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喝下的量差不多十毫升,算一支燃血剂。”

  项籍从那瓶烈酒中,又分出两杯来,推到王少杰和小晴面前。

  王少杰伸手拿起一杯,仰头灌了下去。

  小晴端起另一杯,一饮而尽。

  火。

  王少杰只觉得一股滚烫的热流从胃部炸开,顺着血管朝四肢百骸狂涌而去。

  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咚咚咚咚”地狂跳不止,震得他耳膜都在发颤。

  小晴的情况差不多。

  她身体素质比周明好不少,虽然也感觉浑身像着了火,但至少还能站着。

  不像昨天周明那样,恨不得把衣服全给扯了。

  项籍自己没喝燃血剂,就站在一边,默默看着两个人的反应。

  ‘既然虫心确实无毒,稀释后人体也能吸收,就是力气加得有限。’

  ‘应该和服用剂量有关。’

  ‘我身体被猎人羁绊淬过两次了,这点剂量恐怕喝了也是白喝。’

  ‘而且以周明第二次服用燃血的效果来看,恐怕第三次服用燃血会只有百分之一,甚至失去效果。'

  ‘这燃血剂第一次服用的效果最佳……’

  项籍忽地想到那颗巨虫血纹心脏,又想到爆体而亡的郑耀祖。

  但是,迷雾深处,不知道还有什么恐怖怪物……

  他清楚的意识到人类在力量方面,完全比不上那些怪物。

  他不想放过任何增强实力的机会。

  ‘上午狩猎之后,找瓶烈酒,将那血纹心脏也制作成燃血剂。’

  ……

  大约七八分钟后,小晴的呼吸渐渐平稳下来。

  她直起身,抹了一把脸上的汗,皮肤还泛着一层浅浅的红晕。

  王少杰也缓过来了,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五指一张一合,感受着指尖传来的力量感。

  “这感觉……”他活动了一下肩膀。

  “爽!”

  青阳分局的人眼巴巴地看着项籍的酒瓶,目光里带着掩饰不住的渴望。

  昨天那个年轻人惨死的画面还历历在目,但周明活生生的例子就站在他们面前,

  从一个亚健康的程序员,一夜之间变成了能单手轻松举起三十斤哑铃的人。

  这种力量的诱惑,没有人能抵挡。

  一瓶飞天茅塔,五百毫升,按十毫升一杯来算,刚好能分出五十支燃血剂。

  项籍把酒瓶盖拧紧,连同那个装虫心的小袋子一起收进背包里。

  这是消耗品。

  他自己打算常年服用,每天半瓶,细水长流地提升身体素质。

  看着不少,其实也就七八天的量。

  这东西不是白开水,不可能见人就分。

  小晴看出了同事们的心思,把两颗半褪色的虫心放在桌上,目光扫过大厅里那些同事的脸。

  “这两颗虫心,足够保证在座的每个人都能分到一支燃血剂。”

  她顿了顿。

  “但条件是——喝了燃血剂的人,接下来必须跟我和杰哥进雾里。”

  大厅里安静了几秒。

  “我去。”

  一个年轻辅警率先站了出来。

  他叫陈峰,二十五岁,是分局里最年轻的一批人,脸上还带着几分没褪干净的稚气。

  “我也去。”另一个中年文员摘掉眼镜,“我老婆孩子都在这片儿,躲不了一辈子。”

  可仍有几个人缩在后面,没有动。

  一个瘦高个的文员低着头,不敢看小晴的眼睛。

  “我……我真的不行。那尸鬼一个照面就能把人拍飞,多了几十斤力气又有什么用?”

  旁边一个中年女人也小声附和:“是啊,我们只是血肉之躯,会痛会受伤,这点力气,够干什么?”

  小晴没有勉强。

  没有直面死亡的勇气,就算给了他们燃血剂,进了雾里也只会是累赘,甚至害死同伴。

  “那你们留在局里,负责后勤。”

  那十几个留下的人面露惭愧之色,不敢抬头对视。

  可话说回来。

  青阳分局尚且有枪的时候,特警、军方牺牲的精锐都不在少数。苟活固然难堪,总好过去迷雾跟怪物拼命。

  现代的安稳日子,不缺粮食,不受饥寒。大多数年轻人连鸡都没杀过,又哪来的血性去搏命?

  人类早已经失去那“顶级掠食者”的野性。

  “少爷出发了。”

  项籍把背包的拉链拉好,站起身,朝门口喊了一声。

  趴在墙角打盹的巨犬立刻站起来,抖了抖浑身的毛发。

  “等等。”

  周明走到项籍面前,“我想加入你的队伍。”

  “加入?”项籍回头。

  周明认真道:“在这末日里,追随你这样的强者,是活下去最稳妥的办法。”

  “我妈还在等我回家,我不想死。”

  “回家……”项籍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想了想。

  “今天你进雾里,带三十瓶烈酒回来。回来之后,我教你桩功。”

  “是!”

  周明明白项籍话里的意思,顿时挺直了腰背。

  “项队!”

  这声“项队”,在场所有人都听见了。

  青阳分局不少年轻人看得眼热,跃跃欲试。

  项籍转头看向王少杰:“杰哥,帮他准备一套装备。再教他一些在雾里保命的常识。”

  王少杰点头应下,拉着周明往装备室走。

  项籍翻身上了少爷,一头扎进翻涌的灰雾之中。

  …

  …

  两个小时后。

  项籍坐在一栋居民楼的天台上,少爷趴在他脚边,正用爪子拨弄着一只还在微微抽搐的蝎影虫。

  虫子的脑袋已经被螺纹钢棍砸得凹陷下去,奄奄一息。

  项籍在心里默默盘算着今天的收获。

  跑了三处标记点,总共猎杀了十八只蝎影虫。

  这些虫子提供了二十六枚精粹,加上之前的六十一枚,总共八十七枚。

  距离九十九枚的目标,还差十二枚。

  而且体型最大的不过成年犬大小,没有遇到第二只巨虫。

  项籍轻轻吐出一口气,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虫子之中也有资质之分,不是每一只都能长到科创大厦里那头巨虫的程度。

  如果满大街都是那种体型的巨虫,普通人就真的没有活路了。

  除了精粹的收获之外,少爷还逮住了两只呆头鹅。

  项籍看着这两只活蹦乱跳的大鹅,脑海中浮现出谢东和黄玉瑶的身影。

  项籍提着呆头鹅挂在少爷身上,拐进路边一家超市里,把背包塞得满满当当。

  “走,回幸福小区。”

  …

  …

  幸福小区D栋。

  七楼702。

  咚咚咚。

  黄玉瑶听到敲门声,跑到门口,凑到猫眼前往外看了一眼,脸上的笑容一下子绽开了。

  “姐夫!”

  她拉开门,就看见项籍拎着一只还在扑腾翅膀的呆头鹅站在门口,背上那个背包鼓鼓的。

  “这是少爷逮的,我不会做,送你了。”项籍把那只鹅递过去。

  黄玉瑶接过鹅,两手抱着那只又肥又沉的大鹅,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

  她一点都不跟项籍客气,反正少爷现在是项籍在养,她可是把自家狗子“借”给了姐夫,这些食物当然有她一份功劳。

  “姐夫你太好了!我妈正愁中午吃什么呢!”

  她转身就朝屋里喊:“妈!姐夫来了!还带了鹅和好多吃的!”

  厨房里传来一阵锅铲碰撞的声响,紧接着,一个系着围裙的女人快步走了出来。

  李秀莲看见门外站着的年轻人,愣了一愣。

  这是她第一次见到项籍本人。

  之前关于这个年轻人的所有印象,都来自女儿的描述——

  “妈,他可厉害了,一头跟人一样大的怪物,他一剑就把脑袋砍下来了!”

  “妈,小区里现在谁见了咱们都客客气气的,都是沾了姐夫的光!”

  “妈,姐夫长得其实挺帅的,就是不太爱说话……”

  李秀莲的目光在项籍脸上停了停。

  不算特别帅,但五官端正、干净利落。

  最重要的是那双眼睛——沉静,明亮,没有迷雾里那些人的惶惶不安,也没有那些恃强凌弱者的狂妄自大。

  而且在这个朝不保夕的末日里,这份心意,比什么都珍贵。

  “快进来坐!”

  李秀莲反应过来,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脸上堆起笑容,“你这孩子,来就来,还带什么东西——”

  她接过项籍手里的背包和大米,沉甸甸的分量让她心里暗暗吃惊。

  “这么多……你自己不留点?”

  “我还有。”

  项籍把东西放下,又从背包里掏出一瓶大可乐,递给黄玉瑶,“丫头,给你的。”

  黄玉瑶接过可乐,眼睛亮得跟星星似的。

  在末日里,一瓶可乐的珍贵程度,不亚于末日之前的一瓶限量版红酒。

  “小项啊,中午留下来吃饭吧,阿姨给你做闷鹅吃。”

  项籍摇摇头,“不了,我还有点事。”

  他说完,背上背包,转身下楼。

  等他的背影消失在楼梯拐角,李秀莲关上房门,转头看向正抱着可乐傻笑的女儿。

  “瑶瑶,你刚才喊他什么?”

  “姐夫啊。”

  黄玉瑶理所当然地说,“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要让他当我姐夫。”

  “妈,怎么样?”

  李秀莲看了女儿一眼,想说什么,最后只是笑着摇了摇头。

  “你这丫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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