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太阳如同青纱帐后的少女。

  耀眼但不刺眼,隔着那层灰雾,让人无比的慵懒。

  “啊!”

  洗簌干净,喝了一口清粥的陆卫国站在院子里,伸了一个懒腰。

  灰蒙蒙,雾蒙蒙,让人提不起精神。

  这种天最适合的就是猫在家里,坐在炕上吃火锅,吃了睡,睡了吃。

  可这种天,同样适合干点见不得光的买卖。

  忽然,北方吹过,吹的人脊背发凉。

  陆卫国打了个冷颤,回头看了一眼老婆孩,偷偷穿好衣服,一头扎进了清晨凛冽的寒风里。

  大队的玉米剁后,陆卫国猫着腰,蜷缩成一团,灰白色的棉衣正好掩盖住他的行踪。

  下雪不冷化雪冷。

  陆卫国将棉袄的领口竖起,挡住下巴,狗皮帽子也往下拽拽,遮住眼眉,这样都抵挡不住凛冽的寒风。

  “今天这么冷,那小逼崽子会不会偷懒不上山了?”

  陆卫国紧皱眉头,思虑起来。

  他已经让刘大壮将该传递的信息都说告诉吴健了。

  马鹿正在迁移。

  马鹿没什么危险,只要一杆枪就行。

  那玩意浑身都是宝贝,一口鹿鞭就能让六十岁的老头用第三条腿走路。

  都是男人,而且吴健还是被那玩意不行困扰多年的男人。

  他就不行,吴健能不上套。

  男人只对少数的几件事上头,阳痿早泄就是一件。

  “呼哧!!呸呸,今天风真他娘的大!”

  一连串杂乱的脚步声从库房那边传来,早年知青下乡,发的特有的棉鞋,前面的铁嘎哒踩在冰冻的地面上,发出特有的响声。

  陆卫国都没有抬头,就知道这人肯定是吴健!

  “上套了!!”

  陆卫国狠狠的握住拳头,挥舞到玉米剁子上。

  那敲击声吓了吴健一跳,接着,一道声音却让陆卫国惊疑起来。

  “艹,啥动静,村里就该多养几只猫,我家的那只老母鸡昨晚差点又让黄皮子掏了,

  好在我起来上厕所,对了,吴健哥,你让我多穿点跟你干啥去?”

  说话的声音是王老蔫,手里拿着枪就跟拿棒槌似的。

  他以前是民兵队的,对这种老式摇把子自然不陌生。

  “这破枪不知道几年没有保养了,吴健哥你拿他干啥!”

  话音刚落,走在前面的吴健猛的回头,压着嗓音说到:“你小点声!”

  “好好好,不过吴健哥,你这又拿枪,又要给我钱的,跟你说,犯法的事我可不干。”

  王老蔫缩了缩脖子,自从他在王德发那知道了张德行那几个人背地里什么样。

  对村干部也没有以前那么尊敬了。

  “犯法?犯个屁,咱村里哪有法!我们村干部就是法!”

  吴健撇了撇嘴,唾沫星子横飞:“就让你陪我上山一趟,不远,就在附近!只要咱能从山里回来,

  就给你两块钱!这买卖,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干干干!”王老蔫一听就乐了,头点地比捣蒜还快:“马鹿是吧?这是打听到啥了?你说去哪咱就去哪?”

  见吴健点头,王老蔫更安心了。

  吴健是下乡知青,不太了解山里的畜生。

  王老蔫可是本地人,甚至还干过民兵队,那里还不知道马鹿的习性。

  那玩意一到冬天,脚就跟风火轮似的,其他动物跑不动的雪坑。

  马鹿健步如飞。

  像马鹿,傻狍子,梅花鹿,到了冬天都有草上飞的称号。

  一般的猛兽都抓不到它们。

  他俩就带着摇把子就能打到了?

  吴健心思飞转,这一趟可是好活呀,上个山溜达一圈,两块钱就来了。

  而走在前面的吴健,同样打着小算盘。

  一头马鹿价值多少,他都听不少人算过了。

  就花两块钱,就能弄个百十来块钱的马鹿。

  怪不得村子里的人穷,这点帐都算不过来。

  陆卫国猫着腰,当两人从玉米剁路过后,伸头看过去。

  直到确定王老蔫依旧那副半吊子模样,甚至连鞋都没换到上山的棉鞋。

  就猜到了这小子猜到了什么。

  不过,前世的他在商场打拼多年,喜欢的偏偏是这种有小聪明的人。

  这种人只信自己,机器自负,更容易被人利用。

  而王老蔫在,不仅不会打乱他的计划,没准还能给他做个见证!!

  见两人已经消失在灰蒙蒙的雾气里。

  陆卫国活动了一下冻的有些僵硬的腿脚,起身,走着小道,远远的吊在两人的后面。

  之前,刘大壮已经透露了马鹿所在的位置。

  其实那里根本就没有马鹿,是那头猞猁的地盘。

  不过两人又是抓狍子,又是打野猪。

  算得上是奋斗村打猎的话事人了。

  就是他俩说山上有老虎,村民估计都能相信。

  陆卫国走的缓慢,一直跟在两人五六百米之外。

  被风吹了一宿的山路,之前的脚印早就被风雪掩盖。

  陆卫国也不用距离太近,只要跟着脚印走就可以了。

  不过,这速度也有点太慢了。

  他重生,那金手指估计就是强身健体,还有强健耐力和持久。

  以前他跟大壮两人上山,那速度跟普通人小跑有一拼了。

  而此时上山的两人,一个常年阳痿,没有一点阳刚之气,抽烟喝酒几乎掏空了身子。

  每走一会就要喘半天。

  而王老蔫,在家躺了好几年了,虽说现在的吃食,让人普遍偏瘦。

  可长时间不锻炼,让他也没了当民兵队的底子。

  肺活量足够,可脚下没跟,走起来也不快。

  每逢大事要静心,不管是那个年代,这“杀人越货”的买卖,都是脏活。

  只是这个年代的人思想单纯,杀人越货指的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而后世的人,小心思越来越多,想要“杀人”。

  不仅不用自己动手,反而用各种强权,舆论,威逼利诱,直到将自己本人逼到绝路,自己了解自己。

  相比于后世,陆卫国其实更喜欢此时的爽快。

  有什么比亲眼看到威胁妻儿的那个畜生,被猞猁一下要穿脖子的爽快。

  有什么比亲眼看到那血液横流的模样,捂着脖子,献血从指尖滑出逐渐变得粘稠。

  想要跟你求救,结果被自己的血液呛到气管,说不出话的绝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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