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天地1 39章

小说:修真天地1 作者:我是一颗小树苗 更新时间:2026-04-13 07:21:53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青台山的山道走到一半,天下的膝盖软了三次。

  第一次他扶着树干歇了片刻,第二次直接坐在石阶上喘了半柱香,第三次摔了个跟头,左膝磕在石棱上,裤子破了个口子,渗出血来。

  脊椎里那股力量来得猛,走得也干净。像是往炉子里倒了一壶油,烧完就什么都不剩。

  天下撕了一条布绑住膝盖,继续走。

  山道两侧的树从松变成了杂木,再从杂木变成矮灌丛。雾气渐薄,能看见山下的轮廓了。几间破屋,一条土路,远处有炊烟。

  他在心里盘算。

  洛城。他知道这个地方。师父活着的时候提过一次,说洛城在青台山以西四百里,是中州腹地最大的城。那里有官府、有江湖势力的分堂、有各种门派的外门据点。

  四百里,步行至少七天。

  渊目阁给了三天。

  也就是说,三天之内他必须离开青台山方圆百里。之后还有三天的余量赶到洛城。前提是他不睡觉、不吃饭、不出任何意外。

  天下摸了一下怀里。骨钱在左边内袋,竹简在右袖,丹药瓶在腰间。师父留给他的全部家当。

  还有十二枚铜板。

  这是他自己的全部家当。

  山脚有个岔路口。左边通往官道,右边是一条窄径,不知道通向哪里。岔路口立着一块被风雨侵蚀得看不清字的石碑,旁边摆着一副馄饨摊子。

  一口大锅架在泥炉上,热气腾腾。锅后面坐着一个老头,花白头发扎成一个松垮的髻,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衫,正在擀皮。

  天下的脚步慢了一拍。

  不对。

  青台山方圆十里没有人烟。师父在的时候就说过,这山周围的村子早在几十年前就迁走了,嫌这地方阴气重。

  一个馄饨摊子,摆在一座荒山的山脚,给谁吃?

  天下没停步,也没加速,维持着正常的速度往前走。他选了左边的路,朝官道方向去。

  “小兄弟。”老头开口了,声音不大,像是在跟自己说话,“山上下来的?”

  天下没搭话。

  “青台山这个时节雾大,走夜路容易崴脚。”老头继续擀皮,手上的动作稳得出奇,“来碗馄饨?两文钱。”

  天下走出去了五步。

  然后他闻到了馄饨汤的味道。猪骨熬的底汤,加了虾皮和葱花。

  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

  身体比脑子先做了决定。脚步停了。

  天下站在原地,盯着那口冒着热气的锅,沉默了三息。然后转身走回来,在摊子前的条凳上坐下。

  “两文钱。”他掏出两枚铜板放在桌上。

  老头笑了一下,把铜板拢进围裙口袋,手脚麻利地包了十几个馄饨下锅。

  天下坐着,眼睛没看锅。他在看老头的手。

  指节粗大,虎口有厚茧。那不是擀面擀出来的茧,位置不对。擀面的茧在指腹和掌根,老头的茧在虎口和食指第二关节。

  握刀的茧。或者握剑。

  天下收回目光,看了一眼四周。岔路口空空荡荡,除了这个摊子之外什么都没有。泥炉下面的柴是干的,烧得很旺,但地上没有劈柴的痕迹。锅底没有水渍。

  这个摊子是刚摆出来的。

  专门摆给他看的。

  “老人家做这行多久了?”天下问。

  “不久。”老头把馄饨捞出来,盛在一个粗瓷碗里,推到他面前,“也就等了你半天。”

  天下没碰碗。

  老头也不在意,自己坐回去,拿起擀面杖接着干活。

  “放心吃,没毒。要杀你不用下毒这么麻烦。”

  “你是渊目阁的人?”

  “不是。”老头摇头,“我要是渊目阁的人,你觉得我会摆馄饨摊?”

  有道理。渊目阁的行事风格是捏碎玉符放信号弹,不是煮馄饨。

  天下端起碗喝了一口汤。

  烫,鲜,一股暖意从喉咙滚到胃里,四肢的酸软减轻了一些。他没急着吃馄饨,先把汤喝了大半碗。

  “沈夜归让你来的?”天下试探。

  老头擀皮的手停了一瞬。

  只停了一瞬,但天下看见了。

  “你认识沈夜归?”老头反问。

  “不认识。”天下说了实话,“但我得去找他。”

  老头沉默了一会儿,把擀好的皮码在案板上,拍了拍手上的面粉。

  “我给你一个建议。”老头站起来,绕过摊子,走到天下对面坐下。距离近了,天下才看清楚他的眼睛——浑浊的眼白下面,瞳仁极黑极亮,跟他这副老态龙钟的样子完全不搭。

  “别找沈夜归。”

  “为什么?”

  “因为找他的人,十个里面九个死了。”老头竖起一根手指,“剩下那一个,宁可自己死了。”

  天下嚼着馄饨,咽下去。

  “他是什么人?”

  “洛城的人提起这个名字,有两种反应。”老头竖起两根手指,“一种是当没听见。另一种是——”

  他没说完。

  因为一支箭从雾气中射来,钉在两人之间的桌面上,箭尾的翎羽还在颤。

  黑色箭杆,没有箭头。

  不是要杀人。是警告。

  老头低头看了一眼箭,脸上的表情变了。不是惊讶,是厌烦。

  “来得比我算的快。”他站起身,把围裙扯下来扔在凳子上,“小兄弟,馄饨算我请的。往左走,别回头。”

  “谁来了?”

  老头没回答。他抬手在泥炉上一拍,整口锅连着炉子一起塌了,热汤浇在地上,蒸腾起一片白雾。

  白雾散开的时候,天下看见官道方向走来三个人。

  不是灰袍。

  是白衣。

  干干净净的白衣,腰间佩剑,领口绣着一枚金色的——

  不是眼睛。

  是一轮太阳。

  老头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已经远了几步:“记住,别找沈夜归。去洛城可以,但别找他。找他就是找死。”

  天下攥着碗,看着那三道白色的身影越走越近。

  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

  渊目阁绣眼睛,这些人绣太阳。不同的标记,不同的势力。都冲着青台山来。都在三天之内出现。

  师父到底从太虚宫带走了什么东西,让这么多人红了眼?

  白衣人已经走到二十步之内。领头的是个年轻女人,剑眉星目,步伐极稳,每一步踏出去的距离分毫不差。

  她看了一眼地上的馄饨摊残骸,又看了一眼天下手里的碗。

  “秦长庚的弟子?”

  天下把碗放下。

  他已经懒得问对方怎么知道的了。

  “你们排过号吗?”天下问,“还是先到先得?”

  年轻女人的嘴角动了一下,似乎是想笑,但忍住了。

  她身后的两个白衣人已经按住了剑柄。

  “跟我们走。”女人说,语气不像命令,更像陈述一个事实,“骨钱的事可以谈,但不是在这里谈。太虚宫地下的东西,你一个人吞不下。”

  天下站起来。

  膝盖还是软的,身上还是虚的,怀里的骨钱还是安安静静没有反应的。

  但他的脊椎深处,有什么东西又开始发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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