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时的福晋到底是定下来了,

  是富察氏嫡支唯一的女儿。

  之所以定下富察氏的女儿,是因为弘时见过她。

  那时弘时出宫去看望旧病复发的十三叔,

  允祥多年待在宗人府那个地方,哪怕弘时时时去关照着,但是到底环境不好,夏热冬冷,便得了鹤膝风。

  严重的时候膝盖异常肿大,连下地走路都都走不了,只能坐在木轮椅上让人推着走。

  特别是换季频发。

  弘时用惯的陈太医虽然并不擅长治这种病,但是他认识一位民间的医者擅长此道,弘时便是带着那位医者去怡亲王府。

  虽然允祥非常感动菩萨奴的关心,但是他本人是不抱有希望的,毕竟太医院的太医都被皇兄叫来王府看诊过了,

  可惜根本没有根治的机会。

  菩萨奴带来的医者说了一些晦涩难懂的药理,然后断定怡亲王这是长时间待在潮湿阴冷的环境中才得的鹤膝风,

  平常药方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允祥心道果然,但是脸上依旧是温和的表情,

  拍拍菩萨奴的手表示安慰,自己已经不在乎了,不行也是正常的,菩萨奴有这个心就是好的,心意他收到了,结果如何不重要。

  “十三叔是不相信菩萨奴吗?”

  弘时蹲下来,看着坐在木轮椅上的,骨节分明的手握着允祥的手。

  “哪怕这一次不行也没有关系,我会用尽全力去找能够帮十三叔根治的医者,

  反正我是不会放弃的,十三叔可动摇不了我,阿玛以前说过我是小倔驴呢!”

  弘时很骄傲的样子。

  允祥愣了一下,小倔驴是夸奖吗?为什么菩萨奴这么骄傲呢?

  弘时的手常年都不暖,哪怕是炎热的夏季,也带着一丝凉意,但是就是这样不温暖的手,坚定的牵着叔叔的手,

  告诉他,不能放弃。

  “好,知道了,有医者来了,十三叔定不会拒之门外的。”

  允祥不似红梅孤傲,却有梅之风骨,他本不愿让兄长侄儿为自己操太多的心,

  毕竟人固然有一死,要是能多为皇兄菩萨奴多做一些事情,他就心满意足了。

  可是皇兄和菩萨奴都不曾放弃,他又怎么能轻易言败呢?

  这叔侄俩,执手相看泪眼,好一幅感动的画面。

  “寻常方子不行,但草民能治,草民有一门独家秘方,专治此症。”

  叔侄俩感动到紧握住的手瞬间放开。

  “神医您请讲。”

  虽然嘴上说着不在乎,但是能活着谁愿意死呢?

  也是奇了,那名医者用自己研制的药贴佐以针灸,当即就让怡亲王站起来了。

  就在弘时准备离开的时候,允祥拦住了,他觉得弘时好不容易来一趟,就这样回宫中多无趣啊,

  才能站起来,非要带着弘时去京郊马场跑马。

  弘时不愿意让允祥折腾,但是耐不住弘时带来的医者允许了,

  因为他发现怡亲王的身体其实不太健康,多动动也有利于膝盖肿胀的积水消退,只要不过度,只是运动运动还是可以的。

  “我那处马场新得了一匹好马,你去骑骑看,看看比之你十四叔给你的那匹如何?”

  允祥眼里漾出笑意。

  “唉,要是本王那匹通身似白霜,日行千里的宝马怕是没有能送出去的人咯!可惜啊,那匹马可是我见过最漂亮的马呢。”

  允祥说着还装模作样的摇摇头。

  “那十三叔要保证不能勉强伤了自己。”

  弘时心动了,能让十三叔都觉得好的马,那肯定是当世少有的。

  并不是爱马如命,而是没有人能够拒绝只此一份的绝版。

  等到弘时见了那匹马,才知道十三叔所说没有半点夸张,这匹马在阳光的映照下,毛发甚至隐隐发着光,就像是冬日的清晨的霜雪,

  “古有名驹腾霜白,怕就是这般模样。”

  许是听到腾霜白这个好名字,这匹白马竟然高兴的叫了起来,好像是认可这个名字。

  弘时伸手摸摸马身,便把这个名字赐给了它。

  这匹马通人性了似的,马头主动追寻着弘时的手蹭过去。

  “管事的说这匹马自从来了马场就鲜少让人碰,看来确实是个会挑的,一挑就挑了个长得最好看的。”

  允祥打趣。

  “多谢十三叔夸赞!”

  弘时全盘接受夸奖。

  “十三叔也好看,是这里第二好看!”

  弘时将夸奖送了回去。

  允祥听了摇摇头失笑,皇室鲜少有如此明朗阳光的性子,也不知道皇兄是怎么养的。

  “驾!驾!驾!”

  远处马蹄哒哒的声响伴随着少女去轻呵传到弘时这边,顺着声音望去,远处是一身穿红色旗装的少女。

  扬着马鞭,于天地辽阔肆意驰骋。

  看得弘时也起了兴趣,早年被称为侠王的允祥看见这一幕也心痒痒的,

  但是看了菩萨奴一眼,

  好吧,答应过家里的小孩了,大人不能说话不算话。

  “都来了,怎么只看马?不跑几圈都对不起天地辽阔。十几岁的年纪正是最有朝气的,整日暮气沉沉的怎么行?别学你阿玛的沉静。”

  “十三叔,我还不傻,你在我和阿玛的坏话哦,我是要告状的!”

  弘时下巴微微抬起。

  “除非你用这匹马贿赂我。”

  允祥展颜,“本就是要送给你的!”

  弘时本想挑另一匹马,毕竟这匹腾霜白虽然高大有力,但是到底没有被训好,

  要是阿玛知道的,该生气一整天了。

  可白马霸道,一脚踹了弘时要骑上的黑马,一副‘除了我你谁都不能骑’的样子。

  弘时低头一笑“怎的这样霸道?”

  这时候富察.傅清携带那名红衣少女来到了怡亲王的马场。

  毕竟太子仪仗再怎么简略怎么可能忽略?远远地看见了独属于太子的旌旗,富察.傅清便赶紧过来请安了。

  要说这面旌旗,也是有说法的。

  据他们伯父说,皇上曾经在养心殿和重臣炫耀他所绘制的旗样被太子珍视。

  富察.傅清还记得伯父学着皇上的语气,

  ‘众卿如何知道太子纯孝,连朕随手为他画的旗样都要珍藏,做成太子仪仗?这孩子还是太依赖朕了,唉,无法。’

  其实当时的情况是,没有人询问。

  “是傅清啊!起吧,今儿个大家都是来跑马玩耍的,不必拘谨,回去玩吧。”

  傅清是先帝定给弘时的哈哈珠子,比弘时大几岁,从尚书房开始就充当侍卫、玩伴,所以弘时对他很是亲近。

  弘时理解,上司在的时候肯定玩得不痛快,所以弘时利落翻身上马,

  青蓝色的衣衫合身挺括,绣着浅金线的五爪金龙在阳光下流转生辉,若是旁人穿这个颜色,难免显黑,

  但是偏偏弘时肤白,穿什么颜色都好看,

  骑在马上的弘时多了一分平常不显露人前的傲气和张扬,下巴微微抬起,轻笑一声,

  “孤要征服马场!”

  牵着缰绳调转腾霜白的马头,驾马而去。

  傅清便也就带着妹妹离开了。

  那是弘时和富察.观岚第一次见面,弘时记得那身红衣少女。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

  “就——这样?”

  胤禛歪了歪头,第一次显得有些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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