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我在美国做文豪 第一章 杀人犯

小说:1994:我在美国做文豪 作者:庚新 更新时间:2025-12-24 14:26:01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腥气,混着廉价烟草,隔夜剩饭,还有一丝丝若有若无的DM甜腻味,丝丝缕缕往鼻子里钻。

  徐胜杰睁开眼,天花板上昏黄的灯泡晃了晃,好像锤死病人最后的心跳。

  腹部传来一阵阵痛感。

  低头,白衬衫……

  嗯,如果还能算是白色的话。

  前襟浸透了一片暗红,边缘已经发黑发硬。

  新鲜的,半凝固的血正在缓缓洇开,带着身体残余的温度,紧贴着皮肤。

  不是片场的道具糖浆!

  这认知,像根冰锥,猝然楔进他混沌的脑海。

  动了动手指,指尖触到了粗糙的木桌面,鲜血混着油渍,有点腻人。

  桌子上摊着一本翻烂的《阁楼》杂志。

  伊莎·维尼chi身luo体,一脸妩媚的笑容,正看着他,眼神里似乎带着一丝you惑。

  他妈的,我怎么知道这个封面女郎的名字?

  徐胜杰眉头一蹙,一把将杂志扫落垃圾桶,目光随即落在了桌上那黑沉沉的家伙上。

  枪!

  史密斯威森J型左轮,是他花了200美元在黑市购买的工具。

  记忆的碎片,猛地撞进来:狭窄的后巷,污水的臭味,闪烁的霓虹灯招牌,李瘸子瞪大的眼睛,脸上充满了恐惧之色。

  一个长得很漂亮的亚裔女性……

  震耳欲聋的爆响,滚烫的液体,溅在肌肤上!

  胃里,一阵翻搅,他捂住嘴巴,冲进了洗手间,对着马桶一阵呕吐。

  ‘李瘸子’开枪了!

  如果不是那个亚裔女人的出现,让他分了神,根本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不过,他也开枪了,干掉了‘李瘸子’。

  所以说,我他妈的杀人了?

  徐胜杰激灵灵打了个寒颤,呼的起身,走到洗舆池前拧开水龙头,先是漱了漱口,稀释了口中那股子令人作呕的酸气,然后又用冷水冲了一把脸,猛然抬头。

  镜子里,是一个十八九岁少年的青涩且俊朗面容。

  有点,有点像华国版的阿兰德龙,俊朗,棱角分明……如果在国内,一定能成为一名顶级的idol,而且是最为富婆们喜爱的那种,哪怕是一掷千金都没有问题。

  可此时,这张本应该在银幕上招蜂引蝶的脸,却浸满了不属于这个年龄的凶狠、蛮横以及一丝疲惫。

  那双黑色眼睛,闪烁着桀骜的凶光,唯独没有因为杀人,应该出现的恐惧和后怕。

  这是一双……何等凶狠的眼睛啊!

  直到此时,徐胜杰才真的清醒过来。

  这里不是上戏的宿舍,不是公司的剪辑室,不是片场,亦或者粤人社的编辑办公室,更不是医院里出满了消毒水气味的,让他越来越无力动弹的该死的病床!

  空气里,没有治疗渐冻症药物特有的苦涩。

  只有汗味、血腥、肮脏交易和底层挣扎发酵出来的,纽约曼哈顿唐人街独有的气息。

  是的,他穿越了!

  但是他并没有感到恐惧,甚至还有点点兴奋。

  虽然他开枪杀了人,成了杀人犯,可是他能动了,不再像一摊烂肉似地一动也不能动。

  “嘿嘿嘿……”

  徐胜杰忍不住笑了。

  他没有惶恐,只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

  ……

  徐胜杰,或者说,这具身体里刚刚拼凑起零碎记忆,来自于2026年的灵魂,撑着桌子,摇摇晃晃的站起来。

  腿,有点发软。

  心脏在肋骨后面,沉重的擂鼓。

  这是十九岁的心跳!

  他低头看了一眼腹部的枪伤,是贯穿伤。

  ‘李瘸子’用的是改造的M1911,9mm的子弹直接穿透了他的腹部。

  不过伤口,却在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刚才还在流血,这时候已经开始长肉芽了。

  我这是……

  该不是诡秘之主的世界吧。

  应该不是,原主零碎拼凑起来的记忆告诉他,这是一个正常的世界,而非那种飞天遁地的美综世界。

  他,也叫徐胜杰,算是这曼哈顿唐人街的第三代华裔。

  祖父在二战时逃难来到纽约,父亲是混黑的,曾经是鬼影帮的成员。

  八十年代,威震纽约的鬼影帮老大殷先生被抓,鬼影帮四分五裂,成为唐人街上的一个小帮派。

  徐胜杰的父亲死于帮派混战。

  而母亲……

  在他的记忆里,好像没有母亲的印象。

  他那死鬼老子告诉他,他母亲在生下他之后,就离开了阿美莉卡,然后不知所踪。

  他是在鬼影帮那些老人的帮助下,长大成人。

  去年联考失败后,也没有继续复读,而是加入了帮派,成为鬼影帮的一员。

  本来,一切顺利!

  在靠近小意大利的布鲁姆街堵住了‘李瘸子’。

  这家伙和BTK勾结,黑了鬼影帮的一批货……至于是什么货?他也不清楚,反正鬼影帮现在的代理帮主肯尼·张下令除掉‘李瘸子’,他不幸的成为了行刑手。

  如果不是那个女人突然出现……

  徐胜杰脑海中,再次浮现出那个女人的面孔。

  咦?

  有点眼熟!

  但又想不起来是谁。

  他除掉了‘李瘸子’之后,那女人发疯一样的逃跑,以至于连背包也丢在了小巷里。

  徐胜杰也醒悟过来,快步走出洗手间,来到桌前,就见旁边的椅子上,丢着一个红色的帆布背包。

  不过,上面都是血……

  布鲁姆街,在唐人街和小意大利之间。

  总体而言算是唐人街的地盘,但也是唐人街和小意大利的缓冲地带,距离这里并不算太远。

  否则,他还真不一定能跑回安全屋。

  嗯,这里是安全屋!

  徐胜杰环顾四周,逼仄的单间,墙皮剥落,贴着几张明星海报。

  其中一张,是黛米摩尔在《人鬼情未了》之中的剧照,旁边的一张海报……嗯,是安迪·麦克道尔!徐胜杰想起来了,那应该是《土拨鼠之日》的电影海报。

  嗯,安迪·麦克道尔,就是土拨鼠之日的女主角。

  屋子里摆放着一张木板床,毯子皱成一团。

  行动之前的三天时间里,他一直住在这里。

  角落堆着几个看不清内容的纸箱,房间唯一的窗户,对着防火梯,蒙着厚厚的灰尘。

  窗外,一片漆黑!

  “操!”

  徐胜杰突然骂出声来。

  怎么就成了杀人犯了?

  而且,还是一个混迹黑帮的杀人犯!

  穿越重生,固然可喜。

  但成为杀人犯,却是一个非常麻烦的事情。

  最重要的,是有目击者。

  一旦对方反应过来,肯定会去警局报警……才活过来,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就又要失去自由?

  那我不是白穿了吗?

  心头,一下子格外烦躁,好像有一团火,在熊熊燃烧。

  他一把将黏在身上的血衣扯下来,露出健壮的身体。

  收起桌上的枪,又擦干净桌上的血迹,清理掉残留在房间里的个人痕迹。

  徐胜杰没生病的时候,是个勤快人。

  后来在病床上躺了六年,如今重新活过来,感觉全身都充满了力气。

  把房间清理干净,确认屋子里没有残留太多明显的证据,他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顺手拿起了背包。

  腹部的伤口,已经愈合了。

  至少表面上,看不出任何枪伤的痕迹。

  徐胜杰这才松了口气,翻看背包里的物品。

  没有太多东西,有钱包,里面有四五张钞票,但都是小面值,加起来不超过三十美元。

  还有一些硬币!

  他没有仔细看,继续在背包里翻找。

  化妆品,还有……一本护照和一张绿卡?

  徐胜杰把护照拿出来,把护照打开:周文琼,江苏苏州人,六五年出生,那今年二十九岁?

  好熟悉的名字啊!

  他的目光落在护照的照片上,总觉得这个女人眼熟。

  要不……

  他眼珠子滴溜溜转动,既然已经是杀人犯了,那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笃笃笃!

  房门突然被人敲响。

  徐胜杰连忙把血衣和护照塞进了背包,顺手从后腰拿出手枪。

  “谁?”

  他走到门口,低声问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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