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莱回到家已经晚上七点,沈荀坐在沙发上,目光幽幽地望着她。

  “怎么回来这么晚?”

  “你怎么回来这么早?”她还觉得奇怪,沈荀不是每天要接林书桐下班吗?

  沈荀眉头一皱,“你是在怪我最近下班回来晚了?”

  “不敢。”姜莱刚把包放下,沈荀就朝她问辞职的事。

  “辞职申请提了。”她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慢慢吞吞地喝着,“流程要一个月。”

  “你有这么多内容要一个月来交接吗?”沈荀看着姜莱清瘦的侧影,眉头皱了又皱,“你别是骗我。”

  “你都签字了,我没有什么好骗你的。大公司的流程是这样,比较繁琐,我也没有办法。”姜莱放下水杯,要进房间。

  沈荀说:“我饿了。”

  并看向厨房。

  姜莱回头看向他,目光一点点扫在男人的脸上,以前她从没发现沈荀在说这句话时这么颐指气使。

  她之前只知道,不能让沈荀饿着,他有胃病,不按时吃饭会胃疼。

  “我知道了。”

  说完就往房间里去,沈荀大步流星走来,拉住她的手腕。

  质问:“知道了什么意思?”

  “就是我听到了。”她仰头对上沈荀暗含愤怒的眼睛,曾经那个百般温柔的丈夫简直就像泡泡里的一场梦,一戳,就破了。

  “去做晚饭,我今天想喝鱼汤。”

  “家里没有新鲜的鱼。”她看一眼冰箱,这两天她都没往冰箱里添过东西。

  沈荀拉着她:“现在去买。”

  “这个时间没有了。”姜莱试图挣开手臂,沈荀拽得更紧,深邃的目光在她的脸上扫了又扫。

  “你在和我置气,因为辞职?”

  姜莱:“对。”

  “月薪四千的工作有什么好的?”沈荀真的无法理解,“一个没办法给社会创造价值的工作,有什么值得你跟我置气的。”

  “你以为月薪四千的工作很好找吗?”姜莱不想和他纠缠下去,“你松开,我打电话问问卖鱼的老板还有没有。”

  沈荀这才松开。

  “以后我每个月给你一万,是你工资的二点五倍。”

  姜莱胸口发闷。

  原来她做全职太太,还要给他生孩子,每个月才能有一万。

  林书桐什么都不用为他做,站在那里开开口,一个月就是三百万,更别提那些名贵的首饰和包包。

  电话通了。

  “曹叔,还有鲫鱼吗?”

  “我就知道你要买给你老公做鱼汤,专门给你留了一条。”

  “没了?”姜莱自顾自地说,“没关系,下次也不用给我留了,我有需要会去买的。”

  “谢谢曹叔,曹叔再见。”

  她挂断电话。

  “鱼没了。”

  沈荀皱眉。

  姜莱若无其事地说:“你不问问林小姐什么时候回来吗?她手上的伤还没好,别在外面磕到碰到,对她做科研不利。”

  沈荀这才想起林书桐,立即松开她的手,拿起手机给林书桐打电话。

  林书桐在电话里说:“我还在研究院,外公找我说点事。”

  “好。”沈荀的声音变得温柔,“你今晚有没有想吃的菜?我让姜莱给你做。”

  “可以吗?”

  “当然可以,她弄伤你的手,应该照顾你。”

  “不怪她的,我自己不小心,我想吃桂花红烧肉,可以吗?”

  “可以。”沈荀答应下来,“你忙完给我发消息,我去接你。”

  就这么当着自己老婆的面说要去接别的女人,姜莱的心已然麻木。

  沈荀回头说:“书桐想吃桂花红烧肉,今晚先不吃鱼了。”

  这个季节哪里来桂花。

  姜莱深知林书桐是故意的。

  “我不饿,你们吃吧。”她也假装不明白。

  沈荀刚才的温柔瞬间消失不见,“我是说,你今晚做桂花红烧肉,等书桐回来吃。”

  “我是保姆吗?沈荀。”姜莱问出这句话,眼底流露的悲伤刺了沈荀一下。

  沈荀张嘴:“不是。”

  “嗯。”

  “但书桐的手是你弄伤的,你要负责照顾她到痊愈。”

  “我说了,不是我弄伤的。”姜莱一字一句地解释。

  沈荀的眼里根本没有相信,只重复:“今晚做桂花红烧肉。”

  还有一个月。

  最后一个月。

  再忍忍。

  姜莱不断在心里安抚自己:“好,你去接她,我做。”

  沈荀这才满意,伸手摸了摸她的后脑勺,“辛苦你了。”

  跟哄狗一样。

  姜莱垂下眼眸,纤长的睫毛盖住内心翻涌的情绪。

  随着大门关上,姜莱缓缓抬眸,盯着门口看了许久。

  拿起手机,致电外卖商家。

  “你好,我要一份桂花红烧肉,你家的招牌也都来一份。”

  在沈荀和林书桐回来前,外卖先到。

  她把外卖重新装盘,垃圾拿下楼去,刚丢进垃圾桶,就听到沈荀和林书桐说笑的声音。

  不知道聊到什么,林书桐一只手挡着嘴,笑到身子后仰。

  沈荀怕她摔倒,下意识伸手过去,快要搂上肩膀时,沈荀看见了她,瞬间收回手。

  注意到男人的神情变化,林书桐望过去。

  “姜莱,你在倒垃圾呢?”

  “嗯,厨余垃圾。”姜莱看着林书桐说的。

  林书桐笑笑,很高兴的样子,“阿荀说你做了桂花红烧肉!我最喜欢吃这道菜了,辛苦你啦。”

  “阿荀,我们快回去尝尝姜莱的手艺,我总听你夸她做菜不错,把你照顾得很好,今天我终于要吃到了。”

  沈荀大步走过去,却在姜莱的身边停下,放柔了声音说:“走吧,回家。”

  家?

  哪还有家。

  姜莱仰头看一眼曾经的家,现在只是她短暂的栖身之所而已。

  林书桐叫沈荀在等姜莱,还和姜莱一起走,脸上的笑容渐渐淡去。

  沈荀对姜莱日久生情了吗?

  可是他四年都没和姜莱同房。

  三人回去。

  林书桐率先一步,穿走了姜莱的拖鞋,哪怕她的脚比姜莱的大,鞋子不合脚,她也要穿。

  沈荀在一旁说:“一双鞋而已,别计较,你穿别的就行,家里不是有专门接待客人的拖鞋。”

  原本是她的家,现在自己倒成客人了。

  姜莱伸手去拿拖鞋,目光停留在那双粉色兔子拖鞋上。

  放下,穿上。

  沈荀看着她弯腰时单薄的脊背,心里瞬间不是滋味。

  “书桐,那是姜莱的鞋,别的鞋她穿不习惯,我给你重新拿一双。”

  林书桐的后槽牙险些咬碎。

  她尴尬坐在沙发上,看着蹲在地上给她换鞋的沈荀,轻声说:“阿荀,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是姜莱的鞋。”

  “没事。”给她换好拖鞋,沈荀提着姜莱的拖鞋过去。

  姜莱已经穿着粉色兔子拖鞋走进厨房,拿了碗筷出来。

  拖鞋就这么提在他手上,沈荀觉得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流走一样,莫名的心慌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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