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中娇客 34 惩罚

小说:花中娇客 作者:多梨 更新时间:2026-05-21 17:02:26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李夫人盛怒,抬手,想给他一巴掌;快落到脸上,又想到他还要去见圣上,怒火更盛,拿起茶盏,嘭一声,砸到地上。

  清脆的碎裂声。

  沈维桢纹丝不动:“我会将静徽安全送到南梧州。舅舅无女,不懂得怎么照顾女孩,不必麻烦他了——我自会照顾好妹妹。”

  “你那是照顾妹妹吗?你——”李夫人指着他,不敢置信,咬牙,“畜牲、畜牲啊!这是人能说出的话么?”

  外面钱妈妈听到动静,吓得进来,又被李夫人呵斥:“出去!将门关上,不许任何人过来!有靠近的立刻拉出去打板子!”

  钱妈妈吓得说是,唯唯诺诺后退,连忙关上了门。

  沈维桢说:“母亲何必迁怒他人。”

  “我是迁怒他人么?我是为了保住你的命!”李夫人宛若看一个怪物,“你可知,此事若被旁人知晓,你会怎样?”

  “静徽是我远房表妹,她母亲沈云娥,曾救过我父亲的性命,”沈维桢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我愿三媒六聘,娶她为妻,保她与母亲一生衣食无忧。今日前来,也是想请母亲为我准备聘礼,也为静徽准备嫁妆——”

  李夫人拿起桌上的瓜果点心,狠狠砸到他身上:“成何体统?成何体统?你可知静徽是你妹——”

  “母亲慎言,”沈维桢温声,“沈云娥的亲生父亲早逝,她孤苦无依,又是父亲的远房表亲;父亲心善,加之救命之恩,故而对她们母女照顾有——我虽年长静徽六岁,但也是檀郎谢女、佳偶天成。如此美事,珠联璧合,请母亲也记得对外这般说。”

  李夫人冷眼:“你打量其他人都没长脑子?实际情况,谁人不知?”

  “什么实际情况?”沈维桢反问,“那些下人们捕风捉影、无稽之谈,难道母亲竟信以为真?竟真以为静徽是我父亲的血脉?母亲,旁人如此诋毁,恐怕是与我有冤仇,才故意来毁我这桩金玉良缘。您是我母亲,难道也要听信谗言、加以阻拦么?”

  李夫人眉头紧皱:“我看你就是疯了!连自己妹妹都要娶——你真是,真是——”

  “律法允许我娶出了五服的远亲,”沈维桢淡淡,“我先前答应过老祖宗,将她当作亲生妹妹疼爱;可说到底,毕竟不是我的亲妹妹——否则,如此毁家灭族、有悖人伦、大逆不道的丑事,我若做了,于我,于沈家,不就是灭顶之灾?对不对?”

  李夫人后退两步,跌坐在椅子上,骂:“你还知道沈家?你眼中还有这个家么?”

  “立业成家,”沈维桢负手而立,开口,“我已到了成家的年龄,先前老祖宗和母亲教导我,我是长子,理应承担起责任。眼下,继昌的婚事已定下,也有了官差;文焕身体渐渐好了许多,等开春后就能去书院读书,备考;他们兄弟俩品行端正,如今也可代我照顾元杰。”

  李夫人不知道他是真疯还是假的。

  听他如此说,头脑清晰、条理分明;

  可若是没疯,娶妹之言太过惊世骇俗。

  起初还以为沈维桢是偷偷摸摸心有歹意,如今看来,不是,他乱,伦就算了,难道还要轰轰烈烈昭告天下不成!!!

  “宗淑已顺利出嫁,琳瑛和程子曦尚在想看中,至于湘玫的婚事,我又择了几个人选,劳烦母亲多多费心,”沈维桢说,“至于静徽,我已对她的婚事有所安排——”

  “不要安排,”李夫人打断他,“快收回你的放荡言行!”

  “我此番去南梧州,至多三年便能回来,并非贬谪,而是奉圣上之名,”沈维桢不疾不徐,“我已嘱托过京中好友,他们会替我照拂继昌文焕。至于家中,有您和老祖宗坐镇,我十分放心。”

  李夫人沉脸:“莫拍马屁。”

  “大家已立,我如今想成小家,”沈维桢坦言,“也是时候了,您不是说过,父亲和我一般大时,我已经出生了么?”

  “你想得倒美,明日我就找族老们,共同见证,我要认静徽做义女,让她上族谱,实打实地要她成为我的女儿——”

  “母亲,您是想要您儿子的命么?”

  李夫人惊异地看着沈维桢。

  “我此生只会娶静徽一人,”沈维桢说,“若您当真要认静徽为义女,就不要怪儿子做出强娶义妹的丑事了。”

  “你敢!”

  “还有什么是我不敢的?”沈维桢一笑,“母亲,我知道您此刻十分震怒,我起初也是这般震怒,此刻同您说这些,实在是忍无可忍。我想要静徽,从她刚入府时就想要——不妨告诉您,那日莲池相看,我同意和孟姑娘议亲,实是我将莲池旁的静徽误认成了孟姑娘。如此看来,此乃天意,我若违背,岂不是逆天而行?将来必遭天谴。”

  李夫人觉得大事不妙。

  她甚至认为沈维桢说的有些道理——此乃天意——放屁!

  “……竟然那么久,那么久,”李夫人愈发觉得可怕,“所以,这两年,你对静徽那样好,并非兄妹之谊……”

  “是兄妹之情,亦有男女之爱,”沈维桢平静,“若非情非得已,我又怎么会做出此事?但凡有别的法子,我都不会行此举。现今,唯有我娶静徽才是上上之策。”

  “有,还有法子,”李夫人渐渐冷静,盯着他,“你去南梧州,不见静徽。两情若在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听我的,你安心去南梧州公干,三年后,若还是如此坚持,我便将静徽许给你,再不过问。”

  “别用这招骗我了,我可是您亲生骨肉。缓兵之计,您教过我,”沈维桢淡淡,“我前脚刚走,你后脚就会将静徽嫁出去。”

  李夫人冷笑:“你如今有出息了,竟是什么都不顾。你想娶静徽?做梦,只要我活一日,你就别做此妄想!”

  “母亲打算怎么阻拦我?”沈维桢问,“认静徽做义女?公布她身世?还是如何?不妨告诉您,无论您如何做,都不影响我娶她,不过被人议论、被弹劾丢官罢了——母亲爱惜名声,一心为家,想必不会行此下下之举。”

  李夫人已经说不出话。

  她教出的好儿子,和他父亲一样,有些东西藏在血液里,改变不了。

  甚至,因过早经历了勾心斗角,浸淫了人情冷暖,做起事来,更是不择手段。

  拿捏人心,威逼利诱。

  “我答应您,”沈维桢说,“我不仅会照看整个沈家,还会顾惜外公家。此次外出公干,我会请圣上旨意,带上两个表弟一并去南梧州历练。他们读书不成,又无荫封,不若走武官之途,也好谋个一官半职、有些傍身的本领。”

  李夫人侧身,已不愿看她:“静徽必须留在京中,我答应你,不嫁她。”

  “女大不中留,”沈维桢说,“何必为了我,毁掉她大好年华。您为她选的那个都监,做事不错,在男女私事上却不干净。他心仪一名卖唱女子,却无勇气替人赎身,为了名声不敢娶,这般不清不楚地厮混着——静徽性格软,若嫁过去,还不是任人欺凌?”

  李夫人愣住:“我怎么不知道这些事?”

  “于舅舅而言,不过是一桩男人间的风流逸事,他认为不值得一提罢了,”沈维桢将信搁在李夫人桌子上,“只是母亲不必再与他通信了,您如今做的事越多,将来我就得费更多心思来维持家族名声。”

  李夫人认得那封信。

  是她写给南梧州表兄的,竟被沈维桢截了下来。

  李夫人震怒。

  竟敢如此,竟敢如此——

  她盛怒。

  “母亲,”沈维桢撂开衣袍,利落地跪在她面前,仰脸,“从小到大,我没求过您什么,就求这一次成全。”

  这一跪,令李夫人瞬间失言。

  “您好好想想,”沈维桢说,“今日起,我会夜夜去祠堂跪两个时辰,静思己过,祈祷祖宗原谅。然情意非我所控,我所能做的,只有先娶静徽,再照顾好弟弟妹妹们,重振家族。”

  离开前,李夫人在他背后,说:“你口口声声说这是金玉良缘,我瞧静徽对你却没有半点男女之情。”

  沈维桢没有表情:“她会有的。”

  说到做到。

  一连七日,沈维桢每晚都在祠堂长跪。

  实际上,他并不信什么祖宗保佑类的话;如今渐渐发觉,祖宗礼法只是用来便于约束人的说辞,可以灵活套用,管教人时,屡试不爽。

  礼法是御下时最好用的工具。

  只是这次做的事情未免太大,大到沈维桢自己都觉良心不安。

  他清楚兄妹乱,伦确实会遭人非议,子不语怪力乱神,若当真有天谴,也请应在他身上,一切与阿椿无关。

  沈维桢跪祠堂的原委十分隐秘,李夫人更是要瞒得严实,只说他在潜心拜祭先祖。

  此番倒将沈继昌和沈文焕感动得两眼泪汪汪。

  兄弟二人商议后,决定也效仿大哥哥,要去祠堂拜祭祖先,被沈维桢嫌弃地赶出来,说人多了扰他清修。

  沈维桢跪祠堂的第七日,阿椿才得知此事,大为震撼:“哥哥也会跪么?”

  “他怎么不会跪?他以前跪的次数比我们加起来还要多呢,”沈琳瑛说,“听宗淑姐姐讲,大哥哥小时候最调皮捣蛋、爱捉弄人,常常气得大伯火冒三丈、拎着棍子满院子打他呢。”

  阿椿想不出那种画面。

  沈士儒从不会打她,他说孩子就是用来疼惜的。

  “你这是什么?”沈琳瑛好奇问,“新写的诗词吗?”

  “食补的药方,”阿椿说,“大夫人病了,我想让春雨做四物排骨汤,暖暖身体;但缺了几样南方的食材,我就去问了大夫,更换了一下。”

  李夫人从新年那日便病倒了,说是急火攻心,也不知因为什么,这几天闭院不出。

  “去吧,”沈琳瑛又觉得可惜,“这是你在京城的最后一个元宵节了,可惜,快走了,看不到那么好看的灯山。”

  元宵佳节,晚上必有灯会。只是今年特殊,去年宫中一太妃去世,圣上下旨,今年元宵灯会不可太过奢靡,虽不禁止商户们放灯、做灯山,但对大小规模都有要求,意为太妃哀悼。

  阿椿点头:“南梧州不如京中富裕,没有这么多漂亮精巧的灯。”

  为李夫人送去四物排骨汤,也没见到她。钱妈妈说李夫人咳嗽,怕传染给阿椿、阿椿再传染给沈云娥,心意已到,等痊愈后再见吧。

  阿椿预备着回藏春坞,路上又撞见章夫人——也是来探病的,一见到阿椿,亲切地讲了许多。

  还给了一支簪子,说是喜欢她。

  想着“不会吧”,阿椿把玩那簪子,发现上面的花心处果真有纸条,悄悄夹出来,是章简的笔迹。

  「元宵佳节,婉月楼中,‘雪’字房中,恳请一见,有要事相商」

  再看背面。

  「南梧州是圈套,切莫答应这门婚事」

  阿椿犹豫了。

  她不想去。

  李夫人已经为她订下一份好亲事,于情于理,她都不该另赴约。

  将纸条放到蜡烛上烧了,阿椿听见门外有荷露的声音,她打开门,看到荷露手里拎着一个筐子。

  “大爷已经在祠堂连续跪六天了,”荷露说,“冬天冷,又没有吃的,膝盖哪里受得住呢?偏巧,院里治跌打损伤的药膏用光了,想着来姑娘这里碰碰运气,看看还有没有剩的。”

  阿椿呆:“不是说清修么?”

  她原以为,只要跪坐便好了,难道是惩罚么?

  “哪里清修,是惹怒了夫人,才要去跪;您也知道大爷的性子,一点儿都不肯偷懒的,”荷露说,“姑娘若有空,也去劝劝吧……大爷只听姑娘的话。”

  阿椿说:“我哪里有那么厉害呢?”

  秋霜找出药膏,递给荷露;荷露抹泪,说大爷跪祠堂时不肯饮食,她还得和春雨商议……

  人走了很久,阿椿还在廊下站着,为难地皱着眉。

  “秋霜,”阿椿转身,说,“我们去蒸些肉包子给哥哥送过去吧,饭还是要吃的。”

  秋霜点头说好。

  没由来的,她脑子里蹦出来一句话:

  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

  “对了,姑娘,”秋霜小声对阿椿说,“您想要的蒙汗药,我找到有人再卖了……不过,买卖这些药,毕竟隐秘,他们怕买药人是官府的探子,并不容易;姑娘容我再想想办法。”

  阿椿点头。

  其实,现在大局已定,她即将嫁到南梧州去,不必再想办法悄悄跑路,买这些蒙汗药也无用。

  可万一呢。

  阿椿想,有备无患。

  祠堂内,沈维桢跪得笔直。

  他明白,现在就是在和母亲赌,赌谁更决绝。

  李夫人注重颜面,最在乎体面,对她来说,旁人的闲言碎语,远远胜过刀剑;

  沈维桢同样在乎名声,权力,官位,今后的仕途,沈府这一大家子人。

  这是两人都在维护的东西,也是要挟对方的把柄。

  做任何事之前,沈维桢都有最坏的打算。

  最坏的情况,就是李夫人当真豁得出去,公布了静徽身世,认她做义女,坐实了兄妹的名义;

  如此一来,沈维桢便无法去求赐婚圣旨,毕竟有着兄妹之名;那他便为静徽备下假死药,宣称沈静徽已逝。

  待过上一段时间,静徽的“堂妹”沈椿上京,照样可以嫁给他。

  只是,不到万不得已,沈维桢不愿走这一步。

  他笃定,李夫人必然会妥协。

  母亲高傲,却远远不及父亲心狠手辣。

  阖上眼,忽听身后门响。

  沈维桢睁开眼睛。

  清雅莲香缓缓渡了过来,她提着裙子小心走路,怕惊动了神明似的,一路小心翼翼,挪到他面前。

  沈维桢侧脸,看到了侍女装束的阿椿。

  她穿这样的衣服也好看。

  “哥哥,”阿椿拎着小筐子,“我来给你送肉包子啦。”

  沈维桢摇头:“祠堂内不许食荤。”

  “啊?”阿椿说,“可是我都蒸好了,不然我拿走——”

  “你亲手蒸的?”沈维桢跪着,扯住她裙摆,“坐下。”

  阿椿想了想,灵机一动:“不然,我去把牌位都反过去摆?这样,祖宗看不到,哥哥就能吃了吧?”

  “太高了,别摔着,”沈维桢说,“你不用跪着,坐下罢,陪我说说话就好。你来看我,我很高兴。”

  他就知阿椿心软。

  既然如此,接下来的事情便好办多了。

  等天放晴,沈维桢便会去见沈云娥。

  沈云娥更是心肠慈软,为了自己女儿好,她必然会配合着完成这一场局——元宵节后,所有人,包括李夫人、老祖宗都会知道,阿椿并非沈士儒的女儿,的的确确是沈云娥与亡夫的女儿。

  “可我今天不是陪你说话的,”阿椿小声,“我是来履行我的承诺。”

  “什么承诺?”

  “上次答应了哥哥,如果哥哥跪祠堂,我必然也会给哥哥送肉包子吃,”阿椿认真,“君子一言驷马难追,那淑女一言,四头牛也拽不回。”

  沈维桢拿到肉包子,刚吃了一口,差点呛到,失笑:“原来阿椿已经是淑女了。”

  阿椿想到不久后就要回到南梧州,满心欢喜,骄傲:“我恐怕会是南梧州最淑女的淑女了。”

  “是是是,”沈维桢笑着看她,“莫说南梧州,放眼天下,九州之内,没有比我们阿椿更淑女的姑娘了。”

  “哥哥脸皮果真厚得更有层次,”阿椿钦佩,“我只是小小的自夸,哥哥夸我夸得简直天花乱坠了——我听着都不好意思。”

  “慢慢适应吧,今后不好意思的话还多着,”沈维桢吃掉一个包子,惊讶,“你怎么蒸了这么多?”

  “我怕哥哥吃不饱,”阿椿老实地说,“所以多做了些。”

  沈维桢柔声:“让我看看你的手,累着没有?”

  阿椿顺从地抬起双手,久不做粗活,日日都要涂荷露送来的软膏,掌心那些茧子软了很多,还有些许痕迹。

  她说:“没有累,面都是春雨姐姐和的,菜和肉也是另一个小丫头切的,我只调了馅料、包了包子,不累人的。”

  沈维桢说:“这种事以后也可让她们去做,你只说就好,现今天冷,馅料也是冷的,包这么多,不信你手不难受。”

  上次沈维桢都没舍得让她上下握太久。

  “真不难受,”阿椿说,“一想到哥哥不用再饿肚子,我就包得特别开心。”

  阿椿知道哥哥在心疼她,这种心疼,会让她的心像炭火旁的蜜薯,软成一团。

  很多事情,她觉得没什么,沈维桢却觉得她受了极大的委屈;阿椿一边觉得哥哥实在是没吃过什么苦、没见过什么世面,一边又想,没见过世面的哥哥定然是十分疼爱她的。

  她喜欢这种没见过世面的疼爱。

  窗外冷风吹雪,祠堂内静悄悄,只有两人和一筐肉包子,这般平静祥和,恍然间,仿佛回到哥哥还没犯疯病的时候,兄慈妹孝,如此美好。

  阿椿珍重地想,真好,有了今晚这段美好回忆,她回南梧州后,只会觉得京城是繁华美好、幸福温暖的。

  沈维桢一连吃了八个包子。

  其实,吃到第六个时就已有饱意,但阿椿许久不为他做吃食,沈维桢顿了顿,看她亮晶晶双眼,觉得不好辜负她期待。

  万一她下次不做了呢。

  于是违背修身惜食原则,咬牙继续吃了俩。

  “你做的包子很好吃,我很喜欢,只是今晚着实吃不下了,”沈维桢特意说,“等会儿我带回去,明天让秋雨热一热,当作早饭。”

  “呀,包子只有刚蒸出来时最好吃,”阿椿说,“别担心,我已经将食谱给春雨了,哥哥若想吃,让她做便好。”

  沈维桢叹:“千人千味,纵使一模一样的食谱,她做出的,也没有你的手艺好。”

  “那我明天再蒸一些,”阿椿认真地想解决办法,说,“嗯……还是要教一教小丫头们,毕竟我要嫁去南梧州,今后就不在京城了。”

  “巧了,”沈维桢含笑,“为兄也要去南梧州赴任。”

  阿椿呆住:“啊?”

  沈维桢喜欢她这幅模样。

  烛火下,他温和开口:“我已向母亲恳求,请她替我向你下聘。待订亲后,我们一同去南梧州——母亲没告诉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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