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秋柔参与过无数晚会。

  见过无数优秀的节目。

  有她自己的,也有别人的。

  可那些节目,词写得再华丽也不过是锦上添花。

  可周卿云,不一样。

  那些还在院内飘荡的词曲还没传到耳边。

  但已经在她的心里完成了烙印。

  他的节目用不着多余的话。

  只要把吉他搁在台上,将他请上去。

  让他在聚光灯下坐下,然后跟所有人说:听。

  就足够了!

  一曲终了……

  当最后一个泛音在空气中颤动了两秒,被叶子上的阳光吸走。

  院子里还是没人说话。

  只有树叶还在风里沙沙地响。

  冯秋柔的手在发抖。

  她把手从包带上慢慢松开,指尖在膝盖上按了按。

  确认它们不再抖了,才站起来。

  她拼命在心里对自己说不能冲动,不能当着齐又晴的面冲上去。

  她死死攥着拳头,指甲嵌进掌心里,疼得她几乎要倒吸凉气。

  但这份疼也帮她守住了最后一丝理智。

  “这首歌太好了。”

  她的声音有些抖。

  “太适合迎新晚会的主旋律了。”

  “周卿云,我有时候真的很想把你的脑子撬开来看看,里面到底藏了什么东西?”

  “为什么你每次,每次都是这样。”

  “我以为我对你的预期已经很好很好了。”

  “但你每次又能翻出一个新的高度让我觉得前面那些都不算什么。”

  “为什么你总能给人带来这么多的惊喜?”

  冯秋柔的话已经语无伦次了。

  平时那个在舞台上端庄大方、串词滴水不漏的学姐。

  此刻像一个刚看完偶像演唱会、还没从返场曲里回过神来的小粉丝。

  “你这个节目绝对是这场晚会最好的节目。没有之一。”

  “对的,没有之一!”

  她连说了两遍。

  反倒是齐又晴表现得更镇定一些。

  她把厨房门推开,走过来给冯秋柔重新倒了杯茶。

  凉茶壶的壶嘴对准杯子,水流稳稳地落进去,一圈一圈往外漾。

  又给周卿云的搪瓷缸里续上热水,缸子里的茶叶翻了几翻。

  重新沉到杯底。

  然后她很自然地在他旁边坐下来,没有说什么夸奖的话。

  只是抬起头看着他,眼睛里的光芒亮得刺眼。

  周卿云被两个人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把吉他放在膝盖上。

  手指在琴弦上无意识地划了一下,琴弦发出一声极轻的嗡鸣。

  “其实我也没你说的那么厉害。只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

  他说的是实话。

  能被他脑子记住的歌,都是经过大浪淘沙留下来的金曲。

  放到这个年代,随便哪一首拿出来都是纯属作弊。

  曲他可以厚着脸皮认下来,但歌词可不敢贪功。

  歌词是梁启超先生写的。

  光绪二十六年,戊戌变法失败后,二十七岁的梁启超在流亡途中写下《少年中国说》。

  通篇磅礴酣畅,字字千钧。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放到一百年后、两百年后。

  这个道理还是滚烫的。

  他也是当年坐在大礼堂台下、听合唱团把这段词从胸腔里吼出来时。

  才跑回宿舍去翻的原著。

  所以严格来说他不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的那个巨人,他是被巨人托起来的一颗石子。

  石子唯一的用处是敲在时代的鼓面上,发出一点回响。

  “这首歌其实就是我上半年接受央视采访后,看梁启超先生《少年中国说》有感而发写出来的。”

  这个说法他昨晚已经想好了。

  他需要一个合乎逻辑的创作动机,央视采访是最合适的由头。

  那篇采访里他确实提到了梁启超,提过《少年中国说》。

  说过少年要有少年气。

  现在把一首歌栽进这片土壤里,往下扎根,往上开花,顺理成章。

  他顿了顿,把吉他往膝盖上扶了扶。

  “所以对于节目,我有一点小小的建议。”

  冯秋柔精神一振。

  她迅速把手从膝盖上放下来,肩膀往前倾了倾。

  神情从粉丝模式瞬间切回了主持人模式。

  眼睛里的狂热退到了理智后面。

  “你说。只要我能办到,学校能办到,你想要什么样的舞台效果我们都能满足。”

  “是不是还和上次五四青年节一样,需要合唱团?”

  “我这就去安排?”

  她这说干就干的性子一点没变。

  话音还没落地,身子已经侧向准备往院门冲了。

  周卿云赶紧一把拉住她的帆布包带子,把她拽回了石凳。

  “不不不,不是合唱团。我这次要朗诵团。”

  冯秋柔的动作停在半空中,慢慢坐回石凳。

  她的眉头微微皱起,像在看一道横竖读不通的串词。

  “朗诵团?你的意思是在唱歌之前先来一段朗诵?”

  “对。我这首歌的灵感本来就是从梁先生的《少年中国说》中来的。”

  “所以我希望能在歌曲的前奏,歌词还没开始唱的时候,加入一段朗诵。”

  “就念《少年中国说》中最经典的那一段。”

  ‘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

  “一直到‘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配合上歌曲的旋律,先让文字站起来,再让旋律飞起来。”

  “把现场的气氛,在第一个音符还没落下之前就拉到最满。”

  冯秋柔听完,沉默了。

  冯秋柔此时看向周卿云的眼神已经不能用敬仰来形容了。

  完全就是崇拜。

  她真不明白,眼前的这个男人,要是不走文坛,走音乐路线,是不是也会和现在一样耀眼。

  他脑中的想法怎么就能有这么多,还能这么好?

  “行。这件事交给我了。广播站有现成的朗诵团。”

  “上学期刚排过《青春万岁》的朗诵,人员我一清二楚。”

  “一个半小时之内能把人集齐。”

  她顿了顿。

  “你先把这首歌的歌词和旋律写出来,最好还能帮我录个小样。”

  “你家有录音机的吧?”

  一个多小时后,冯秋柔拿着东西,满意的离开了庐山村。

  走路的步子比她来的时候轻快得多,帆布包在她腰侧跟着走路的节拍一颠一颠的。

  院子里重新安静下来。

  齐又晴走到周卿云身边,轻轻牵起了他的手。

  没有说话,只是把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额角贴着他锁骨的位置。

  刚才她站在厨房门口,从第一个和弦响起听到了最后一个泛音消失。

  心跳从头到尾没有慢下来过。

  眼前这个人,这个她最爱的人。

  又要写书,又要写歌,还要跟人谈生意。

  每天在书房坐到半夜,钢笔写到没墨才出来。

  她不知道他哪来这么多精力做好这么多事。

  也不知道他哪来这么好的才华写出这么好的歌。

  但她知道一件事。

  这个人,她的男人,完美得让人心惊胆颤。

  而她要做的,就是在他累了的时候把脑袋给他靠靠。

  把茶给他泡好,把饭给他做热。

  他会发光,她不替他挡。

  她只负责替他守好他看不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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