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岚笑着将手里的兔子掂了掂,“这么大只兔子,我们家几口人也吃不完,放心,我不多带,只是拿来给你们尝尝鲜。”

  听她这么说,宁志远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两个小孩见爸爸没反对,顿时开心得差点跳起来,他们自从来了这里,就再没尝过肉的滋味。

  见刚才还一副苦大仇深小大人模样的宁柏舟露出他这个年龄该有的样子,方岚也欣慰的笑了。

  只要师娘身体康复,日子有了盼头,这孩子就不会走上辈子的老路了。

  跟师父讨论了一下师娘的治疗方案以及需要用到的药物,方岚就和几人告别了。

  临走前,宁志远从衣服的内衬中摸出一个小小的布包递给方岚,“这是银针,你先拿去用,不用急着还回来,我现在暂时也用不上。”

  方岚神情有些诧异:“我还没把药送来呢!”

  师父怎么这么轻易就把银针给了她?就不怕她拿了银针就不来了吗?

  宁志远道∶“我相信你。”

  方岚怔愣地看着递到面前的小小布包,这一幕和上辈子的记忆重叠在了一起。

  她神情恍惚一瞬,伸出手,郑重地双手接过布包,“好!”

  上辈子,师父在临终前也将这套银针交给了她,她一直小心珍藏,当做纪念。

  如今再次拿到这套银针,却不用再面对师父的离去,她还有将银针物归原主的机会,真好!

  方岚掩去心底的涟漪,与几人告别后,拎着兔子匆匆离去。

  时间不早了,她得赶紧回去,不然裴昱成要是发现她不见了,怕是会着急。

  方岚离开后,棚屋后走出一道高大的身影,神情复杂地盯着方岚纤细的背影良久后,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

  第二天,天才蒙蒙亮,方岚就起来了。

  她轻手轻脚打开堂屋门,准备出去打水洗漱,想趁大家还没起来,去把早饭做上。

  结果看到晨曦中的小院里,隐约有道瘦小的身影坐在椅子上。

  那身影听到这边的动静,顿了顿,突然出声道:“嫂子,你起来了。”

  裴小玉虽然看不见,但她的耳力极好,可以通过脚步声辨别其主人的身份。

  方岚好奇地走过去,轻声道:“小玉,你怎么起这么早?”

  裴小玉腼腆地笑道:“我平时睡得早,醒的也会早一些。”

  裴小玉一边说,一边手里还在不停地搓着草绳。

  她眼睛看不见,不能去上工,但可以在家里做些这样简单的活计来换工分,尽可能的为家里减轻些负担。

  方岚看得很是感慨,小玉虽然身有残缺,却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尽己所能地在为家里分担。

  这么好的小姑娘,她一定要让她重见光明。

  一侧头,见厨房里有人影在晃动。方岚走过去一看,发现丁红梅已经在厨房里忙活开来。

  她赶忙出声道:“妈,您怎么也起这么早?早饭让我来做就行了。”

  “哎呀,那怎么行,你一会还要去上工,做饭的事哪能让你来,快出去,厨房里烟大,别给你熏着了,现在离上工还早,你再回去睡会儿,一会儿饭熟了我叫你。”丁红梅一边说,一边把方岚往外推。

  方岚一囧,起都起来了,哪有再回去睡回笼觉,等着婆婆做好饭叫自己起来吃的道理?

  “妈,还是让我来吧!您又要做家务,又要照顾大哥,已经够辛苦的了,以后家里做饭的活就交给我吧!”

  “你这孩子,我做的那点事,哪里比得上你们上工干农活累?倒是你,年纪轻轻的,要把身子照顾好,可别累着。”

  方岚心情有些复杂,在这个年代,能不变着法子搓磨儿媳妇树立威信的婆婆都很少,更不用说像丁红梅这种让儿媳妇回去睡回笼觉,自己做早饭的。

  丁红梅态度坚决,硬把方岚从厨房里推了出去。

  方岚拗不过,只好先去洗漱。

  等她洗漱完,就见裴昱成光着精壮的上半身,扛了一大捆竹子从院外进来。

  深秋的早上气温很低,裴昱成身上却有汗珠顺着肌肉的纹理滑下,想来之前是干了不少体力活。

  这一家子都起得够早啊!

  亏她刚才还以为自己是起得最早的,真是惭愧啊!

  裴昱成此时也看到了站在院中的方岚,他动作顿了顿,而后冲方岚笑道:“起来了?昨晚睡得还习惯吗?”

  裴昱成一边说,一边把扛在肩上的竹子放下。

  手臂用力时,肌肉微微隆起,有力却不夸张。

  汗水从脖颈处顺着紧实饱满的胸肌和块垒分明的腹肌一路滑进深蓝色的长裤裤腰里,腰腹处的人鱼线若隐若现,引人遐想。

  没得到回应,裴昱成疑惑地抬起头,就见自己的媳妇正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

  顺着媳妇的目光低下头,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现在还光着上半身。

  意识到媳妇是在看什么的裴昱成一张俊脸唰地红透了。

  他猛地转过身,然后似乎意识到自己这样的动作不应该,又僵硬地把身子转了回来。

  偷偷看了眼方岚,然后强作镇定地道:“有点冷,我进去穿件衣服。”

  然后就目不斜视地大步进屋,经过方岚身边时,还被自己绊了一下,好在下盘够稳,才没摔倒。

  看着同手同脚落荒而逃,还险些在她面前摔个大马趴的男人,方岚差点憋笑憋出内伤。

  洗漱收拾好,方岚又回到厨房去给丁红梅打下手,这次无论丁红梅说什么,方岚都不肯出去了。

  早饭很简单,一锅粗粮粥,几个粗粮饼子,一个腌萝卜和一个炒茄子。

  方岚又煎了四个鸡蛋,一人碗里放一个。

  丁红梅看着碗里的煎鸡蛋咽了咽口水,有点舍不得吃,想要往方岚碗里夹。

  可转念想到方岚昨晚吃饭时说的话,又打消了念头。

  既然是儿媳妇孝敬的,那她就放心吃,不能辜负儿媳妇的好意,拿起筷子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还别说,儿媳妇煎的鸡蛋外表金黄酥脆,内里却还是流心,表面撒上细盐,味道别提多好了。

  这煎蛋真好吃,就是有点费油。

  刚才看到儿媳妇往锅中倒油的时候,她都心疼得要滴血了。

  这要是她儿子敢这么干,她肯定上去就是一个大逼斗。

  不过既然是儿媳妇要放油,那就放吧!

  他们家买不起大鱼大肉,总不能连一点儿油都舍不得让儿媳妇放吧!

  别说,多放点油,这味道就是不一样,真香!

  吃完早饭,照样是裴昱成洗碗。

  等收拾好,方岚把裴昱成和丁红梅叫到了一起,“妈、昱成,我有件事想跟你们商量一下。”

  见她神情认真,裴昱成和丁红梅都严肃了表情。

  “你说。”丁红梅道。

  方岚也不绕弯子,直接开门见山,“我会医术,大哥的情况,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让我试一试。”

  她会医术的事,没打算瞒着裴昱成和丁红梅。

  她不光要治好裴家大哥和小妹,将来还想凭借这手医术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这一切都不可能避着他们进行。

  自打与裴昱成领证开始,她便将他们当成了自己的家人。对待家人,没有必要遮遮掩掩。

  方岚口中的大哥,指的正是丁红梅那在床上昏迷不醒,一躺就是三年的大儿子裴昱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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