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 3 第 3 章

小说: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 作者:朴久森 更新时间:2026-02-12 16:25:05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下午五点,陈晨挎着一摞厚厚的海报从外面回来了。

  还没到晚饭时间,当他推开门时,只见店里的服务员像是大白天的蝙蝠,一个个都趴在桌子上打盹,没精打采的。

  不是累的,是一口气吃了太多的米饭,晕碳。

  厨房里,炒饭的味道已经散干净了,只剩下一口洗干净的蒸锅。

  “米你们吃完了?”陈晨随口问道。

  走到吧台前接一杯热咖啡,琼恩慵懒地打了一个哈欠:“你说的,不能浪费。”

  “老板,什么时候再吃米饭?”

  服务员领班伸了个懒腰,主动走上前从他手里接过了那些海报。

  以前他们是不爱吃米饭的,可今天尝过沈瑶的手艺后才知道,不是米饭难吃,单纯是陈晨把米饭做得没味道。

  不过仔细想想也能理解,如果米饭真要不好吃的话,华国人又怎么会这么爱吃呢?

  “过两天再说吧。”

  又看了眼那口干干净净的锅,陈晨不由得轻哼一声:一群口嫌体直的家伙。

  不是说不爱吃米饭?还不是折服于自己蒸饭的手艺?

  呵……

  撕掉厨房外面那张已经浸了油的宣传页,陈晨对领班说道:“把海报换好后你再安排一下,排一下他们的工作时间,轮流去路上发咱们的新品传单。”

  新品?

  把最大的那一张海报展开,上面印着一锅巨大的鸡汤:清亮的汤色、点缀着红色的枸杞、绿色的葱花,中间是一只肥美的鸡腿,看着就让人很有食欲。

  为了突出是中餐的特色,还特地写着两个硕大的中文:滋补,最下面才是英文注释。

  已经入冬了,这时候上架滋补汤再合适不过。

  陈晨下午出门,就是忙着找人设计海报并打印宣传广告。

  不止是鸡汤,还有鱼汤、老鸭汤和排骨汤……

  炖汤是广省人民刻在基因里的习惯,没人比他们更懂怎么做一锅暖身滋补的靓汤。

  想当年,陈记就是靠着陈老爷子的靓汤打响了招牌,别看平日里陈记餐馆门可罗雀,到了冬季,他们的生意还是挺火热的。

  “老板,炖汤忙不过来的话,不如让沈来给你帮帮忙?”领班提议道,“她也挺会做饭的。”

  “她?”

  陈晨确实观察了她几天,干活是挺麻利的,也挺有眼色。

  会做饭?这点可真没看出来。

  “算了,”在柜子里翻找着冬天的菜单,陈晨淡淡地道,“这汤是我们家的独家秘方,让她帮忙,不就让她学会了吗?万一哪天她不干了,去了别家餐厅,那我可就亏死了。”

  唐人街的餐厅,各有各的特色。

  靓汤就是陈记的特色。

  除了陈晨本人之外,他从来没让任何人看过家里的菜谱。

  刚来店里几天的人想学了去?不可能!

  ……

  广告单的效果不错,刚发出去才一个多小时,就有七八名食客推开了陈记的大门。

  “欢迎光临。”

  看到食客是一群身材健硕的工人,陈晨眼前一亮。

  工人的饭量大,八个人少说能吃十二人份的饭菜。

  “嗨,听说你们这里的饭很好吃。”

  找了一处宽敞的卡座坐下,男人对接待他们的服务员说道。

  站在厨房的出餐口前,陈晨得意地调整着头上的厨师帽:“我们陈记可是在唐人街开了几十年的老店,味道有口皆碑。”

  坐在对面,卡尔的目光在店里扫了一圈,并没有看到下午给自己盛饭的那名女服务员。

  虽然有些失望,但想到自己这次来的目的,还是没有表露出来。

  “八份鸡蛋炒米饭,别的随便上吧,够我们吃就行。”卡尔没有看菜单,只是对陈晨说道。

  陈晨的嘴角扬得更高了,“好,没问题。”

  他就知道,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虽然陈记的招牌远不如当年响亮,但识货的人,心里总会给陈记留有一亩三分地的。

  当老板的人都知道,这种从别处听说、别人介绍的食客最难得,要是招待好了,以后一定会口口相传带来更多的生意。

  所以陈晨丝毫不敢马虎,把围裙系紧后,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开始准备他们的饭菜。

  打量着店里略显陈旧的装潢,同行的人狐疑地皱了下眉:“卡尔,那炒饭真是你在这儿买的?别是你怕请客花钱,随便找了个地方吧。”

  “是啊。”

  转头看向那位坐在窗边的客人,另一个人原本也有些怀疑,但看到盘子上的“陈记”和下午打包盒上看到的字一模一样,这才不情愿地相信。

  可是,那人吃的面看着好寡淡啊,根本让人提不起胃口。

  虽说下午他带回去的蛋炒饭也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可看起来却让人很有食欲,还有那股扑鼻的饭香……直到现在,他们都还记得米饭在口中嚼碎的味道。

  卡尔原本买回去是自己吃的,看有人不够吃就分了他们一点,结果这一分,倒让自己吃不饱了。

  几个工友里,有两三个人吃了卡尔买的蛋炒饭,实话实说,这绝对是他们吃过最好吃的蛋炒饭。

  以至于干完活后,他们就急着让卡尔带路,好能饱餐一顿。

  瞧他们那猴急的样子,其他没吃过的人不信米饭会好吃,便也跟着一起来尝尝,看到底是怎么样的美味。

  等了十几分钟后,几盘蛋炒饭终于端上了桌。

  “嗯,闻着确实挺香的。”

  “看来你小子没吹牛。”

  拿起勺子,一旁的工友迫不及待地舀起了一勺递到嘴里。

  倒是卡尔,还有下午吃过的那几人,迟迟没有动手边的刀叉。

  比起下午吃的蛋炒饭,眼前的这一盘里虽然也有香肠和胡萝卜丁,但更多了不少其他的食材。

  虾仁、扇贝肉还有一点可以用来拌饭的咸菜。

  可是,他们也说不上来为什么,总觉得和下午吃得不太一样。

  试着舀一勺尝尝……

  味道不能说不好吃,确实还行,但远不如下午吃的那么惊艳。

  这蛋炒饭的味道,好像别的中餐馆也能做出来,没有什么让人记忆深刻的地方。

  反而是下午的那一碗,不管是口感还是味道,他们都从来没再别的中餐馆吃到过,它们每一粒都是鲜活的,在口中能迸发出食物的美味。

  “卡尔,你怎么不吃?”

  “是啊,这不是挺好吃的嘛。”

  用叉子叉着盘子里的饭,卡尔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解释。

  他想吃的是“活”的蛋炒饭,不是这种“死”的啊。

  ……

  陈晨印的广告单很有效果,在外面发了几个小时,果然有不少的食客涌进了陈记的大门。

  他们都是冲着“滋补、健康”来的,冬天的天气冷,比起三明治和汉堡包,谁不想喝一点热乎乎的汤暖暖身子呢?

  单是这第一晚,店里就卖出去了二十多份炖汤,每个人喝完都是眉开眼笑的。

  冷清了好几个月的陈记,总算是找回了一点当年的热闹。

  过了晚上十点,店里的客人逐渐减少,陈晨没有急着给沈瑶他们这些临时工发工资,而是把他们叫去后厨,继续榨取着他们工作时间的价值。

  “把鸡的内脏挖出来,还有鸡头、鸡爪也都像我这样剁干净。”

  拿起刀,陈晨手起刀落,向他们示范着该怎么处理鸡。

  三下五除二的功夫,原本一直完整的鸡,就这么在他手里变成了没头没脚没内脏的“干净”鸡。

  通过今晚炖汤的热卖,可以预见到,未来几个月内滋补汤一定会越卖越好,每天都现处理这些鸡肯定来不及,只能提前处理好冻着,等到用的时候再拿出来解冻。

  美国人不吃鸡头、鸡爪、鸡内脏,在他们看来这些都是脏的、不值得吃的,所以在炖汤之前一定要处理干净。

  头一砍、脚一切,还有内脏什么的,按照陈晨的要求处理干净后,不要的这些东西,差不多占了一只鸡重量的三分之一。

  而这些没办法用来炖汤的东西,则被分别丢进了几只盆里。

  陈晨拿着一只碗从中挑出了一些鸡心和鸡爪,不多,也就几个而已,应该是准备做着给自己吃。

  “等会垃圾车来了,记得都扔掉。”挑完后,陈晨对领班吩咐道。

  沈瑶:???

  “全部扔掉?会不会太浪费了。”

  陈晨一边清理着碗里的鸡爪和鸡心,一边反问她道:“吃不完又卖不掉,不扔掉留着干什么?”

  陈晨虽然可以吃鸡爪和鸡心,但每天几十上百只的鸡爪,他一个人也吃不完啊,留在店里也只会浪费冷库的储存空间。

  当然,向来节省的他,之前也把鸡爪做成过员工餐给店里的服务员吃,结果他们非但不吃,反而还跑去劳动局把自己给举报了。

  没办法,他只能像其他餐厅一样,把这些东西当做垃圾处理掉。

  看着二十多斤的鸡爪和鸡内脏,沈瑶的心都在跟着滴血……

  这么好吃的东西要全部扔进垃圾桶?不是暴殄天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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