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的律所内一片寂静,只有纸张翻动的声音。张悍坐在对面,将师父全俊熙最敏感、最核心的过往,一字一句、毫无遮掩地讲了出来。他没有回避,没有美化,更没有替师父开脱——因为事实,本就该交给法律评判。
“我师父当年,确实在放贷公司担任过放贷部经理。当年一桩借贷纠纷,导致一名女大学生和她父母一家三口身亡,这件事是真的,罪责是真的,后果也是真的。”张悍声音低沉,却坦荡磊落,“法院因此判他十八年有期徒刑,他一天没减,一天没逃,完完整整服刑,直到刑满释放。”
“他认罪,服法,赎罪,用十八年青春抵了当年的错。”
罗翔指尖一顿,抬眼看向张悍,眼神里没有半分鄙夷,只有法理的冷静。他早已调阅了当年的刑事判决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合法。全俊熙当年的罪责,法律已经给出过最终答案,也已经执行完毕。
这是全俊熙一生最沉重的烙印,也是反派势力最想利用的致命弱点。
罗翔缓缓开口,语气理性到极致,也沉重到极致:
“我先说清楚法律底线——**一罪不二罚,刑罚已执行,不得重复评价,更不得再次处罚。**这是现代刑法最根本的原则,是法治的地基。”
他拿起那份泛黄的18年生效判决书,放在桌面正中,声音清晰、稳定、不容置疑:
“全俊熙当年的行为,构成犯罪,事实成立,判18年,合法合理。他服刑完毕,意味着他已经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了法律要求的全部代价。从释放那天起,在法律上,他就是无前科加重评价资格的人,是被国家刑罚机制彻底清零、重新回归社会的人。”
“法律不允许翻旧账,不允许秋后算账,不允许把已经还清的罪,再拿出来判第二次。
这不是保护全俊熙,这是保护法治本身。”
说到这里,罗翔的理性外壳之下,第一次透出压抑不住的愤怒。那是一种看见法律被公然践踏、法理被肆意扭曲的愤怒,冷静、克制,却锋利如刀。
“但我看完这次青城案的判决,我感到心寒,甚至感到恶心。”
罗翔的声音不高,却字字砸在桌面上。
“原审法院,把一段已经服刑18年、早已执行完毕、依法不得再提的旧罪,拿出来作为本次从重处罚、判处20年重刑的核心理由。他们公开写进判决书:被告人有严重犯罪前科,主观恶性极大,人身危险性高,应从重处罚。”
“这是什么?
这不是司法。
这是明目张胆的违法。
是对刑法基本原则的践踏。
是把已经赎清的罪,再判一遍。”
罗翔往前微微倾身,法理如炬,层层戳破冤案的本质:
“第一,旧罪已执行18年,刑罚履行完毕,法律责任终结。任何机关、任何人,都不能再以此为由,对他进行第二次惩罚。这是《刑法》《刑事诉讼法》写死的红线。”
“第二,青城案的罪名是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破坏生态,与当年放贷犯罪属于完全不同的事实、不同的行为、不同的主观,两案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性。用旧案重评加刑,于法无据,于理不通。”
“第三,全俊熙出狱后,终南山修行,重建青城,不收香火,不敛钱财,拒绝资本商业化,守清贫,守正道,用十几年行动证明悔改。可判决视而不见,只抓着18年前的旧账不放,这不是客观裁判,是蓄意定罪、刻意重判。”
“第四,他们之所以敢这么做,就是吃准了民众不知道‘一罪不二罚’的法理,吃准了舆论会被‘三条人命’‘放贷经理’的标签煽动,吃准了没人敢站出来,说一句——他已经服过刑了,不能再罚了。”
罗翔停下话语,办公室里静得可怕。
他的愤怒,不是情绪,而是对法治被玷污的痛心。
“我再讲得直白一点。
全俊熙当年害死一家三口,是真的,他也坐了18年牢,已经还清了。
法律不允许一个人为同一个错误,先坐18年,再坐20年,一共38年。
这不是惩罚,这是报复。
这不是司法,这是构陷。”
张悍坐在对面,浑身颤抖,眼眶通红。
这么多年,所有人都在骂师父当年的错,却没有一个人说一句:他已经受过罚了。
只有罗翔,把最公正、最法治、最底线的那句话,清清楚楚讲了出来。
罗翔深吸一口气,压下所有情绪,重新回到最冷静、最专业的状态。他拿起笔,在再审申诉材料上写下最关键的一行字:
“原审判决将已执行完毕18年的旧罪重复评价、加重量刑,严重违反刑法‘一罪不二罚’原则,属于适用法律根本性错误,依法必须撤销。”
“我现在明确告诉你。”罗翔看向张悍,语气斩钉截铁,
“全俊熙当年有罪,已服刑18年,账已清。
青城案里,他未批先建有错,但罪不至刑,更不该判20年。
重复处罚,就是违法;
违法判决,必须推翻。”
“五年前,我救他,是因为他被诬告;
五年后,我救他,是因为法律不能被当成报复的工具。
法治的底线,不能被这群人踩在脚下。”
他站起身,目光坚定如铁:
“我会立刻把‘旧罪重复评价、违反一罪不二罚’作为第一突破口,提交省高院。这一条,是致命漏洞,是程序死穴,只要高院认法,就必须启动再审。”
“他们用18年前的旧账杀人,
我就用刑法的底线,把这条命救回来。”
当天下午,罗翔正式递交《再审申请书》。
厚厚卷宗里,最刺眼、最有力、最无法反驳的,就是那一行:
刑罚已执行完毕,不得重复评价,不得再次处罚。
消息传出,青城天下道馆的新管理者、资本方、崇元寺、清云观的人,瞬间脸色煞白。
他们最得意、最稳、最不敢翻的“铁证”——
全俊熙的“前科”——
在罗翔手里,变成了原审判决违法的铁证。
高墙之内,第三模范监狱。
张悍隔着探视玻璃,把罗翔的话原原本本带给全俊熙。
全俊熙静静听着,许久没有说话。
阳光落在他脸上,平静、释然、坦荡。
他当年做错事,认,服刑,赎罪,不怨不悔。
可他不能接受,用同一个过错,关他一生。
“罗律师懂法。”全俊熙轻轻开口,
“我坐过18年,那是我应得的。
后面这20年,是他们强加的。
法律会还给我公道。”
玻璃两侧,师徒相望,眼中再无迷茫。
法不容覆,理不可欺。
一罪不二罚,是底线,是天理,也是正义。
而那些把法律当武器、把旧罪当刀子的人,
很快就会知道:
真正的法治,从来不是用来报复的,
而是用来守护最后一条底线的——
犯过的错,受过的罚,一笔一清,不可再追。
“我师父当年,确实在放贷公司担任过放贷部经理。当年一桩借贷纠纷,导致一名女大学生和她父母一家三口身亡,这件事是真的,罪责是真的,后果也是真的。”张悍声音低沉,却坦荡磊落,“法院因此判他十八年有期徒刑,他一天没减,一天没逃,完完整整服刑,直到刑满释放。”
“他认罪,服法,赎罪,用十八年青春抵了当年的错。”
罗翔指尖一顿,抬眼看向张悍,眼神里没有半分鄙夷,只有法理的冷静。他早已调阅了当年的刑事判决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合法。全俊熙当年的罪责,法律已经给出过最终答案,也已经执行完毕。
这是全俊熙一生最沉重的烙印,也是反派势力最想利用的致命弱点。
罗翔缓缓开口,语气理性到极致,也沉重到极致:
“我先说清楚法律底线——**一罪不二罚,刑罚已执行,不得重复评价,更不得再次处罚。**这是现代刑法最根本的原则,是法治的地基。”
他拿起那份泛黄的18年生效判决书,放在桌面正中,声音清晰、稳定、不容置疑:
“全俊熙当年的行为,构成犯罪,事实成立,判18年,合法合理。他服刑完毕,意味着他已经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了法律要求的全部代价。从释放那天起,在法律上,他就是无前科加重评价资格的人,是被国家刑罚机制彻底清零、重新回归社会的人。”
“法律不允许翻旧账,不允许秋后算账,不允许把已经还清的罪,再拿出来判第二次。
这不是保护全俊熙,这是保护法治本身。”
说到这里,罗翔的理性外壳之下,第一次透出压抑不住的愤怒。那是一种看见法律被公然践踏、法理被肆意扭曲的愤怒,冷静、克制,却锋利如刀。
“但我看完这次青城案的判决,我感到心寒,甚至感到恶心。”
罗翔的声音不高,却字字砸在桌面上。
“原审法院,把一段已经服刑18年、早已执行完毕、依法不得再提的旧罪,拿出来作为本次从重处罚、判处20年重刑的核心理由。他们公开写进判决书:被告人有严重犯罪前科,主观恶性极大,人身危险性高,应从重处罚。”
“这是什么?
这不是司法。
这是明目张胆的违法。
是对刑法基本原则的践踏。
是把已经赎清的罪,再判一遍。”
罗翔往前微微倾身,法理如炬,层层戳破冤案的本质:
“第一,旧罪已执行18年,刑罚履行完毕,法律责任终结。任何机关、任何人,都不能再以此为由,对他进行第二次惩罚。这是《刑法》《刑事诉讼法》写死的红线。”
“第二,青城案的罪名是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破坏生态,与当年放贷犯罪属于完全不同的事实、不同的行为、不同的主观,两案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性。用旧案重评加刑,于法无据,于理不通。”
“第三,全俊熙出狱后,终南山修行,重建青城,不收香火,不敛钱财,拒绝资本商业化,守清贫,守正道,用十几年行动证明悔改。可判决视而不见,只抓着18年前的旧账不放,这不是客观裁判,是蓄意定罪、刻意重判。”
“第四,他们之所以敢这么做,就是吃准了民众不知道‘一罪不二罚’的法理,吃准了舆论会被‘三条人命’‘放贷经理’的标签煽动,吃准了没人敢站出来,说一句——他已经服过刑了,不能再罚了。”
罗翔停下话语,办公室里静得可怕。
他的愤怒,不是情绪,而是对法治被玷污的痛心。
“我再讲得直白一点。
全俊熙当年害死一家三口,是真的,他也坐了18年牢,已经还清了。
法律不允许一个人为同一个错误,先坐18年,再坐20年,一共38年。
这不是惩罚,这是报复。
这不是司法,这是构陷。”
张悍坐在对面,浑身颤抖,眼眶通红。
这么多年,所有人都在骂师父当年的错,却没有一个人说一句:他已经受过罚了。
只有罗翔,把最公正、最法治、最底线的那句话,清清楚楚讲了出来。
罗翔深吸一口气,压下所有情绪,重新回到最冷静、最专业的状态。他拿起笔,在再审申诉材料上写下最关键的一行字:
“原审判决将已执行完毕18年的旧罪重复评价、加重量刑,严重违反刑法‘一罪不二罚’原则,属于适用法律根本性错误,依法必须撤销。”
“我现在明确告诉你。”罗翔看向张悍,语气斩钉截铁,
“全俊熙当年有罪,已服刑18年,账已清。
青城案里,他未批先建有错,但罪不至刑,更不该判20年。
重复处罚,就是违法;
违法判决,必须推翻。”
“五年前,我救他,是因为他被诬告;
五年后,我救他,是因为法律不能被当成报复的工具。
法治的底线,不能被这群人踩在脚下。”
他站起身,目光坚定如铁:
“我会立刻把‘旧罪重复评价、违反一罪不二罚’作为第一突破口,提交省高院。这一条,是致命漏洞,是程序死穴,只要高院认法,就必须启动再审。”
“他们用18年前的旧账杀人,
我就用刑法的底线,把这条命救回来。”
当天下午,罗翔正式递交《再审申请书》。
厚厚卷宗里,最刺眼、最有力、最无法反驳的,就是那一行:
刑罚已执行完毕,不得重复评价,不得再次处罚。
消息传出,青城天下道馆的新管理者、资本方、崇元寺、清云观的人,瞬间脸色煞白。
他们最得意、最稳、最不敢翻的“铁证”——
全俊熙的“前科”——
在罗翔手里,变成了原审判决违法的铁证。
高墙之内,第三模范监狱。
张悍隔着探视玻璃,把罗翔的话原原本本带给全俊熙。
全俊熙静静听着,许久没有说话。
阳光落在他脸上,平静、释然、坦荡。
他当年做错事,认,服刑,赎罪,不怨不悔。
可他不能接受,用同一个过错,关他一生。
“罗律师懂法。”全俊熙轻轻开口,
“我坐过18年,那是我应得的。
后面这20年,是他们强加的。
法律会还给我公道。”
玻璃两侧,师徒相望,眼中再无迷茫。
法不容覆,理不可欺。
一罪不二罚,是底线,是天理,也是正义。
而那些把法律当武器、把旧罪当刀子的人,
很快就会知道:
真正的法治,从来不是用来报复的,
而是用来守护最后一条底线的——
犯过的错,受过的罚,一笔一清,不可再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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