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的晨雾还没散干净,就像给古老都城罩了层薄纱。宁王府那超奢华的鎏金马车,在晨曦中闪瞎眼,“嘎吱嘎吱” 碾过青石板路,慢悠悠开进神机营辕门。林宇 “唰” 地掀开马车窗帘,一股浓烈的铁锈混合火药味扑面而来。校场东边靶墙上,新嵌入的铅弹在朦胧晨雾里冷飕飕地发光,跟夜空中的寒星似的;西边演武棚里,匠人们正 “叮叮当当” 敲着火铳枪管,那节奏在晨雾里回荡,活脱脱像后世工厂里的汽锤,超带感!
“父王,您快闻闻这味儿。” 林宇深吸一口气,兴奋得不行,大声嚷嚷,“跟我在实验室调火药时一模一样!” 他眼睛里闪着光,仿佛从这味道里嗅到了未来的希望。
宁王双手背在身后,悠闲地捋着下巴上那缕长须,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微笑。他目光深邃,像一湾深不见底的寒潭,在校场上慢慢扫过,那审视的架势,活像一位久经沙场的老将军,细细打量着自己苦心经营的战场,每一寸土地都刻在心里。“宇儿总说这神机营是‘大明的火种’,” 宁王声音低沉醇厚,从胸腔深处发出,带着威严,在空旷校场上悠悠回荡,“今儿就由你亲自挑精锐。不过……” 他猛地伸手,食指精准指向演武台旁那杆有点旧、色泽黯淡的 “神” 字旗,旗面饱经岁月,“神” 字在微风中飘动,好像在讲往昔热血沸腾的辉煌故事,“你找的可不是盲从的木偶,而是能扛起这杆大旗,一路披荆斩棘走向荣耀的猛士!” 林宇应了一声,潇洒地掀帘下车。一阵微风吹来,他月白色直裰被轻轻吹起一角,露出背上挂着的铜制火铳。这可不是普通火铳,是他亲手改良的燧发枪,枪托上刻着 “崇祯十年・蜀” 几个刚劲有力的小字。这枪比营中制式鸟铳短三寸,却多了个超酷炫的弹簧击锤,全是林宇的智慧结晶。
校场中央,三十名百户整整齐齐列队等候,身姿挺拔得像青松。林宇目光从前排扫过,带着审视和期待。突然,在末尾停住了。只见最末位的百户单膝跪地,拿着粗布仔细擦着火铳枪管,那专注劲儿,仿佛全世界只剩他和手中火铳。这人甲胄半新不旧,满是岁月斑驳痕迹,护心镜上一道三寸长划痕,却被磨得锃亮,反射着清晨微光;右臂肌肉发达得像钢铁,袖口卷起处,一道狰狞刀疤从肘弯延伸到手腕,像条蜿蜒蜈蚣,诉说着浴血奋战的过往。
“那位百户,叫啥名字?” 林宇问身旁的神机营指挥使,眼神还紧紧盯着那位百户,像被他身上独特气质吸引住了。
“回禀世子,此人名叫赵猛。” 指挥使微微躬身,刻意压低声音,透着几分敬意,“去年蓟州大战,局势那叫一个危如累卵。他只带二十个弟兄,奉命死守兵家必争的烽火台,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八旗军攻势如潮水,悍不畏死,连着三次凶猛冲锋,喊杀声震得人耳朵疼。赵猛他们依托烽火台,就靠手中鸟铳顽强抵抗。那一战,打得天昏地暗,山河都像被鲜血染红了。在孤立无援、近乎绝境的情况下,他们咬牙坚守了整整一日一夜,硬是靠顽强意志扛住敌人一波又一波进攻。后来,竟被人莫名其妙参了一本,说他‘擅自改动火铳形制’。世子您瞧他手中那鸟铳,枪托比军中制式宽了足足半寸多。据他说,这么设计‘托腮更稳当’,临阵射击能更精准瞄准,大幅提升射击准头。” 林宇眼睛 “唰” 地亮了,像夜空中突然亮起的星辰,“走,咱去会会这位赵百户。” 他脚步轻快又坚定,朝赵猛走去,心里满是期待。
赵猛正专心擦着火铳,听到渐渐靠近的脚步声,缓缓抬起头,浓密眉毛微微一挑。他在神机营这么多年,见过不少京城贵胄子弟,那些王府世子,从小锦衣玉食,被捧在手心里,举手投足都是养尊处优的范儿,眼神里常常透着傲慢和对旁人的不屑。可眼前这位,身着素净便服,却散发着截然不同的气质。眼眸中燃烧着炽热的热情,像烧红的铁水,感觉能把周围空气都点燃,让氛围瞬间升温。赵猛见状,嘴角扯出一抹不羁的笑,随手把擦好的火铳往地上重重一杵,声若洪钟,带着边塞儿郎的粗粝豪爽,大声说:“哟,这不是宁王世子嘛!今儿咋有空来咱神机营,是日子太闲来看热闹,还是打算挑几个称心奴才使唤使唤?”“看本事。” 林宇弯腰捡起赵猛脚边的弹丸,在掌心颠了颠,感受重量和质感,“听说赵百户改过火铳,连装药方法都改了?” 他眼神里满是好奇和探究,像在探索未知宝藏。
赵猛一听这话,本就粗壮的身躯微微一僵,眼神瞬间锐利得像隼,像潜伏暗处警惕危险的猎豹。他眉头一皱,脸上肌肉紧绷,声音不自觉提高几分,带着浓浓的防备,“咋的?莫不是想参我一本?” 话语里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愤懑,毕竟之前就因为改动火铳形制吃过亏,被上司狠狠训了一顿,现在旧事重提,怎能不让他警惕。“参你干啥?” 林宇解下腰间燧发枪,动作流畅自然,“我这杆枪,装药不用引信,击锤一扣就能发火。你那鸟铳,从填药到击发要七步,我这杆,三步就行。” 说着,他转身指向二十丈外的靶墙,这距离比营中惯例的十丈远了一倍,仿佛在展示一种全新可能。
“比啥?” 赵猛一听,喉头不自觉滚动,狠狠咽下一口唾沫。此刻,他心脏在胸腔里剧烈跳动,像即将挣脱牢笼的困兽。心里既紧张又兴奋,像站在命运十字路口,马上要迎来一场能改写轨迹的关键较量。“比三发三中。” 林宇把燧发枪扔给赵猛,动作潇洒自信,“用你的方法装药,用我的枪。” 他对自己发明充满信心,也相信赵猛的实力。
赵猛稳稳伸出双手,接住递来的火绳枪。指尖刚碰到冰冷击锤,他浑身猛地一震,像被电流击中。这杆枪入手,仿佛带着神秘古老力量,顺着手臂直窜心底,让心跳不由自主加快,像要从胸腔蹦出来。他缓缓蹲下身子,身旁放着个有点破旧的牛皮袋,袋口微微敞开。他小心翼翼探手进去,掏出一小包精心准备的细火药。这火药可不一般,是他背着人,偷偷用筛子细细筛了七遍的成果,比营中粗制滥造的火药细了三分。每一粒火药在掌心闪烁微光,凝聚着他无数日夜的心血和对这场选拔的期望。
填药时,他先拧开装药的牛角筒,动作轻缓得近乎虔诚,生怕惊扰了什么。药粉缓缓流入枪膛,发出细微簌簌声。接着,拿起裹好的弹丸,这弹丸也是他精心打磨,大小重量恰到好处。他把弹丸轻轻放入枪膛,随后拿起通条,开始压实火药和弹丸。这时,他动作突然慢下来,眼神满是柔和,好像手中火绳枪不是杀人利器,而是稀世珍宝。他一下一下,缓慢有力地压实,每个动作都充满虔诚和专注,像在完成一场神圣仪式。“第一发。” 林宇往后退两步,给赵猛留出空间,同时观察他一举一动。
赵猛深吸一口气,抵肩、闭上左眼、扣击锤。“咔” 的一声轻响,火星迸出,铅弹 “咻” 地穿透靶心。校场瞬间安静下来,三十名百户都挺直腰杆,眼里满是震惊和敬佩。这一枪,不仅展示了赵猛高超枪法,也让他们看到新式燧发枪的威力。
“第二发。” 林宇声音打破短暂寂静,像战鼓催促赵猛继续。
赵猛手开始微微发抖,往昔经历像走马灯在脑海不断浮现。蓟州城下,大雨倾盆,他死死握着鸟铳,雨水顺着脸颊、枪身滑落。扣下扳机那一刻,引信竟被雨水浇灭,发出 “滋滋” 声响。他眼睁睁看着八旗军骑兵如潮水涌来,寒光闪闪马刀高高举起,身旁战友在惨叫中一个个倒下。他拼命装填弹药,可颤抖双手不听使唤,那种面对死亡威胁的无力和绝望,至今像块大石头压在心头,让他喘不过气。
回营后,等他的不是战场奋勇杀敌的嘉奖,而是被参 “私自改动军器”。他被五花大绑拖到军帐前,周围是冷漠目光。按军法,这可是要被杖毙的大罪。他跪在地上,看着行刑军棍高高举起,在生死边缘徘徊,满心恐惧,冷汗湿透后背,每分每秒都煎熬无比。
当这杆造型奇特的 “怪枪” 突然出现在面前,他先是吓一跳,很快好奇心占了上风。眼里满是好奇和期待,心里琢磨这杆枪或许能改变什么,让自己不再像从前那么无力。这些回忆如汹涌潮水涌上心头,交织在一起,让他情绪复杂激动,难以自控。“砰!” 第二发又稳稳命中靶心。这一枪,像是对过去的宣泄,也是对未来的承诺。
“第三发。” 林宇声音像盆冷水,浇在赵猛发热脑袋上,让他瞬间冷静。
赵猛突然抬头:“这枪…… 是你改良的?” 他眼里满是疑惑和敬佩,望着林宇,像在看神秘传奇人物。
“这是我最新研制的燧发枪,和传统火绳枪大不一样,就算下雨天也能正常发火。” 林宇边说边拿起身旁燧发枪,动作熟稔,脸上露出自信骄傲的笑容,“我不日就要奔赴蜀地,听说那儿常年多雨,气候湿润,这利器肯定能派上大用场。” 他话语简洁,有心人却能听出背后似乎藏着宏大周密计划。赵猛眼眶一下子红了。他举起枪,第三发精准钉进前两发弹孔里,三发子弹叠成一点。校场瞬间爆发出喝彩声,欢呼声此起彼伏,都要冲破云霄了。就连远处的宁王都忍不住鼓掌大笑,对这精彩一幕赞不绝口。
“赵百户。” 林宇大步走到赵猛面前,身姿挺拔,眼神真诚又满是期待。他微微顿了顿,目光扫视四周,见没人,才又开口,声音沉稳有力:“如今我领了皇命,马上要去蜀地。这任务可不轻松,既要开辟土地种玉米解决粮荒,又要勘探铁矿冶炼精铁,还要钻研火器,造出更厉害的火枪。赵百户,我知道你能力强,做事果敢。你要是跟我去,百户之职照旧。不过……” 他刻意压低声音,像在说攸关天下局势的惊天秘密,“要是你立下大功,以后掌管神机监,手握天下火器研发、制造大权,号令神机营,这前景,你愿不愿意拼一把?” 这番话,句句像重锤敲在赵猛心坎上,既是充满诱惑的邀请,也是林宇对他过往功绩和能力的高度认可。赵猛 “咚” 地单膝跪地,铁盔砸在青石板上,声音响亮:“末将赵猛,愿随世子入蜀!只求……” 他抹了把脸,努力抑制激动,“只求能造出打穿八旗重甲的枪!” 他声音坚定有力,像在向天地宣告决心。
林宇目光坚定,伸手稳稳扶起赵猛,指尖碰到他手臂上那道狰狞刀疤,心中感慨万千。“能,肯定能!” 他加重语气,话语充满不容置疑的力量,“这火炮超厉害,不光能轻松打穿重甲,把敌人防御瞬间击破,还能打到十里之外。想象一下,咱们火炮一字排开,炮弹呼啸而出,敌人就算躲在重重防护后,也跑不掉。” 他边说边比划,像已经看到震撼场景,给赵猛描绘充满希望的未来画卷。这时,晨雾完全散去,阳光照在校场 “神” 字旗上。旗角随风翻卷,好像在为这场精彩比试欢呼。林宇眼角余光瞥见远处一顶八抬大轿一闪而过,轿帘缝隙露出半只绣着金线的官靴。他不动声色握紧赵猛手腕,昨晚收到密报说:都察院左都御史的侄子,正是负责 “护送” 他入蜀的官员。这发现让他心里涌起一丝警惕,感觉背后藏着阴谋。
“三日后就启程,这次蜀地之行责任重大,可不能出半点岔子。” 林宇目光如炬,神色凝重看向赵猛,语气沉稳果断,透着威严,“今晚你到我府里来,我有本精心写的《火铳改良要则》,你先拿去好好研读。这书里记着好多火铳改良要点,对咱们以后行动很有帮助。” 他微微顿了顿,想了想又说,“另外,你赶紧去军中挑二十个最壮实的弟兄。记住,要会打铁的,以后打造改良火铳零部件用得着;懂算术的也不能少,计算弹道、调配火药都靠他们;还有能看地图的,蜀地地形复杂,行军路线规划全靠他们。” 这些细致安排,都是为即将到来的蜀地之行精心准备,每个细节都像精密齿轮一环,紧密关联未来成败,稍有差错可能就满盘皆输。赵猛重重点头,转身时腰杆挺得笔直,像已经成了林宇最坚定的追随者。他突然想起,刚才林宇递枪时,枪托里塞了张纸条,上面写着:“蜀地有座山,叫峨眉山,产好铁。” 这小动作让他感受到林宇的细心和信任,也对未来蜀地之行充满期待。
宁王迈着沉稳步伐,慢慢走到林宇身旁,目光紧追赵猛远去的背影,不禁感慨:“这赵猛,真是块好钢啊!” 他微微眯眼,眼神里满是赞赏,语气透着对赵猛表现的高度认可和满意。“父王,” 林宇望着校场外渐渐扬起的尘土,眼神坚定又憧憬,“儿臣去蜀地,不光带二十个兵,还要带二十颗种子 —— 能让大明重新活过来的种子。” 他声音低沉有力,像在向父王诉说伟大使命。
远处,赵猛正扯着嗓子喊人:“张二牛!你不是会算田亩吗?收拾包袱跟我走!王铁头!把你打铁的家伙全带上!” 他声音在空气中回荡,超有号召力,像在召集一群志同道合的勇士,冲向未知未来。
林宇下意识抬手,轻轻抚上背后燧发枪,枪身凉意透过手掌传来,让他思绪飘回昨夜。书房里烛火摇曳,昏黄光线在书页上跳动。他铺开纸张,凭记忆精心绘制蒸汽机草图,线条刚劲流畅,被小心压在《农政全书》下面,像藏着扭转乾坤的秘宝。草图旁,密密麻麻列着他用现代数理公式反复推算的火药配比,每个数字都是他在这时代破局的关键筹码。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山峦叠嶂、沟壑纵横,寻常商旅往来都苦不堪言。可林宇心里有底,他知道,春汛来临时,江水奔腾,长江上商船往来,这些商船就是他改变局势的希望之舟。船上囤着从异域辗转找来的玉米种,颗颗饱满,像孕育着无尽生机;还有按现代工艺改良的新式犁具,刃口锋利,构造精巧,肯定能让蜀地农田焕然一新。更重要的是,那二十杆倾注他心血改良的燧发枪,枪身锃亮,枪膛精准度远超旧制,一声令下就能爆发惊人威力。这些物资是他在蜀地开疆拓土、大展宏图的基石,承载着他对风雨飘摇中大明未来的无限憧憬,他坚信这些能成为大明复兴的曙光。而此刻,都察院那顶大轿里,左都御史的侄子正捏着密信,吓得浑身发抖。信上写着:“林宇入蜀,格杀勿论。” 他望着校场里挺直的背影,突然打了个寒颤:这世子,怕不是个凡人。他心里充满恐惧和犹豫,不知道咋面对接下来的任务,林宇的神秘和强大,让他压力山大。
晨光照亮林宇腰间玉佩,那是宁王府镇府之物,刻着 “忠” 字。他望着东方渐渐升起的朝阳,轻声说:“崇祯十年,蜀地见。” 这声低语,像他对未来的誓言,也是对大明命运的挑战,在晨光中久久回荡。
“父王,您快闻闻这味儿。” 林宇深吸一口气,兴奋得不行,大声嚷嚷,“跟我在实验室调火药时一模一样!” 他眼睛里闪着光,仿佛从这味道里嗅到了未来的希望。
宁王双手背在身后,悠闲地捋着下巴上那缕长须,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微笑。他目光深邃,像一湾深不见底的寒潭,在校场上慢慢扫过,那审视的架势,活像一位久经沙场的老将军,细细打量着自己苦心经营的战场,每一寸土地都刻在心里。“宇儿总说这神机营是‘大明的火种’,” 宁王声音低沉醇厚,从胸腔深处发出,带着威严,在空旷校场上悠悠回荡,“今儿就由你亲自挑精锐。不过……” 他猛地伸手,食指精准指向演武台旁那杆有点旧、色泽黯淡的 “神” 字旗,旗面饱经岁月,“神” 字在微风中飘动,好像在讲往昔热血沸腾的辉煌故事,“你找的可不是盲从的木偶,而是能扛起这杆大旗,一路披荆斩棘走向荣耀的猛士!” 林宇应了一声,潇洒地掀帘下车。一阵微风吹来,他月白色直裰被轻轻吹起一角,露出背上挂着的铜制火铳。这可不是普通火铳,是他亲手改良的燧发枪,枪托上刻着 “崇祯十年・蜀” 几个刚劲有力的小字。这枪比营中制式鸟铳短三寸,却多了个超酷炫的弹簧击锤,全是林宇的智慧结晶。
校场中央,三十名百户整整齐齐列队等候,身姿挺拔得像青松。林宇目光从前排扫过,带着审视和期待。突然,在末尾停住了。只见最末位的百户单膝跪地,拿着粗布仔细擦着火铳枪管,那专注劲儿,仿佛全世界只剩他和手中火铳。这人甲胄半新不旧,满是岁月斑驳痕迹,护心镜上一道三寸长划痕,却被磨得锃亮,反射着清晨微光;右臂肌肉发达得像钢铁,袖口卷起处,一道狰狞刀疤从肘弯延伸到手腕,像条蜿蜒蜈蚣,诉说着浴血奋战的过往。
“那位百户,叫啥名字?” 林宇问身旁的神机营指挥使,眼神还紧紧盯着那位百户,像被他身上独特气质吸引住了。
“回禀世子,此人名叫赵猛。” 指挥使微微躬身,刻意压低声音,透着几分敬意,“去年蓟州大战,局势那叫一个危如累卵。他只带二十个弟兄,奉命死守兵家必争的烽火台,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八旗军攻势如潮水,悍不畏死,连着三次凶猛冲锋,喊杀声震得人耳朵疼。赵猛他们依托烽火台,就靠手中鸟铳顽强抵抗。那一战,打得天昏地暗,山河都像被鲜血染红了。在孤立无援、近乎绝境的情况下,他们咬牙坚守了整整一日一夜,硬是靠顽强意志扛住敌人一波又一波进攻。后来,竟被人莫名其妙参了一本,说他‘擅自改动火铳形制’。世子您瞧他手中那鸟铳,枪托比军中制式宽了足足半寸多。据他说,这么设计‘托腮更稳当’,临阵射击能更精准瞄准,大幅提升射击准头。” 林宇眼睛 “唰” 地亮了,像夜空中突然亮起的星辰,“走,咱去会会这位赵百户。” 他脚步轻快又坚定,朝赵猛走去,心里满是期待。
赵猛正专心擦着火铳,听到渐渐靠近的脚步声,缓缓抬起头,浓密眉毛微微一挑。他在神机营这么多年,见过不少京城贵胄子弟,那些王府世子,从小锦衣玉食,被捧在手心里,举手投足都是养尊处优的范儿,眼神里常常透着傲慢和对旁人的不屑。可眼前这位,身着素净便服,却散发着截然不同的气质。眼眸中燃烧着炽热的热情,像烧红的铁水,感觉能把周围空气都点燃,让氛围瞬间升温。赵猛见状,嘴角扯出一抹不羁的笑,随手把擦好的火铳往地上重重一杵,声若洪钟,带着边塞儿郎的粗粝豪爽,大声说:“哟,这不是宁王世子嘛!今儿咋有空来咱神机营,是日子太闲来看热闹,还是打算挑几个称心奴才使唤使唤?”“看本事。” 林宇弯腰捡起赵猛脚边的弹丸,在掌心颠了颠,感受重量和质感,“听说赵百户改过火铳,连装药方法都改了?” 他眼神里满是好奇和探究,像在探索未知宝藏。
赵猛一听这话,本就粗壮的身躯微微一僵,眼神瞬间锐利得像隼,像潜伏暗处警惕危险的猎豹。他眉头一皱,脸上肌肉紧绷,声音不自觉提高几分,带着浓浓的防备,“咋的?莫不是想参我一本?” 话语里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愤懑,毕竟之前就因为改动火铳形制吃过亏,被上司狠狠训了一顿,现在旧事重提,怎能不让他警惕。“参你干啥?” 林宇解下腰间燧发枪,动作流畅自然,“我这杆枪,装药不用引信,击锤一扣就能发火。你那鸟铳,从填药到击发要七步,我这杆,三步就行。” 说着,他转身指向二十丈外的靶墙,这距离比营中惯例的十丈远了一倍,仿佛在展示一种全新可能。
“比啥?” 赵猛一听,喉头不自觉滚动,狠狠咽下一口唾沫。此刻,他心脏在胸腔里剧烈跳动,像即将挣脱牢笼的困兽。心里既紧张又兴奋,像站在命运十字路口,马上要迎来一场能改写轨迹的关键较量。“比三发三中。” 林宇把燧发枪扔给赵猛,动作潇洒自信,“用你的方法装药,用我的枪。” 他对自己发明充满信心,也相信赵猛的实力。
赵猛稳稳伸出双手,接住递来的火绳枪。指尖刚碰到冰冷击锤,他浑身猛地一震,像被电流击中。这杆枪入手,仿佛带着神秘古老力量,顺着手臂直窜心底,让心跳不由自主加快,像要从胸腔蹦出来。他缓缓蹲下身子,身旁放着个有点破旧的牛皮袋,袋口微微敞开。他小心翼翼探手进去,掏出一小包精心准备的细火药。这火药可不一般,是他背着人,偷偷用筛子细细筛了七遍的成果,比营中粗制滥造的火药细了三分。每一粒火药在掌心闪烁微光,凝聚着他无数日夜的心血和对这场选拔的期望。
填药时,他先拧开装药的牛角筒,动作轻缓得近乎虔诚,生怕惊扰了什么。药粉缓缓流入枪膛,发出细微簌簌声。接着,拿起裹好的弹丸,这弹丸也是他精心打磨,大小重量恰到好处。他把弹丸轻轻放入枪膛,随后拿起通条,开始压实火药和弹丸。这时,他动作突然慢下来,眼神满是柔和,好像手中火绳枪不是杀人利器,而是稀世珍宝。他一下一下,缓慢有力地压实,每个动作都充满虔诚和专注,像在完成一场神圣仪式。“第一发。” 林宇往后退两步,给赵猛留出空间,同时观察他一举一动。
赵猛深吸一口气,抵肩、闭上左眼、扣击锤。“咔” 的一声轻响,火星迸出,铅弹 “咻” 地穿透靶心。校场瞬间安静下来,三十名百户都挺直腰杆,眼里满是震惊和敬佩。这一枪,不仅展示了赵猛高超枪法,也让他们看到新式燧发枪的威力。
“第二发。” 林宇声音打破短暂寂静,像战鼓催促赵猛继续。
赵猛手开始微微发抖,往昔经历像走马灯在脑海不断浮现。蓟州城下,大雨倾盆,他死死握着鸟铳,雨水顺着脸颊、枪身滑落。扣下扳机那一刻,引信竟被雨水浇灭,发出 “滋滋” 声响。他眼睁睁看着八旗军骑兵如潮水涌来,寒光闪闪马刀高高举起,身旁战友在惨叫中一个个倒下。他拼命装填弹药,可颤抖双手不听使唤,那种面对死亡威胁的无力和绝望,至今像块大石头压在心头,让他喘不过气。
回营后,等他的不是战场奋勇杀敌的嘉奖,而是被参 “私自改动军器”。他被五花大绑拖到军帐前,周围是冷漠目光。按军法,这可是要被杖毙的大罪。他跪在地上,看着行刑军棍高高举起,在生死边缘徘徊,满心恐惧,冷汗湿透后背,每分每秒都煎熬无比。
当这杆造型奇特的 “怪枪” 突然出现在面前,他先是吓一跳,很快好奇心占了上风。眼里满是好奇和期待,心里琢磨这杆枪或许能改变什么,让自己不再像从前那么无力。这些回忆如汹涌潮水涌上心头,交织在一起,让他情绪复杂激动,难以自控。“砰!” 第二发又稳稳命中靶心。这一枪,像是对过去的宣泄,也是对未来的承诺。
“第三发。” 林宇声音像盆冷水,浇在赵猛发热脑袋上,让他瞬间冷静。
赵猛突然抬头:“这枪…… 是你改良的?” 他眼里满是疑惑和敬佩,望着林宇,像在看神秘传奇人物。
“这是我最新研制的燧发枪,和传统火绳枪大不一样,就算下雨天也能正常发火。” 林宇边说边拿起身旁燧发枪,动作熟稔,脸上露出自信骄傲的笑容,“我不日就要奔赴蜀地,听说那儿常年多雨,气候湿润,这利器肯定能派上大用场。” 他话语简洁,有心人却能听出背后似乎藏着宏大周密计划。赵猛眼眶一下子红了。他举起枪,第三发精准钉进前两发弹孔里,三发子弹叠成一点。校场瞬间爆发出喝彩声,欢呼声此起彼伏,都要冲破云霄了。就连远处的宁王都忍不住鼓掌大笑,对这精彩一幕赞不绝口。
“赵百户。” 林宇大步走到赵猛面前,身姿挺拔,眼神真诚又满是期待。他微微顿了顿,目光扫视四周,见没人,才又开口,声音沉稳有力:“如今我领了皇命,马上要去蜀地。这任务可不轻松,既要开辟土地种玉米解决粮荒,又要勘探铁矿冶炼精铁,还要钻研火器,造出更厉害的火枪。赵百户,我知道你能力强,做事果敢。你要是跟我去,百户之职照旧。不过……” 他刻意压低声音,像在说攸关天下局势的惊天秘密,“要是你立下大功,以后掌管神机监,手握天下火器研发、制造大权,号令神机营,这前景,你愿不愿意拼一把?” 这番话,句句像重锤敲在赵猛心坎上,既是充满诱惑的邀请,也是林宇对他过往功绩和能力的高度认可。赵猛 “咚” 地单膝跪地,铁盔砸在青石板上,声音响亮:“末将赵猛,愿随世子入蜀!只求……” 他抹了把脸,努力抑制激动,“只求能造出打穿八旗重甲的枪!” 他声音坚定有力,像在向天地宣告决心。
林宇目光坚定,伸手稳稳扶起赵猛,指尖碰到他手臂上那道狰狞刀疤,心中感慨万千。“能,肯定能!” 他加重语气,话语充满不容置疑的力量,“这火炮超厉害,不光能轻松打穿重甲,把敌人防御瞬间击破,还能打到十里之外。想象一下,咱们火炮一字排开,炮弹呼啸而出,敌人就算躲在重重防护后,也跑不掉。” 他边说边比划,像已经看到震撼场景,给赵猛描绘充满希望的未来画卷。这时,晨雾完全散去,阳光照在校场 “神” 字旗上。旗角随风翻卷,好像在为这场精彩比试欢呼。林宇眼角余光瞥见远处一顶八抬大轿一闪而过,轿帘缝隙露出半只绣着金线的官靴。他不动声色握紧赵猛手腕,昨晚收到密报说:都察院左都御史的侄子,正是负责 “护送” 他入蜀的官员。这发现让他心里涌起一丝警惕,感觉背后藏着阴谋。
“三日后就启程,这次蜀地之行责任重大,可不能出半点岔子。” 林宇目光如炬,神色凝重看向赵猛,语气沉稳果断,透着威严,“今晚你到我府里来,我有本精心写的《火铳改良要则》,你先拿去好好研读。这书里记着好多火铳改良要点,对咱们以后行动很有帮助。” 他微微顿了顿,想了想又说,“另外,你赶紧去军中挑二十个最壮实的弟兄。记住,要会打铁的,以后打造改良火铳零部件用得着;懂算术的也不能少,计算弹道、调配火药都靠他们;还有能看地图的,蜀地地形复杂,行军路线规划全靠他们。” 这些细致安排,都是为即将到来的蜀地之行精心准备,每个细节都像精密齿轮一环,紧密关联未来成败,稍有差错可能就满盘皆输。赵猛重重点头,转身时腰杆挺得笔直,像已经成了林宇最坚定的追随者。他突然想起,刚才林宇递枪时,枪托里塞了张纸条,上面写着:“蜀地有座山,叫峨眉山,产好铁。” 这小动作让他感受到林宇的细心和信任,也对未来蜀地之行充满期待。
宁王迈着沉稳步伐,慢慢走到林宇身旁,目光紧追赵猛远去的背影,不禁感慨:“这赵猛,真是块好钢啊!” 他微微眯眼,眼神里满是赞赏,语气透着对赵猛表现的高度认可和满意。“父王,” 林宇望着校场外渐渐扬起的尘土,眼神坚定又憧憬,“儿臣去蜀地,不光带二十个兵,还要带二十颗种子 —— 能让大明重新活过来的种子。” 他声音低沉有力,像在向父王诉说伟大使命。
远处,赵猛正扯着嗓子喊人:“张二牛!你不是会算田亩吗?收拾包袱跟我走!王铁头!把你打铁的家伙全带上!” 他声音在空气中回荡,超有号召力,像在召集一群志同道合的勇士,冲向未知未来。
林宇下意识抬手,轻轻抚上背后燧发枪,枪身凉意透过手掌传来,让他思绪飘回昨夜。书房里烛火摇曳,昏黄光线在书页上跳动。他铺开纸张,凭记忆精心绘制蒸汽机草图,线条刚劲流畅,被小心压在《农政全书》下面,像藏着扭转乾坤的秘宝。草图旁,密密麻麻列着他用现代数理公式反复推算的火药配比,每个数字都是他在这时代破局的关键筹码。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山峦叠嶂、沟壑纵横,寻常商旅往来都苦不堪言。可林宇心里有底,他知道,春汛来临时,江水奔腾,长江上商船往来,这些商船就是他改变局势的希望之舟。船上囤着从异域辗转找来的玉米种,颗颗饱满,像孕育着无尽生机;还有按现代工艺改良的新式犁具,刃口锋利,构造精巧,肯定能让蜀地农田焕然一新。更重要的是,那二十杆倾注他心血改良的燧发枪,枪身锃亮,枪膛精准度远超旧制,一声令下就能爆发惊人威力。这些物资是他在蜀地开疆拓土、大展宏图的基石,承载着他对风雨飘摇中大明未来的无限憧憬,他坚信这些能成为大明复兴的曙光。而此刻,都察院那顶大轿里,左都御史的侄子正捏着密信,吓得浑身发抖。信上写着:“林宇入蜀,格杀勿论。” 他望着校场里挺直的背影,突然打了个寒颤:这世子,怕不是个凡人。他心里充满恐惧和犹豫,不知道咋面对接下来的任务,林宇的神秘和强大,让他压力山大。
晨光照亮林宇腰间玉佩,那是宁王府镇府之物,刻着 “忠” 字。他望着东方渐渐升起的朝阳,轻声说:“崇祯十年,蜀地见。” 这声低语,像他对未来的誓言,也是对大明命运的挑战,在晨光中久久回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