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要去黑市换粮食。
镇上的黑市他再熟悉不过,可惜规模太小,根本换不到多少粮,所以只能去四九城。
去四九城单靠走路就得两个小时,来回一趟不容易,好在他有葫芦空间能装东西,所以这次进山,他打定主意要再猎杀一头野猪。
为了找大型猎物,王超没在外围浪费时间找野鸡,径直往深山深处走。
起初他想去野猪林,可转念一想,野猪林的水涧已经干枯,野猪群就是因为这个才进村糟蹋庄稼,现在去野猪林多半会扑空,便改了主意。
他选的是上一世逃进深山时走的路,记忆里清清楚楚,只要一直往前走两个小时左右,就能找到一条小溪流。
就算遇上干旱,这溪流也从没断过水。
有水的地方多半有野猪或其他大型猎物,守在这儿狩猎,总比在林子里瞎逛强得多。
路上他看到野兔粪便密集的地方,随手下了两个套子。
还发现一窝野鸡,虽惊跑了野鸡,却捡回了12枚野鸡蛋。
深山里本没有路,全靠他手中的柴刀劈砍杂草小树,硬生生开出一条道来。
足足走了两个半小时,他才赶到那条小溪流,终究还是来晚了一个多小时。
溪边满是野猪拱过的痕迹,地上的粪便还很新鲜,看状态应该是一个多小时前留下的。
顺着野猪拱过的痕迹追下去,大概率能找到它们,但少说也要一个钟头,就算猎杀成功,天也会完全黑下来,他根本来不及出山。
要是夜里在山里遇上狼群,没个安全落脚的地方,手里又只有一把柴刀,即便有15年深山生存经验,也很难活命。
既然追不上野猪,王超干脆选了猎物来溪边的必经之路,爬上一棵大树守株待兔。
这一等就是三个小时,太阳渐渐西斜,别说大型猎物,连只野兔子都没等来。
回去还要两个时辰,他必须在天黑前走出山。
王超正以为今天要空手而归,刚想从树上跳下来,眼角余光忽然瞟到50米外,一群傻狍子正慢悠悠往这边走来,一数竟有8头。
领头的公狍子体型硕大,有80多斤,后面跟着三只母狍子,其中一只看着像是怀了崽,还有四头是刚出生不久的小狍子。
看着这群送上门的猎物,王超心里激动不已,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
虽说叫傻狍子,可它们不是真傻,只是好奇心重、反应慢,还总爱凑热闹。
就算同伴被一枪撂倒,它们受惊跑开后,过不了多久也会折返回来一探究竟。
眼看狍子越走越近,王超在4米高的树枝上做好了跳下去的准备。
他的目标是最前面的两头,领头的公狍子和旁边的一头母狍子并排走着,中间只隔了50公分。
只要往中间一跃,左右开弓搂住它们的脖子,就能直接抹了脖子。
眼看狍子走到脚下,王超想都没想便纵身跳下,一切都和他预想的一样顺利。
最前面的两头狍子被他死死勒住脖子,当场撂倒在地。
身后的狍子先是呆萌地愣了三秒,才猛地反应过来,屁股后的尾巴毛瞬间炸开,露出一团白花花的屁股,慌不择路地四散逃进丛林。
被按住的两头狍子拼命挣扎,四腿乱蹬,那头公狍子力气极大,王超只得咬牙死死勒住它的脖子,一只脚踩住母狍子,双腿死死夹住身下的猎物,腾出一只手从后腰抽出柴刀,干脆利落地抹了公狍子的脖子。
滚烫的鲜血喷涌而出,瞬间染红了他半边裤子。
没等公狍子彻底断气,他便将其丢在一旁,反手抹了母狍子的脖子。
两头狍子倒在地上,腿还在无意识地蹬着,王超却不管不顾,直接躺在它们中间一动不动。
一分钟、两分钟……时间慢慢过去,约莫十分钟后,那两头母狍子竟带着四头小狍子,出现在20米外的丛林边上,正探头探脑地往这边看。
又过了两分钟,它们才慢悠悠地走过来,在距离王超5米远的地方停下,一人六狍就这么大眼瞪小眼地对视着。
王超沉住气继续等,他要等那头没怀崽的母狍子走到两米范围内。
这个距离,他一扑就能将其制住。
两分钟后,那头没怀孕的母狍子果真走到死去的公狍子身旁。
它用湿润的鼻子反复拱着公袍子身体,完全没留意到一旁死而复生的王超。
王超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猛地从地上弹起,一手搂住脖子,柴刀精准抹了它的脖子。
挣扎中鲜血溅在他的脸颊上,一分钟都没有便瘫软在地。
那头怀孕的母狍子吓得魂飞魄散,尖叫一声,带着四头小崽子头也不回地窜进了丛林深处。
王超看着地上的三头狍子,脸上乐开了花。
这三头加起来足有150斤重,狍子肉可比野猪肉金贵多了,拿到黑市少说也能卖个好价钱。
可没等他高兴太久,深山深处突然传来一阵呜呜的狼嚎,看样子这狼群最少有20头以上。
“坏了!”
王超心里咯噔一下,瞬间从喜悦的云端跌回现实。
光顾着高兴,竟忘了自己还在深山里。
三头狍子流出那么多鲜血,在寂静的深山老林,鲜血散发出的腥气把附近的狼群给引来。
他不敢有半分耽搁,哪怕最后这头狍子的血还没流干,也立刻将三头狍子全部收进葫芦空间。
随后抄起柴刀,飞快砍倒一根手腕粗的树干,几下子就削出一根尖锐的木棍握在手里,当作临时的防身武器。
做完这一切,他转身就往来时的方向狂奔。
回到之前下套子的地方时,两个套子竟都有收获。
两只野兔被套子勒住后腿,正徒劳地蹬着腿,每一只看样子少说也有三斤重。
顺手把野兔也丢进葫芦空间,丝毫不敢停留,继续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外赶。
而身后的狼嚎声也随着他的脚步渐渐消失。
天色越来越暗,山林里的光线渐渐被暮色吞噬。
王超不敢片刻停息,跑跑走走,足足用了一个半小时,才终于看到山外的轮廓。
当脚踏到熟悉的山间小路时,他紧绷的神经才稍稍放松。
到达路边直接瘫倒在路上,大口喘着粗气,十多分钟后才慢慢向村里走去。
镇上的黑市他再熟悉不过,可惜规模太小,根本换不到多少粮,所以只能去四九城。
去四九城单靠走路就得两个小时,来回一趟不容易,好在他有葫芦空间能装东西,所以这次进山,他打定主意要再猎杀一头野猪。
为了找大型猎物,王超没在外围浪费时间找野鸡,径直往深山深处走。
起初他想去野猪林,可转念一想,野猪林的水涧已经干枯,野猪群就是因为这个才进村糟蹋庄稼,现在去野猪林多半会扑空,便改了主意。
他选的是上一世逃进深山时走的路,记忆里清清楚楚,只要一直往前走两个小时左右,就能找到一条小溪流。
就算遇上干旱,这溪流也从没断过水。
有水的地方多半有野猪或其他大型猎物,守在这儿狩猎,总比在林子里瞎逛强得多。
路上他看到野兔粪便密集的地方,随手下了两个套子。
还发现一窝野鸡,虽惊跑了野鸡,却捡回了12枚野鸡蛋。
深山里本没有路,全靠他手中的柴刀劈砍杂草小树,硬生生开出一条道来。
足足走了两个半小时,他才赶到那条小溪流,终究还是来晚了一个多小时。
溪边满是野猪拱过的痕迹,地上的粪便还很新鲜,看状态应该是一个多小时前留下的。
顺着野猪拱过的痕迹追下去,大概率能找到它们,但少说也要一个钟头,就算猎杀成功,天也会完全黑下来,他根本来不及出山。
要是夜里在山里遇上狼群,没个安全落脚的地方,手里又只有一把柴刀,即便有15年深山生存经验,也很难活命。
既然追不上野猪,王超干脆选了猎物来溪边的必经之路,爬上一棵大树守株待兔。
这一等就是三个小时,太阳渐渐西斜,别说大型猎物,连只野兔子都没等来。
回去还要两个时辰,他必须在天黑前走出山。
王超正以为今天要空手而归,刚想从树上跳下来,眼角余光忽然瞟到50米外,一群傻狍子正慢悠悠往这边走来,一数竟有8头。
领头的公狍子体型硕大,有80多斤,后面跟着三只母狍子,其中一只看着像是怀了崽,还有四头是刚出生不久的小狍子。
看着这群送上门的猎物,王超心里激动不已,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
虽说叫傻狍子,可它们不是真傻,只是好奇心重、反应慢,还总爱凑热闹。
就算同伴被一枪撂倒,它们受惊跑开后,过不了多久也会折返回来一探究竟。
眼看狍子越走越近,王超在4米高的树枝上做好了跳下去的准备。
他的目标是最前面的两头,领头的公狍子和旁边的一头母狍子并排走着,中间只隔了50公分。
只要往中间一跃,左右开弓搂住它们的脖子,就能直接抹了脖子。
眼看狍子走到脚下,王超想都没想便纵身跳下,一切都和他预想的一样顺利。
最前面的两头狍子被他死死勒住脖子,当场撂倒在地。
身后的狍子先是呆萌地愣了三秒,才猛地反应过来,屁股后的尾巴毛瞬间炸开,露出一团白花花的屁股,慌不择路地四散逃进丛林。
被按住的两头狍子拼命挣扎,四腿乱蹬,那头公狍子力气极大,王超只得咬牙死死勒住它的脖子,一只脚踩住母狍子,双腿死死夹住身下的猎物,腾出一只手从后腰抽出柴刀,干脆利落地抹了公狍子的脖子。
滚烫的鲜血喷涌而出,瞬间染红了他半边裤子。
没等公狍子彻底断气,他便将其丢在一旁,反手抹了母狍子的脖子。
两头狍子倒在地上,腿还在无意识地蹬着,王超却不管不顾,直接躺在它们中间一动不动。
一分钟、两分钟……时间慢慢过去,约莫十分钟后,那两头母狍子竟带着四头小狍子,出现在20米外的丛林边上,正探头探脑地往这边看。
又过了两分钟,它们才慢悠悠地走过来,在距离王超5米远的地方停下,一人六狍就这么大眼瞪小眼地对视着。
王超沉住气继续等,他要等那头没怀崽的母狍子走到两米范围内。
这个距离,他一扑就能将其制住。
两分钟后,那头没怀孕的母狍子果真走到死去的公狍子身旁。
它用湿润的鼻子反复拱着公袍子身体,完全没留意到一旁死而复生的王超。
王超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猛地从地上弹起,一手搂住脖子,柴刀精准抹了它的脖子。
挣扎中鲜血溅在他的脸颊上,一分钟都没有便瘫软在地。
那头怀孕的母狍子吓得魂飞魄散,尖叫一声,带着四头小崽子头也不回地窜进了丛林深处。
王超看着地上的三头狍子,脸上乐开了花。
这三头加起来足有150斤重,狍子肉可比野猪肉金贵多了,拿到黑市少说也能卖个好价钱。
可没等他高兴太久,深山深处突然传来一阵呜呜的狼嚎,看样子这狼群最少有20头以上。
“坏了!”
王超心里咯噔一下,瞬间从喜悦的云端跌回现实。
光顾着高兴,竟忘了自己还在深山里。
三头狍子流出那么多鲜血,在寂静的深山老林,鲜血散发出的腥气把附近的狼群给引来。
他不敢有半分耽搁,哪怕最后这头狍子的血还没流干,也立刻将三头狍子全部收进葫芦空间。
随后抄起柴刀,飞快砍倒一根手腕粗的树干,几下子就削出一根尖锐的木棍握在手里,当作临时的防身武器。
做完这一切,他转身就往来时的方向狂奔。
回到之前下套子的地方时,两个套子竟都有收获。
两只野兔被套子勒住后腿,正徒劳地蹬着腿,每一只看样子少说也有三斤重。
顺手把野兔也丢进葫芦空间,丝毫不敢停留,继续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外赶。
而身后的狼嚎声也随着他的脚步渐渐消失。
天色越来越暗,山林里的光线渐渐被暮色吞噬。
王超不敢片刻停息,跑跑走走,足足用了一个半小时,才终于看到山外的轮廓。
当脚踏到熟悉的山间小路时,他紧绷的神经才稍稍放松。
到达路边直接瘫倒在路上,大口喘着粗气,十多分钟后才慢慢向村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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