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丰祥的后堂,一盏油灯,两道人影,空气安静得能听见灯芯燃烧的“哔剥”声。

  刘三看着陈朝奉那张比死人还难看的脸,有点不耐烦。

  “陈朝奉,您倒是给个话啊?这玩意儿到底值多少?”

  陈朝奉的手指头抖个不停,那块玉佩在他掌心,不是温润,是烫手。

  雄英。

  朱雄英。

  懿文太子朱标的嫡长子,当今陛下的第一个嫡长孙!

  洪武十五年就夭折了,陛下亲自选的陵址,亲自写的祭文!

  这名字在京城里,就是个禁忌。

  谁敢提?

  这块玉佩,五爪龙纹,皇家内造的制式,绝对错不了。

  上面的字,更是能要人命的催命符!

  把这东西拿出来当?

  这不是脑子有病,这是主动把脖子往铡刀下面送!

  陈朝奉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立刻把这玉佩扔进外面的秦淮河,让它沉到河底,永不见天日。

  可他的手指,却不听使唤地把玉佩攥得更紧。

  羊脂白玉,顶级的和田料子,温润,细腻,没有一丝杂质。

  这雕工,这龙纹,出自宫中大匠之手,多看一眼,都觉得自己的眼睛被净化了。

  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好的玉。

  贪婪,从他心底爬出来,啃噬着他的理智。

  万一……只是同名呢?

  不可能!

  这龙纹,这玉质,老百姓谁敢用?

  用了就是谋逆!

  那……把字磨掉?

  只卖这块玉?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再也压不下去。

  这么一块绝世美玉,磨掉字,也能卖出他一辈子都赚不到的天价。

  只要做得干净,神不知鬼不觉……

  陈朝奉抬起头,看一眼面前那个满脸期待的刘三。

  一个蠢货。

  一个根本不知道自己怀里揣着催命符的蠢货。

  他的心一定。

  换上一个笑容。

  “刘三哥,你……你这东西,是从哪儿弄来的?”

  刘三眼睛一瞪:“这你别管,就说值多少!”

  “值钱是值钱。”陈朝奉把玉佩往桌上一放,小心翼翼地推远一点,像是怕沾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可这东西,来路不正吧?”

  “我瞧着,像是从哪个犯事的大官家里抄出来的。你看这龙纹,虽然看上去五爪,但是我跟说,这个可是假的,里面可是有讲究,五爪,你看它这个爪子,很明显。。。。但也犯忌讳。这字……更是个天大的麻烦。”

  他胡诌起来,脸不红心不跳。

  “这东西,烫手!哪个当铺敢收?收了,就是死罪!砸在手里,一文钱都不值!”

  刘三的话头一下被噎住。

  “那……那怎么办?”

  “唉。”陈朝奉长叹一声,装出一副推心置腹的模样,

  “也就是看在咱们相熟的份上,我才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

  “这样吧,我担个天大的风险,帮你处理了。但这价钱,可就……”

  他伸出五根手指头。

  “五百两?”刘三的呼吸粗重。

  陈朝奉冷哼一声,把手放下:“五十两。”

  “什么?!”刘三竟直接从凳子上弹起来,

  “这么好的玉,你给我五十两?你打发叫花子呢!”

  “那你拿走。”陈朝奉一摊手,整个人靠回椅子上,闭上眼睛,

  “你现在就出门,去别家问问,看谁敢收。出了这个门,你被人当街拿下,可别说认识我陈某人。”

  刘三彻底傻眼。

  他就是个大头兵出身的狱卒,哪里懂这些门道。

  陈朝奉的话半真半假,却正好踩在他的命门上。

  他怕死。

  可五十两银子……那也是一笔泼天横财了!

  够他在老家盖三间大瓦房,再娶一房年轻媳妇!

  他心里天人交战,最后狠狠一咬牙。

  “行!五十两就五十两!算我刘三倒了八辈子血霉!”

  陈朝奉的心里早就乐开了花,脸上却是一副割肉的表情。

  他慢吞吞地从柜子里取出个五十两的银锭,重重拍在桌上。

  “拿走吧,赶紧走。以后这种东西,别再往我这拿了,我这小店可经不起折腾。”

  刘三把银锭一把抓过,沉甸甸的份量让他心里踏实了。

  他对着陈朝奉千恩万谢,感觉自己占了天大的便宜,转身就溜走。

  看着他消失的背影,陈朝奉拿起那块玉佩,凑到灯下,贪婪地来回欣赏。

  五十两?

  这块玉,后面加两个零,都有的是人抢破头。

  他要把玉佩藏在最隐秘的地方,等风头过去,找个手艺最好的师傅把字磨掉,那就是他陈家的传家宝!

  ……

  雨不知何时停了。

  刘三揣着银子,走在湿滑的石板路上,脚底下轻飘飘的。

  他没直接回家,而是拐进一条小巷,在京城最有名的“李记烧鸡”铺子前停下。

  “老板,来一只最肥的烧鸡!”

  “再给我打一壶上好的女儿红!”

  他从怀里摸出刚到手的银锭,在案板上一拍,发出“当”的一声闷响,豪气干云。

  他忘不了那个还在诏狱里等死的“财神爷”。

  这才是第一件宝贝,就换了五十两!

  那小子既然能拿出这种东西,外面肯定还藏着别的!

  不能让他就这么死了!

  起码,不能让他舒舒服服地死了!

  得把所有的宝贝都榨干净才行!

  ……

  诏狱最深处。

  当那股混合着酒香和肉香的热气飘进牢房时,盘腿坐着的朱熊鹰,睁开了眼睛。

  鱼,上钩了。

  “吱呀——”

  牢门上的小窗被打开,刘三那张堆满奉承笑容的脸出现在外面。

  “兄弟,醒着呢?”

  他把油纸包着的烧鸡和一小壶酒递进来。

  “哥哥我今天高兴,弄了点好东西,咱哥俩喝一杯。”

  朱熊鹰没说话,接过烧鸡和酒。

  他慢条斯理地撕开油纸,那烧鸡烤得焦黄流油,香气一个劲儿地往鼻子里钻。

  他撕下一只肥硕的鸡腿,旁若无人地啃一大口,肉质酥烂,满嘴油香。

  接着,他拔掉酒壶的塞子,仰头灌一大口。

  刘三就这么看着他吃,看着他喝。

  这小子,明明两天后就要被千刀万剐,可现在这副样子,哪有半点死囚的狼狈?

  那悠闲自得的劲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在自家后花园里吃宵夜。

  这份镇定,让刘三心里直发毛。

  他越是这样,就越证明他有底气。

  “兄弟,你那玉佩……哥哥我帮你出手了。”刘三搓着手,试探着开口,

  “价钱不怎么好,那玩意儿太烫手,就换了这么点酒肉钱。”

  朱熊鹰把嘴里的骨头吐掉,又灌一口酒。

  他转过头,看着刘三,脸上露出一副说不清是嘲讽还是怜悯的表情。

  “对你来说,不少了。”

  刘三的心脏“咯噔”一下。

  “你……”

  “一块玉佩而已。”朱熊鹰打断他,把剩下的半只烧鸡推到一边,像是突然没胃口。

  “我这条命,可比一块玉佩,值钱多了。”

  他靠在墙上,闭上眼睛,一个字都不再多说。

  刘三站在牢门外,浑身的血液都冲上头顶。

  我这条命,比一块玉佩值钱多了!

  这话什么意思?

  意思是,他还有更大的财宝!

  意思是,只要他能活下来,自己就能得到更多!

  刘三的呼吸急促起来,心里像是有一百只爪子在疯狂地挠。

  一个疯狂的念头,在他脑中成型。

  不能让他死!

  蒋大人要他死,陛下要他死,可他刘三,偏要让他活着!

  一个死人,一文不值。

  一个活着的财神爷,能源源不断地吐出金子!

  刘三攥紧了拳头。

  他看着牢里那个闭目养神的囚犯,那个背影,此刻在他的眼里,已经不是一个死囚,而是一座闪闪发光的金山。

  他转身,快步走出了这条阴森的过道。

  他要去见一个人。

  一个能在这诏狱里,帮他把一个死人变成活人的关键人物。

  北镇抚司诏狱的……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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