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

  金陵城。

  黄昏垂落,将王宅书房窗外的回廊染成一片金色。

  书房内,案几上摆放着一方木匣。

  只见匣盖半敞,十锭官银整整齐齐,每锭五十两,共计五百两白银。

  “五百两,离开我女儿宛之。”

  王老爷蹙着眉头,将匣子往前推了推,

  “这五百两官银,足够你在京城赁一处宅院,延请太医署退下的老医正,为你母亲诊治旧疾了。”

  萧易立在书房中央,粗布青衫洗得泛白,上下不少补丁。

  “王大人厚赐,学生愧领。”

  他拱手行礼,心里长舒一口气。

  这单总算结束了。

  他穿越而来时,这具身体才六岁。

  父亲是边军百夫长,从小拎着他练拳脚,但就在三年前,父亲战死沙场,抚恤被层层克扣,到手甚至不足二十两。

  母亲听到消息,当场吐了血,从此卧床不起。

  这年,他十八岁。

  他试过改变,回忆现代知识,制出了第一块肥皂,期望以此赚些银子,为母治病。

  但第二天,县衙户房张吏员的侄子便带人上门,抢走了配方,隔夜就成了张家作坊“祖传秘方”。

  他去理论,却被差役以“讹诈良商”为由赶出衙门。

  那一刻他才真正懂得:

  没有功名,没有权力,连尽孝都是一种奢侈。

  所以,他要入仕!

  而今,终于凑足了银子,可以远赴京城,参加明年的春闱了。

  主座上,王老爷眼神厌恶地看着萧易,看着他目光一直停留在银子上,鄙夷道:

  ”数好银子,可别少了。“

  三年前萧易通过解试,成了举人,又因一手不俗的拳脚功夫,这才聘其为女儿的伴读兼护卫,免得被花花公子纠缠。

  本来只是寻常雇佣,三年期满,银货两讫。

  可不知何时起,女儿看向这寒门少年的眼神,多了不该有的东西。

  一个没钱没权,顶多有些功夫的穷小子,又怎能配得上他的女儿宛之?

  “王老爷給的,不会少。”

  萧易咧嘴一笑,很上道地拱手道。

  再怎么说,王老爷也是从五品下州司马,绝不会在这种事上有缺漏。

  王老爷瞧着他财迷的样子,脸色顿时一黑。

  本以为这穷酸小子会争辩几句,会说几句“我与小姐真心相待”之类的蠢话。

  没想到竟答应得如此干脆。

  果然,奴才就是奴才。

  他懒得再看萧易那副笑脸,没好气地说:

  “行了。”

  “明日辰时,李博士在明伦堂讲《礼记》,你去听最后一课,与宛之好生道别。”

  “她年纪小,难免一时意气,但你当明白,士庶有别。”

  “学生明白。”

  萧易洒脱一笑。

  随后他恭敬上前,接过了木匣。

  这才继续道:

  “王老爷,时候不早了,那学生就先走了,您放心,明日之后,学生便不会再去打搅小姐。”

  闻此言,王老爷才神色稍缓,他摆了摆手,简言道:

  “去吧。”

  而后,他看着萧易不紧不慢地走出房门,好似还有些欣喜的样子,眉头再次蹙起。

  这小子……

  怎么感觉他早就等着这一天了?

  ……

  离开王府侧门,感受到金陵九月的微风,只觉如释重负。

  萧易松了一口气,浑身压力骤减,脸上也浮现出轻松的笑容:

  “结束了,都结束了,不用再颠颠地跟在王宛之屁股后面照顾了。”

  曾经他心比天高,却被现实的权势教会了如何做人,遂即埋头苦学,顺利考过了州府解试。

  当初为了口饭吃,才接了这护卫兼伴读的活儿。

  这三年来,他跟一个舔狗般屁颠颠地跟在王家小姐后面,曾被王小姐的爱慕者打得遍体鳞伤,被王小姐亲口骂贱奴、骂狗奴才……

  虽然经过三年的伴读,这最后一个月王小姐对他的态度忽然好转,但已经不重要了。

  现在所有的所有,都结束了。

  ……

  而这个时代,与唐朝相仿,名为大夏。

  虽无仙无鬼,但却有江湖,有武林高手。

  不过在大夏王朝,可没有他所知的那些古文绝句,这也是他选择走上科举的原因之一。

  等到初冬赴京,年初春闱。

  他就可以凭借华夏上下五千年的知识,狠狠的降维打击这个时代。

  “不过,在赴京赶考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处理。”

  萧易喃喃道,脑海中也出现了那道身着华丽衣裙的倩影,江南“醉月楼”的花魁,柳知意。

  虽然这人脑子有点问题,但长相极好,也在他最窘困的时候,出手捞了他一把。

  若非因此,他甚至见都不想见这个疯婆娘,只当是最后一次,偿还曾经的恩情。

  他摇了摇头,

  “先去买药,再买些好点的吃食,让母亲享受享受。”

  自从父亲走后,家里就剩他和母亲二人,母亲对他极好,无论是做肥皂,还是参加科举都无条件支持他。

  只可惜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如今母亲重病在床,重一点的劳作一碰就要躺个三五天。

  现在有了钱,自然不能亏待了母亲。

  想着,萧易加快脚步,拐入西市的“陈氏药堂”。

  坐堂的老大夫也是熟人了,开口说道:

  “这参苓白术散方子里,老夫添了两钱红景天,你母亲痰中带血,是肺气虚损已入血分,红景天益气活血,正对症。”

  “但这药金贵,红景天乃西域珍品,两钱便要五两纹银。”

  “念你也是个孝顺孩子,这几服药就算你十二两罢。”

  闻言,萧易咧嘴一笑:

  “陈叔,不用了,就十五两吧。”

  说着,便取出一锭官银,递了过去。

  陈大夫眉头一挑,也是笑道:

  “萧小子,这是最近撞了财运了?也好,也好,记得买些蜜饯,记得你娘以前就喜欢吃这东西,怀你那时候看诊都带着一袋子西市的蜜饯。”

  说话间,他已经将药包用桑皮纸裹得方正,麻绳捆扎结实,递给了萧易。

  “我记下了,多谢陈叔。”

  萧易真心谢道,接过药包。

  付了钱后,便离开了药堂,往西市口走去,趁着还没关门,买些蜜饯。

  但当他出了巷子,

  走进一条小路之时,

  叮铃——!

  一阵铃铛声倏然响起,随即戛然而止。

  萧易脚步一顿,像察觉到危险将近,应激了一般打了个寒颤。

  “坏了!”

  这熟悉的铃声,是柳知意没错了,喜欢把铃铛绑在脚踝上,一步一个声,最是勾人。

  这疯女人,就这么着急吗?

  “萧郎。”

  一道柔媚入骨的声音倏然响起。

  只见,一袭绯红裙裾自墙角转出。

  女子约莫二十三四岁,云鬓斜簪,点翠步摇,一双凤眼含情脉脉,俏脸带着醉意的红晕。

  她就是“醉月楼”的头牌花魁,柳知意。

  江南无数文人墨客为她赋诗作曲,更有富商一掷千金,只为听她一曲琵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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