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三年,三月
应天府,太常寺外街角。
初春的微风拂过京城的青石板路,带来了一丝暖意。
但林默却觉得,这风刮在脖子上,比腊月的白毛风还要割人。
自从二月二先农坛的那场春祭之后,他感觉好像自己被盯上了。
最先引起林默警觉的,是太常寺斜对面那个卖大碗茶的茶摊。
茶摊老板是个瘸腿的老翁,平时生意清淡,多是些路过的苦力歇脚。
但从半个月前开始,茶摊上多了一个常客。
那是个穿着青色布衫的中年汉子。
每天辰时准点来,要一壶最便宜的高末,能在长条板凳上坐整整一天。
他从不跟旁人搭话,眼神看似在看街边的杂耍,但只要太常寺的大门有人进出,那汉子的目光就会自然地扫过去。
特别是林默出来倒垃圾或者提水的时候,那种被毒蛇锁定的黏腻感,会让林默背后的汗毛瞬间立起来。
除了茶摊的青衫汉子,还有一个人。
那是每天散衙后,林默回城南小院必经的一座石桥。
桥头原本是个算命瞎子的地盘。
十天前,瞎子不见了,换成了一个卖粗布的货郎。
那货郎挑着两个大竹筐,里面堆着些寻常的灰布和蓝布。
但他叫卖的声音中气十足,根本不像个为了生计奔波的底层商贩。
更要命的是,林默有一次路过时,余光瞥见那货郎正在整理布匹。
那双宽大的手掌上,虎口和食指内侧,有着厚厚的老茧。
亲军都尉府的检校。
老朱养在暗处的恶犬。
连续半个月,天天如此。
此时,茶摊上的青衫汉子正端着茶碗,隐蔽地注视着正在院子里擦拭青铜鼎的林默。
青衫汉子的眉头微微皱起。
他干检校这一行快十年了,盯过贪官,盯过逆党,也盯过那些表面清高实则满腹牢骚的酸腐文人。
但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
在这半个月的监视记录里,这个叫林谨之的九品赞礼郎,简直无趣到了让人想要发疯的地步。
他没有朋友,没有嗜好。
下衙后从不去酒楼,更不去秦淮河畔。
不买书,不写诗,不访友。
青衫汉子甚至怀疑,如果把这人扔在院子里没人管,他能拿着那块抹布把青铜鼎擦得底朝天。
“这简直是个活王八。”
青衫汉子在心里暗骂了一句,将碗里的苦茶一饮而尽。
他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向上面写汇报册子。
总不能写:林谨之今日擦了三遍桌子,去了两次茅厕,步幅与昨日分毫不差吧?
上面那位看到这种册子,怕是会直接把砚台砸在他的脸上。
太常寺内,林默端着水盆走向后院。
他知道外面的眼睛还在看着。
但他心里一直有个疑问没有解开。
这些人,到底是在例行监视整个太常寺的所有官员,还是已经精准地锁定了他林默一个人?
毕竟之前出了王景的大案,老朱对太常寺加派人手盯梢,也是说得过去的。
为了苟命,绝不能靠猜。
必须实锤。
林默决定进行一次风险极低、但足够试探出真相的测试。
三月十五日,傍晚。
散衙的梆子声敲响。
林默像往常一样,最后一个锁好甲字库的门,慢吞吞地走出太常寺。
他没有顺着往常那条直奔城南的街道走。
而是在第一个路口,自然地拐了个弯,向着城西的杂市走去。
这是他这半个月来,第一次改变路线。
林默的步伐依然平稳,表情木讷。
但他的大脑却在飞速运转,神经紧绷到了极点。
他为这次路线变更准备了一个完美的理由。
今天早晨出门前,他故意将家里唯一一口用来盛咸菜的粗瓷小碗碰掉在地上,摔成了两半。
他甚至把碎片仔细地归拢在灶台上,确保任何潜入他家搜查的检校都能看到。
他现在的行为逻辑是:家里的碗碎了,必须买个新的。
而城西杂市的瓷器摊,比城南的要便宜两文钱。
为了两文钱绕远路,这符合他清贫且抠门的人设。
城西杂市人声鼎沸。
卖菜的、卖柴的、打铁的,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
林默混在人群中,不紧不慢地走着。
他的目光直视前方,绝不四处乱瞟。
大约走了一炷香的时间,他来到了杂市的边缘。
前方不远处,就是卖粗瓷海碗的地摊。
就在这时,林默的余光捕捉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
在瓷器摊斜对面的一个破旧牌坊下。
两个大竹筐放在地上。
一个穿着灰褐色短打的货郎,正拿着一块抹布,有一下没一下地掸着筐里的粗布。
正是那个原本应该在城南石桥头卖布的汉子!
实锤了。
林默的心脏在胸腔里狠狠地跳动了一下。
一股凉意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应天府这么大,一个卖布的摊贩,怎么可能如此巧合地在同一时间,跨越了小半个京城,刚好出现在他临时改变的路线前方?
不是在盯太常寺。
就是在死死地盯着他林谨之!
老朱的目光,已经精准地落在了他这个九品芝麻官的身上。
林默强压下心头的惊骇。
径直走到那个瓷器摊前,蹲下身。
“掌柜的,这碗怎么卖?”
林默指着一摞有些瑕疵的粗瓷海碗,声音干涩。
“六文钱一个,概不还价。”摊主是个胖大婶,不耐烦地摆了摆手。
林默拿起一个碗,翻来覆去地看。
用手指敲了敲碗沿。
“这碗底都有些不平了,釉色也不均,五文钱卖不卖?”
“买不起别摸!去去去,六文钱已经是贱卖了!”胖大婶翻了个白眼。
林默毫不气馁,放下这个,又拿起另一个。
“这个边缘有个小缺口,掌柜的,我大老远从城南走过来,诚心买,五文钱,我拿走。”
林默就蹲在那个摊位前。
为了那一文钱的差价,跟那个胖大婶足足磨了半个时辰的嘴皮子。
他表现出了一个底层穷酸小官真实的一面:吝啬、固执、为了蝇头小利不厌其烦。
斜对面的牌坊下。
那个卖布的检校看着这一幕,嘴角不受控制地抽搐了两下。
他在心里翻江倒海地骂娘。
上面交代下来,说这个林谨之在先农坛御前唱礼时表现得异于常人,极有可能身怀绝技、深藏不露。
让他死死盯住,看看此人私下里会去见什么大人物,或者有什么秘密结社。
结果呢?
自己扛着这两筐死沉的破布,一路狂奔抄近道跑到城西。
就为了看这个九品官为了省一文钱,蹲在地上跟一个泼妇吵架?
深藏不露?
这分明就是个穷酸入骨的铁公鸡!
“成交!五文钱拿走拿走!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遇到你这么个抠门的官爷!”
胖大婶最终败下阵来,一把夺过林默手里排出的五枚铜钱,像赶苍蝇一样挥着手。
林默小心翼翼地把那个带着微小瑕疵的粗瓷碗揣进怀里。
“多谢掌柜的。”
他憨厚地笑了笑,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
转身,踏上回家的路。
在路过那个布摊时,林默的步伐不快不慢。
他甚至连眼角的余光都没有往检校的方向瞥一眼。
回到城南偏僻的小院。
推开门,插上顶门棍。
林默将那个五文钱买来的粗瓷碗放在桌子上。
屋子里没有点灯。
他在黑暗中坐了下来,双手用力地搓了搓有些僵硬的脸颊。
危险。
极度的危险。
虽然今天的试探,自己用抠门和无趣暂时敷衍了过去。
但这并不代表检校会就此撤走。
只要老朱心里的那一丝疑虑没有彻底打消,这些暗卫就会像附骨之疽一样,永远潜伏在他的周围。
林默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他知道,自己不能有任何改变。
必须把这种木讷、老实、吝啬、刻板的形象,刻进骨血里。
绝对不能露出任何一点属于现代人的聪明才智,不能表现出任何对朝政局势的预判。
哪怕是一句看似无心的感慨,都有可能成为要命的把柄。
林默在黑暗中无声地咧了咧嘴,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被皇帝盯上的感觉,真他娘的刺激。”
应天府,太常寺外街角。
初春的微风拂过京城的青石板路,带来了一丝暖意。
但林默却觉得,这风刮在脖子上,比腊月的白毛风还要割人。
自从二月二先农坛的那场春祭之后,他感觉好像自己被盯上了。
最先引起林默警觉的,是太常寺斜对面那个卖大碗茶的茶摊。
茶摊老板是个瘸腿的老翁,平时生意清淡,多是些路过的苦力歇脚。
但从半个月前开始,茶摊上多了一个常客。
那是个穿着青色布衫的中年汉子。
每天辰时准点来,要一壶最便宜的高末,能在长条板凳上坐整整一天。
他从不跟旁人搭话,眼神看似在看街边的杂耍,但只要太常寺的大门有人进出,那汉子的目光就会自然地扫过去。
特别是林默出来倒垃圾或者提水的时候,那种被毒蛇锁定的黏腻感,会让林默背后的汗毛瞬间立起来。
除了茶摊的青衫汉子,还有一个人。
那是每天散衙后,林默回城南小院必经的一座石桥。
桥头原本是个算命瞎子的地盘。
十天前,瞎子不见了,换成了一个卖粗布的货郎。
那货郎挑着两个大竹筐,里面堆着些寻常的灰布和蓝布。
但他叫卖的声音中气十足,根本不像个为了生计奔波的底层商贩。
更要命的是,林默有一次路过时,余光瞥见那货郎正在整理布匹。
那双宽大的手掌上,虎口和食指内侧,有着厚厚的老茧。
亲军都尉府的检校。
老朱养在暗处的恶犬。
连续半个月,天天如此。
此时,茶摊上的青衫汉子正端着茶碗,隐蔽地注视着正在院子里擦拭青铜鼎的林默。
青衫汉子的眉头微微皱起。
他干检校这一行快十年了,盯过贪官,盯过逆党,也盯过那些表面清高实则满腹牢骚的酸腐文人。
但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
在这半个月的监视记录里,这个叫林谨之的九品赞礼郎,简直无趣到了让人想要发疯的地步。
他没有朋友,没有嗜好。
下衙后从不去酒楼,更不去秦淮河畔。
不买书,不写诗,不访友。
青衫汉子甚至怀疑,如果把这人扔在院子里没人管,他能拿着那块抹布把青铜鼎擦得底朝天。
“这简直是个活王八。”
青衫汉子在心里暗骂了一句,将碗里的苦茶一饮而尽。
他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向上面写汇报册子。
总不能写:林谨之今日擦了三遍桌子,去了两次茅厕,步幅与昨日分毫不差吧?
上面那位看到这种册子,怕是会直接把砚台砸在他的脸上。
太常寺内,林默端着水盆走向后院。
他知道外面的眼睛还在看着。
但他心里一直有个疑问没有解开。
这些人,到底是在例行监视整个太常寺的所有官员,还是已经精准地锁定了他林默一个人?
毕竟之前出了王景的大案,老朱对太常寺加派人手盯梢,也是说得过去的。
为了苟命,绝不能靠猜。
必须实锤。
林默决定进行一次风险极低、但足够试探出真相的测试。
三月十五日,傍晚。
散衙的梆子声敲响。
林默像往常一样,最后一个锁好甲字库的门,慢吞吞地走出太常寺。
他没有顺着往常那条直奔城南的街道走。
而是在第一个路口,自然地拐了个弯,向着城西的杂市走去。
这是他这半个月来,第一次改变路线。
林默的步伐依然平稳,表情木讷。
但他的大脑却在飞速运转,神经紧绷到了极点。
他为这次路线变更准备了一个完美的理由。
今天早晨出门前,他故意将家里唯一一口用来盛咸菜的粗瓷小碗碰掉在地上,摔成了两半。
他甚至把碎片仔细地归拢在灶台上,确保任何潜入他家搜查的检校都能看到。
他现在的行为逻辑是:家里的碗碎了,必须买个新的。
而城西杂市的瓷器摊,比城南的要便宜两文钱。
为了两文钱绕远路,这符合他清贫且抠门的人设。
城西杂市人声鼎沸。
卖菜的、卖柴的、打铁的,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
林默混在人群中,不紧不慢地走着。
他的目光直视前方,绝不四处乱瞟。
大约走了一炷香的时间,他来到了杂市的边缘。
前方不远处,就是卖粗瓷海碗的地摊。
就在这时,林默的余光捕捉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
在瓷器摊斜对面的一个破旧牌坊下。
两个大竹筐放在地上。
一个穿着灰褐色短打的货郎,正拿着一块抹布,有一下没一下地掸着筐里的粗布。
正是那个原本应该在城南石桥头卖布的汉子!
实锤了。
林默的心脏在胸腔里狠狠地跳动了一下。
一股凉意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应天府这么大,一个卖布的摊贩,怎么可能如此巧合地在同一时间,跨越了小半个京城,刚好出现在他临时改变的路线前方?
不是在盯太常寺。
就是在死死地盯着他林谨之!
老朱的目光,已经精准地落在了他这个九品芝麻官的身上。
林默强压下心头的惊骇。
径直走到那个瓷器摊前,蹲下身。
“掌柜的,这碗怎么卖?”
林默指着一摞有些瑕疵的粗瓷海碗,声音干涩。
“六文钱一个,概不还价。”摊主是个胖大婶,不耐烦地摆了摆手。
林默拿起一个碗,翻来覆去地看。
用手指敲了敲碗沿。
“这碗底都有些不平了,釉色也不均,五文钱卖不卖?”
“买不起别摸!去去去,六文钱已经是贱卖了!”胖大婶翻了个白眼。
林默毫不气馁,放下这个,又拿起另一个。
“这个边缘有个小缺口,掌柜的,我大老远从城南走过来,诚心买,五文钱,我拿走。”
林默就蹲在那个摊位前。
为了那一文钱的差价,跟那个胖大婶足足磨了半个时辰的嘴皮子。
他表现出了一个底层穷酸小官真实的一面:吝啬、固执、为了蝇头小利不厌其烦。
斜对面的牌坊下。
那个卖布的检校看着这一幕,嘴角不受控制地抽搐了两下。
他在心里翻江倒海地骂娘。
上面交代下来,说这个林谨之在先农坛御前唱礼时表现得异于常人,极有可能身怀绝技、深藏不露。
让他死死盯住,看看此人私下里会去见什么大人物,或者有什么秘密结社。
结果呢?
自己扛着这两筐死沉的破布,一路狂奔抄近道跑到城西。
就为了看这个九品官为了省一文钱,蹲在地上跟一个泼妇吵架?
深藏不露?
这分明就是个穷酸入骨的铁公鸡!
“成交!五文钱拿走拿走!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遇到你这么个抠门的官爷!”
胖大婶最终败下阵来,一把夺过林默手里排出的五枚铜钱,像赶苍蝇一样挥着手。
林默小心翼翼地把那个带着微小瑕疵的粗瓷碗揣进怀里。
“多谢掌柜的。”
他憨厚地笑了笑,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
转身,踏上回家的路。
在路过那个布摊时,林默的步伐不快不慢。
他甚至连眼角的余光都没有往检校的方向瞥一眼。
回到城南偏僻的小院。
推开门,插上顶门棍。
林默将那个五文钱买来的粗瓷碗放在桌子上。
屋子里没有点灯。
他在黑暗中坐了下来,双手用力地搓了搓有些僵硬的脸颊。
危险。
极度的危险。
虽然今天的试探,自己用抠门和无趣暂时敷衍了过去。
但这并不代表检校会就此撤走。
只要老朱心里的那一丝疑虑没有彻底打消,这些暗卫就会像附骨之疽一样,永远潜伏在他的周围。
林默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他知道,自己不能有任何改变。
必须把这种木讷、老实、吝啬、刻板的形象,刻进骨血里。
绝对不能露出任何一点属于现代人的聪明才智,不能表现出任何对朝政局势的预判。
哪怕是一句看似无心的感慨,都有可能成为要命的把柄。
林默在黑暗中无声地咧了咧嘴,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被皇帝盯上的感觉,真他娘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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