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酒吧,夜风一吹,酒劲散了不少。

  陈浩站在路灯下,又点燃了一根烟。

  孙凯,红龙乐队,贝斯手,地下掩体A1室。

  信息足够了。

  后世记得他只提过自己搞过乐队,却没有吹嘘有过什么成绩。

  多半是玩了个寂寞。

  陈浩吐出一口烟圈,看着在路灯下盘旋的飞蛾。

  那就给他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一个比校内音乐节大得多的舞台。

  HOtOrNOt那个网站的雏形应该已经搭建得差不多了。

  只要孙凯这个演员就位,这把火就能从波士顿烧到钮约,烧到整个东海岸。

  到时候,不仅孙凯会成为留学生圈子里的明星,自己这个合伙人也会顺理成章地成为孙凯最信任的人。

  陈浩把烟头扔进垃圾桶,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回科普利广场酒店。”

  车窗外的街景飞速倒退。

  回到酒店房间,陈浩并没有立刻睡觉。

  他打开笔记本电脑,连上酒店那慢得像蜗牛一样的拨号网络。

  屏幕上跳动着QQ的图标。

  他给梁博发了个消息。

  “博哥,网站进度如何?”

  那边很快回了过来,显然正在工作中。

  “核心功能跑通了。

  界面按照你说的,极简风格。

  但我还是觉得这玩意儿太无聊了,真的会有人玩?”

  “无聊才是生产力。”

  陈浩敲下一行字。

  “把测试链接发给我。

  另外,把你找人翻译的那堆英文文案再检查一遍,别有语法错误。”

  “放心吧,找的外语系系花翻译的,绝对地道。”

  陈浩关掉对话框,点开了梁博发来的链接。

  页面加载得很慢。

  几秒钟后,一个黑白配色的网页出现在屏幕上。

  没有花哨的FlaSh动画,没有复杂的导航栏。

  中间是一个巨大的占位符,下面只有两个硕大的按钮。

  HOT。

  NOT。

  简单,粗暴,直击人性。

  ……

  第二天一早,陈浩被生物钟叫醒的。

  七点半。

  他起床洗漱,在酒店餐厅简单吃了个早饭,培根煎得太老,咖啡倒是很香。

  九点半,陈浩出门。

  按照昨晚大刘给的地址,他找到了那个所谓的“地下掩体”。

  这地方确实隐蔽。

  入口在一个不起眼的巷子里,只有一扇涂满了涂鸦的铁门,上面挂着个摇摇欲坠的霓虹灯牌,写着“BUNKER(掩体)”。

  还没走近,就能感觉到地面在微微震动。

  闷雷般的鼓点顺着通风管道传出来。

  陈浩推开铁门,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扑面而来。

  沿着昏暗的楼梯往下走,墙壁上贴满了各种乐队的海报和演出传单,有些已经泛黄卷边。

  地下一层是个狭长的走廊,两边是一间间紧闭的隔音室。

  陈浩走到走廊尽头。

  那里有一扇厚重的隔音门,门上喷着一条红色的龙,虽然画工拙劣,但气势挺足。

  A1室。

  陈浩站在A1室的隔音门外,没急着推门。

  门缝里漏出来的音乐声震得脚底板发麻。

  陈浩侧过身,透过门上那块巴掌大的脏玻璃往里看。

  屋里有五个人正在排练。

  正中间站着个金发碧眼的主唱,穿着件破洞皮夹克,手里抓着麦克风架,姿态很狂,正闭着眼嘶吼。

  旁边两个吉他手也是白人,长发披肩,手指在琴弦上飞快地扫着。

  角落里站着个亚裔青年。

  正是孙凯。

  那张脸比陈浩记忆中还要稚嫩几分,还没被后来的酒精和名利场泡发。

  他穿着件限量版的SUpreme卫衣,脖子上挂着把樱桃红色的吉普森雷鸟贝斯。

  这琴陈浩认识,两千刀起步,还得预定。

  此时的孙大少正皱着眉,死死盯着琴颈上的品格,手指笨拙地按动着。

  他太想跟上节奏了,额头上全是汗。

  而在电子琴后面,坐着个混血亚裔姑娘。

  长得挺甜,画着烟熏妆,穿着渔网袜。

  音乐声戛然而止。

  不是自然结束,是主唱猛地一挥手,示意所有人停下。

  屋里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吉他音箱电流的底噪。

  孙凯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先发制人。

  他摘下贝斯背带,把琴往架子上一墩,指着那个女键盘手喊道:

  “艾米!你怎么回事?

  进副歌的时候那个和弦又慢了!

  我都说了多少遍了,那是升C,不是C!

  你这一错,我节奏全乱了!”

  陈浩在门外挑了挑眉。

  这小子,明明是自己贝斯跟不上鼓点,倒学会了先甩锅。

  那个叫艾米的女孩没说话。

  她坐在琴凳上,手指在琴键上无意识地划过,眼神有些飘忽,甚至不敢看孙凯的眼睛。

  “行了,别吼她。”

  主唱把麦克风插回架子上,慢条斯理地从兜里掏出一包万宝路,抽出一根叼在嘴里。

  旁边的吉他手立刻凑过去帮他点上火。

  “杰克,不是我要吼她。”

  孙凯有些急躁,他觉得今天的排练气氛很怪。

  “下周就是伯克利的秋季音乐节选拔了,咱们这状态怎么上台?

  设备我可是全换了顶级的,要是连初赛都过不去,我脸往哪搁?”

  杰克吐出一口烟圈,烟雾喷在孙凯脸上。

  他伸手拨弄了一下孙凯那把昂贵的贝斯,语气轻飘飘的:

  “你也知道我们要上音乐节啊。”

  “废话,这乐队是我组的,名是我报的。”

  孙凯挥了挥手散开烟雾。

  “赶紧的,再来一遍《SmellS Like Teen Spirit》,这次艾米你盯着点鼓。”

  “不用练了。”

  杰克弹了弹烟灰,烟灰落在孙凯那双崭新的AJ球鞋上。

  孙凯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鞋面上的灰点,又抬头看着杰克:

  “什么意思?累了?”

  “我的意思是你不用练了。”

  杰克双手插兜,下巴扬起。

  “你可以走了。

  以后红龙乐队的排练,没你的份。”

  孙凯张着嘴,半天没反应过来。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或者是这帮老外在跟他开什么美式玩笑。

  “你在跟我开玩笑?”

  孙凯干笑了一声。

  “这排练室租金是我交的,这一墙的马歇尔音箱是我买的,连你手里那把麦克风都是我刷的卡。

  你让我走?”

  “所以我们很感谢你的赞助。”

  杰克耸了耸肩,脸上显露出一种理所当然的表情。

  “但这改变不了一个事实:你的贝斯弹得像屎一样。

  你是这支乐队最大的短板。

  我们要去参加音乐节,那是伯克利的舞台,下面坐着的都是行家。

  带着你?我们会被人笑掉大牙。”

  旁边两个吉他手发出一阵刺耳的哄笑。

  其中一个抱着手臂,用一种看冤大头的眼神看着孙凯:

  “凯,做人要有自知之明。

  你有钱,可以去买票在台下给我们鼓掌。

  但在台上,钱买不来节奏感。”

  孙凯的脸涨成了猪肝色。

  他从小到大都是被捧着的,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气?

  在京城的圈子里,谁敢当面说他不行?

  到了这异国他乡,花了钱,供着这帮人吃喝玩乐,结果养出了一群白眼狼?

  “我弹得烂?”

  孙凯忍不住咆哮起来。

  “没有老子出钱,你们还在街边公园里喝西北风!

  你们用的琴都是二手的破烂!

  现在跟我谈才华?”

  他猛地转头看向一直沉默的艾米。

  这姑娘是他刚来波士顿不久追到的,虽然也是留学生,但家里条件一般。

  孙凯没少在她身上砸钱,名牌包、首饰,甚至这把昂贵的罗兰键盘也是他送的。

  “艾米,你说句话!”

  孙凯指着杰克。

  “告诉这帮白痴,谁才是这支乐队的老大!”

  艾米身子缩了一下。

  她抬起头,看了看暴怒的孙凯,又看了看杰克。

  那种眼神让孙凯心里咯噔一下。

  艾米站了起来。

  她没有走向孙凯,而是走到了杰克身边。

  杰克顺势伸出手,揽住了她的腰。

  艾米顺从地把头靠在杰克的皮夹克上,那是个极其亲昵且熟练的姿势。

  “凯,对不起。”

  艾米的小声地说道。

  “我觉得杰克说得对。

  你的贝斯确实不太行。

  这是音乐节,我想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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