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

  李景隆把玩着手里马鞭,那张沾着几点血梅花的俊脸上,笑意正如妖孽。

  “从这会儿起,你们算是大明的人,不再是孤魂野鬼。”

  他手腕随性一挥。

  身后,辎重兵推着大车上前。

  没废话,箱子直接踹开。

  “哗啦!”

  白花花的银子,混着发黄的炒面,就这么劈头盖脸地倒在这一地血泊里。

  红的血,白的银,黄的面,搅和在一起,看着恶心,闻着却香。

  “吃吧。”

  李景隆嗓音平直,不起波澜,正如在喂圈里的牲口:“吃饱了,把刀磨快点。”

  “前面还有四十万蒙古人。”

  “记住了,那不仅是敌人,那是你们下一顿的饭票。”

  那一万个浑身浴血的“幸存者”,死死盯着地上的银子和粮食。

  迟疑不过半息。

  紧接着,心底那层封印彻底崩碎。

  “嗷!!”

  他们扑了上去。

  抓起银子死命往怀里塞,抓起炒面拼命往嘴里填,哪怕那面里混着刚才拜把子兄弟的血,也连嚼都不嚼,硬生生往下咽。

  噎得翻白眼,也没人停手。

  远处坡顶。

  朱雄英单手勒缰,冷眼看着这一幕“饿鬼扑食”。

  这支名为“疯狗”的军队,成了。

  这把最脏、最快、最不讲道理的刀,终于在人心和欲望的磨刀石上,磨出来了。

  ……

  草原日头毒辣,晒得地皮滋滋冒油。

  空气里全是那种黏糊糊、甜腻腻的血腥味,招来一层又一层绿头苍蝇,嗡嗡声吵得人心烦。

  一百里外的苏尼特部落旧址。

  如今,这里成了这帮“疯狗”的狂欢自助餐。

  “给老子按死了!敢动弹一下,老子把你眼珠子扣出来当泡踩!”

  曾经的野女真流浪汉、现在的“王大拿”千户,正瞪着一双满是血丝的牛眼。

  他那只跛脚,死死踩在一个蒙古壮汉胸口上。

  脚下这人,曾是苏尼特部的第一勇士,能开三石弓,现在如同一条上岸的死鱼,在泥地里徒劳扑腾。

  王大拿手里拎着个玩意儿,那是被磨得包浆的木车轮。

  这东西,现在是这支军队的“圣经”,是阎王爷手里的生死簿。

  脚下的蒙古壮汉还在咆哮,嘴里喷着最脏的蒙语,那是对叛徒最恶毒的咒骂。

  “聒噪。”

  王大拿掏了掏耳朵,随手把小指上的耳屎弹到那壮汉脸上。

  另一只手里的厚背砍刀,在那壮汉满是冷汗的脖子上比划两下,似在找下刀的口子,琢磨着从哪切手感最好。

  “来,按规矩办。”

  王大拿回头,冲着身后那群刚从辽东深山里钻出来的索伦部新兵吼道:“大帅说了,车轮要放平!贴着地皮的那种平!”

  “懂不懂啥叫贴地皮?啊?”

  几个索伦兵虽听不太懂汉话,但只要提到杀人,这帮生吃野猪肉的家伙比谁都机灵。

  他们麻利地把那个只有三寸厚的木车轮,“啪”的一声拍在地上。

  高不过脚踝。

  王大拿低头,瞅了瞅地上那薄薄的车轮,又看了看那壮汉粗得如树桩的脖子。

  “啧啧,可惜了。”

  王大拿咧开大嘴。

  那是吃饱了油水、有人撑腰后的猖狂,是小人得志的极致嘴脸。

  “兄弟,你这超标严重啊,下辈子记得长矮点。”

  “噗嗤!”

  没半句废话,全是力气活。

  刀锋硬生生砍断颈骨,热血跟喷泉似的,滋了王大拿一头一脸。

  他连眼皮都没眨,伸出猩红舌头,在嘴唇上贪婪地舔一圈。

  咸的,热的,带劲!

  “第十个!”

  王大拿高高举起那颗还没闭眼的脑袋,冲着四周正在忙碌的“同类”们嘶吼:

  “看见没?老子今天又换了一斤盐!这波血赚!!”

  “嗷呜!!”

  四周响起了狼群争食般的嚎叫。

  这支队伍,早已不是当初那两万衣衫褴褛的流民。

  这是一次滚雪球式的“物种变异”。

  从泰宁卫一路向西,他们如蝗虫过境,扫荡了七个中型部落。

  这五万大军里,有辽东的野女真、有大兴安岭的索伦人、赫哲人,还有那些被北元欺压的小部落牧民。

  每攻破一个部落,就进行一次残酷的“服从性测试”。

  车轮放平。

  想活命?跪下。

  想吃肉?拿刀去砍你曾经的主子。

  一旦这群被压迫惯了的奴隶尝到“当主子”的甜头,那种反噬的疯狂,比什么神兵利器都好使。

  ……

  不远处土坡上。

  李景隆坐在行军马扎上,手里端着一只从部落族长那抢来的鎏金银杯,里面是用硝石冰镇过的葡萄酿,杯壁上挂着诱人的水珠。

  他优雅地翘着二郎腿,一身银甲在阳光下晃瞎人眼,跟底下那宛如修罗场的屠宰流水线格格不入。

  “殿下,您瞧那孙子。”

  李景隆拿马鞭指了指远处一个杀红了眼的矮个子。

  那家伙是鄂伦春人,以前见了蒙古人得磕头,现在正红着眼,把自己曾经的主子按在车轮旁处决,手法比谁都利索。

  “这才几天?半个月不到吧?”

  李景隆晃了晃酒杯:“这帮蛮子,连自己祖宗是谁都忘干净了,杀起自己人来,比咱们还狠。”

  朱雄英负手而立,站在坡顶,背影如苍松劲柏。

  他冷眼看着底下那五万多人的大军。

  这就是大明手里的一把脏刀。

  “因为他们怕。”

  朱雄英语调不起波澜:“他们怕回到以前当猪狗的日子,更怕失去现在这种‘只要当大明的狗,就能骑在蒙古人头上’的错觉。”

  “人啊,有时候就是这么贱。”

  李景隆抿了一口冰酒,舒服地叹了口气:

  “当你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他恨不得咬死你。可你要是把刀递给他,告诉他只要去砍别人,他就能吃肉,还能睡主子的女人……”

  李景隆指了指王大拿脚边。

  一个刚入伙的蒙古少年,正跪在地上,用舌头去舔舐王大拿靴子上的血迹。

  那眼底不见半分屈辱,只有一种想要讨好新主人的狂热。

  “看,这就是殿下您说的那什么……斯德哥尔摩?”

  李景隆仰头大笑,满脸皆是佩服:“殿下,这词儿造得绝了,把这帮奴才的心理拿捏得死死的。这不就是‘贱皮子综合症’么!”

  这就是朱雄英要的效果。

  在这茫茫草原,面对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蒙古主力,讲仁义道德?

  那是嫌命长。

  他要的是病毒。

  是一支没有底线、没有信仰,脑子里只有“杀人换盐”的疯狗军团。

  “那个瘸腿的,叫王大拿?”朱雄英突然开口。

  “是,原本是个辽东采参的野人,现在提拔成千户了,手底下管着三千多号杂碎。”李景隆放下酒杯:

  “杀人最狠,抢东西最快,对咱们……也是跪得最标准的。”

  “赏他。”

  朱雄英转身,目光越过草原,投向南方的地平线,那里是朵颜三部的方向。

  “把刚才那个部落族长的女儿赏给他。告诉他,这是孤给他的骨头。”

  “只要他咬得够狠,以后大明的侯爵里,孤给他留个位置。”

  李景隆一愣,随即哈哈大笑,那是发自内心的赞叹:“殿下,您这是在养蛊啊!还是那种剧毒的蛊王!”

  “养蛊怎么了?”

  朱雄英利索地翻身上马,动作干脆利落。

  胯下乌骓马亦感受到主人杀意,不安地刨着地,喷着响鼻。

  “只要最后活下来的那只蛊王听话,它就是护国神兽。要是不听话……”

  朱雄英面色冷硬:“那就再换一锅熬,反正这草原上,最不缺的就是烂肉。”

  “传令!”

  朱雄英抽出马鞭,在空中甩出一记爆响,正如霹雳落地。

  “全军集结!带上那五万条疯狗,目标,朵颜三卫草原!”

  “给那些叛徒的大后方,来点小小的震撼!”

  ……

  大宁卫,北门。

  城墙早就塌半边。

  宁王朱权靠在半截断裂的箭垛上,手里那把平日里爱惜得跟命一样的宝刀,这会儿卷刃卷成锯条。

  他那身标志性的金锁甲,护心镜早不知飞哪去,里头锦衣被血浆子糊住,贴在肉上,干了又湿,湿了又干。

  “王爷……没箭了。”

  身边的亲卫统领老赵,半张脸都没了皮,说话漏风。

  他手里攥着把断枪,枪杆子上全是滑腻腻的脑浆子。

  朱权没吭声,只是用手背蹭了蹭眼睛,想把糊住视线的血块子蹭掉。

  城下,只有两百步。

  那面绣着苍狼白鹿的大旗迎风招展,旗杆下,那个骑着高头大马的蒙古汉子,正指着城头笑得前仰后合。

  那是脱儿火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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