和格挡的作用。
枪有枪的灵巧,叉有叉的凶悍。
各有优缺。
“好叉!”
LV9的叉类兵器精通,让王禹一握住这柄虎叉,就有了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
简直如臂使指。
虽然与自己的气质不相符,但王禹并不在意,好用就行。
而那一套巴掌大小的七柄飞叉,则属于暗器了。
可既然是叉,自然也归叉类兵器的能力加持。
一整个下午,王禹都在熟悉新到手的兵器。
终于,新的技能挖掘了出来。
【投掷(LV1):1/100
——你在投掷类兵器上已经略有心得,少量增加投掷距离,少量增加命中率。】
“现在,我已经掌握了中程打击。五十步有效杀伤,三十步精准命中。”
“不管是狩猎还是杀敌,我的实力至少提升了一倍。”
所谓“身怀利器,杀心自起”,王禹好一阵分析,这才压制住内心的躁动。
因为不管自己的实力有多大,肉体凡胎终究还是肉体凡胎,挨了刀子会流血,一顿不吃会饿得慌。
一切恐惧都来源于武力不足。
该苟还是要苟啊!
刘员外被杀,村子里敲锣打鼓,好不热闹。
尽管有花荣说情,但王禹还是不想在村子里多留,那刘高是非不分,贪得无厌,还是少接触为妙。
于是,王禹整日在后山修炼,饿了便用飞叉去打猎,困了就在山洞中对付一宿。
吃的是鹿肉、黄精,养足了气血。
不觉,七八天时间一晃而过。
之前还有些燥热,今日的气温却是骤降,可王禹并不感觉冷,敞开胸膛,往清风山而去。
这清风山,被花荣扫荡一遍后,似乎平静了下来。
可王禹清楚,“矮脚虎”王英、“白面郎君”郑天寿,肯定会如期抵达这里。
没有燕顺在,他们依旧会占山为王。
可不能让这两个食人魔头盘踞下来,必须趁他们初来乍到,猎杀之。
“果然又有了人类活动的痕迹。”
王禹心中微叹,这清风山里不知隐藏了多少走投无路的强人,只要一个实力如燕顺这般的领头者振臂一挥,很快就能拉出一支悍匪。
加之八面嵯峨、四围险峻,朝廷剿匪的成本太大,只要匪首有些能耐,必然会霸占一方。
关键花大代价剿了之后,很快又会刷新出新的贼寇,难道还能每月都剿?
没有粮饷,官兵就是最大的匪。
“咻!”
王禹将飞叉投掷了出去,顿时,响起一声濒死的惊呼,就见一道人影从陡峭的崖壁上摔落下来。
他的目力极佳,此人鬼鬼祟祟,手持猎弓,绝对不是好人。
自然先下手为强。
隐藏起来等了又等,确定没第三人在,王禹这才前去回收了飞叉,顺便摸了摸尸。
一个逃入深山的强人,并没有在他身上寻到金银,但此人懂些箭术,所以猎到了不少猎物,肉被吃了,可皮毛却保留了下来。
甚至硝制得极好。
十来张皮子卷在一起,好大一捆。
粗略一看,豹子的、黑熊的、野狼的、狐狸的……价值不菲。
‘没有掠夺到命魂,是个小喽啰。’
‘矮脚虎王英啊!你究竟在哪?’
‘我可想死你了。’
不敢在山里过夜,王禹背着皮毛沿路下山而去。
回到老窝前,先查看布置的陷阱,见没有触发的痕迹,这才放松下来。
吃饱喝足,开始修炼。
虎啸劲是每晚的必修项目,低沉的虎吼回荡在山林中,着实瘆人。
清风村的村民已经不敢往后山来了,都说山里下来了一头猛虎,吃了不少人。
老虎这猛兽,寻常人害怕恐惧,但对于真正有实力的,不仅不怕,还会主动凑上去瞧瞧。
毕竟,虎肉、虎骨可是了不得的大补之物,炼精之人遇到了,岂会放弃。
一头虎吃下肚,虽然涨不了一虎之力,但肯定对炼精有巨大的提升。
今晚,一道矮小的人影扛着朴刀从官路上大步走来,他显然是准备上山的。
但路过后山时,竖起耳朵听到阵阵虎啸之声,不免心生疑惑。
于是,脚步一转悄悄靠了过来。
百步穿杨神臂健,弓开秋月分明,雕翎箭发迸寒星。人称小李广,将种是花荣。
二十二三岁的花荣,齿白唇红双眼俊,两眉入鬓常清,细腰宽膀似猿形,英姿飒爽,端的是让女人心动,让男人形秽。
当然,王禹在容貌上也并不弱于人。
有金手指辅助,10点的【精】不仅全方位的强化了肉体,还有医美的作用。
【精】,关乎所有和肉体相关的能力,容貌自然也是其一。
二人并肩而立,好不惹眼。
“在下王禹,拜见花知寨。”
叉手一拜,花荣第一时间伸手扶起,笑道:
“兄弟不必客气,昨晚兄弟两叉捅死那锦毛虎,可是为青州、为清风寨除了一大害。若是让此人在清风山落了草,招揽到三五百的贼寇,再得两员悍匪相助,凭借清风山的陡峭地形,朝廷纵有数千人马,也难彻底将其剿灭。到时候,可就真是为祸一方了。”
“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有人要杀我,我自然要杀回去。没想到这锦毛虎这般不经打,两叉就被捅死……”
“兄弟自谦了。”
花荣引着王禹到村口,蹲下身扒拉开燕顺的尸首,捏了捏那虬结的筋骨,郑重道:
“你看这头锦毛虎,筋骨之强壮,可不弱于我,显然是炼精有成之辈。我也去看了现场,心肺上这一叉受了重创,还能一奔三丈之远,可见其人并非浪得虚名之辈。现在再看兄弟,好根骨,好皮肉,日后武功大成,必能名扬四方。”
“借花知寨吉言。”
王禹心中直犯嘀咕:这花荣不会是想招揽我吧!
作为一名穿越者,竟被土著反向招揽了。
肯定是我太出色。
起身拍了拍王禹的肩膀,花荣一挥手,就有一个寨兵站出来抱拳道:“知寨请吩咐。”
“我这兄弟的钢叉折了一角,你速去我府上,向夫人道明缘由,取来兵器架上的虎叉……对了,将那一套飞叉也一并取来。”
“是!”寨兵得令,飞奔而去。
见左右无人,花荣低声道:“兄弟不必推脱,你杀了这燕顺,本该得了那八百贯的赏银。但现在一看,赏银肯定是不用指望了,我那一套叉也是东京府的名家打造,兄弟拿去先用,莫要心生埋怨,以免有杀身之祸。”
王禹正为兵器不趁手而烦恼,既然花荣要赠送一套,岂会嫌弃。
当即拜道:“多谢知寨提醒,杀这锦毛虎,我也不是为了那些赏银,不过是保卫乡邻,略微出手。”
“如此方为好汉,兄弟叫我知寨却是见外了,我年长你几岁,若是不嫌弃,唤我一声哥哥便是。”
“王禹拜见哥哥。”
今日我唤你哥哥,来日你该唤我什么?
主公?禹王?陛下?
我上了你的船,那就等于你上了我船。
花荣并未在清风村停留多久,一来要入山清剿贼寇,二来清风寨也离不了他。
只说有空便去清风寨寻他喝酒,便领着三十来寨兵往清风山而去。
下午,那去取兵器的寨兵终于回了来。
一柄牛角叉,又叫做虎叉,长有七尺,中间一根钢叉如若长枪,两侧钢叉仿佛牛角,寒光毕露,乃是用精铁打造而成。
叉杆呈八棱形,通体油光,隐约带着一点红色,还有一股艾草香味的气息。
显然经过了用心保养。
叉相比于枪,在狩猎时更具杀伤力,因为杀伤范围更大。
两根牛角间距超过两尺,既能保证充足的打击面,又能起到阻挡和格挡的作用。
枪有枪的灵巧,叉有叉的凶悍。
各有优缺。
“好叉!”
LV9的叉类兵器精通,让王禹一握住这柄虎叉,就有了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
简直如臂使指。
虽然与自己的气质不相符,但王禹并不在意,好用就行。
而那一套巴掌大小的七柄飞叉,则属于暗器了。
可既然是叉,自然也归叉类兵器的能力加持。
一整个下午,王禹都在熟悉新到手的兵器。
终于,新的技能挖掘了出来。
【投掷(LV1):1/100
——你在投掷类兵器上已经略有心得,少量增加投掷距离,少量增加命中率。】
“现在,我已经掌握了中程打击。五十步有效杀伤,三十步精准命中。”
“不管是狩猎还是杀敌,我的实力至少提升了一倍。”
所谓“身怀利器,杀心自起”,王禹好一阵分析,这才压制住内心的躁动。
因为不管自己的实力有多大,肉体凡胎终究还是肉体凡胎,挨了刀子会流血,一顿不吃会饿得慌。
一切恐惧都来源于武力不足。
该苟还是要苟啊!
刘员外被杀,村子里敲锣打鼓,好不热闹。
尽管有花荣说情,但王禹还是不想在村子里多留,那刘高是非不分,贪得无厌,还是少接触为妙。
于是,王禹整日在后山修炼,饿了便用飞叉去打猎,困了就在山洞中对付一宿。
吃的是鹿肉、黄精,养足了气血。
不觉,七八天时间一晃而过。
之前还有些燥热,今日的气温却是骤降,可王禹并不感觉冷,敞开胸膛,往清风山而去。
这清风山,被花荣扫荡一遍后,似乎平静了下来。
可王禹清楚,“矮脚虎”王英、“白面郎君”郑天寿,肯定会如期抵达这里。
没有燕顺在,他们依旧会占山为王。
可不能让这两个食人魔头盘踞下来,必须趁他们初来乍到,猎杀之。
“果然又有了人类活动的痕迹。”
王禹心中微叹,这清风山里不知隐藏了多少走投无路的强人,只要一个实力如燕顺这般的领头者振臂一挥,很快就能拉出一支悍匪。
加之八面嵯峨、四围险峻,朝廷剿匪的成本太大,只要匪首有些能耐,必然会霸占一方。
关键花大代价剿了之后,很快又会刷新出新的贼寇,难道还能每月都剿?
没有粮饷,官兵就是最大的匪。
“咻!”
王禹将飞叉投掷了出去,顿时,响起一声濒死的惊呼,就见一道人影从陡峭的崖壁上摔落下来。
他的目力极佳,此人鬼鬼祟祟,手持猎弓,绝对不是好人。
自然先下手为强。
隐藏起来等了又等,确定没第三人在,王禹这才前去回收了飞叉,顺便摸了摸尸。
一个逃入深山的强人,并没有在他身上寻到金银,但此人懂些箭术,所以猎到了不少猎物,肉被吃了,可皮毛却保留了下来。
甚至硝制得极好。
十来张皮子卷在一起,好大一捆。
粗略一看,豹子的、黑熊的、野狼的、狐狸的……价值不菲。
‘没有掠夺到命魂,是个小喽啰。’
‘矮脚虎王英啊!你究竟在哪?’
‘我可想死你了。’
不敢在山里过夜,王禹背着皮毛沿路下山而去。
回到老窝前,先查看布置的陷阱,见没有触发的痕迹,这才放松下来。
吃饱喝足,开始修炼。
虎啸劲是每晚的必修项目,低沉的虎吼回荡在山林中,着实瘆人。
清风村的村民已经不敢往后山来了,都说山里下来了一头猛虎,吃了不少人。
老虎这猛兽,寻常人害怕恐惧,但对于真正有实力的,不仅不怕,还会主动凑上去瞧瞧。
毕竟,虎肉、虎骨可是了不得的大补之物,炼精之人遇到了,岂会放弃。
一头虎吃下肚,虽然涨不了一虎之力,但肯定对炼精有巨大的提升。
今晚,一道矮小的人影扛着朴刀从官路上大步走来,他显然是准备上山的。
但路过后山时,竖起耳朵听到阵阵虎啸之声,不免心生疑惑。
于是,脚步一转悄悄靠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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