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逍收到那张烫金请柬时,正盯着工匠试制新版诗笺的套色。请柬是某位喜好附庸风雅的郡王所发,措辞客气,邀他参加三日后的曲江诗会。
“少爷,这……能去吗?”林福拿着请柬,忧心忡忡,“那些人肯定等着看您笑话。您这‘青莲客’的名头刚传开,万一……”
“去,为什么不去?”林逍接过请柬,指尖摩挲着细腻的纸面,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人家搭好了台,我不去唱一出,岂不是辜负美意?”他需要这个舞台。诗笺盲盒和诗集众筹让他积累了初始资本和一点文名,但要真正扭转长安第一废”的恶名,打入上层圈子,曲江诗会这种顶级文坛盛宴,是绝佳的机会。更何况,“青莲客”这个马甲的热度,需要一次爆炸性的亮相来固化。
诗会前夜,林逍翻出原主压箱底的几套华服,最终却选了最不起眼的一套:靛青色半旧圆领澜袍,只在袖口和领边用暗银线绣着简单的云纹,不仔细看几乎察觉不到。头发用一根普通的青玉簪束起,全身上下,除了腰间那块证明身份的玉佩(如今也成了尴尬的象征),再无多余饰物。
“少爷,您这……”林福看着自家少爷这身堪称“寒酸”的打扮,欲言又止。
“低调,有时候就是最好的高调。”林逍对镜整理衣襟,铜镜中映出的面容少了往日的浮夸,多了几分沉静,“人们越是期待看到一个华丽的草包,我就越要给他们看一个……朴素的另类。”
三月三,上巳节,曲江池畔,烟柳画桥,风帘翠幕。杏园内早已布置得雅致非凡,锦席铺地,绣墩排列,各色时令花卉争奇斗艳,暗香浮动。空气里除了花香,还浮动着清雅的墨香和淡淡的酒气。
长安城里有头有脸的文人雅士、世家子弟、闺阁才女,几乎齐聚于此。男子们或峨冠博带,或轻裘缓带,言谈举止力求风雅;女子们则隐在薄纱屏风或花木掩映之后,只闻环佩叮当,偶见倩影婀娜,留下一片引人遐思的朦胧。
林逍的到来,像一颗小石子投入表面平静的湖面,瞬间激起涟漪。他的身影一出现在杏园入口,各种目光便如影随形般黏了上来。
“看,是林逍!”
“他竟然真敢来?”
“啧,这身打扮……莫不是连件像样衣服都没了?”
“听闻他被逐出李家,如今在东市弄些商贾贱业,怕是连饭都吃不上了吧?”
“崔小姐今日也来了,这下可有趣了……”
细碎的议论声如同夏夜的蚊蚋,嗡嗡不绝。目光或明或暗,好奇、鄙夷、讥诮、幸灾乐祸,交织成一张无形的网。林逍恍若未闻,目光平静地扫过全场,在那些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孔上掠过,最后落在角落里一个不起眼的位置,从容走去,撩袍坐下,自斟了一杯酒,慢饮起来,姿态闲适得仿佛身处自家后院。
他注意到,一道清冷的目光从屏风后投来,在自己身上停留了片刻,随即移开。崔清月。她果然来了。
诗会由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郡王主持,略作寒暄后,便宣布了今日的主题:春与志,可合咏,可单写,格律不限。
很快,诗坛新秀、世家才子们纷纷提笔,或沉吟推敲,或挥毫泼墨。一篇篇诗作被专人誊抄,悬挂于特设的诗榜之上,供人品评。佳作自然赢得阵阵喝彩与恭维,平庸之作也会得到礼节性的掌声。气氛热烈而风雅,仿佛一片祥和的文坛盛景。
郑经,荥阳郑氏的嫡子,素有才名,今日显然有备而来。他略一思索,便提笔写下了一首工整的咏春七律,诗作被悬挂后,引来不少赞誉。“郑兄此诗,清丽婉转,颇有王孟遗风!”“郑公子高才!”恭维声不绝于耳。郑经志得意满,目光有意无意地瞟向林逍所在的角落,嘴角噙着一丝优越而矜持的笑意,仿佛在欣赏一件即将被打碎的瓷器。
终于,在气氛渐入佳境,不少诗作已悬挂,众人品评得差不多时,郑经端着酒杯,施施然走到了林逍面前。他的举动立刻吸引了全场的注意,连屏风后的细语声似乎都低了下去。
“林公子,”郑经声音不高,却足以让附近的人听清,语气看似客气,实则满是绵里藏针,“今日盛会,群贤毕至,佳作频出。听闻林公子近日于商道颇有心得,那诗笺、众筹玩得风生水起,日进斗金,想来是无心于诗词小道了?只是既来之,何不也一展才思,让我等也开开眼界,沾沾林公子的‘财气’?”这话明褒暗贬,将林逍钉在“商贾贱业”和“不通文墨”的耻辱柱上,等着看他出丑。
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聚焦过来,屏风后也传来轻微的骚动,似乎有女眷在低声议论。
林逍放下酒杯,抬眼看向郑经,脸上露出一丝恰到好处的“酒意”和茫然,仿佛刚被从微醺中唤醒:“作诗?我?”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神情有些滑稽。
“正是。”郑经笑容加深,眼中讥诮更浓,“林公子该不会是……江郎才尽,或者……腹内原本就草莽,无从下笔吧?”这话已近乎赤裸裸的羞辱。
周围响起几声压抑的嗤笑,更多人是看好戏的沉默。
林逍却忽然笑了,晃晃悠悠地站起身,脚步有些虚浮,仿佛真的不胜酒力。“作诗……需要笔吗?”他嘟囔着,四下看了看,目光扫过案几上的笔墨纸砚,最终却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根不知道谁掉落的乌木筷子。
“笔太软……”他拿着那根筷子,随手当当敲了敲面前的白瓷酒壶,发出清脆而略显突兀的响声,在这突然安静下来的场子里,格外刺耳。
他要干什么?众人面面相觑,连郑经也皱起了眉头。
只见林逍仰头,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喉结滚动。然后,他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空气中弥漫的杏花香、墨香和酒气混合的奇异味道。
下一秒,他睁开眼,眼神竟清明锐利了许多,先前的醉意仿佛只是幻觉。他以筷击壶,发出一个清脆的起调,随即开口,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奇异的、穿透人心的力量,吟出了那石破天惊的第一句: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嗡!
仿佛有看不见的波纹瞬间荡开。几个原本捻须含笑、准备看笑话的老学士,笑容僵在脸上,手指停在胡须上。屏风后,隐隐传来杯盏轻碰的细响。
“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
“朝如青丝暮成雪…”
诗句如天河倒泻,挟带着亘古的苍茫与时光的无情,扑面而来。没有华丽的辞藻堆砌,只有最质朴的意象和最深沉的情感撞击。那奔流到海不复回的黄河之水,那朝青丝暮成雪的悲凉,像一双无形的手,攥住了在场每一个人的心脏。场中再无半点杂音,连风吹杏花、远处曲江池的水声似乎都消失了。
郑经脸上的笑容彻底冻结,瞳孔收缩,握着酒杯的手指捏得发白,指节泛出青色。他自负诗才,可这三句开篇的气势与格局,已将他方才那首精心雕琢的七律衬得如同儿戏!
屏风后,崔清月手中的团扇无声滑落在地。她檀口微张,素手掩唇,难以置信地望着场中那个击壶高歌的青衫身影。这……这是林逍?那个不学无术、声名狼藉的林奉之?这诗中吞吐山河的气象,洞穿世情的悲凉,怎么可能……
林逍完全进入了状态,或者说,进入了表演状态。壶声渐急,如雨打芭蕉,他的声音陡然拔高,充满了激越与不甘,更喷薄出一种冲破一切束缚的狂放: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好!!”一个粗豪的声音忍不住爆喝出来,是程处默安排在附近的一个家将,听得热血沸腾,忘乎所以。这一次,没人阻止他,因为很多人心中也同样激荡着这两个字!连主位上的老郡王,也情不自禁地微微颔首。
林逍仿佛被这喝彩声点燃,他抓起桌上不知谁的酒壶,直接对着壶嘴狂饮一口,酒液飞溅,沾湿了他的衣襟,他却浑然不顾,赤红着双眼,筷子重重砸在壶上,发出“铛”的一声大响!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他环视四周,那些或震惊失神、或如痴如醉、或面色苍白(如郑经)的面孔,在他眼中仿佛化为了诗中邀饮的知己。他纵声长笑,笑声中是无尽的苍凉与冲破云霄的豪迈,混合着酒气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
吟到此处,他猛地将手中的筷子掷于地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双臂大张,仰首向天,用尽全身力气,吼出了那直击灵魂、仿佛能撕裂这盛世繁华表象的最后一句: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万古愁三字,余音如钟,在杏园上空盘旋,久久不散,仿佛真的将千百年来文人志士心中那无法排遣的寂寞与悲怆,那对生命短暂与功业难成的慨叹,尽数倾泻而出,重重砸在每个人的心坎上。
死寂。
绝对的死寂。
所有人,无论男女,无论老少,无论身份高低,都像被施了定身法。有人张着嘴忘了合拢,有人手中的笔掉在地上浑然不觉,有人举着酒杯僵在半空,有人眼中竟隐有泪光闪烁。那是一种被极致的美与力量击中后的失语。
郑经面如死灰,身体晃了晃,几乎站立不稳。他引以为傲的诗才,在这首仿佛自九天银河倾泻而下的诗篇面前,渺小得如同尘埃,不,连尘埃都不如。他所有的矜持、优越、算计,在这一刻被击得粉碎。
屏风后,崔清月紧紧攥住了自己的衣襟,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她胸腔里那颗心在狂跳,那诗句中的每一个字,都像重锤敲打在她的灵魂上。“天生我材必有用=……这是他内心的呐喊吗?“与尔同销万古愁”……他竟有如此深重的愁绪?这个她曾经鄙夷、今天之前依然视为无耻之徒的男人,究竟是谁?那夜他房中发现的残稿,那迥异的字迹……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在她心中疯狂滋长。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只是一瞬,也许漫长如年,主位上的老郡王颤巍巍地站起来,声音发抖,打破了这片死寂:“此诗……此诗何名?”
林逍仿佛这才从某种激越的情绪中抽离。他低头看了看地上断成两截的筷子,又看了看自己湿了一片的衣襟和空空如也的酒壶,脸上露出一种混合着疲惫、释然和淡淡嘲讽的神色,那嘲讽既是对这满座衣冠,似乎也是对自己。
“诗?”他摇摇头,语气恢复了之前的随意,甚至带着点自嘲的惫懒和一丝不易察觉的落寞,“酒醉狂言,游戏之作,兴之所至,胡言乱语罢了,不值一名。”他刻意将不值一名说得含糊,听起来像是不值一提,又像是没有名字。
说完,他再不看任何人,也不理会那些想要上前攀谈或求证的身影,甚至对老郡王的问话也只是随意拱了拱手,然后转身,踏过满地零落的杏花瓣,有些踉跄却异常坚决地,走出了这片突然变得无比安静、又无比灼热的锦绣天地。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那影子单薄,却仿佛顶天立地。
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在曲折的回廊尽头,杏园里才轰然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巨大声浪!
“快!快记下来!谁记全了?”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妙啊!神来之笔!当浮一大白!”
“此子……此子大才!以往竟是明珠蒙尘?”
“郑兄,你那诗……其实也颇具巧思……”试图安慰的人,话说到一半便觉词穷,讪讪住口。
“那最后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何等气魄!何等苍凉!”
“酒醉狂言?若这是狂言,那我等平日所作,岂非儿戏?!”
“青莲客……难道是他?!”
“……”
郑经再也待不下去,在众人或同情或嘲讽或无视的目光中,铁青着脸,近乎仓皇地离席而去,背影狼狈。
更多的人则围向林逍刚才的座位,想寻找哪怕只言片语的墨宝,却只看到倾倒的酒杯、空了的酒壶,和地上那两截孤零零的、仿佛还在回荡着铿锵之声的乌木筷。
他真的只是酒醉狂言?连诗稿都不屑留下?
“速派人!去!无论如何,请林公子留下墨宝!此诗当传千古!”老郡王激动得胡须乱颤,连声吩咐。
而此刻,造成这场风暴的源头,已经走出了杏园大门。带着寒意的春风吹散了他身上残留的酒气,也吹醒了他眼底最后一丝表演的痕迹。
他站在曲江池边,望着远处波光粼粼的水面和依旧隐约传来喧嚣的杏园方向,长长地、缓缓地舒了一口气,紧绷的脊背微微放松。
“《将进酒》……效果比预想的还要好。”他低声自语,嘴角终于露出一丝真实的、带着些许疲惫却又轻松的笑意。额角的红肿在暮色中已不明显,但那“醉后磕碰”的痕迹,或许会成为一个有趣的谈资。
名声的种子已经以最戏剧化的方式种下,并且迅速生根发芽。接下来,就看它如何为自己所用,又如何引来更多的关注,以及……麻烦。
他整了整微皱的衣袍,朝着与繁华喧嚣相反的方向——他那间清冷的旧宅,迈步走去。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那影子似乎比来时,更加挺拔,也更加清晰,仿佛褪去了一层沉重的枷锁。
曲江诗会的余震,正以惊人的速度,传遍长安的每一个角落。而林逍这个名字,以及那个神秘的青莲客,从此刻起,在很多人心中,已经悄然撕下了“废物”的标签,换上了一层神秘、狂放而耀眼的光晕。同时,一张被酒渍浸染的、写有残句的黄麻纸,也悄然落入了一只纤纤素手之中。
“少爷,这……能去吗?”林福拿着请柬,忧心忡忡,“那些人肯定等着看您笑话。您这‘青莲客’的名头刚传开,万一……”
“去,为什么不去?”林逍接过请柬,指尖摩挲着细腻的纸面,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人家搭好了台,我不去唱一出,岂不是辜负美意?”他需要这个舞台。诗笺盲盒和诗集众筹让他积累了初始资本和一点文名,但要真正扭转长安第一废”的恶名,打入上层圈子,曲江诗会这种顶级文坛盛宴,是绝佳的机会。更何况,“青莲客”这个马甲的热度,需要一次爆炸性的亮相来固化。
诗会前夜,林逍翻出原主压箱底的几套华服,最终却选了最不起眼的一套:靛青色半旧圆领澜袍,只在袖口和领边用暗银线绣着简单的云纹,不仔细看几乎察觉不到。头发用一根普通的青玉簪束起,全身上下,除了腰间那块证明身份的玉佩(如今也成了尴尬的象征),再无多余饰物。
“少爷,您这……”林福看着自家少爷这身堪称“寒酸”的打扮,欲言又止。
“低调,有时候就是最好的高调。”林逍对镜整理衣襟,铜镜中映出的面容少了往日的浮夸,多了几分沉静,“人们越是期待看到一个华丽的草包,我就越要给他们看一个……朴素的另类。”
三月三,上巳节,曲江池畔,烟柳画桥,风帘翠幕。杏园内早已布置得雅致非凡,锦席铺地,绣墩排列,各色时令花卉争奇斗艳,暗香浮动。空气里除了花香,还浮动着清雅的墨香和淡淡的酒气。
长安城里有头有脸的文人雅士、世家子弟、闺阁才女,几乎齐聚于此。男子们或峨冠博带,或轻裘缓带,言谈举止力求风雅;女子们则隐在薄纱屏风或花木掩映之后,只闻环佩叮当,偶见倩影婀娜,留下一片引人遐思的朦胧。
林逍的到来,像一颗小石子投入表面平静的湖面,瞬间激起涟漪。他的身影一出现在杏园入口,各种目光便如影随形般黏了上来。
“看,是林逍!”
“他竟然真敢来?”
“啧,这身打扮……莫不是连件像样衣服都没了?”
“听闻他被逐出李家,如今在东市弄些商贾贱业,怕是连饭都吃不上了吧?”
“崔小姐今日也来了,这下可有趣了……”
细碎的议论声如同夏夜的蚊蚋,嗡嗡不绝。目光或明或暗,好奇、鄙夷、讥诮、幸灾乐祸,交织成一张无形的网。林逍恍若未闻,目光平静地扫过全场,在那些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孔上掠过,最后落在角落里一个不起眼的位置,从容走去,撩袍坐下,自斟了一杯酒,慢饮起来,姿态闲适得仿佛身处自家后院。
他注意到,一道清冷的目光从屏风后投来,在自己身上停留了片刻,随即移开。崔清月。她果然来了。
诗会由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郡王主持,略作寒暄后,便宣布了今日的主题:春与志,可合咏,可单写,格律不限。
很快,诗坛新秀、世家才子们纷纷提笔,或沉吟推敲,或挥毫泼墨。一篇篇诗作被专人誊抄,悬挂于特设的诗榜之上,供人品评。佳作自然赢得阵阵喝彩与恭维,平庸之作也会得到礼节性的掌声。气氛热烈而风雅,仿佛一片祥和的文坛盛景。
郑经,荥阳郑氏的嫡子,素有才名,今日显然有备而来。他略一思索,便提笔写下了一首工整的咏春七律,诗作被悬挂后,引来不少赞誉。“郑兄此诗,清丽婉转,颇有王孟遗风!”“郑公子高才!”恭维声不绝于耳。郑经志得意满,目光有意无意地瞟向林逍所在的角落,嘴角噙着一丝优越而矜持的笑意,仿佛在欣赏一件即将被打碎的瓷器。
终于,在气氛渐入佳境,不少诗作已悬挂,众人品评得差不多时,郑经端着酒杯,施施然走到了林逍面前。他的举动立刻吸引了全场的注意,连屏风后的细语声似乎都低了下去。
“林公子,”郑经声音不高,却足以让附近的人听清,语气看似客气,实则满是绵里藏针,“今日盛会,群贤毕至,佳作频出。听闻林公子近日于商道颇有心得,那诗笺、众筹玩得风生水起,日进斗金,想来是无心于诗词小道了?只是既来之,何不也一展才思,让我等也开开眼界,沾沾林公子的‘财气’?”这话明褒暗贬,将林逍钉在“商贾贱业”和“不通文墨”的耻辱柱上,等着看他出丑。
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聚焦过来,屏风后也传来轻微的骚动,似乎有女眷在低声议论。
林逍放下酒杯,抬眼看向郑经,脸上露出一丝恰到好处的“酒意”和茫然,仿佛刚被从微醺中唤醒:“作诗?我?”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神情有些滑稽。
“正是。”郑经笑容加深,眼中讥诮更浓,“林公子该不会是……江郎才尽,或者……腹内原本就草莽,无从下笔吧?”这话已近乎赤裸裸的羞辱。
周围响起几声压抑的嗤笑,更多人是看好戏的沉默。
林逍却忽然笑了,晃晃悠悠地站起身,脚步有些虚浮,仿佛真的不胜酒力。“作诗……需要笔吗?”他嘟囔着,四下看了看,目光扫过案几上的笔墨纸砚,最终却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根不知道谁掉落的乌木筷子。
“笔太软……”他拿着那根筷子,随手当当敲了敲面前的白瓷酒壶,发出清脆而略显突兀的响声,在这突然安静下来的场子里,格外刺耳。
他要干什么?众人面面相觑,连郑经也皱起了眉头。
只见林逍仰头,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喉结滚动。然后,他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空气中弥漫的杏花香、墨香和酒气混合的奇异味道。
下一秒,他睁开眼,眼神竟清明锐利了许多,先前的醉意仿佛只是幻觉。他以筷击壶,发出一个清脆的起调,随即开口,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奇异的、穿透人心的力量,吟出了那石破天惊的第一句: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嗡!
仿佛有看不见的波纹瞬间荡开。几个原本捻须含笑、准备看笑话的老学士,笑容僵在脸上,手指停在胡须上。屏风后,隐隐传来杯盏轻碰的细响。
“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
“朝如青丝暮成雪…”
诗句如天河倒泻,挟带着亘古的苍茫与时光的无情,扑面而来。没有华丽的辞藻堆砌,只有最质朴的意象和最深沉的情感撞击。那奔流到海不复回的黄河之水,那朝青丝暮成雪的悲凉,像一双无形的手,攥住了在场每一个人的心脏。场中再无半点杂音,连风吹杏花、远处曲江池的水声似乎都消失了。
郑经脸上的笑容彻底冻结,瞳孔收缩,握着酒杯的手指捏得发白,指节泛出青色。他自负诗才,可这三句开篇的气势与格局,已将他方才那首精心雕琢的七律衬得如同儿戏!
屏风后,崔清月手中的团扇无声滑落在地。她檀口微张,素手掩唇,难以置信地望着场中那个击壶高歌的青衫身影。这……这是林逍?那个不学无术、声名狼藉的林奉之?这诗中吞吐山河的气象,洞穿世情的悲凉,怎么可能……
林逍完全进入了状态,或者说,进入了表演状态。壶声渐急,如雨打芭蕉,他的声音陡然拔高,充满了激越与不甘,更喷薄出一种冲破一切束缚的狂放: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好!!”一个粗豪的声音忍不住爆喝出来,是程处默安排在附近的一个家将,听得热血沸腾,忘乎所以。这一次,没人阻止他,因为很多人心中也同样激荡着这两个字!连主位上的老郡王,也情不自禁地微微颔首。
林逍仿佛被这喝彩声点燃,他抓起桌上不知谁的酒壶,直接对着壶嘴狂饮一口,酒液飞溅,沾湿了他的衣襟,他却浑然不顾,赤红着双眼,筷子重重砸在壶上,发出“铛”的一声大响!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他环视四周,那些或震惊失神、或如痴如醉、或面色苍白(如郑经)的面孔,在他眼中仿佛化为了诗中邀饮的知己。他纵声长笑,笑声中是无尽的苍凉与冲破云霄的豪迈,混合着酒气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
吟到此处,他猛地将手中的筷子掷于地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双臂大张,仰首向天,用尽全身力气,吼出了那直击灵魂、仿佛能撕裂这盛世繁华表象的最后一句: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万古愁三字,余音如钟,在杏园上空盘旋,久久不散,仿佛真的将千百年来文人志士心中那无法排遣的寂寞与悲怆,那对生命短暂与功业难成的慨叹,尽数倾泻而出,重重砸在每个人的心坎上。
死寂。
绝对的死寂。
所有人,无论男女,无论老少,无论身份高低,都像被施了定身法。有人张着嘴忘了合拢,有人手中的笔掉在地上浑然不觉,有人举着酒杯僵在半空,有人眼中竟隐有泪光闪烁。那是一种被极致的美与力量击中后的失语。
郑经面如死灰,身体晃了晃,几乎站立不稳。他引以为傲的诗才,在这首仿佛自九天银河倾泻而下的诗篇面前,渺小得如同尘埃,不,连尘埃都不如。他所有的矜持、优越、算计,在这一刻被击得粉碎。
屏风后,崔清月紧紧攥住了自己的衣襟,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她胸腔里那颗心在狂跳,那诗句中的每一个字,都像重锤敲打在她的灵魂上。“天生我材必有用=……这是他内心的呐喊吗?“与尔同销万古愁”……他竟有如此深重的愁绪?这个她曾经鄙夷、今天之前依然视为无耻之徒的男人,究竟是谁?那夜他房中发现的残稿,那迥异的字迹……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在她心中疯狂滋长。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只是一瞬,也许漫长如年,主位上的老郡王颤巍巍地站起来,声音发抖,打破了这片死寂:“此诗……此诗何名?”
林逍仿佛这才从某种激越的情绪中抽离。他低头看了看地上断成两截的筷子,又看了看自己湿了一片的衣襟和空空如也的酒壶,脸上露出一种混合着疲惫、释然和淡淡嘲讽的神色,那嘲讽既是对这满座衣冠,似乎也是对自己。
“诗?”他摇摇头,语气恢复了之前的随意,甚至带着点自嘲的惫懒和一丝不易察觉的落寞,“酒醉狂言,游戏之作,兴之所至,胡言乱语罢了,不值一名。”他刻意将不值一名说得含糊,听起来像是不值一提,又像是没有名字。
说完,他再不看任何人,也不理会那些想要上前攀谈或求证的身影,甚至对老郡王的问话也只是随意拱了拱手,然后转身,踏过满地零落的杏花瓣,有些踉跄却异常坚决地,走出了这片突然变得无比安静、又无比灼热的锦绣天地。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那影子单薄,却仿佛顶天立地。
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在曲折的回廊尽头,杏园里才轰然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巨大声浪!
“快!快记下来!谁记全了?”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妙啊!神来之笔!当浮一大白!”
“此子……此子大才!以往竟是明珠蒙尘?”
“郑兄,你那诗……其实也颇具巧思……”试图安慰的人,话说到一半便觉词穷,讪讪住口。
“那最后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何等气魄!何等苍凉!”
“酒醉狂言?若这是狂言,那我等平日所作,岂非儿戏?!”
“青莲客……难道是他?!”
“……”
郑经再也待不下去,在众人或同情或嘲讽或无视的目光中,铁青着脸,近乎仓皇地离席而去,背影狼狈。
更多的人则围向林逍刚才的座位,想寻找哪怕只言片语的墨宝,却只看到倾倒的酒杯、空了的酒壶,和地上那两截孤零零的、仿佛还在回荡着铿锵之声的乌木筷。
他真的只是酒醉狂言?连诗稿都不屑留下?
“速派人!去!无论如何,请林公子留下墨宝!此诗当传千古!”老郡王激动得胡须乱颤,连声吩咐。
而此刻,造成这场风暴的源头,已经走出了杏园大门。带着寒意的春风吹散了他身上残留的酒气,也吹醒了他眼底最后一丝表演的痕迹。
他站在曲江池边,望着远处波光粼粼的水面和依旧隐约传来喧嚣的杏园方向,长长地、缓缓地舒了一口气,紧绷的脊背微微放松。
“《将进酒》……效果比预想的还要好。”他低声自语,嘴角终于露出一丝真实的、带着些许疲惫却又轻松的笑意。额角的红肿在暮色中已不明显,但那“醉后磕碰”的痕迹,或许会成为一个有趣的谈资。
名声的种子已经以最戏剧化的方式种下,并且迅速生根发芽。接下来,就看它如何为自己所用,又如何引来更多的关注,以及……麻烦。
他整了整微皱的衣袍,朝着与繁华喧嚣相反的方向——他那间清冷的旧宅,迈步走去。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那影子似乎比来时,更加挺拔,也更加清晰,仿佛褪去了一层沉重的枷锁。
曲江诗会的余震,正以惊人的速度,传遍长安的每一个角落。而林逍这个名字,以及那个神秘的青莲客,从此刻起,在很多人心中,已经悄然撕下了“废物”的标签,换上了一层神秘、狂放而耀眼的光晕。同时,一张被酒渍浸染的、写有残句的黄麻纸,也悄然落入了一只纤纤素手之中。
为更好的阅读体验,本站章节内容基于百度转码进行转码展示,如有问题请您到源站阅读, 转码声明。
圣墟小说网邀请您进入最专业的小说搜索网站阅读诗财军神闯盛唐,诗财军神闯盛唐最新章节,诗财军神闯盛唐 圣墟小说网!
圣墟小说网邀请您进入最专业的小说搜索网站阅读诗财军神闯盛唐,诗财军神闯盛唐最新章节,诗财军神闯盛唐 圣墟小说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