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药、吹焊、淬火、拆模、编织。

  循序渐进,有条不紊。

  就感觉,林思成的那双手稳不说,还无比的灵活,乌木镊上下翻飞,或挑、或压、或拨、或绞,或盘,比头发丝还细的鎏金银丝来回穿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构织成一方方复杂的图形。

  大大小小七八个破洞,几十根银丝错综凌乱,但从头到尾,林思成没出过一次错。

  然后去垢、砑光、嵌珠、塑形、修整……一只金光璀璨,珠光闪耀累丝嵌珠香囊摆在案上。

  林思成摘下手套,接过方进递来的毛巾,仔仔细细的擦着手。

  兄妹二人压抑着心中的悸动,于季川托起香囊,眼中闪烁着精光。

  颜色一般无二,银丝一般均匀,就感觉眼前这东西,从来没有损坏过,更没有修补过?

  唯有仔细寻找,才能在原先剪断的接口处,看到焊接的色差。

  不过这非人力可为,别说林思成,就算用机器,也做不到上百个焊点不留一点儿痕迹。

  可惜,只是一只现代仿品。如果是真的,哪怕只是晚清左右,少说也值个二三十万。

  关键是这手艺,神乎其技……

  暗暗惊叹,于季川打开皮箱,拿出一只四四方方,巴掌大小的盒子。

  “林掌柜,还得麻烦您!”

  林思成点点头,瞄了一眼,打开盒盖。

  民国时的铜胎画珐琅西洋人物八音盒,纯国产,由中国第一家音乐钟表厂,上海美华利音乐钟厂生产。

  关键的是,这玩意的构造和包括怀表在内钟表区别不大:由发条提供驱动,由齿轮传递动力。

  仔细再看,外部还好,估计经常擦拭的缘故,只是有些旧。但内部早已锈死,发条锈成一团,齿轮已看不出原来的模样。

  论损坏程度,比那只怀表有过之而无不及。至少那只怀表的齿轮和发条外部全渡了金粉,内里更含有相当比例的黄金,具有相当强的防锈能力。

  反过来再说:刚才那件香囊只涉及到累丝、焊接、嵌珠、点翠,如果换成那只金表,这几种技术也就只能修修外壳。

  但如果能把这玩意修好,修好金表里面的齿轮、发条轻轻松松。

  大致看了看,林思成神情玩味:“于总,这台也修?”

  “修!”于季川郑重的点头,然后比划了一下,“五万!”

  “五万块?”林思成摇摇头,点了点盒盖,“如果不是坏的,至少能买二三十台!”

  “我知道!”于季川的脸上露出一丝尴尬,“想来,您也知道!”

  知道什么,知道他们和那位任总是一伙的?

  再看于季川,语气谦和,态度恭敬,眼神中流露着佩服。

  佩服什么,就因为林思成修好了一只现代工艺品香囊?

  正因为于季川是内行,所以他才能看的出来:林思成能不能修好那只金表他不知道,但修复累丝、鎏金、渡金文物的手艺绝对顶尖。

  能在不到半天的时间,能把这只香囊修到肉眼几乎看不出区别的程度,全京城不超过三巴掌。

  其中的一大半都在故宫里,剩下有数的几位,全是各珠宝公司的工程师、设计师、大师傅。

  一年年薪上百万,人家脑子吃肿了,才会接这种来历不明,挣不到几个钱,搞不好就会把自己送进去的活。

  说直白点,民间压根找不到这种手艺。能找到,敢赚这个钱的,顶多也就李建生那样的二流货色……

  转念间,想起临来这儿时表妹的交待,于季川勾了勾腰:“林掌柜,抱歉。”

  说着,他又揭开箱子,拿出一张支票,往前一递:“剩下的请林掌柜喝杯茶,您别介意。”

  林思成瞄了一眼,十万。

  减掉香囊的三万,八音盒的五万,还剩两万。差不多顶京城白领半年的工资,就为表示一下歉意?

  “于总言重了,真金白银,你情我愿,没什么见谅不见谅的!”林思成笑了笑,指了指盒子,“修倒是能修好,但比较费时间,多则半月,少则一周!”

  “我知道,林掌柜尽力就好!”于季川又指了指桃花眼的女人,“这是舍妹,以后会常来叨扰,林掌柜见谅。”

  这是应该的:人家眉头都不皱一下,花十万块,就为了修两件可能三五千都不值的东西,难道是钱烧的?

  无非就是想验证一下,是不是像那天在千金庐,林思成对那女人说的:手超极高,什么都会一点?

  不说以后,哪怕只合作这一次,也要先搞清楚林思成确实能修好那只金表,修到能走的程度。

  几百万,乃至有可能上千万的东西,花个十、八万试一试,等于洒洒水。

  再顺便观察一下,林思成的来历有没有啥问题,身边有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人,为以后的合作打好基础。

  所以十万都花了,派个监工的,合情合理。

  林思成点点头:“理所应当!”

  “那麻烦林掌柜!”于季川拱了拱手,“就此告辞!”

  “好,我送两位!”

  说走就走,干脆利落,都到了门口,女人转过头,柔柔的笑了一下。

  眼角一勾,眼神中透着浓浓的媚意:“林掌柜,方便的话,能不能留个联系方式?”

  当然能。

  哪怕这女人不要,林思成都会想办法让她知道。

  林思成报了号码,女人存在了手机里,还给他回拨了一下。

  兄妹俩上车,帕萨特驶出车场,林思成长长的呼了一口气:算是上了钩?

  看着远去的车尾灯,赵修能一脸狐疑:“不是说挺急吗?我还以为,修好香囊后,他们当场就会拿出金表。”

  “几百上千万的东西,没那么容易。”林思成摇摇头,“既便不担心我点雷(卧底,意指与警察有关),也要防着我截擂栽桩(做局设套)。”

  赵修能顿了一下,若有所思。

  干这一行,手艺顶尖的大师傅,哪个不是五老六十?而林思成不过二十郎当,这本身就是最大的不合理。

  而且出现的太巧:就像刚来了瞌睡,突然从天上掉下来了个枕头?

  而这些都是其次,最关键的是:太老道。

  说话行事老道,心智老道,江湖经验更老道。换位思考,任谁都会想:这怕不是江湖同道想截擂,在给他们设局?

  以防万一,肯定要打问一下,再观察一下。但不会拖太久,基本不会拖到真把那只八音盒修好之后。

  顿然,赵修能又担心了起来:“既然这伙人和马山是一伙,会不会出岔子?比如,内部……”

  “师兄,放一百个心!”林思成分外淡定,“京城的公安部门没那么拉胯。”

  出事那天,又是警卫单位的领导,又是部里的领导,动静不可谓不大。

  但说实话,真正知道发生了什么,林思成又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的,级别最低都是支队以上的领导。

  要是这个级别都出了问题,压根不用等林思成查到什么慕陵,更不可能见到什么任丹华。保准从上到下早逃了个干净,有的没的一骨脑的往马山身上栽赃。

  而且林思成的参与程度又这么深,可以这么说:案子办到现在,能取得这么大的进展,至少有一半是他的功劳。

  既便再不专业,支总、总队也会想到,把他的身份保护好,百分之百,早就和西京那边联系过。

  就算这伙人想通过内部打问,顶多也就问一问赵修能的这个师弟是个什么来路,表面干的是什么营生。

  但别怀疑,他们毛都查不出来一根……

  “安全起见,还是要早做防备!这样……”赵修能想了一下,“我让老二到乡下待几天!”

  乡下,宝鸡?

  林思成怔了一下:“师兄,不至于吧?”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碰到师弟这样的高手,他连马山都不如,一诈就露馅。”赵修能语气坚定,“我下午就让他走。”

  别说,赵修贤的心智确实要差一点。

  林思成再没有反对,任赵修能去安排。他想了想,又拿出手机,“我再问一下言队长!”

  虽然鱼有点小,但钓了小的,才能引出更大的。既然露了头,肯定要查一查。

  说打就打,林思成拨通了号码。

  说了好大一会儿,挂了电话,看王齐志眉头紧皱,心事重重的样子,林思成笑了笑:“老师,你不用担心,我这次肯定不冒险。”

  王齐志担心的不是这个,有他看着,林思成肯定会收敛一点。

  他低着头:“那个女人你得防着点!”

  “老师你说哪个,那位任总?”

  “不是,我说的是今天这个,于什么来着?”

  “于季瑶!”林思成回忆了一下,“内勾如月,外勾若翼,赤脉贯瞳,隐透春意……老师,这样的眼睛,看狗都深情!”

  我说的是这个吗?

  我连唐家丫头都不担心,担心一个来历不明,混江湖的下三滥?

  林思成口味没那么差……

  王齐志瞪了他一眼:“在监控里看你们盘道的时候,赵总说过这么一句: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论鉴定,你眼力高超。论修复,技术炉火纯青,论机智,堪称灵机百变。更难得的是,你还懂风水,懂堪舆。

  在这些人看来,你天生就是吃这碗的天才、全才。所以,肯定会下足功夫查你,试探你,一旦过关,就会不惜血本的拉你入伙……这个女人,很可能就是为这个来的!”

  “是吗?”林思成一脸迷茫,“感觉不太像?”

  王齐志“呵”的一声:还“是吗”?

  前天在千金庐,今天在这里,林思成一次比一次卖力,为的是什么?

  他就差直接挑明了:看,我眼力够高,手艺也够高吧,够不够资格入伙?

  对方要还是不动心,林思成百分百,会适时的展露一下寻龙分金的绝活。

  开弓哪有回头箭,从那女人随手下套,把林思成拉进局里开始,结局就已经注定了:总得有一个倒下去。

  所以,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

  王齐志皱着眉头:“我的意思是得考虑全面一点,怕就怕煮成一锅夹生饭,老话说的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老师,你要相信警察的实力,除非对方不露头,只要一露头就秒……”林思成往店里指了指,“而且,言队长已经做了安排!”

  王齐志点点头:他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万一哪里露了马脚,被那女人看出点端倪,她心一横,给林思成一刀怎么办?

  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而且,漏洞还那么多?

  林思成倒不是很担心:漏洞是多,但警察又不是吃素的?

  哪里有洞哪里补。

  ……

  老船木刻的茶台,凿痕里凝着琥珀一般的光。

  门被推开,风吹了进来,铜铃轻响。

  杨新低头耷脑的走了进来,没敢说话,默默的递上一张纸。

  冯世宗冷着脸接了过来,大略一扫,脸色稍微好看了点。

  李建生伸着脖子瞅了瞅,猛呼了一口气:“还好,丢的不多,都是小件!”

  “大件他也能拿的出去才行!”冯世宗冷哼了一声,“晚上三个人值班,竟然都能让贼进来,你怎么安排的?”

  杨新嗫喏无言,不知道怎么辩解。

  也是见了鬼,门窗紧闭,三层楼都有人值班,小偷竟然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进来,神不知鬼不觉的把东西偷走?

  甚至于釜底抽薪,把装监控的电脑机箱也一并偷走,他现在想查人是从哪进来的,东西是怎么运走的,都没办法查。

  “老板,要不要报警?”

  冯世宗脸黑了下来:“你脑子被驴踢了,忘了咱们是干什么的?”

  杨新不以为意:虽然都是警察,但抓小偷的和管文物的又不是一个部门?

  但他没敢吱声。

  “会不会和姓任的有关?”李建生突发奇想,“怕我们反水,想抓点把柄?”

  不是没可能,但应该没这么快。

  毕竟才三四天,不至于这么快就撕破脸。

  既便决裂,也要把送来修的东西修好,交完货,付完尾款再说。

  冯世宗摇了摇头:“保险柜是好的,贼也没进财务室!”

  这倒是。

  要抓把柄,肯定得偷账本。

  “估计是个过路的贼!”李建生看着杨新,“一回生,二回熟,第一次这么轻松就得手,说不定就会来第二次,这几天多安排几个人!”

  “师父,我明白!”

  李建生摆摆手,杨新下了楼。

  他点开按扭,电茶壶嗡嗡的响,冯世宗坐了下来,从抽屉里拿出茶叶。

  忙活了一早上,光顾着担惊受怕,两人连口水都没顾上喝。

  拿过茶杯分好,水刚好烧开,冲了一杯,李建生吹着浮沫:“这都第四天了,姓任的怎么没一点动静,也没派人来要表?”

  “不知道!”冯世宗琢磨了一下,“估计是没谈好,也有可能是对那小子有顾忌!”

  也对,毕竟是随时吃花生米的营生,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暗暗转念,李建生突发奇想:“更说不好,她只是个跑腿的,做不了主?”

  冯世宗端着茶杯,顿了一下:“感觉不太像。”

  没哪个跑腿的这么豪横,几百上千万的资金说调就调。

  也没哪个老板能这么放心,这么轻易的把刚从帝陵里挖出来的珍宝丢给手下,让她随意摆弄。

  “应该不是!如果姓任的是个跑腿的,那她老板的生意该有多大?”

  李建生没说话,脑海中浮现出那一日的场景。

  当时冯世宗正在气头上,没怎么留意,但他看的很清楚:那个小贼拱手的时候,打了两个手势。

  只是偶尔听人说过,具体代表的是什么他不知道,但李建生至少知道:不是世代盗墓倒斗的,没人懂这个。

  但姓任的那个女人像是愣住了一样,分明是能看懂。

  收货倒货的,不可能懂这个,除非,姓任的也是行里人?

  既然是行里人,那背后就肯定还有人。如果这样,那之前和老冯商量的点炮,就跟开玩笑一样: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想到这里,李建生眉毛一挑:“老冯,这事得缓一缓。”

  “什么,姓任的?”

  “对,反正不能急。大不了一拍两散,把股退给他,以后路归路,桥归桥!”

  李建生心思急转,“另外再打问打问,那个小贼的来历……这小子出现的太巧了。”

  “也对,小心驶得万年船!”冯世宗放下茶杯,“但我估计,既便有问题,也不是冲我们来的!”

  李建生竖了个大拇指:英雄所见略同。

  搞不好,就是设局截擂的。

  ……

  古色古香的阁楼,青砖地被磨得温润发亮。

  红泥炉里爆出松香,银丝炭笼罩住朱火,瓮壁上凝满细密的水珠。

  满室药香。

  待滚了三滚,任丹华提起瓮梁,将药汤倒进瓷碗里。

  女人端了起来,刚刚凑到唇边,蒸气灌进嗓子里,激的一阵猛咳。

  “大姐,你别急,稍晾一晾!”任丹华给她舒着后背,“实在不行就住院!”

  “又不是没住过,多少年的病根了?”女人喘匀了气,又摇着头,“尸气进了肺脉,也就中药管点用!”

  任丹华撇着嘴:你听那些老神棍瞎忽悠?

  但她没吱声,又取了个碗,两只碗不停的倒。

  “我觉得,还是去医院住几天的好。你不喜欢看西医,那咱就看中医。再者马山已经进去了,不用怕有人找后账……”

  “他虽然进去了,可他老大可没进去!”

  说了一句,女人又笑了起来,“天狂有雨,人狂有祸,活该他有这一劫。”

  任丹华深以为然:光天化日,当街绑架,甚至还动了枪?

  这儿可是京城,你马山不进去谁进去?

  暗暗骂着,任丹华又有些担心:“我总觉得不安心:托了好几个关系,竟然都不知道他被关在哪?我就怕,把他以前的事翻出来,他为了立功,再把我们交待出来?”

  “听说是110通知后,派出所半个小时才出警,结果弄巧成拙。影响太恶劣,又涉及内部,哪个敢给你通风报信?你要能问到消息才见了鬼……”

  “但问题不大,真要有问题,他老大不会稳座钓鱼台,不动如山。再者马山也不敢:这次的事情,了不起就是买凶伤人,动手的人是他让手下花钱雇的,他连个组织头目都谈不上,顶到天三五年。”

  女人摇头,“如果把我们交待了,他干的那些事就会被翻出来,枪毙十回都不够。哪个多,哪个少?”

  “我是怕他老大记恨咱们,如果不是我们截擂,马山也不会进去!”

  “马山不抢我们,我闲的去抢他?既便告到老板那,也是我们占理。放心,翻不出浪花来。”

  女人冷哼一声,“大不了,把那几只黄龙还回去!”

  任丹华也是这个意思:所谓息事宁人,钱可以慢慢赚,无非就是损失一点。既然做妖的马山进去了,没必要死磕到底。

  暗暗转念,她又吹了吹,等到碗不烫手,才递给女人。

  女人慢慢的呷着,像是突然想了起来:“对了,上次那批货,处理的怎么样?”

  “好的基本出完了,就剩几件散头货,这个月就能补好!”

  回了一句,任丹华心念一动,“大姐,我准备换一家!”

  女人抬起头:“怎么了,那个千金庐又玩心眼子?”

  “两个老东西,忒不是东西……”

  任丹华咬着牙,把经过讲了一遍。

  起初,女人并没有在意。

  干这一行,留点心眼很正常。打洞的防着出货的,出货的防着销货的,销货的又防着收货的。

  就像她和马山,同一个老板,同一口锅里搅马勺,不照样打生打死?

  同一个团伙里都如此,何况只是普通的合作关系?

  但随即,女人越听越感觉不对。

  会鉴,会修,机智百变,人情达炼。

  关键的是,出现的时机:丹华正着急修黄货,突然从天上掉来了一个手艺绝顶的高手?

  哪有这么巧的事情?

  “我让于季川兄妹试过,龙门、切口、元良印都能对得上。关键的是,他拜的还是赵老太太,又收了赵破烂儿子当弟子,来历应该没问题。”

  “我怀疑的不是他的来历,而是目的……”

  说了半句,女人突地一顿,“等等,你刚说,他多大?”

  “二十二!”

  二十二……呵呵,毛长齐了没有?

  感觉更巧了……

  女人皱着眉头:“你最好好好的打问一下……”

  随即,她又摇摇头:“算了,我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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