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方才也是突然反应过来,若是他不杀别人,下一个就轮到自己了。

  他能活到现在,不是因为他忠心,而是因为他够狠,反应够快。

  “以后不要叫我天王了,叫我秦二哥吧。”

  秦琼思忖了片刻,缓缓说道,语气里带着几分释然,又带着几分自嘲。

  接下来投奔李家,他岂能以天王自居?

  曾经瓦岗寨的那些弟兄,都是喊他一声秦二哥。

  虽然那些弟兄死的死、散的散、背叛的背叛,可这个称呼,他始终记得。

  “是。”

  蔡建方应了一声,却并未叫出口。

  谁知道现在已经发疯的秦琼,他真叫了的话,会不会一锏砸过来?

  “将这些尸体扔进旁边的山谷,用不了多久便会被野兽吃个干净。”

  凌敬抬起手,指了指旁边一道幽深的山谷,对罗士信说道。

  “去吧。”

  秦琼微微点了点头。

  “好。”

  罗士信最听哥哥的话,应了一声,一只手一个便拎起两具尸体,大步流星地往山谷走去。

  一转眼的功夫,尸体已经被全部带走。

  地上只留下一些斑斑血迹,在黄土上洇开一小片暗红。

  用不了多久,这里的风一吹,便会被风沙给掩埋住,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走,绕一圈去李家!”

  秦琼翻身上马,向着西南方向策马而去。

  若是一大档子人,他觉得定然会被人给追上。

  但他们只有四个人,目标小,行动快。

  在这茫茫草原之中,简直就是鱼入大海,龙出生天。

  另外一边。

  契丹以北,白霫部族、室韦、靺鞨的大军汇聚于此。

  营帐连绵,旌旗招展,数万大军黑压压地列阵于草原之上。

  可他们并非是为了和隋朝开战。

  恰恰相反,他们是为了上贡,为了给大隋表忠心。

  秦琼勾结契丹、奚族,与隋朝为敌,他们却并未参与其中。

  不是不想,是不敢。

  如今又听闻这两族的惨状,奚王被杀,契丹首领被杀,两族主力尽灭。

  谁还敢心存侥幸,认为隋军打不过来?

  因为这是不可能的。

  便是离得再远,吕骁的手也能伸过来。

  那西突厥远不远?

  隔着数千里戈壁荒漠,连路都找不着。

  结果呢?

  他们的可汗被吕骁活捉,五花大绑地押到东都,供隋朝人取乐,当众唱歌跳舞。

  有这前车之鉴,谁还敢跟隋朝作对?

  接下来面对吕骁,无论吕骁说什么,他们也绝对不会说一个不字。

  便是要他们的命,他们也能给。

  总之目的只有一个,保全自身的部族,保全自己的国家。

  “大莫弗瞒咄,隋军已经距离此地不过十里!”

  一名探子快马加鞭地返回来,翻身下马,气喘吁吁地对靺鞨的首领禀报道。

  “好!快去迎接!不用人太多,你我三人足矣!”

  大莫弗瞒咄想了一下,当即做出了决定。

  人太多,吕骁定然会认为这是宣战,反而弄巧成拙。

  只有三个人,不带兵马,不带刀枪,对方大军肯定不会冲杀过来。

  这叫诚意,这叫示弱,这叫把姿态放到最低。

  “所言甚是!”

  室韦莫贺咄也是这个意思,连连点头。

  不能表现出一丝敌意,不能让吕骁觉得他们有威胁。

  白霫俟斤更不用说,他的势力最小。

  两位大哥说什么,那就是什么,他跟着做就是了。

  随后,三个人连马都不骑,就这么徒步往南走,恭敬无比地去迎接隋朝的兵马。

  他们穿着最朴素的衣袍,不戴冠,不佩剑,不穿甲。

  走了没多久,他们便听到一阵阵沉闷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如同闷雷滚过大地。

  抬起头望去,只见远处烟尘漫天,遮天蔽日,一支黑压压的铁骑正向他们这边疾驰而来。

  旌旗在风中猎猎作响,旗面上那个硕大的吕字格外醒目。

  三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停下脚步,弯下腰,双手垂在身体两侧,做出恭迎的姿态。

  他们的心跳得飞快,手心全是汗。

  那道赤红色的身影越来越近,那两根标志性的雉翎在风中飘扬。

  大隋战神,朔王吕骁。

  那个令无数敌人闻风丧胆的名字,那个战无不胜、从无败绩的杀神。

  此刻,正朝他们走来。

  “嚣张!”

  裴元庆见到对方只有孤零零的三个人,连个随从都没带,顿时勃然大怒。

  这不是挑衅是什么?

  三个人就敢来拦大隋铁骑?

  这分明是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我去捶死他们!”

  说话间,他双腿一夹马腹,便要拍马杀出,银锤已经在手中转了个花。

  宇文成龙眼疾手快,一把抓住裴元庆战马的缰绳,死死拽住。

  “你他娘的虎啊!三个人敢来,那肯定是求和的!”

  他瞪了裴元庆一眼,恨不得给这小子脑袋上来一下。

  打仗打了这么多年,连这点眼力劲儿都没有?

  “是吗?”

  裴元庆愣了一下,勒住缰绳,挠了挠头,这才反应过来。

  似乎……有点道理。

  对方便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怕是也不敢三个人来迎战啊。

  真以为人人是他们的朔王,能以一当千、所向披靡?

  那三个人被裴元庆这一嗓子吓得额头直冒冷汗,双腿发软,差点没站住。

  发现是虚惊一场后,他们连忙跪在地上,五体投地,额头贴着地面,连大气都不敢出。

  “小邦之主,拜见大隋朔王!”

  “朔王,小臣乃是靺鞨大莫弗瞒咄,对大隋忠心耿耿!”

  为首那人率先开口,声音又响又亮,带着几分急切,生怕吕骁听不见。

  他说的是隋人语言,虽然带着口音,却字正腔圆,吐字清晰,显然不是一日之功。

  大莫弗瞒咄一直以来都是隋朝的附庸,从未有过二心。

  早在开皇年间,他们与高句丽交战战败后,便集合了八部之人,举族归顺于隋朝。

  后来杨广第一次东征高句丽的时候,还封他为辽西太守、扶余侯。

  论对隋朝的忠心,他是最忠的那个。

  所以他隋人语言也是说得最精通的,比在场的任何番邦人都流利。

  “老十四,这个是忠心咱们大隋的。”

  罗芳听到大莫弗瞒咄的名号,当即想起来此人是谁。

  他在登州时便听义父提起过,说靺鞨大莫弗瞒咄是大隋在东北方向最忠实的藩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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