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菜?你猪脑子啊!”
胡飞扬又是一个爆栗敲过去:“人家送的什么?活鱼、鲜肉、整扇的猪!你提两筐大白菜进去,是嫌自己不够寒碜?”
胡大壮缩着脖子,揉了揉头上两个包:“那咋办嘛……”
胡飞扬没有立刻答话,双手背在身后,迈着步子在小巷口来回踱了两趟。
他微微眯着眼,目光落在平安饭馆那块招牌上,像是在琢磨一道极难的算学题。
“大壮,我问你,这种隐世高人最看重什么?”
胡大壮眨巴了一下眼:“看重……银子?”
“俗!”
“那……面子?”
“废话!谁不要面子?”
胡飞扬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伸出一根手指,语气郑重:“我告诉你,这种高人,最看重的是……缘。”
“缘?”
胡大壮挠头,一脸茫然。
“缘分!机缘!投缘!”
胡飞扬手舞足蹈地比划着:“你想想,昨天那邪修布阵,为什么偏偏是平安饭馆掌柜的出手?为什么不是别人?这就是缘!说明咱们跟这位掌柜,冥冥之中有缘分!”
他越说越来劲,像是在给自己打气:“其次呢?高人还看重什么?看重态度!你送银子、送大白菜,那都是俗物!人家缺你那点东西吗?不缺!人家缺的是……诚心!”
胡大壮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觉得大哥说得好像很有道理,但又好像什么都没说清楚:“那……诚心咋体现?”
胡飞扬深吸一口气,双手叉腰,仰头看天:“我问你,古人拜师,讲究什么?”
胡大壮摇头。
“讲究三跪九叩,递拜师帖,敬茶!”
“可大哥,那是戏文里唱的啊……”
“戏文怎么啦?戏文那也是传承下来的规矩!再说了……”
胡飞扬拍了拍胡大壮的肩膀:“你想想,别人都是拿东西来讨好掌柜的,咱们要是能拿出别人拿不出来的诚意,那不就脱颖而出了吗?”
胡大壮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那……咱们跪一个?”
“跪什么跪!你别给我整那些虚头巴脑的!”
胡飞扬抬手作势又要敲他,胡大壮赶紧抱住头蹲下。
胡飞扬没敲下去,把手收回来,摸着自己下巴上那几根稀疏的胡茬,来回踱了两步,忽然眼睛一亮:“有了!”
“啥?”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胡飞扬双手一背,高深莫测地冷笑一声:“既然高人讲究一个‘缘分’,那咱们就去给他制造缘分!”
“制造?这玩意儿还能造假?”
胡大壮挠了挠后脑勺。
“什么叫造假?这叫人定胜天!”
胡飞扬恨铁不成钢地白了他一眼,压低声音道:“咱们先不去正面凑热闹。咱们去镇上四处打听打听,这燕掌柜平日里有什么喜好?爱喝什么茶?爱听什么曲儿?爱去哪遛弯?甚至是他祖上是哪里人、有没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小怪癖!”
胡飞扬越说越兴奋,手舞足蹈地规划着蓝图:“等咱们把他的底细摸个底朝天,咱们就‘恰好’在他常去的地方出现,‘恰好’跟他聊起一样的爱好,甚至‘恰好’帮他解决个什么小麻烦!这叫什么?这就叫高山流水遇知音!他一看,哎哟,这两个小伙子跟我如此投缘,这关门弟子我不收谁收?”
胡大壮听得满脸崇拜:“大哥,高啊!实在是高!这比送大白菜强太多了!”
“那是自然,这可是你大哥我走江湖最擅长的绝活——‘顺水推舟大法’!走,咱们现在就绕到饭馆后巷去蹲点,看看这高人平日里在后院都干些啥!”
说干就干,兄弟俩一拍即合,像两只做贼的土拨鼠,蹑手蹑脚地绕过了热闹的正街,钻进了平安饭馆后头那条幽暗僻静的死胡同。
这后巷平时没什么人来,堆满了破旧的箩筐和杂物。
“大哥,这墙有点高啊,俺看不见里面。”
胡大壮压低嗓门。
“嘘!你蹲下,我踩你肩膀上看看!”
就在胡飞扬刚踩上胡大壮结实的肩膀,准备扒着墙头往里偷窥时,巷子深处突然传来了一阵极其细微的脚步声。
“沙……沙……”
那是鞋底摩擦青石板的声音,极其轻盈。
“有人!快蹲下!”
胡飞扬反应极快,一把按住胡大壮的脑袋,两人瞬间缩回了馊水桶后面,屏住了呼吸。
只见巷子尽头的阴影里,悄无声息地闪出了两道穿着灰黑色夜行衣的人影。
两人头上戴着斗笠,看不清面容。
“查清楚了吗?”
其中一个黑衣人问道。
“确定了。”
另一个黑衣人冷笑一声:“情报没错,大荒王朝的长公主果然跑来了这乡野之地。”
躲在馊水桶后面的胡飞扬闻言,瞳孔猛地一缩。
大荒王朝长公主?!
他几乎可以确定,这两人说得就是他想攀附的那名千金。
他知道这千金来头很大,可是没想到这么大!
正当胡飞扬震惊得无以复加时,巷子里的谈话声再次传来。
“那位长公主的头颅,在黑市的暗榜上可是悬赏了足足万两黄金!”
带头的黑衣人眼中闪过一丝贪婪的凶光,声音里透着掩饰不住的兴奋:“既然她在这高兴镇的消息是真的,用不了多久,这里很快就会涌来一大批顶尖杀手同行。我们若是想独吞这块肥肉,可得快点动手,抢在所有人前头!”
另一个黑衣人闻言,却显得有些迟疑:“大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道理我懂。可那江秋月不是普通人,她是实打实的修士!就凭咱俩这三脚猫的身手,别说拿走她的项上人头了,恐怕还没靠近,就已经被人家一剑劈成两半了,这根本不可能成功啊!”
“嘿嘿,换作平时,那自然是老寿星吃砒霜,嫌命长。”
带头的黑衣人发出一阵得意的冷笑,随即伸手入怀:“可这次不一样!你当老子是让你去白白送死的?”
“大哥,难道你有什么底牌?”
“废话!”
带头黑衣人的语气里多了一丝傲然:“我以前不是跟你说过,我早年曾在‘血煞宫’那个邪宗里当过几年的外门弟子吗?当年宗门被正道剿灭时,我趁乱钻进了炼药长老的地库,偶然获得了一物!”
说罢,他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一个用黑布层层包裹的暗红色小药瓶。
“这玩意,叫做‘绝脉散灵香’!”
“此香一旦点燃,无色无味,随风而散。只要是修士,吸入一丝便会气血逆流,半个时辰内灵力尽失,连经脉都会被死死封住,彻底沦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
“有了这玩意,定可助我们成功!到时候,万两黄金到手,咱哥俩直接去天涯海角逍遥快活!”
胡飞扬又是一个爆栗敲过去:“人家送的什么?活鱼、鲜肉、整扇的猪!你提两筐大白菜进去,是嫌自己不够寒碜?”
胡大壮缩着脖子,揉了揉头上两个包:“那咋办嘛……”
胡飞扬没有立刻答话,双手背在身后,迈着步子在小巷口来回踱了两趟。
他微微眯着眼,目光落在平安饭馆那块招牌上,像是在琢磨一道极难的算学题。
“大壮,我问你,这种隐世高人最看重什么?”
胡大壮眨巴了一下眼:“看重……银子?”
“俗!”
“那……面子?”
“废话!谁不要面子?”
胡飞扬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伸出一根手指,语气郑重:“我告诉你,这种高人,最看重的是……缘。”
“缘?”
胡大壮挠头,一脸茫然。
“缘分!机缘!投缘!”
胡飞扬手舞足蹈地比划着:“你想想,昨天那邪修布阵,为什么偏偏是平安饭馆掌柜的出手?为什么不是别人?这就是缘!说明咱们跟这位掌柜,冥冥之中有缘分!”
他越说越来劲,像是在给自己打气:“其次呢?高人还看重什么?看重态度!你送银子、送大白菜,那都是俗物!人家缺你那点东西吗?不缺!人家缺的是……诚心!”
胡大壮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觉得大哥说得好像很有道理,但又好像什么都没说清楚:“那……诚心咋体现?”
胡飞扬深吸一口气,双手叉腰,仰头看天:“我问你,古人拜师,讲究什么?”
胡大壮摇头。
“讲究三跪九叩,递拜师帖,敬茶!”
“可大哥,那是戏文里唱的啊……”
“戏文怎么啦?戏文那也是传承下来的规矩!再说了……”
胡飞扬拍了拍胡大壮的肩膀:“你想想,别人都是拿东西来讨好掌柜的,咱们要是能拿出别人拿不出来的诚意,那不就脱颖而出了吗?”
胡大壮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那……咱们跪一个?”
“跪什么跪!你别给我整那些虚头巴脑的!”
胡飞扬抬手作势又要敲他,胡大壮赶紧抱住头蹲下。
胡飞扬没敲下去,把手收回来,摸着自己下巴上那几根稀疏的胡茬,来回踱了两步,忽然眼睛一亮:“有了!”
“啥?”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胡飞扬双手一背,高深莫测地冷笑一声:“既然高人讲究一个‘缘分’,那咱们就去给他制造缘分!”
“制造?这玩意儿还能造假?”
胡大壮挠了挠后脑勺。
“什么叫造假?这叫人定胜天!”
胡飞扬恨铁不成钢地白了他一眼,压低声音道:“咱们先不去正面凑热闹。咱们去镇上四处打听打听,这燕掌柜平日里有什么喜好?爱喝什么茶?爱听什么曲儿?爱去哪遛弯?甚至是他祖上是哪里人、有没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小怪癖!”
胡飞扬越说越兴奋,手舞足蹈地规划着蓝图:“等咱们把他的底细摸个底朝天,咱们就‘恰好’在他常去的地方出现,‘恰好’跟他聊起一样的爱好,甚至‘恰好’帮他解决个什么小麻烦!这叫什么?这就叫高山流水遇知音!他一看,哎哟,这两个小伙子跟我如此投缘,这关门弟子我不收谁收?”
胡大壮听得满脸崇拜:“大哥,高啊!实在是高!这比送大白菜强太多了!”
“那是自然,这可是你大哥我走江湖最擅长的绝活——‘顺水推舟大法’!走,咱们现在就绕到饭馆后巷去蹲点,看看这高人平日里在后院都干些啥!”
说干就干,兄弟俩一拍即合,像两只做贼的土拨鼠,蹑手蹑脚地绕过了热闹的正街,钻进了平安饭馆后头那条幽暗僻静的死胡同。
这后巷平时没什么人来,堆满了破旧的箩筐和杂物。
“大哥,这墙有点高啊,俺看不见里面。”
胡大壮压低嗓门。
“嘘!你蹲下,我踩你肩膀上看看!”
就在胡飞扬刚踩上胡大壮结实的肩膀,准备扒着墙头往里偷窥时,巷子深处突然传来了一阵极其细微的脚步声。
“沙……沙……”
那是鞋底摩擦青石板的声音,极其轻盈。
“有人!快蹲下!”
胡飞扬反应极快,一把按住胡大壮的脑袋,两人瞬间缩回了馊水桶后面,屏住了呼吸。
只见巷子尽头的阴影里,悄无声息地闪出了两道穿着灰黑色夜行衣的人影。
两人头上戴着斗笠,看不清面容。
“查清楚了吗?”
其中一个黑衣人问道。
“确定了。”
另一个黑衣人冷笑一声:“情报没错,大荒王朝的长公主果然跑来了这乡野之地。”
躲在馊水桶后面的胡飞扬闻言,瞳孔猛地一缩。
大荒王朝长公主?!
他几乎可以确定,这两人说得就是他想攀附的那名千金。
他知道这千金来头很大,可是没想到这么大!
正当胡飞扬震惊得无以复加时,巷子里的谈话声再次传来。
“那位长公主的头颅,在黑市的暗榜上可是悬赏了足足万两黄金!”
带头的黑衣人眼中闪过一丝贪婪的凶光,声音里透着掩饰不住的兴奋:“既然她在这高兴镇的消息是真的,用不了多久,这里很快就会涌来一大批顶尖杀手同行。我们若是想独吞这块肥肉,可得快点动手,抢在所有人前头!”
另一个黑衣人闻言,却显得有些迟疑:“大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道理我懂。可那江秋月不是普通人,她是实打实的修士!就凭咱俩这三脚猫的身手,别说拿走她的项上人头了,恐怕还没靠近,就已经被人家一剑劈成两半了,这根本不可能成功啊!”
“嘿嘿,换作平时,那自然是老寿星吃砒霜,嫌命长。”
带头的黑衣人发出一阵得意的冷笑,随即伸手入怀:“可这次不一样!你当老子是让你去白白送死的?”
“大哥,难道你有什么底牌?”
“废话!”
带头黑衣人的语气里多了一丝傲然:“我以前不是跟你说过,我早年曾在‘血煞宫’那个邪宗里当过几年的外门弟子吗?当年宗门被正道剿灭时,我趁乱钻进了炼药长老的地库,偶然获得了一物!”
说罢,他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一个用黑布层层包裹的暗红色小药瓶。
“这玩意,叫做‘绝脉散灵香’!”
“此香一旦点燃,无色无味,随风而散。只要是修士,吸入一丝便会气血逆流,半个时辰内灵力尽失,连经脉都会被死死封住,彻底沦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
“有了这玩意,定可助我们成功!到时候,万两黄金到手,咱哥俩直接去天涯海角逍遥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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