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下旬,北京,小公寓。
姜以夏是在一些很小的事情上注意到的。
比如他现在看书,不再用铅笔在空白处做大段的批注,只是偶尔圈一个词,或者在页边竖着画一条细线,表示这里值得再看。以前他的书看完像打过仗,密密麻麻的字,有时候批注比正文还长,她翻到那些页,经常看不懂他写的是什么,像是他和书里的作者在争论一件很重要的事,非要争出个结果。
现在那些书翻完,大部分页面是干净的。
比如他做饭的时候不再一边炒菜一边想别的事了。以前他站在灶台前,眼神是空的,锅里的东西炒糊了他也不一定察觉,她接手过好几次快焦的菜。现在他炒菜就是在炒菜,眼睛跟着锅,翻炒的节奏很稳,偶尔侧过头问她“要不要放盐“,是那种真的在问的神情,不是说话的时候人还飘在别处。
再比如,他现在有时候会在阳台站很久,但不是发愁的那种站法,就是站着,看着外面,不说话,也不走,像一棵被风吹着的树,在那里,但没有要去哪里的意思。
她观察了一段时间,没有立刻问,因为她不确定要问什么,也不确定那是不是一个需要被问的状态。
那天是周五,林煜下午没有会,在家。
姜以夏傍晚回来,他不在客厅,不在书房,她往阳台看了一眼,他在那里,背对着她,手搭在栏杆上,外面的天刚开始暗,楼下的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橙黄色的光,照出一条线。
她换了鞋,把包放下,去厨房倒了杯水,喝了两口,重新走出来,走到阳台边上。
“在想什么?“她说。
“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林煜没有立刻回答,停了两三秒,然后说:“不重要。“
姜以夏靠在阳台门框上,看着他的侧脸。
他的神情不是那种绷着的样子,不是在攻克什么,只是松松地把目光放在楼下的某个地方,像是那个问题只是一个他顺手捡起来把玩的东西,不打算做什么,就是拿着。
“那为什么想这么久?“她问。
林煜转过脸来看了她一眼,然后笑了,是那种很轻的笑,不是苦笑,也不是释然的笑,就是笑了一下。
“习惯,“他说。
姜以夏听到这个字,没有立刻说话。
风从外面进来,带着十一月的凉,把她的头发吹起来一点,她抬手拢了一下,重新靠在门框上。
“习惯“这个词,她以前从没有从他嘴里听到过用在这件事上。
以前他想一个问题,是要把它想通的,不想通不罢休,有时候半夜爬起来,有时候吃饭吃到一半停下来,拿起旁边任何能写字的东西开始推演,推完了才回来,继续吃那半碗没吃完的饭,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那个时候她问他在想什么,他要么把整个推导过程说一遍,要么说“等我想完再说“,没有一次说过“不重要“,因为对他来说,没有不重要的问题,所有问题都指向某个他必须搞清楚的东西。
但刚才他说的是“习惯“。
不是“我在想一个问题,一会儿告诉你“,不是“这个问题很复杂,我要想一下“,是“习惯“——就是一个动作,一个他身体里留下来的惯性,不一定有目的地,不一定有终点,就是在想,就像他的手偶尔会无意识地敲桌子,或者他走路的时候会不自觉地低着头,是一种长期形成的、已经和他长在一起的东西。
他不是在解决问题,他是在和自己的习惯待着。
姜以夏把这个想法在心里过了一遍,觉得它是对的。
“要进来了吗?“她说,“外面凉。“
“再站一会儿。“
“好,“她说,“我去做饭,今天想吃什么?“
“随便,“林煜说,然后顿了一下,“有土豆吗?“
“有。“
“土豆炖排骨?“
“行,“姜以夏说,“那你站着,我去处理排骨。“
她回到厨房,从冰箱里把排骨拿出来,放到水槽里化冻,顺手把土豆也拿出来,放在一边。
灶台上,上次用过的砂锅还扣着盖子,她把盖子拿开,里面是空的,干净的,她把它放到灶上,倒了水,点火,等水热。
阳台那边,林煜还是站着,她能从厨房的角度看到他背影的一小部分,栏杆上那只手没有动,外面的楼灯又多亮了几盏,把他的影子投到阳台地板上,细长的,随着光线的角度微微偏。
她以前会很担心这种时候的他——他一个人待在某个地方不动,不说话,在想什么她不知道,她会在那种时候走过去,试图把他拉回来,问他,或者干脆坐到他旁边,用她的存在提醒他这里还有别的事情值得在意。
现在她没有走过去。
不是因为不关心,是因为那个站在阳台上的人,看起来不需要被拉回来,他好好的,他就是在那里,在他自己的惯性里待一会儿,待完了就会回来,就像水烧开了会自己咕嘟咕嘟地响,不需要人守着。
砂锅里的水开始冒细泡了,她把排骨放下去,加了姜片,把火调小。
林煜进来的时候,她正在削土豆。
他在厨房门口停了一下,看了一眼灶上的砂锅,问:“下锅了?“
“排骨先焯,“她说,“你要帮忙吗?“
“我来切土豆。“
“你削皮削到一半,“她把削了半个的土豆和刨刀递给他,“接着来。“
他接过去,在旁边的水槽边站定,开始削,刨刀在土豆表面刮过去,薄薄的皮卷起来,落进水槽。
两个人站在厨房里,各自做着手里的事,不说话,只有灶上的水声和刨刀的细碎声响,偶尔她侧过身拿东西,他往旁边让一步,两个人的节奏稍微错开一下,然后重新回到各自的位置。
土豆削完,林煜把它切块,她把焯过水的排骨放进砂锅,加了料酒和酱油,林煜把切好的土豆放进去,两个人各退一步,她把砂锅盖上,他去洗了手。
“还有多久?“他问。
“四十分钟,“她说,“你去坐着,到了我叫你。“
林煜应了声,擦干手,出去了。
姜以夏把灶台擦了一遍,把案板收好,把厨房收拾了一下,然后倚在厨房门框上,往客厅看了一眼。
林煜坐在书桌前,翻开了一本书,台灯开着,把他那半边脸照得很清楚,安静,专注,手指搭在书页上,偶尔翻一翻。
她收回视线,回到厨房,听着砂锅里汤咕嘟咕嘟的声音,觉得今晚没有什么需要担心的,也没有什么需要说清楚的。
他是他自己,他在找自己的节奏,他在用他自己的方式和他经历过的那些事情待在一起。
这件事不需要她帮忙,也不需要她旁观,她只需要在厨房里煮一锅土豆炖排骨,等四十分钟,然后叫他来吃饭。
这就够了。
【第139章 完】
姜以夏是在一些很小的事情上注意到的。
比如他现在看书,不再用铅笔在空白处做大段的批注,只是偶尔圈一个词,或者在页边竖着画一条细线,表示这里值得再看。以前他的书看完像打过仗,密密麻麻的字,有时候批注比正文还长,她翻到那些页,经常看不懂他写的是什么,像是他和书里的作者在争论一件很重要的事,非要争出个结果。
现在那些书翻完,大部分页面是干净的。
比如他做饭的时候不再一边炒菜一边想别的事了。以前他站在灶台前,眼神是空的,锅里的东西炒糊了他也不一定察觉,她接手过好几次快焦的菜。现在他炒菜就是在炒菜,眼睛跟着锅,翻炒的节奏很稳,偶尔侧过头问她“要不要放盐“,是那种真的在问的神情,不是说话的时候人还飘在别处。
再比如,他现在有时候会在阳台站很久,但不是发愁的那种站法,就是站着,看着外面,不说话,也不走,像一棵被风吹着的树,在那里,但没有要去哪里的意思。
她观察了一段时间,没有立刻问,因为她不确定要问什么,也不确定那是不是一个需要被问的状态。
那天是周五,林煜下午没有会,在家。
姜以夏傍晚回来,他不在客厅,不在书房,她往阳台看了一眼,他在那里,背对着她,手搭在栏杆上,外面的天刚开始暗,楼下的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橙黄色的光,照出一条线。
她换了鞋,把包放下,去厨房倒了杯水,喝了两口,重新走出来,走到阳台边上。
“在想什么?“她说。
“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林煜没有立刻回答,停了两三秒,然后说:“不重要。“
姜以夏靠在阳台门框上,看着他的侧脸。
他的神情不是那种绷着的样子,不是在攻克什么,只是松松地把目光放在楼下的某个地方,像是那个问题只是一个他顺手捡起来把玩的东西,不打算做什么,就是拿着。
“那为什么想这么久?“她问。
林煜转过脸来看了她一眼,然后笑了,是那种很轻的笑,不是苦笑,也不是释然的笑,就是笑了一下。
“习惯,“他说。
姜以夏听到这个字,没有立刻说话。
风从外面进来,带着十一月的凉,把她的头发吹起来一点,她抬手拢了一下,重新靠在门框上。
“习惯“这个词,她以前从没有从他嘴里听到过用在这件事上。
以前他想一个问题,是要把它想通的,不想通不罢休,有时候半夜爬起来,有时候吃饭吃到一半停下来,拿起旁边任何能写字的东西开始推演,推完了才回来,继续吃那半碗没吃完的饭,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那个时候她问他在想什么,他要么把整个推导过程说一遍,要么说“等我想完再说“,没有一次说过“不重要“,因为对他来说,没有不重要的问题,所有问题都指向某个他必须搞清楚的东西。
但刚才他说的是“习惯“。
不是“我在想一个问题,一会儿告诉你“,不是“这个问题很复杂,我要想一下“,是“习惯“——就是一个动作,一个他身体里留下来的惯性,不一定有目的地,不一定有终点,就是在想,就像他的手偶尔会无意识地敲桌子,或者他走路的时候会不自觉地低着头,是一种长期形成的、已经和他长在一起的东西。
他不是在解决问题,他是在和自己的习惯待着。
姜以夏把这个想法在心里过了一遍,觉得它是对的。
“要进来了吗?“她说,“外面凉。“
“再站一会儿。“
“好,“她说,“我去做饭,今天想吃什么?“
“随便,“林煜说,然后顿了一下,“有土豆吗?“
“有。“
“土豆炖排骨?“
“行,“姜以夏说,“那你站着,我去处理排骨。“
她回到厨房,从冰箱里把排骨拿出来,放到水槽里化冻,顺手把土豆也拿出来,放在一边。
灶台上,上次用过的砂锅还扣着盖子,她把盖子拿开,里面是空的,干净的,她把它放到灶上,倒了水,点火,等水热。
阳台那边,林煜还是站着,她能从厨房的角度看到他背影的一小部分,栏杆上那只手没有动,外面的楼灯又多亮了几盏,把他的影子投到阳台地板上,细长的,随着光线的角度微微偏。
她以前会很担心这种时候的他——他一个人待在某个地方不动,不说话,在想什么她不知道,她会在那种时候走过去,试图把他拉回来,问他,或者干脆坐到他旁边,用她的存在提醒他这里还有别的事情值得在意。
现在她没有走过去。
不是因为不关心,是因为那个站在阳台上的人,看起来不需要被拉回来,他好好的,他就是在那里,在他自己的惯性里待一会儿,待完了就会回来,就像水烧开了会自己咕嘟咕嘟地响,不需要人守着。
砂锅里的水开始冒细泡了,她把排骨放下去,加了姜片,把火调小。
林煜进来的时候,她正在削土豆。
他在厨房门口停了一下,看了一眼灶上的砂锅,问:“下锅了?“
“排骨先焯,“她说,“你要帮忙吗?“
“我来切土豆。“
“你削皮削到一半,“她把削了半个的土豆和刨刀递给他,“接着来。“
他接过去,在旁边的水槽边站定,开始削,刨刀在土豆表面刮过去,薄薄的皮卷起来,落进水槽。
两个人站在厨房里,各自做着手里的事,不说话,只有灶上的水声和刨刀的细碎声响,偶尔她侧过身拿东西,他往旁边让一步,两个人的节奏稍微错开一下,然后重新回到各自的位置。
土豆削完,林煜把它切块,她把焯过水的排骨放进砂锅,加了料酒和酱油,林煜把切好的土豆放进去,两个人各退一步,她把砂锅盖上,他去洗了手。
“还有多久?“他问。
“四十分钟,“她说,“你去坐着,到了我叫你。“
林煜应了声,擦干手,出去了。
姜以夏把灶台擦了一遍,把案板收好,把厨房收拾了一下,然后倚在厨房门框上,往客厅看了一眼。
林煜坐在书桌前,翻开了一本书,台灯开着,把他那半边脸照得很清楚,安静,专注,手指搭在书页上,偶尔翻一翻。
她收回视线,回到厨房,听着砂锅里汤咕嘟咕嘟的声音,觉得今晚没有什么需要担心的,也没有什么需要说清楚的。
他是他自己,他在找自己的节奏,他在用他自己的方式和他经历过的那些事情待在一起。
这件事不需要她帮忙,也不需要她旁观,她只需要在厨房里煮一锅土豆炖排骨,等四十分钟,然后叫他来吃饭。
这就够了。
【第139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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