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与死者同行 第524章 高度相似

小说:法医:与死者同行 作者:我不是曹魏 更新时间:2026-06-17 10:16:12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高阳给沈明抽的这七起案子有六起是在一九九零年到二零零五年之间的,剩下的一起是2007年一月份的。

  高阳选的也没错,沈明目前只看了两个案子,两起案件中嫌疑人留下来的都是指纹和脚印相关的,只不过案子留下来的线索有些少,不是指纹模糊,就是脚印模糊,或者说脚印残缺。

  直到沈明看到最后一起案子,普陀区2007年1月18号,富水路桃心小区9栋抢劫伤人案时,顿时心跳加速。

  2007年1月18号晚9点40,42岁的刘红梅从超市下班之后,在自家楼下被凶手趁着四下无人时用钝器击打头部,刘红梅当场昏厥。

  9点57分,被害人的丈夫察觉不对,往常这个时候妻子早该回家了,于是他拨打了妻子的电话,却发现自己妻子的手机已经关机了。心慌意乱的被害人丈夫急忙下了楼,却在楼梯间发现了倒地的刘红梅,随即选择报警。

  富水路派出所是最先赶到的,在等待救护车的过程中,派出所的民警和被害人的丈夫简单聊了聊,大概在晚上11点20分的时候,被害人在医院中醒来和警方描述了事情的大概经过。

  警方也从被害人口中得知,她带在身上的920元现金、一部摩托罗拉V3手机以及金项链、金手镯全都被抢了。

  凶手抢劫没杀人,也没有强奸被害人,奔钱财来的意图非常明显,这就是一起极为典型的抢劫案,被害人应该早就被凶手给盯上了,跟踪的时间还不短,因为凶手选择行凶的地点周围没有监控。

  根据现场痕检结果,凶手是躲在楼梯间边上等被害人上楼的时候,从被害人的背后击打被害人的后脑,凶手是提前蹲点的,而不是临时起意选择的跟踪抢劫。

  另外,痕检从凶手躲避的地方提取到了凶手在案发现场遗留下来的脚印,尽管脚印只有半个,但也足够了。

  凶手遗留下的脚印鞋底花纹为横向平行粗橡胶纹,但这个橡胶纹有瑕疵。

  瑕疵特征在鞋底前掌第三道横纹正中,有一个棉签粗细的凸起小点,很像注塑模具残留的细微飞边,属于生产过程中随机形成的独有标记,万双鞋中难遇一双。

  另外,这鞋底前掌正中涌泉穴位置,有一道纵向不规则磨损凹槽,深度比较浅,走向略偏左,这是长期走路重心前倾、前掌反复挤压地面形成的个人专属磨损,个人走路的步态、体重、发力方式不同,所出现的专属磨损也不同,这是专属于鞋底的身份证号码!作假都做不出来!

  沈明之所以注意到这起案子,是因为他看过一模一样脚印!就在刚刚,高阳拿走的那一卷宗里,就有个一模一样的脚印。

  2006.5.12普陀区宏兴新村抢劫杀人案!沈明不仅觉得两起案件脚印高度相似,就连作案手法都差不多。

  两起案件的被害人都是中年妇女,都是被歹徒用钝器击打后脑,作案时间都是晚上,都是抢劫现金财物,如果非要分一个区别出来,那就是两起案件的被害人一个死了,一个没死。

  想到这里,沈明拿着手中的资料,慢慢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同时左手将桌上的手机拿了起来,一边看着一边朝办公室外面走去。

  一个相似那是巧合,两个相似那就不是巧合,三个相似那还觉得是巧合,那就是脑残了,尤其是在处理刑事案件时,若案件中存在两个相似之处,就需要开会讨论并案的可能性了。

  沈明拿着电话,一边走一边问道。“羊哥,你人呢?”

  “档案室,你那个卷宗看完了你先放那里,等一下我去给你收。”

  “不是那个事,你手里刚我看的卷宗里面,有个06年5月12号宏兴新村抢劫杀人案的卷宗,你把它拿下来!”

  “怎么说?有发现吗?”

  “来楚队办公室说。”

  沈明说话的功夫,人已经到了楚乔的办公室门口,办公室门没关。楚乔正在里面和别人聊天。

  沈明也没出声,挂了电话后坐在门口的凳子上,翘着二郎腿就这么安静地等着。

  楚乔见沈明来了,很快就将话题给终止了。他看着面前的小周说道。“那就先这样吧。楚南那边你对接好,有结果了第一时间联系我。”

  “好的,楚队。”

  “那就这样,你去忙吧。”

  “那我先走了楚队。”

  “嗯嗯。”楚乔抿了口水,轻轻点了点头。一直等到小周彻底出了办公室门,他才将杯子放下来,看向沈明问道。“怎么啦阿明?手里拿的什么卷宗?”

  “有个抢劫案的卷宗,你看一下。”

  “抢劫案?”楚乔疑惑地放下杯子,身体前倾将沈明递过来的卷宗拿在了手里问道。“怎么在看这个案子?你不是在看以前的命案积案吗?”

  “刚巧羊哥过来收卷宗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一堆资料,我好奇就拿过来看了一眼。”

  “这个案子怎么了?”

  “你先看完,看完之后等羊哥来,羊哥手里还有个案子。”

  楚乔听罢恍然大悟,他抬起头来惊讶地问道。“你想并案?!”

  “我觉得可以并,所以拿来给你看看。”

  “另一起是什么案子?”

  “抢劫杀人案,06年宏兴新村的。”

  “我大概有印象,那个案子我也参与过,说说你的想法。”

  “我的想法很简单,抛弃凶手杀人的结果,我们只看作案过程,这两起案件都是抢劫案,且凶手都是从背后使用钝器击打的被害人,作案时间都是晚上,选择的被害人群体都是加班后深夜独自下班的女性。”

  “就这些吗?就这些的话你可说服不了我。”

  “还有其他的,等羊哥来了我再点给你看。”

  沈明明白楚乔的顾虑,并案可不是想并就能并的。并案之后,所有侦查方向都得变,而且如果你并案并错了,那就会将两个凶手遗漏掉一个,错误的并案导致的后果非常严重,所以楚乔慎重才是对的。

  “这个案子我有一点印象,算是比较另类的抢劫案。”

  “这也是我想说的另一个点,钝器抢劫在常规抢劫案当中占比不高,有没有百分之十?应该没有吧?尤其是像这种直接从背后击打被害人头部的。”

  “你要是这么划分的话,估计连百分之五都没有。”

  常规抢劫案一般都是嫌疑人持刀或持其他锐器当面逼迫受害者交出财物,这种抢劫方式算是抢劫案中的第一大类,在抢劫案中占比估计在百分之七十左右。

  第二大类是用拳头,纯靠蛮力生拉硬拽,这种抢劫方式在抢劫案中的占比大概在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二十之间,剩下的才是其他类别的抢劫方式,其中也包括使用钝器这种抢劫方式。

  如果再进行细分,歹徒抢劫时使用钝器没有当面逼迫,而是直接偷袭的话那占比就更少了。

  毕竟这种使用钝器抢劫的行为量刑更重,因为你没办法把握好使用钝器的度,一个不好要么人没晕过去,要么直接把人打死了,和普通抢劫犯所采取的威慑行为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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