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4月初,香港。

  林青霞一家。从洛阳回来已经一周。

  但那段旅程的余温,还留在每个人的眼底。

  林麻兰英的眼角,多了舒展的笑纹,林维良逢人就说“找到了”。

  而林青霞在研读《乱世文情》剧本时,眼神里多了几分沉甸甸的、属于“沈清如”的重量。

  这天傍晚,清水湾片场后面的小山坡上。

  赵鑫和林青霞并肩坐着,看着夕阳把整个片场染成暖金色。

  “我姐昨晚打电话来,”

  林青霞轻声说,手里无意识地捻着一片草叶,“小军问什么时候能来香港玩。我姐在电话那头小声骂他不懂事,可我能听见,她声音里有点,期待。”

  赵鑫点点头,从帆布包里,掏出一本皱巴巴的笔记簿。

  翻到某一页,递过去。

  林青霞接过来,借着夕阳的余晖,看到上面用钢笔写着一行字:

  “《何时读书天》,一个关于时间、书籍和沉默的故事。两个普通人,几十年,一些书,很多晨光。”

  下面还有密密麻麻的小字,像是人物小传和情节片段。

  “这是?”

  “我想拍的新电影。”

  赵鑫说,眼睛望着远处邵氏片场,那些斑驳的老建筑。

  “不,应该说,我想请你姐姐来演的电影。”

  林青霞愣住了,抬起头看他:“我姐姐?她从来没演过戏!”

  “所以才合适。”

  赵鑫转头看她,眼神认真,“青霞,你还记得在洛阳,你姐姐家客厅窗台上,晒的那些萝卜干吗?整整齐齐切成条,每一根都朝着同一个方向。记得她缝纫机上,那个补了一半的旧书包吗?针脚细密,就像在修补一段时光。”

  他顿了顿:“有些人坐在那里,不说话,就是一个故事。你姐姐就是这样的人。”

  林青霞的手指微微收紧,笔记簿的纸张发出轻微的窸窣声。

  “可,这种电影,有人看吗?”

  “不知道。”

  赵鑫坦诚地说,“可能会赔钱,可能会被骂太闷。但有些故事,不是为了赚钱才拍的。”

  他指向片场里,正在搭景的《十三太保:九龙城寨篇》剧组。

  那里正热闹非凡,徐克的大嗓门,隔老远都能听见:

  “你看,我们在做热闹的、生猛的、让观众笑和哭的东西。这很好,市场需要这些。但一个完整的生态里,也应该有安静的、沉淀的、让人在散场后还会想一想的东西。”

  林青霞低下头,慢慢翻看着笔记簿里的内容。

  那些文字很简单,却有一种奇异的魔力。

  美荷,图书馆管理员,每天清晨五点,推开阁楼的窗读书。

  家明,送奶工。

  每天凌晨三点起床,推着自行车,爬那条长长的陡坡。

  三十年前的初恋,三十年的错过,三十年后重逢时,两个人已经白了头发。

  没有激烈的冲突,没有狗血的爱情。

  只有晨光、书籍、牛奶瓶,和许多个沉默的清晨。

  看着看着,林青霞的眼眶红了。

  “阿鑫!”

  她轻声说,“这个故事,好像把我心里某个地方,轻轻敲了一下。”

  “那就对了。”

  赵鑫笑道,“我想让许鞍华导演来拍,她最擅长这种细腻的日常史诗。音乐交给辉哥和沾哥,美术,我想到一个人,陈浩东,你记得吗?画《七十二家房客》海报那个年轻人,他的画里有种安静的烟火气。”

  “可是男主角呢?”

  林青霞问,“这种戏,对演员要求太高了。要能沉下来,要能让观众相信,他就是那个推了几十年自行车的送奶工。”

  赵鑫摸了摸下巴,忽然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你觉得,阿伦怎么样?”

  “谭咏麟?!”

  林青霞差点从石头上跳起来,“你在开玩笑吗?他是谭咏麟!情歌王子!你让他演一个每天凌晨三点,起床的送奶工?”

  “就是要颠覆。”

  赵鑫眼睛发亮,“让最耀眼的人,演最平凡的人。让最喧闹的歌手,体验最安静的人生。你不觉得,这本身就是一个很棒的故事吗?”

  林青霞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

  因为仔细一想,这个疯狂的点子,居然该死的有点道理。

  夕阳彻底沉入海平面,片场的灯光一盏盏亮起。

  远处传来徐克和马荣成的争吵声,隐约能听见“冰箱门必须夹到眼球凸出来三毫米”之类的鬼话。

  在这片熟悉的喧嚣中,赵鑫的声音格外清晰:

  “青霞,我想用这部电影,把你姐姐一家,名正言顺地接到香港来。左派电影机构一直和内地有合拍机制,我们可以用他们的名义,申请借调林莉一家来港,以‘电影合拍’的名义。你姐姐演女主角,姐夫钱深可以做历史顾问,小军可以来香港读书。”

  他顿了顿,握住她的手:“我们鑫时代拿出30%投资份额,足够还清人情债了。这次合作,你姐姐身上,有我们需要的东西,那种被时间打磨过的、真实的生命质感。”

  林青霞的眼泪,动情地掉了下来。

  滴在笔记簿上,晕开了钢笔的字迹。

  “阿鑫!”

  她哽咽着,“你总是,把事情想得这么周全。”

  “因为有些人,有些事,值得多想几步。”

  赵鑫轻轻擦去她的眼泪,“走吧,我们下山。今晚约了辉哥和沾哥吃宵夜,正好跟他们聊聊这部电影的音乐。”

  “那阿伦那边。”

  “明天我去找他。”

  赵鑫笑了,“我猜,他会被这个主意吓一跳,然后兴奋得睡不着觉。”

  事实证明,赵鑫猜对了一半。

  第二天上午,宝丽金录音棚。

  谭咏麟刚录完《水中花》的最后一遍。

  正对着镜子,整理他那头新染的金发。

  自从被黄沾,戏称为“金毛狮王”后,他好像真的爱上了这个造型。

  赵鑫推门进来,把《何时读书天》的剧本大纲递过去。

  “阿伦,看看这个。”

  谭咏麟接过,一边翻一边哼着歌。

  翻到第三页,他哼歌的声音停了。

  翻到第五页,他坐直了身体。

  翻到第十页,他摘下墨镜,抬头看赵鑫,眼神像见了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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