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是说如果,如果当初原主的父母真的替换了原主跟朱明珠。

  那朱明珠现在的生活就是偷来的。

  想到她那天还觉得这个女孩一定是在一个充满爱的家庭长大,要是对方真的是代替了原主的人生。

  那……就有点讽刺了。

  朱明珠顺风顺水,被捧着长大。

  原主从小干活,挨饿受累,还要在困难的时候被抛弃,换取利益。

  导致生命停留在最美好的21岁。

  朱琳琅垂眸,如果事实真的如她想的这般。

  那么她——

  她要让这件事大白于天下。

  要让替换孩子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要让既得利益者……

  抿了下唇,既得利益者的处境好像也不是她能决定的。

  反正不管怎么样,真相总要先搞清楚的。

  把想法捋了捋,朱琳琅道:

  “那真是巧啊。”

  “我老家就是在某省某市青山镇。”

  “而我爹就叫朱大强。”

  “原来明珠同志你小的时候就寄养在我家啊。”

  “没准咱俩那时候还一起玩过呢。”

  朱惠敏眸光闪了下。

  朱攸宁目光望向朱琳琅。

  孙主任记得朱琳琅不是随便谈起家里事的性格,他们认识这么久,也没听朱琳琅说过。

  现在提起……孙主任看了眼朱明珠,可能是因为两人小的时候有过接触?

  朱明珠笑道:“那真的是太巧了,虽然我那时候小,没有记忆,我过我爸我妈都给我讲过,说朱叔是好人,我被照顾的特别好,他们去接我的时候,朱叔朱婶把我养的白白胖胖的。”

  想到什么,她又说道:“我听我妈说,我当初被寄养到朱家,一是因为朱家也是姓朱,老祖宗可能是一家,二是因为当初朱婶生下孩子没多久,奶水足。”

  “我还是吃朱婶的奶水长大的呢,想来当初跟我差不多大的那个小女孩就是你吧。”

  朱琳琅闻言,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

  当初她刚穿来时候,原主的手一看就是做了不少活,骨节都特别大。

  还是吃了参宝的花叶,又调理了好久,才调理成现在这样。

  她记得虽然原主在王家没少干活,可在朱家也没少干。

  原来,原主的父母对朱明珠特别好吗?

  呵呵。

  她抬起头,笑着道:“是吗?原来我爹娘这么好,这么伟大吗?我真不知道。”

  这话一起,房间里有些安静。

  按着时人的想法,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穷,一般人是不会在公共场合说起父母的不好。

  即便说,也是在私底下。

  何况,在场的几人都不是很熟。

  朱明珠有些不高兴:“你怎么能这样呢?太没素质了吧!再说,朱叔朱婶就是很好。”

  “那要不你帮我评评礼,看我说的对不对?”

  朱琳琅看了眼手表,见距离安排手术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

  时间充足,朱琳琅也就不着急离开。

  她自己搬了个凳子坐下,索性就掰扯一下。

  想来朱营长的姑姑有意无意提起这事,应也是心里有什么想法。

  她说清楚了,也好抛个线头让对方调查。

  认不认的不说,事情肯定要搞清楚。

  “你说你朱叔朱婶对你很好。”

  “你在朱家的两年,被照顾的白白胖胖。”

  “但我的记忆里不是这样,朱家可对我并不好。”

  “四岁时,我就需要上山挖野菜、找虫子给家里的鸡吃,找不够,鸡吃不饱,我的饭也要扣下,可以说,我活的还不如圈里的鸡呢。”

  “五岁我就跟着下地,朱家给我安排了任务,做不完,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娘就会掐我。”

  “掐的都是大腿根,腰侧,又疼,别人又看不到的地方。”

  “而且,我娘特别会掐。”

  “她只掐一点点的肉,再拧一下,疼的我呀,连哭都不敢。”

  “因为哭了,掐了更重。”

  这些都是朱琳琅拼凑的,她记得原主小的时候饿的心慌,站在鸡圈旁,看着圈里的鸡,都恨不得上去咬一口。

  而被掐这事,在原主记忆里特别深刻,为什么被掐,她记不清了,就记得,总被掐。

  很疼!

  “六岁,我和大姐哄着弟弟,弟弟跑的快,摔倒了,手心搓出了伤,膝盖也磕破了皮。”

  “大姐说我没看好孩子,爹娘将我吊起来打。”

  “拿的是两指粗的麻绳。”

  “我哭着说错了。”

  “我爹没停手,说让我长长记性。”

  这是原主六岁的记忆点里比较清晰的一件事。

  破旧的杂物房里,原主被绳子捆住手腕掉在房梁上。

  原主的爹一边打一边问原主,错了吗?

  原主哭着喊错了。

  原主爹没停手,说知道错了好,错了就要挨揍。

  那时隔壁院里人听到声音,还在大门口劝了两句。

  原主娘说,没事,小孩子不听话,现在不打,长大就晚了。

  隔壁的邻居见状,可能觉得原主娘说的对,没再多说,就回去了。

  毕竟,这村里谁家不打孩子呀。

  朱琳琅一直到说十一岁那年。

  十一岁正赶上困难时期,家里的粮食不够吃,她就更吃不饱了。

  树皮草根没少啃,叶子虫子也没少吃。

  饿的受不了的时候,原主还会往嘴里塞把土。

  朱琳琅抿了下唇,她以前在翻看原主记忆的时候,对于原主小时候的经历,也只因为原主家也是那样重男轻女。

  不待见原主,谁让她是女孩了。

  现在在看,原主的爹娘对原主的感情,好像是无所谓。

  朱琳琅又看了一眼朱明珠。

  朱明珠穿着的确良的半袖,直筒的黑裤子,配着皮凉鞋,还搭了白色松口的锦纶袜子。

  手上戴着腕表,头上扎着颜色不太显眼,但很精致的头花。

  即便是这个时期,爱美的女孩也总会想方设法,将自己打扮的好看一点。

  而朱明珠一看就是生活优渥,吃穿不愁,生活的很好,也爱美爱打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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