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江城科技大学,金黄的梧桐树叶铺满了财务处门前大道,风一吹便打着旋儿飘落,将这所百年高校的人文气息衬得愈发浓厚。学校办公楼一楼财务处,却没有这份惬意,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压抑的紧张感,打印机嗡嗡作响,吐出的一份份文件上,“科研经费专项核查”“典型案例通报”的字样格外刺眼。
财务处张磊坐在办公桌前,指尖捏着一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刚下发的通报,指节微微泛白。他任财务处分管科研经费管理的副处长已满4年,此前曾在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科工作多年,对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决算、报销的流程,能从容应对,可这份通报,像一盆冷水,浇得他浑身发凉。通报上的每一个案例,每一组数字,都像一把尖刀,刺破了高校科研光鲜的外衣,露出了背后暗藏的乱象——那些本该用于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科研经费,竟被一些高校教师用五花八门的手段套取、侵占,沦为个人敛财的工具。
江城科技大学作为部属211重点高校,是教育、科技与人才的核心枢纽。这些年,国家对科研投入的力度持续加大,每年划拨给学校的科研经费数以亿计,学校承担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任务也日益繁重,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多个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成果,为国家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作出了重要贡献。可越是这样,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与管理,就越显得至关重要——它不仅关乎科研诚信的底线,更关乎每一分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关乎科研事业的长远发展。
“张处,这份通报您看完了吗?李校长让我们赶紧组织各学院科研负责人开会,传达通报精神,还要开展自查自纠。”科员小李拿着一份会议通知,快步走进办公室,语气中带着几分焦急。
张磊揉了揉眉心,将通报放在桌上,指尖在那些案例上轻轻划过:“看完了,触目惊心。这些人,都是高校的骨干教师,有的甚至是学科带头人,本该是科研路上的领路人,却偏偏在金钱面前迷失了方向,一步步突破纪律底线,触犯法律红线,最终落得身败名裂、身陷囹圄的下场,太可惜了。”
小李叹了口气,点点头:“是啊,我刚才看的时候也吓了一跳,动辄几百万、上千万的套取金额,手段还那么隐蔽。咱们学校虽然目前没出现这样的严重问题,但通报里提到的一些漏洞,咱们这儿也未必完全没有。比如上次审核报销单据,有个老师提交的外协合同,附件就不太规范,当时我们让他补充材料,他还一脸不耐烦,说我们吹毛求疵。”
张磊的脸色沉了下来:“这不是吹毛求疵,是底线问题。科研经费是国家的钱,是用来做学问、搞创新的,不是用来满足个人私欲的。这次通报的目的,就是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让我们所有人都清醒过来,守住规矩,敬畏制度。”他顿了顿,继续说道,“你去通知各学院,下午两点在学术报告厅开会,务必让每一位科研负责人都到场,还有那些正在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的教师,也要求他们参加。我要亲自传达通报精神,把这些案例一个个讲清楚,让大家好好醒醒脑、敲敲警钟。”
下午两点,学术报告厅里座无虚席。各学院的科研院长、系主任,还有数百名承担科研课题的教师,纷纷坐在台下,神色各异。有人一脸严肃,认真地翻看着手中的通报复印件;有人低声交谈,语气中带着几分惊讶和不解;还有少数人,眼神闪烁,坐立不安,仿佛通报里的案例,戳中了他们的隐秘心事。
学校分管财务工作的李校长,先上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进行了简略讲解,并代表学校要求科技管理部门科发院与科技转化中心,在学校放寒假前,积极配合财务处相关科室,严查学校教师有无套取科研经费的违规现象,寒假过后就需要开始正式整改。接着李校长让财务处张磊副处长上台传达通报精神。
张磊走上讲台,拿起话筒,目光缓缓扫过全场,原本嘈杂的报告厅瞬间安静下来。“各位老师,今天召集大家开会,只有一个核心目的——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高校教师套取科研经费典型案例的通报精神,开展科研经费规范使用警示教育,筑牢大家的纪律防线,确保我们学校的科研经费,真正用在刀刃上,用在推动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上。”
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严肃:“大家都知道,这些年国家对科研的投入越来越大,就是希望我们高校能扛起科技创新的大旗,培养出更多优秀的科研人才,拿出更多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可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些高校教师却无视纪律、践踏法律,用各种手段套取科研经费,损害的不仅是国家的利益,更是高校的声誉,是整个科研行业的公信力。今天,我就把通报里的典型案例,一个个讲给大家听,希望每一位老师都能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第一种常见的手段,就是利用关联公司转移科研经费。这种手段隐蔽性强,套取金额大,危害极大。”张磊拿起通报,缓缓念道,“案例一,浙江某高校教师陈某某,是该校某重点学科的骨干教师,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科研课题。可他并没有把心思放在科研上,反而动起了歪心思,注册了两家公司,自己实际控制,然后将这两家公司列为自己课题的外协单位。”
台下有人轻轻吸气,张磊继续说道:“大家都知道,科研课题中,外协合作是很常见的,比如有些实验设备、数据处理,自己学校做不了,就需要委托外部单位来做。可陈某某的这两家公司,根本不具备相应的科研能力,所谓的外协合作,全是假的。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伪造虚假的合同、发票,把国家科研经费一笔笔转入自己控制的公司账户,前后共计套取了900余万元,全部占为己有。”
“900多万啊!”有人低声惊呼,“这得做多少科研工作才能用到这么多钱,他竟然就这么套取了。”
张磊缓缓地点了点头,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忧虑和惋惜,他的声音低沉而又严肃地说道:“没错啊!整整九百多万呢,这些钱原本应该用在购买先进的科研设备上面,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开展各种复杂而深入的实验研究;还能够给那些有潜力的年轻学者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帮助他们成长为优秀的科学家;更重要的是,这笔资金可以投入到对研究生们的教育与培训之中,为国家培养出一批批顶尖人才。然而,令人痛心疾首的是,这么一大笔钱竟然被那个自私自利之人拿去满足自己无穷无尽的贪欲!要知道,纸永远都无法包住熊熊燃烧的火焰,无论怎样掩盖,真相迟早都会大白于天下。
果不其然,经过一番严密调查之后,他那卑劣无耻的违法行径终于浮出水面并遭到严厉惩处——法院毫不留情地宣判他入狱服刑十年之久,同时还要缴纳高达二十万的巨额罚金作为惩罚。这整整十个春秋啊,可是一个人一生中最为黄金璀璨、充满希望憧憬的美好时光呀!如今却只能在冰冷刺骨的牢房里面虚度光阴……至此,他曾经辉煌一时的学术道路算是走到尽头,再无翻身之日可言;不仅如此,他所拥有的美满幸福小家庭恐怕也会因此遭受前所未有的重创甚至破裂解体吧!那么请问,这样做到底值不值得呢?依我看呐,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是否定无疑的。”
他顿了顿,继续讲第二个案例:“还有北京某高校的教师李某某,更是胆大妄为。他伙同他人,利用自己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便利,不仅自己套取科研经费,还把手伸向了课题组其他老师的经费。他通过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方式,前后套取了3756万元,其中有2092万元,是课题组其他老师的科研经费。”
台下顿时炸开了锅,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只听有人愤愤不平地嚷道:“这家伙也忒黑心肠了!居然敢贪污国家钱财不说,连同事们的血汗钱都不放过啊!”另一人附和着点头称是,表示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
张磊义愤填膺地接着说:“可不是嘛,他简直丧心病狂!而且更可恶的是,他把骗来的钱并未肆意挥霍掉,反而偷偷摸摸转到由他本人掌控的那家公司去了。紧接着呢,又拿这笔赃款去参股好几家企业,妄图不劳而获、坐收渔利。可惜呀,他千算万算却没料到,自己苦心孤诣构筑起来的发财迷梦,到头来终究还是化为泡影咯。最后,法院经过一番审理后做出判决——李某某被判了 12 年有期徒刑,并需缴纳高达 300 万元人民币的巨额罚款哦!至于那个跟他一起作案的张某某,则同样难逃法网,被判了 5 年零 8 个月的监禁刑以及 20 万块大洋的罚金呐!整整 12 个春秋的牢狱之灾和整整 300 万沉甸甸的罚金,这便是他俩因贪欲作祟所必须付出的惨痛代价哟!”
说完这番话,张磊稍稍停顿片刻,端起水杯猛灌一大口,似乎想借此让自己激动不已的心绪尽快恢复平静。随后,他继续告诫在座的诸位老师:“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呀!像李某某这般通过关联企业来挪用科研资金的手段,表面看上去好像挺高明挺隐秘的,但实际上却是破绽百出、不堪一击呢!”这些人以为,只要伪造好合同、发票,就能蒙混过关,却忘了,科研经费的监管越来越严格,每一笔钱的流向,都会被全程追踪。你控制的公司,你的资金往来,你的个人消费,只要有一点异常,就会被发现。所以,这种歪心思,千万不能动,一动,就会万劫不复。”
“除了利用关联公司,第二种常见的手段,就是通过虚假合同、虚假发票套取科研经费。这种手段更为普遍,很多人以为,找几张假发票,签几份假合同,就能轻松套取经费,却不知道,这已经构成了诈骗,是违法行为。”
张磊面色凝重地拿起那份沉甸甸的通报文件,深吸一口气后,开始大声朗读起来:"案例三,天津市一所知名高等院校的教师严某某,此人善于钻研各类规章制度中的漏洞,并充分利用这一点谋取私利。经过一番精心策划和组织,他竟然与其他一些人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共同炮制出整整 24 份完全虚构的横向科研合同!而这些所谓的'合同'涉及到的总金额更是令人咋舌——足足有一千四百七十万之巨啊!"
说到这里,张磊稍微停顿了一下,让在场众人能够更好地理解这个惊人数字背后所隐藏的真相。接着,他继续说道:"要知道,对于大多数横向课题来说,通常都会伴随着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支持。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严某某所签署的这些合同居然全部都是彻头彻尾的假货!它们根本就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科研合作项目或者相关工作成果。也就是说,这些钱实际上都是被白白浪费掉了!"
最后,张磊用一种愤怒且痛心疾首的语气总结道:"更为恶劣的是,凭借着这些子虚乌有的虚假合同,严某某成功骗取到了多达二百四十六万元的巨额配套经费!不仅如此,他还通过虚报发票等手段来实现进一步的报销操作,从而堂而皇之地将其中的二百二十万元非法占为私有!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对国家教育资源的严重亵渎和挥霍!"张磊继续说道,“他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可财务部门在审核报销单据时,发现了发票的异常——很多发票的开具单位、金额、用途,都与合同不符,而且没有相应的成果支撑。经过深入调查,他的违法行为被彻底查处,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0万元,违法所得全部予以退赔。”
除此之外,来自北京某个研究所的工程师殷某某可谓是胆大包天到极致!此人仗着自身所担任职位带来的便利条件,与范某狼狈为奸,沆瀣一气,一同炮制出一份虚假合同,并冒名顶替他人签名,还偷偷加盖单位公章,硬生生地捏造了一桩子虚无缥缈的采购交易项目出来,借此手段成功骗取了高达五百六十万之巨的科研资金!然而令人咋舌不已的是,这整整五百六十万巨款,居然没有一分钱真正投入到科学研究领域当中去,其中足足有二百五十万直接进了殷某某本人腰包,不是拿去买房置地就是拿去投资理财;而剩余那些钱款呢,则统统都被其挥霍在了吃喝玩乐等各种私人开销上面——甚至连他自己出门旅行花销掉的四万多块大洋,最后也堂而皇之地以差旅费或者会务费之类名目给报销掉啦!
此时此刻,坐在台上的张磊将台下众人挨个扫视了一遍之后,用一种异常严厉且郑重其事的口吻说道:"一个区区的旅游费用而已啊,你们说说看,居然也胆敢厚着脸皮拿科研经费来报销?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对宝贵无比的科研资金完全无视嘛,同时更是对国家法律法规明目张胆地肆意践踏!最后结果如何呢?这个不知死活的殷某某自然免不了要受到应有的惩罚咯,法院判决他坐十一年牢不说,还要缴纳八十万块钱巨额罚款呐!这长达十一年之久的铁窗生涯,应该足够他好好反省一下自己曾经犯下的大错喽,但不管怎样说,就算他现在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又能怎么样呢?毕竟时间已经不可能倒流回去了呀……"
他又讲了两个案例:“北京某高校的吴某某,在担任院长期间,利用自己的职权,与两家公司签订了虚假的文献信息检索合同。大家都知道,文献检索的费用,一般不会太高,可他却把学校支付的38万元,全部转入了这两家公司的账户,然后换取现金私用。38万元,虽然比不上前面几位的几百万、上千万,但同样是违法行为。最终,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0万元,退赔的款项,全部发还学校。”
“还有浙江某高校的吴某某,也是一样。他以负责科研项目的名义,指使他人虚增合同金额,然后通过虚开发票等手段,非法套取科研经费581万元,这些钱,一部分用于个人支出,一部分用于自己控制的企业运营。法院查明真相后,判处他有期徒刑9年。9年的刑期,断送了他的学术前途,也让他的家庭陷入了困境。”
“各位老师,虚假合同、虚假发票,看似简单,可每一张假发票,每一份假合同,都是走向违法犯罪的阶梯。”张磊的声音提高了几分,“我们科研管理处,每天都会审核大量的报销单据,很多老师提交的发票、合同,都是规范的,可也有少数老师,心存侥性,提交一些不规范的单据,甚至是假发票、假合同。以前,我们可能会出于信任,提醒大家补充材料,可从现在起,只要发现虚假单据,我们一律不予报销,情节严重的,我们会直接上报学校纪委,甚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科研经费的管理,容不得半点侥幸。”
台下一片安静,很多老师都低下了头,陷入了沉思。张磊知道,这些案例,已经触动了他们的内心。他继续说道:“第三种手段,就是虚列劳务补助,骗取科研资金。这种手段,更是隐蔽,也更容易被忽视,很多人以为,劳务补助是科研经费中最灵活的一部分,多列几个人,多报几笔钱,不会被发现,可事实并非如此。”
“案例七,北京某高校教师宋某某,承担了一项国家级课题,有150万元的劳务费预算。他没有把这些劳务费发给真正参与课题研究的学生、临时工,而是把这150万元分成了50笔支出,其中89.6万元,是通过借用他人身份证的方式,冒名套取的,这些钱,全部打入了他妻子和其他亲友的账户,而这些人,根本没有参与过课题研究,与课题毫无关系。”
张磊摇了摇头:“为了套取这89.6万元,他还伪造了合同和签名,用来应对财务审计。他以为,只要伪造好签名,就能蒙混过关,可他没想到,审计部门在核查时,会逐一核实劳务人员的身份,会打电话询问他们是否参与过课题研究。最终,他的违法行为被查处,涉嫌骗取国家科研资金,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还有大连某高校的教师迟某某,他的手段更是荒唐。他承担了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有一笔劳务费预算,他没有发给学生,而是让学生先签字领取劳务费,然后再偷偷把钱交回来,自己占为己有。这种‘先发后收’的方式,看似隐蔽,可终究逃不过监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核查时,发现了他的违规行为,立即撤销了他的项目,追回了全部拨款,取消了他5年内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格,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张磊继续说道,“5年,对于一位科研工作者来说,5年的时间,足以错失很多机会,足以让自己的学术水平落后于同行。他为了一点小钱,断送了自己的科研前途,太不值得了。”
他又讲了两个案例:“大连某高校的张某某,更是贪心不足。他以临时工劳务的名义,先后17次报销科研经费25.5万元,可这些钱,根本没有发放给临时工,全部转入了他自己的账户。不仅如此,他还通过虚增设备采购价格的方式,套取了45万元,用这些钱,购买了一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越野车。”
“科研经费,是用来买科研设备、开展实验研究的,不是用来买私家车的。”张磊的语气中带着几分痛惜,“最终,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1年的刑期,让他从一位受人尊敬的高校教师,变成了一名罪犯,这样的转变,令人唏嘘。”
“还有天津某高校的李某某,虽然套取的金额不多,但同样违反了纪律规定。他从横向课题经费中,为9名研究生每人多发了500元补助,然后要求学生把这500元交回来,用于课题组聚餐。很多人以为,这只是小事,不算是套取科研经费,可实际上,这已经违反了廉洁纪律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张磊强调道:“各位老师,科研经费的使用,没有小事。无论是几百元,还是几百万元,只要是违规使用、套取,就是违反纪律,就是触碰红线。李某某最终受到了党纪处分,违规资金也全部予以退缴。这个案例警示我们,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上,一定要守住底线,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
“第四种手段,就是违规报销及私存使用科研经费。这种手段,主要是将个人及家属的支出,列入科研经费报销,或者将科研经费转入个人账户,公款私存,谋取私利。”
“案例十一,某高校教师高某某,在项目报销中,简直是肆无忌惮。他把自己和家属的机票、通信费、购物费、旅游费、物业费等,全部列入科研经费报销,累计金额高达42万元。这些费用,与科研项目毫无关系,完全是他的个人及家庭支出,可他却堂而皇之地用科研经费报销,把国家的钱,当成了自己的私房钱。”
“他的行为,违反了财经纪律,最终受到了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还被免去了职务。留党察看两年,意味着他在这两年内,没有党员的权利,也不能担任领导职务,他的政治前途,受到了严重影响。”张磊继续说道,“还有安徽某高校的教师胡某某,他把科研项目的工程款,通过‘预借’的方式,转入自己的个人账户,形成公款私存。不仅如此,他还利用支付时差,用这些公款购买理财产品,谋取私利。”
“大家都知道,科研经费是公款,必须专款专用,不能私自存放,更不能用来购买理财产品谋取私利。胡某某的行为,造成了科研资金的安全风险,也违反了财经纪律,最终受到了留党察看一年和降级处理。降级处理,意味着他的工资待遇、职称晋升,都会受到影响,这就是他违规操作的代价。”
张磊放下通报,目光再次扫过全场,语气沉重而坚定:“各位老师,我今天讲的这些案例,不是为了打击大家的积极性,也不是为了故意抹黑谁,而是为了给大家敲敲警钟,让大家清醒地认识到,科研经费管理的严肃性,认识到违规套取科研经费的严重后果。这些案例中的当事人,都是高校的骨干教师,有的甚至是学科带头人,他们曾经也在科研领域取得过不错的成绩,受到过同事和学生的尊敬,可就是因为一时的贪婪,一时的侥幸,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身败名裂、身陷囹圄,不仅断送了自己的学术生涯,也给高校的声誉带来了巨大的损害,给整个科研行业抹了黑。”
“规范、高效地使用科研经费,是科研工作的生命线,更是每一位科研工作者必须恪守的诚信底线与基本职业操守。”张磊的声音提高了几分,“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科研,是希望我们能扛起科技创新的大旗,培养出更多优秀的科研人才,拿出更多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为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复兴贡献力量。可我们中的一些人,却无视国家的信任,无视纪律的底线,无视法律的红线,把科研经费当成了个人敛财的工具,这种行为,不仅对不起国家的投入,对不起学校的培养,更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对不起那些默默付出的科研工作者。”
“各位老师,科研诚信,是科研工作者的立身之本。没有诚信,再高的学术水平,再强的科研能力,也得不到别人的尊重,也走不远。前述的这些典型案例,犹如一面面镜子,深刻警示我们,任何对经费管理规定的漠视与逾越,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轻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职称晋升、项目申报;重则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断送自己的一生。”
“在这里,我希望每一位老师,都能把这些案例作为深刻的教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张磊的语气充满了期盼,“一是要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认真学习科研经费管理的各项规定,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守住底线,不碰红线;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心思和精力放在科研上,脚踏实地、潜心钻研,拿出真正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不辜负国家的信任和学校的培养;三是要自觉接受监督,无论是科研经费的申报、使用,还是报销,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主动接受科研管理处、财务处、纪委等部门的监督,不搞暗箱操作,不存侥幸心理。”
“同时,按学校党政办公会议精神,由学校财务处、审计处与科发院、科技转化中心四部门一起配合,会进一步出台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督的具体措施。”张磊继续说道,“在经费申报环节,我们会严格审核课题申报书,重点核查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杜绝虚假申报;在经费使用环节,我们会加强动态监管,定期对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在经费报销环节,我们会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对虚假发票、虚假合同一律不予报销,对违规报销行为严肃查处。我们也会加强与财务处、纪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筑牢科研经费管理的纪律防线。”
“另外,学校也会开展科研经费专项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学院、各课题组,对照通报中的案例,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主动整改、如实上报的,我们会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拒不整改,甚至继续违规套取科研经费的,我们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学术报告厅里,依旧一片安静,可每个人的内心,都受到了巨大的触动。那些原本神色闪烁、坐立不安的老师,此刻也低下了头,陷入了深深的反思。他们或许曾经也有过侥幸心理,或许曾经也有过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念头,可经过今天的警示教育,他们终于清醒地认识到,那些看似隐蔽的手段,那些看似微小的违规,最终都将暴露,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张磊看着台下的老师们,心中充满了希望:“各位老师,高校是科研创新的主阵地,你们是科研创新的主力军。我相信,通过今天的警示教育,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杜绝科研经费套取的乱象,营造一个崇尚真理、严谨治学、风清气正的科研创新环境。让我们一起,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恪守职业操守,合理、规范地使用每一分科研经费,让每一分科研经费都真正服务于国家科技事业发展的宏伟目标,服务于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为明德大学的发展,为国家的科技创新,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演讲结束,台下响起了热烈而持久的掌声。这掌声,不仅是对张磊的认可,更是对每一位科研工作者的警醒,对科研诚信的坚守,对美好未来的期盼。
散会后,老师们陆续走出学术报告厅,脸上的神色都变得格外严肃。有人边走边讨论着通报中的案例,感慨着贪婪的代价;有人则默默沉思,反思着自己在科研经费使用中的不足;还有人主动走到张磊身边,询问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表示以后一定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张磊与我站在报告厅门口,看着老师们离去的背影,心中感慨万千。我知道,今天的警示教育,只是一个开始,科研经费的规范管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我相信,只要每一位科研工作者都能坚守诚信底线,只要学校各部门都能履行好监管职责,就一定能够筑牢科研经费管理的纪律防线,让科研经费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让高校的科研事业,在阳光下健康、有序地发展。
深秋的风,依旧吹着,金黄的银杏叶依旧在飘落,可江城大学的校园里,却多了一份坚定与坚守。那些曾经暗藏的乱象,那些曾经迷失的心灵,在警示教育的洗礼下,正在慢慢回归正轨。而这,就是大学最该有的样子——严谨、诚信、坚守、创新,用知识与担当,书写着国家科技创新的未来。
财务处张磊坐在办公桌前,指尖捏着一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刚下发的通报,指节微微泛白。他任财务处分管科研经费管理的副处长已满4年,此前曾在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科工作多年,对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决算、报销的流程,能从容应对,可这份通报,像一盆冷水,浇得他浑身发凉。通报上的每一个案例,每一组数字,都像一把尖刀,刺破了高校科研光鲜的外衣,露出了背后暗藏的乱象——那些本该用于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科研经费,竟被一些高校教师用五花八门的手段套取、侵占,沦为个人敛财的工具。
江城科技大学作为部属211重点高校,是教育、科技与人才的核心枢纽。这些年,国家对科研投入的力度持续加大,每年划拨给学校的科研经费数以亿计,学校承担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任务也日益繁重,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多个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成果,为国家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作出了重要贡献。可越是这样,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与管理,就越显得至关重要——它不仅关乎科研诚信的底线,更关乎每一分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关乎科研事业的长远发展。
“张处,这份通报您看完了吗?李校长让我们赶紧组织各学院科研负责人开会,传达通报精神,还要开展自查自纠。”科员小李拿着一份会议通知,快步走进办公室,语气中带着几分焦急。
张磊揉了揉眉心,将通报放在桌上,指尖在那些案例上轻轻划过:“看完了,触目惊心。这些人,都是高校的骨干教师,有的甚至是学科带头人,本该是科研路上的领路人,却偏偏在金钱面前迷失了方向,一步步突破纪律底线,触犯法律红线,最终落得身败名裂、身陷囹圄的下场,太可惜了。”
小李叹了口气,点点头:“是啊,我刚才看的时候也吓了一跳,动辄几百万、上千万的套取金额,手段还那么隐蔽。咱们学校虽然目前没出现这样的严重问题,但通报里提到的一些漏洞,咱们这儿也未必完全没有。比如上次审核报销单据,有个老师提交的外协合同,附件就不太规范,当时我们让他补充材料,他还一脸不耐烦,说我们吹毛求疵。”
张磊的脸色沉了下来:“这不是吹毛求疵,是底线问题。科研经费是国家的钱,是用来做学问、搞创新的,不是用来满足个人私欲的。这次通报的目的,就是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让我们所有人都清醒过来,守住规矩,敬畏制度。”他顿了顿,继续说道,“你去通知各学院,下午两点在学术报告厅开会,务必让每一位科研负责人都到场,还有那些正在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的教师,也要求他们参加。我要亲自传达通报精神,把这些案例一个个讲清楚,让大家好好醒醒脑、敲敲警钟。”
下午两点,学术报告厅里座无虚席。各学院的科研院长、系主任,还有数百名承担科研课题的教师,纷纷坐在台下,神色各异。有人一脸严肃,认真地翻看着手中的通报复印件;有人低声交谈,语气中带着几分惊讶和不解;还有少数人,眼神闪烁,坐立不安,仿佛通报里的案例,戳中了他们的隐秘心事。
学校分管财务工作的李校长,先上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进行了简略讲解,并代表学校要求科技管理部门科发院与科技转化中心,在学校放寒假前,积极配合财务处相关科室,严查学校教师有无套取科研经费的违规现象,寒假过后就需要开始正式整改。接着李校长让财务处张磊副处长上台传达通报精神。
张磊走上讲台,拿起话筒,目光缓缓扫过全场,原本嘈杂的报告厅瞬间安静下来。“各位老师,今天召集大家开会,只有一个核心目的——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高校教师套取科研经费典型案例的通报精神,开展科研经费规范使用警示教育,筑牢大家的纪律防线,确保我们学校的科研经费,真正用在刀刃上,用在推动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上。”
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严肃:“大家都知道,这些年国家对科研的投入越来越大,就是希望我们高校能扛起科技创新的大旗,培养出更多优秀的科研人才,拿出更多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可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些高校教师却无视纪律、践踏法律,用各种手段套取科研经费,损害的不仅是国家的利益,更是高校的声誉,是整个科研行业的公信力。今天,我就把通报里的典型案例,一个个讲给大家听,希望每一位老师都能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第一种常见的手段,就是利用关联公司转移科研经费。这种手段隐蔽性强,套取金额大,危害极大。”张磊拿起通报,缓缓念道,“案例一,浙江某高校教师陈某某,是该校某重点学科的骨干教师,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科研课题。可他并没有把心思放在科研上,反而动起了歪心思,注册了两家公司,自己实际控制,然后将这两家公司列为自己课题的外协单位。”
台下有人轻轻吸气,张磊继续说道:“大家都知道,科研课题中,外协合作是很常见的,比如有些实验设备、数据处理,自己学校做不了,就需要委托外部单位来做。可陈某某的这两家公司,根本不具备相应的科研能力,所谓的外协合作,全是假的。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伪造虚假的合同、发票,把国家科研经费一笔笔转入自己控制的公司账户,前后共计套取了900余万元,全部占为己有。”
“900多万啊!”有人低声惊呼,“这得做多少科研工作才能用到这么多钱,他竟然就这么套取了。”
张磊缓缓地点了点头,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忧虑和惋惜,他的声音低沉而又严肃地说道:“没错啊!整整九百多万呢,这些钱原本应该用在购买先进的科研设备上面,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开展各种复杂而深入的实验研究;还能够给那些有潜力的年轻学者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帮助他们成长为优秀的科学家;更重要的是,这笔资金可以投入到对研究生们的教育与培训之中,为国家培养出一批批顶尖人才。然而,令人痛心疾首的是,这么一大笔钱竟然被那个自私自利之人拿去满足自己无穷无尽的贪欲!要知道,纸永远都无法包住熊熊燃烧的火焰,无论怎样掩盖,真相迟早都会大白于天下。
果不其然,经过一番严密调查之后,他那卑劣无耻的违法行径终于浮出水面并遭到严厉惩处——法院毫不留情地宣判他入狱服刑十年之久,同时还要缴纳高达二十万的巨额罚金作为惩罚。这整整十个春秋啊,可是一个人一生中最为黄金璀璨、充满希望憧憬的美好时光呀!如今却只能在冰冷刺骨的牢房里面虚度光阴……至此,他曾经辉煌一时的学术道路算是走到尽头,再无翻身之日可言;不仅如此,他所拥有的美满幸福小家庭恐怕也会因此遭受前所未有的重创甚至破裂解体吧!那么请问,这样做到底值不值得呢?依我看呐,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是否定无疑的。”
他顿了顿,继续讲第二个案例:“还有北京某高校的教师李某某,更是胆大妄为。他伙同他人,利用自己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便利,不仅自己套取科研经费,还把手伸向了课题组其他老师的经费。他通过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方式,前后套取了3756万元,其中有2092万元,是课题组其他老师的科研经费。”
台下顿时炸开了锅,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只听有人愤愤不平地嚷道:“这家伙也忒黑心肠了!居然敢贪污国家钱财不说,连同事们的血汗钱都不放过啊!”另一人附和着点头称是,表示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
张磊义愤填膺地接着说:“可不是嘛,他简直丧心病狂!而且更可恶的是,他把骗来的钱并未肆意挥霍掉,反而偷偷摸摸转到由他本人掌控的那家公司去了。紧接着呢,又拿这笔赃款去参股好几家企业,妄图不劳而获、坐收渔利。可惜呀,他千算万算却没料到,自己苦心孤诣构筑起来的发财迷梦,到头来终究还是化为泡影咯。最后,法院经过一番审理后做出判决——李某某被判了 12 年有期徒刑,并需缴纳高达 300 万元人民币的巨额罚款哦!至于那个跟他一起作案的张某某,则同样难逃法网,被判了 5 年零 8 个月的监禁刑以及 20 万块大洋的罚金呐!整整 12 个春秋的牢狱之灾和整整 300 万沉甸甸的罚金,这便是他俩因贪欲作祟所必须付出的惨痛代价哟!”
说完这番话,张磊稍稍停顿片刻,端起水杯猛灌一大口,似乎想借此让自己激动不已的心绪尽快恢复平静。随后,他继续告诫在座的诸位老师:“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呀!像李某某这般通过关联企业来挪用科研资金的手段,表面看上去好像挺高明挺隐秘的,但实际上却是破绽百出、不堪一击呢!”这些人以为,只要伪造好合同、发票,就能蒙混过关,却忘了,科研经费的监管越来越严格,每一笔钱的流向,都会被全程追踪。你控制的公司,你的资金往来,你的个人消费,只要有一点异常,就会被发现。所以,这种歪心思,千万不能动,一动,就会万劫不复。”
“除了利用关联公司,第二种常见的手段,就是通过虚假合同、虚假发票套取科研经费。这种手段更为普遍,很多人以为,找几张假发票,签几份假合同,就能轻松套取经费,却不知道,这已经构成了诈骗,是违法行为。”
张磊面色凝重地拿起那份沉甸甸的通报文件,深吸一口气后,开始大声朗读起来:"案例三,天津市一所知名高等院校的教师严某某,此人善于钻研各类规章制度中的漏洞,并充分利用这一点谋取私利。经过一番精心策划和组织,他竟然与其他一些人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共同炮制出整整 24 份完全虚构的横向科研合同!而这些所谓的'合同'涉及到的总金额更是令人咋舌——足足有一千四百七十万之巨啊!"
说到这里,张磊稍微停顿了一下,让在场众人能够更好地理解这个惊人数字背后所隐藏的真相。接着,他继续说道:"要知道,对于大多数横向课题来说,通常都会伴随着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支持。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严某某所签署的这些合同居然全部都是彻头彻尾的假货!它们根本就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科研合作项目或者相关工作成果。也就是说,这些钱实际上都是被白白浪费掉了!"
最后,张磊用一种愤怒且痛心疾首的语气总结道:"更为恶劣的是,凭借着这些子虚乌有的虚假合同,严某某成功骗取到了多达二百四十六万元的巨额配套经费!不仅如此,他还通过虚报发票等手段来实现进一步的报销操作,从而堂而皇之地将其中的二百二十万元非法占为私有!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对国家教育资源的严重亵渎和挥霍!"张磊继续说道,“他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可财务部门在审核报销单据时,发现了发票的异常——很多发票的开具单位、金额、用途,都与合同不符,而且没有相应的成果支撑。经过深入调查,他的违法行为被彻底查处,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0万元,违法所得全部予以退赔。”
除此之外,来自北京某个研究所的工程师殷某某可谓是胆大包天到极致!此人仗着自身所担任职位带来的便利条件,与范某狼狈为奸,沆瀣一气,一同炮制出一份虚假合同,并冒名顶替他人签名,还偷偷加盖单位公章,硬生生地捏造了一桩子虚无缥缈的采购交易项目出来,借此手段成功骗取了高达五百六十万之巨的科研资金!然而令人咋舌不已的是,这整整五百六十万巨款,居然没有一分钱真正投入到科学研究领域当中去,其中足足有二百五十万直接进了殷某某本人腰包,不是拿去买房置地就是拿去投资理财;而剩余那些钱款呢,则统统都被其挥霍在了吃喝玩乐等各种私人开销上面——甚至连他自己出门旅行花销掉的四万多块大洋,最后也堂而皇之地以差旅费或者会务费之类名目给报销掉啦!
此时此刻,坐在台上的张磊将台下众人挨个扫视了一遍之后,用一种异常严厉且郑重其事的口吻说道:"一个区区的旅游费用而已啊,你们说说看,居然也胆敢厚着脸皮拿科研经费来报销?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对宝贵无比的科研资金完全无视嘛,同时更是对国家法律法规明目张胆地肆意践踏!最后结果如何呢?这个不知死活的殷某某自然免不了要受到应有的惩罚咯,法院判决他坐十一年牢不说,还要缴纳八十万块钱巨额罚款呐!这长达十一年之久的铁窗生涯,应该足够他好好反省一下自己曾经犯下的大错喽,但不管怎样说,就算他现在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又能怎么样呢?毕竟时间已经不可能倒流回去了呀……"
他又讲了两个案例:“北京某高校的吴某某,在担任院长期间,利用自己的职权,与两家公司签订了虚假的文献信息检索合同。大家都知道,文献检索的费用,一般不会太高,可他却把学校支付的38万元,全部转入了这两家公司的账户,然后换取现金私用。38万元,虽然比不上前面几位的几百万、上千万,但同样是违法行为。最终,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0万元,退赔的款项,全部发还学校。”
“还有浙江某高校的吴某某,也是一样。他以负责科研项目的名义,指使他人虚增合同金额,然后通过虚开发票等手段,非法套取科研经费581万元,这些钱,一部分用于个人支出,一部分用于自己控制的企业运营。法院查明真相后,判处他有期徒刑9年。9年的刑期,断送了他的学术前途,也让他的家庭陷入了困境。”
“各位老师,虚假合同、虚假发票,看似简单,可每一张假发票,每一份假合同,都是走向违法犯罪的阶梯。”张磊的声音提高了几分,“我们科研管理处,每天都会审核大量的报销单据,很多老师提交的发票、合同,都是规范的,可也有少数老师,心存侥性,提交一些不规范的单据,甚至是假发票、假合同。以前,我们可能会出于信任,提醒大家补充材料,可从现在起,只要发现虚假单据,我们一律不予报销,情节严重的,我们会直接上报学校纪委,甚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科研经费的管理,容不得半点侥幸。”
台下一片安静,很多老师都低下了头,陷入了沉思。张磊知道,这些案例,已经触动了他们的内心。他继续说道:“第三种手段,就是虚列劳务补助,骗取科研资金。这种手段,更是隐蔽,也更容易被忽视,很多人以为,劳务补助是科研经费中最灵活的一部分,多列几个人,多报几笔钱,不会被发现,可事实并非如此。”
“案例七,北京某高校教师宋某某,承担了一项国家级课题,有150万元的劳务费预算。他没有把这些劳务费发给真正参与课题研究的学生、临时工,而是把这150万元分成了50笔支出,其中89.6万元,是通过借用他人身份证的方式,冒名套取的,这些钱,全部打入了他妻子和其他亲友的账户,而这些人,根本没有参与过课题研究,与课题毫无关系。”
张磊摇了摇头:“为了套取这89.6万元,他还伪造了合同和签名,用来应对财务审计。他以为,只要伪造好签名,就能蒙混过关,可他没想到,审计部门在核查时,会逐一核实劳务人员的身份,会打电话询问他们是否参与过课题研究。最终,他的违法行为被查处,涉嫌骗取国家科研资金,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还有大连某高校的教师迟某某,他的手段更是荒唐。他承担了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有一笔劳务费预算,他没有发给学生,而是让学生先签字领取劳务费,然后再偷偷把钱交回来,自己占为己有。这种‘先发后收’的方式,看似隐蔽,可终究逃不过监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核查时,发现了他的违规行为,立即撤销了他的项目,追回了全部拨款,取消了他5年内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格,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张磊继续说道,“5年,对于一位科研工作者来说,5年的时间,足以错失很多机会,足以让自己的学术水平落后于同行。他为了一点小钱,断送了自己的科研前途,太不值得了。”
他又讲了两个案例:“大连某高校的张某某,更是贪心不足。他以临时工劳务的名义,先后17次报销科研经费25.5万元,可这些钱,根本没有发放给临时工,全部转入了他自己的账户。不仅如此,他还通过虚增设备采购价格的方式,套取了45万元,用这些钱,购买了一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越野车。”
“科研经费,是用来买科研设备、开展实验研究的,不是用来买私家车的。”张磊的语气中带着几分痛惜,“最终,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1年的刑期,让他从一位受人尊敬的高校教师,变成了一名罪犯,这样的转变,令人唏嘘。”
“还有天津某高校的李某某,虽然套取的金额不多,但同样违反了纪律规定。他从横向课题经费中,为9名研究生每人多发了500元补助,然后要求学生把这500元交回来,用于课题组聚餐。很多人以为,这只是小事,不算是套取科研经费,可实际上,这已经违反了廉洁纪律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张磊强调道:“各位老师,科研经费的使用,没有小事。无论是几百元,还是几百万元,只要是违规使用、套取,就是违反纪律,就是触碰红线。李某某最终受到了党纪处分,违规资金也全部予以退缴。这个案例警示我们,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上,一定要守住底线,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
“第四种手段,就是违规报销及私存使用科研经费。这种手段,主要是将个人及家属的支出,列入科研经费报销,或者将科研经费转入个人账户,公款私存,谋取私利。”
“案例十一,某高校教师高某某,在项目报销中,简直是肆无忌惮。他把自己和家属的机票、通信费、购物费、旅游费、物业费等,全部列入科研经费报销,累计金额高达42万元。这些费用,与科研项目毫无关系,完全是他的个人及家庭支出,可他却堂而皇之地用科研经费报销,把国家的钱,当成了自己的私房钱。”
“他的行为,违反了财经纪律,最终受到了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还被免去了职务。留党察看两年,意味着他在这两年内,没有党员的权利,也不能担任领导职务,他的政治前途,受到了严重影响。”张磊继续说道,“还有安徽某高校的教师胡某某,他把科研项目的工程款,通过‘预借’的方式,转入自己的个人账户,形成公款私存。不仅如此,他还利用支付时差,用这些公款购买理财产品,谋取私利。”
“大家都知道,科研经费是公款,必须专款专用,不能私自存放,更不能用来购买理财产品谋取私利。胡某某的行为,造成了科研资金的安全风险,也违反了财经纪律,最终受到了留党察看一年和降级处理。降级处理,意味着他的工资待遇、职称晋升,都会受到影响,这就是他违规操作的代价。”
张磊放下通报,目光再次扫过全场,语气沉重而坚定:“各位老师,我今天讲的这些案例,不是为了打击大家的积极性,也不是为了故意抹黑谁,而是为了给大家敲敲警钟,让大家清醒地认识到,科研经费管理的严肃性,认识到违规套取科研经费的严重后果。这些案例中的当事人,都是高校的骨干教师,有的甚至是学科带头人,他们曾经也在科研领域取得过不错的成绩,受到过同事和学生的尊敬,可就是因为一时的贪婪,一时的侥幸,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身败名裂、身陷囹圄,不仅断送了自己的学术生涯,也给高校的声誉带来了巨大的损害,给整个科研行业抹了黑。”
“规范、高效地使用科研经费,是科研工作的生命线,更是每一位科研工作者必须恪守的诚信底线与基本职业操守。”张磊的声音提高了几分,“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科研,是希望我们能扛起科技创新的大旗,培养出更多优秀的科研人才,拿出更多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为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复兴贡献力量。可我们中的一些人,却无视国家的信任,无视纪律的底线,无视法律的红线,把科研经费当成了个人敛财的工具,这种行为,不仅对不起国家的投入,对不起学校的培养,更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对不起那些默默付出的科研工作者。”
“各位老师,科研诚信,是科研工作者的立身之本。没有诚信,再高的学术水平,再强的科研能力,也得不到别人的尊重,也走不远。前述的这些典型案例,犹如一面面镜子,深刻警示我们,任何对经费管理规定的漠视与逾越,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轻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职称晋升、项目申报;重则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断送自己的一生。”
“在这里,我希望每一位老师,都能把这些案例作为深刻的教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张磊的语气充满了期盼,“一是要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认真学习科研经费管理的各项规定,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守住底线,不碰红线;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心思和精力放在科研上,脚踏实地、潜心钻研,拿出真正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不辜负国家的信任和学校的培养;三是要自觉接受监督,无论是科研经费的申报、使用,还是报销,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主动接受科研管理处、财务处、纪委等部门的监督,不搞暗箱操作,不存侥幸心理。”
“同时,按学校党政办公会议精神,由学校财务处、审计处与科发院、科技转化中心四部门一起配合,会进一步出台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督的具体措施。”张磊继续说道,“在经费申报环节,我们会严格审核课题申报书,重点核查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杜绝虚假申报;在经费使用环节,我们会加强动态监管,定期对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在经费报销环节,我们会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对虚假发票、虚假合同一律不予报销,对违规报销行为严肃查处。我们也会加强与财务处、纪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筑牢科研经费管理的纪律防线。”
“另外,学校也会开展科研经费专项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学院、各课题组,对照通报中的案例,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主动整改、如实上报的,我们会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拒不整改,甚至继续违规套取科研经费的,我们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学术报告厅里,依旧一片安静,可每个人的内心,都受到了巨大的触动。那些原本神色闪烁、坐立不安的老师,此刻也低下了头,陷入了深深的反思。他们或许曾经也有过侥幸心理,或许曾经也有过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念头,可经过今天的警示教育,他们终于清醒地认识到,那些看似隐蔽的手段,那些看似微小的违规,最终都将暴露,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张磊看着台下的老师们,心中充满了希望:“各位老师,高校是科研创新的主阵地,你们是科研创新的主力军。我相信,通过今天的警示教育,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杜绝科研经费套取的乱象,营造一个崇尚真理、严谨治学、风清气正的科研创新环境。让我们一起,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恪守职业操守,合理、规范地使用每一分科研经费,让每一分科研经费都真正服务于国家科技事业发展的宏伟目标,服务于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为明德大学的发展,为国家的科技创新,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演讲结束,台下响起了热烈而持久的掌声。这掌声,不仅是对张磊的认可,更是对每一位科研工作者的警醒,对科研诚信的坚守,对美好未来的期盼。
散会后,老师们陆续走出学术报告厅,脸上的神色都变得格外严肃。有人边走边讨论着通报中的案例,感慨着贪婪的代价;有人则默默沉思,反思着自己在科研经费使用中的不足;还有人主动走到张磊身边,询问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表示以后一定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张磊与我站在报告厅门口,看着老师们离去的背影,心中感慨万千。我知道,今天的警示教育,只是一个开始,科研经费的规范管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我相信,只要每一位科研工作者都能坚守诚信底线,只要学校各部门都能履行好监管职责,就一定能够筑牢科研经费管理的纪律防线,让科研经费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让高校的科研事业,在阳光下健康、有序地发展。
深秋的风,依旧吹着,金黄的银杏叶依旧在飘落,可江城大学的校园里,却多了一份坚定与坚守。那些曾经暗藏的乱象,那些曾经迷失的心灵,在警示教育的洗礼下,正在慢慢回归正轨。而这,就是大学最该有的样子——严谨、诚信、坚守、创新,用知识与担当,书写着国家科技创新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