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境。
残阳如血,染透征衣。
顾辰坐在马车上,眼前铺开一张羊皮舆图。
图上标注密密麻麻,皆是北胡诸部方位、兵力、水草迁徙之径。
可他的目光,穿透舆图,落向更远之处。
思绪回转,落向上一世的风雪,叫他忆起那三个,他至死难忘的敌人。
前世,北境高层三人。
皆非易与之辈。
单于,阿史那啜默。
此人,不似人,至少不是一个能以常理揣度的人。
至少在顾辰看来,从古至今,都找不到与他类似的人物。
按照阿史那啜默自己的说法,他将自己称为狼,将他瞧不起的底层百姓称作羔羊。
而且他绝非寻常之狼,他是啮尽同族,从而踏血登顶的狼王。
他号令诸部,不凭仁德,唯凭一股叫人骨寒的威严。
他打起仗来更是恐怖,正奇交错,手段狠厉,千变万化。
时不时就反其道而行,宛如天边流云,不可捉摸。
顾辰记得,前世的北境战场之上。
顾辰每每布阵未成,他已嗅出破绽,直接率军攻来;他设伏未发,他已绕道侧袭,更是亲陷阵中冲杀大乾军阵。
前世顾辰与他交锋十数载,不仅兵力少,粮草少,军备差,还要要面对倍于己方的胡人铁骑,更要面对他那恐怖的战场直觉。
可以说,只要是和北胡单于的战役,次次皆在生死一线间。
前世,顾辰每每努力将自己代入阿史那啜默,故而才慢慢跟上了他那变幻莫测的诡谲想法。
最终,在极为凶险的战况下,用了一次极为激进的少量铁骑突袭,才打出了极为漂亮的一仗。
这一世,阿史那啜默又多了个身份。
这也是让顾辰齿冷之处——
他,是害死赵景玄将军的元凶。
当年,赵景玄将军殿后,以孤军挡万骑,最终尸骨无还。
所以,阿史那啜默,是他爱妻赵红绫的仇人,自然也是他的仇人。
右贤王,阿史那托曼,单于的弟弟。
此人,更非人,是一头疯兽。
他素有武略,所率亲兵也都是弓骑好手,最擅长…不提也罢。
他爱杀人,更爱将杀死之人垒成京观,以枯骨筑塔,插上大乾倒悬的旗帜。
他以此为乐,以此为威。
可以说,大乾的百姓,北境的将士,人人恨不得生啖其肉。
可惜,前世他没死在战场上,而是暴病死在草原。
未能斩其首,是前世顾辰心中的一大恨。
狼军主帅,乞伏特。
此人,是三人中最正常者。
他兵法不俗,武艺高强,可以说是北胡军中最勇者,指挥着北境最为武勇的三万狼军精锐。
南疆的百越王,归根结底只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兵者。
手下也没有能力突出的武将,象兵被歼后,就会被奇谋频频的他打败。
可北境三人,各有所长,绝非百越王那般志大才疏之流可比。
再加上北胡万里皆为平原,不像百越那般,有许多地利可用。
借地利而起势,顾辰还需要另费心神,周密筹谋一番,方有可为。
但归根结底,每一个敌人,皆需全军上下以命相搏。
好在,他这一世带来了极为精锐的部队,更有可靠且优秀的手下。
此时,大乾征北军浩荡行进,旌旗蔽日,猎猎翻飞。
罗肃擎依旧作为副帅出征,这铁塔般的昂藏汉子端坐马上,周身披挂齐全,银甲映日,恍若一座移动的铁塔,威势逼人。
其身侧,随行两位年轻将领。
此一世,为应对北胡铁骑,顾辰提前擢拔两位年轻小将——高悍与岳聪。
高悍乃北境土生之人,自幼在马背上讨生活,骑射之技冠绝三军,尤擅统领弓骑,千里奔袭,如风如电。
岳聪出身寻常,却胸藏甲兵,自幼便立志建功立业。其人头脑清明,排兵布阵、奇正相生、粮草辎重后勤,无不精通。
前世此二人,皆是顾辰慧眼识珠,于北境军一手提拔而起。
他们一文一武,相得益彰,堪称顾辰左膀右臂,追随十余载,忠心不二。
此一世,顾辰等不及了,径自从寻常军职之中,将他们破格擢升至身前。
高悍、岳聪策马紧随罗肃擎身后。
高悍粗犷,手中提一柄硬弓,弓弦在风中震颤,嗡嗡作响。
岳聪清秀,眸光深邃,无人知他思绪飘向何方,无人知他正在琢磨顾辰是如何看出他的军略本事的。
罗肃擎回头看了一眼岳聪的小白脸,嘟囔了一句:“小白脸,真的会打仗吗?”
高悍在旁边笑了一声:“罗将军,你要是听了国公爷的对岳将军的评价,当不会这样说。”
“罗将军,若论身先士卒我可能比不过二位,但在下的长处在军阵。”
岳聪倒是不在意罗肃擎的揶揄,反而对高悍问了一句:
“对了,高将军,听闻你本就是北境锋州人,想必以前见过胡人?”
高悍点头:“是的,我出身那年,锋州尚未收回。我结义兄弟被北胡鞑子筑……杀了,我也是为此参军的。岳将军呢?”
岳聪听懂了高悍的意思,淡淡地说:“岳某自幼耕读传家,也是有一颗报国的心啊。”
顾辰唯一能仰赖的,就是三军将士用命,以及自己能超越北胡单于的筹谋。
今生今世,他再不会因兵力之少而受限,也不会因为后勤之绌而退兵。
他要让那些曾戕害大乾北境百姓之人,一一偿命来。
此去北境,非为功名,为前尘血债。
-----
北风卷地,百草尽折。
单于金帐内,炭火将熄。
金帐外,风在呼啸。
草原上的风,亘古不休。从春天刮到冬天,从冬天刮到春天,不知疲倦,仿佛天地间唯有风声永存。
单于阿史那啜默独坐在金帐中央,面前摆着一只金杯,杯中酒已凝了一层薄冰。
面前铺着一张巨大的羊皮舆图。
舆图上标注着各部落的位置、水草的分布、大乾北疆的城池和关隘。
他未饮,未动,只是闭着眼,听风呼啸。
战事将近,阿史那啜默晓得,和那个叫顾辰的有趣家伙的战事将近了。
他感觉到,自己体内的狼血在滚烫燃烧。
不觉让他回忆起——
那年,他初登汗位,不过十四。
阿塔遗下了一片染血的草原,锋、漠二州被大乾夺回,诸部怨声如沸。
那时他还不是狼,他也是一只软弱天真的羔羊,尚且以为只要善待族人,便能坐稳这金帐。
如今回想,当初的自己,可笑至极。
随后,他的叔父与叔祖,一左一右,如两匹老狼,围着他这头幼崽,磨牙吮血。
他们以单于年幼,不谙兵事为由,夺了他的部众,分了他的牧场,软禁他于金帐,形同傀儡。
他曾求他们,跪在他们面前,说“侄儿愿让位,只求留一条命”。
叔祖笑他“如羊般软弱”,叔父啐他面门,说“草原不需要羊,只需要狼”。
那一夜,他蜷缩在羊圈里,顶着寒风与牲畜同眠。
第二日醒来,他看见有些羊冻死了。
看着那些僵硬的羊,从此明白——
羊,只会被吃。
狼,才能吃人。
他不想再做羊。
他睁开眼睛,眼中无泪,只有一层薄薄的血色。
从那日起,他变了。
他在叔父面前俯首帖耳,在叔祖面前阿谀奉承。
为他们递刀、牵马。
他们笑他“终于开窍”,却不知他在等——等他们二人先斗起来。
草原容不下两头狼王的。
叔父与叔祖,果然反目。
那一战,杀了三个月,尸横遍野。
他假意投靠叔父,助他围杀叔祖。
叔父亲手砍下叔祖的头,满身是血,大笑不止。
叔父转过身,对他说:“侄儿,草原是我们的了。”
他却笑了笑,从袖中抽出那柄藏了三年的短刀,捅进他的心口。
叔父至死不敢相信,瞪着眼睛问他——“你……什么时候?”
阿史那啜默回答:“从你把我的头踩在脚下那一刻。叔叔,是你教会我——人要比狼更残忍,才能做草原唯一的王。”
叔父倒下。
他擦净刀上的血,坐回那张曾囚禁他的金椅。
从此,草原上再无软弱的阿史那啜默。
只有一头嗜血的狼王。
此刻。
他端起金杯,杯中薄冰碎裂。
“闻到了,那个叫顾辰的男人,大乾的镇国公。
来吧,让我看看,你这头来自南方的狼,比之草原如何?”
帐帘掀开,寒风灌入。
帐外,风卷残雪,天边一轮冷月,照着无边无际的枯黄草场。
一个年轻的身影走进来,眉宇间没有煞气,反倒带着几分书卷气。
阿史那啜默看着他,眉头微皱。
阿史那窝毕,他的儿子。
他一直对这个继承人很失望,因为他身上,没有狼的气味。
反而喜欢中原的文化。
阿史那窝毕跪伏在地:“阿塔,大乾镇国公顾辰,已率军北上了。”
阿史那啜默冷笑,看着儿子的懦弱眼神。
“你怕了。”
窝毕低头不语。
“怕也无用。草原上,只有狼,和羊羔。没有会害怕的狼。”
他站起来,披上那件染过叔父与叔祖之血的旧裘,端坐在金帐之中。
帐帘又掀开,一个近亲的将领走进来,单膝跪地:“单于,各部落的使者都到了。右贤王和狼军主帅,已经在帐外等候。”
阿史那啜默点点头,示意他们可以进来。
一个时辰后,军议结束,诸多将领退了出去。
阿史那窝毕站起来,走到帐门口,掀开帐帘。
草原一望无际,天连着地,地连着天。
远处的草场已经枯黄了大半,今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冻死了太多牛羊。
他的部落还能撑住,可那些小部落呢?
有来借粮的,有来借畜的,有来问“我们怎么办”的。
他没有答案。
他只知道,他的父亲根本不在意底层的“羊羔”。
而他,他在意。
金帐外,风还在呼啸。
金帐内,狼王端坐着思索。
敌人将至,兵力未知,但主帅是那个在南疆灭了百越的顾辰。
“大乾人,就让我看一看,这一战,能烧多久。”
月下,孤狼长嗥,久久不绝。
残阳如血,染透征衣。
顾辰坐在马车上,眼前铺开一张羊皮舆图。
图上标注密密麻麻,皆是北胡诸部方位、兵力、水草迁徙之径。
可他的目光,穿透舆图,落向更远之处。
思绪回转,落向上一世的风雪,叫他忆起那三个,他至死难忘的敌人。
前世,北境高层三人。
皆非易与之辈。
单于,阿史那啜默。
此人,不似人,至少不是一个能以常理揣度的人。
至少在顾辰看来,从古至今,都找不到与他类似的人物。
按照阿史那啜默自己的说法,他将自己称为狼,将他瞧不起的底层百姓称作羔羊。
而且他绝非寻常之狼,他是啮尽同族,从而踏血登顶的狼王。
他号令诸部,不凭仁德,唯凭一股叫人骨寒的威严。
他打起仗来更是恐怖,正奇交错,手段狠厉,千变万化。
时不时就反其道而行,宛如天边流云,不可捉摸。
顾辰记得,前世的北境战场之上。
顾辰每每布阵未成,他已嗅出破绽,直接率军攻来;他设伏未发,他已绕道侧袭,更是亲陷阵中冲杀大乾军阵。
前世顾辰与他交锋十数载,不仅兵力少,粮草少,军备差,还要要面对倍于己方的胡人铁骑,更要面对他那恐怖的战场直觉。
可以说,只要是和北胡单于的战役,次次皆在生死一线间。
前世,顾辰每每努力将自己代入阿史那啜默,故而才慢慢跟上了他那变幻莫测的诡谲想法。
最终,在极为凶险的战况下,用了一次极为激进的少量铁骑突袭,才打出了极为漂亮的一仗。
这一世,阿史那啜默又多了个身份。
这也是让顾辰齿冷之处——
他,是害死赵景玄将军的元凶。
当年,赵景玄将军殿后,以孤军挡万骑,最终尸骨无还。
所以,阿史那啜默,是他爱妻赵红绫的仇人,自然也是他的仇人。
右贤王,阿史那托曼,单于的弟弟。
此人,更非人,是一头疯兽。
他素有武略,所率亲兵也都是弓骑好手,最擅长…不提也罢。
他爱杀人,更爱将杀死之人垒成京观,以枯骨筑塔,插上大乾倒悬的旗帜。
他以此为乐,以此为威。
可以说,大乾的百姓,北境的将士,人人恨不得生啖其肉。
可惜,前世他没死在战场上,而是暴病死在草原。
未能斩其首,是前世顾辰心中的一大恨。
狼军主帅,乞伏特。
此人,是三人中最正常者。
他兵法不俗,武艺高强,可以说是北胡军中最勇者,指挥着北境最为武勇的三万狼军精锐。
南疆的百越王,归根结底只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兵者。
手下也没有能力突出的武将,象兵被歼后,就会被奇谋频频的他打败。
可北境三人,各有所长,绝非百越王那般志大才疏之流可比。
再加上北胡万里皆为平原,不像百越那般,有许多地利可用。
借地利而起势,顾辰还需要另费心神,周密筹谋一番,方有可为。
但归根结底,每一个敌人,皆需全军上下以命相搏。
好在,他这一世带来了极为精锐的部队,更有可靠且优秀的手下。
此时,大乾征北军浩荡行进,旌旗蔽日,猎猎翻飞。
罗肃擎依旧作为副帅出征,这铁塔般的昂藏汉子端坐马上,周身披挂齐全,银甲映日,恍若一座移动的铁塔,威势逼人。
其身侧,随行两位年轻将领。
此一世,为应对北胡铁骑,顾辰提前擢拔两位年轻小将——高悍与岳聪。
高悍乃北境土生之人,自幼在马背上讨生活,骑射之技冠绝三军,尤擅统领弓骑,千里奔袭,如风如电。
岳聪出身寻常,却胸藏甲兵,自幼便立志建功立业。其人头脑清明,排兵布阵、奇正相生、粮草辎重后勤,无不精通。
前世此二人,皆是顾辰慧眼识珠,于北境军一手提拔而起。
他们一文一武,相得益彰,堪称顾辰左膀右臂,追随十余载,忠心不二。
此一世,顾辰等不及了,径自从寻常军职之中,将他们破格擢升至身前。
高悍、岳聪策马紧随罗肃擎身后。
高悍粗犷,手中提一柄硬弓,弓弦在风中震颤,嗡嗡作响。
岳聪清秀,眸光深邃,无人知他思绪飘向何方,无人知他正在琢磨顾辰是如何看出他的军略本事的。
罗肃擎回头看了一眼岳聪的小白脸,嘟囔了一句:“小白脸,真的会打仗吗?”
高悍在旁边笑了一声:“罗将军,你要是听了国公爷的对岳将军的评价,当不会这样说。”
“罗将军,若论身先士卒我可能比不过二位,但在下的长处在军阵。”
岳聪倒是不在意罗肃擎的揶揄,反而对高悍问了一句:
“对了,高将军,听闻你本就是北境锋州人,想必以前见过胡人?”
高悍点头:“是的,我出身那年,锋州尚未收回。我结义兄弟被北胡鞑子筑……杀了,我也是为此参军的。岳将军呢?”
岳聪听懂了高悍的意思,淡淡地说:“岳某自幼耕读传家,也是有一颗报国的心啊。”
顾辰唯一能仰赖的,就是三军将士用命,以及自己能超越北胡单于的筹谋。
今生今世,他再不会因兵力之少而受限,也不会因为后勤之绌而退兵。
他要让那些曾戕害大乾北境百姓之人,一一偿命来。
此去北境,非为功名,为前尘血债。
-----
北风卷地,百草尽折。
单于金帐内,炭火将熄。
金帐外,风在呼啸。
草原上的风,亘古不休。从春天刮到冬天,从冬天刮到春天,不知疲倦,仿佛天地间唯有风声永存。
单于阿史那啜默独坐在金帐中央,面前摆着一只金杯,杯中酒已凝了一层薄冰。
面前铺着一张巨大的羊皮舆图。
舆图上标注着各部落的位置、水草的分布、大乾北疆的城池和关隘。
他未饮,未动,只是闭着眼,听风呼啸。
战事将近,阿史那啜默晓得,和那个叫顾辰的有趣家伙的战事将近了。
他感觉到,自己体内的狼血在滚烫燃烧。
不觉让他回忆起——
那年,他初登汗位,不过十四。
阿塔遗下了一片染血的草原,锋、漠二州被大乾夺回,诸部怨声如沸。
那时他还不是狼,他也是一只软弱天真的羔羊,尚且以为只要善待族人,便能坐稳这金帐。
如今回想,当初的自己,可笑至极。
随后,他的叔父与叔祖,一左一右,如两匹老狼,围着他这头幼崽,磨牙吮血。
他们以单于年幼,不谙兵事为由,夺了他的部众,分了他的牧场,软禁他于金帐,形同傀儡。
他曾求他们,跪在他们面前,说“侄儿愿让位,只求留一条命”。
叔祖笑他“如羊般软弱”,叔父啐他面门,说“草原不需要羊,只需要狼”。
那一夜,他蜷缩在羊圈里,顶着寒风与牲畜同眠。
第二日醒来,他看见有些羊冻死了。
看着那些僵硬的羊,从此明白——
羊,只会被吃。
狼,才能吃人。
他不想再做羊。
他睁开眼睛,眼中无泪,只有一层薄薄的血色。
从那日起,他变了。
他在叔父面前俯首帖耳,在叔祖面前阿谀奉承。
为他们递刀、牵马。
他们笑他“终于开窍”,却不知他在等——等他们二人先斗起来。
草原容不下两头狼王的。
叔父与叔祖,果然反目。
那一战,杀了三个月,尸横遍野。
他假意投靠叔父,助他围杀叔祖。
叔父亲手砍下叔祖的头,满身是血,大笑不止。
叔父转过身,对他说:“侄儿,草原是我们的了。”
他却笑了笑,从袖中抽出那柄藏了三年的短刀,捅进他的心口。
叔父至死不敢相信,瞪着眼睛问他——“你……什么时候?”
阿史那啜默回答:“从你把我的头踩在脚下那一刻。叔叔,是你教会我——人要比狼更残忍,才能做草原唯一的王。”
叔父倒下。
他擦净刀上的血,坐回那张曾囚禁他的金椅。
从此,草原上再无软弱的阿史那啜默。
只有一头嗜血的狼王。
此刻。
他端起金杯,杯中薄冰碎裂。
“闻到了,那个叫顾辰的男人,大乾的镇国公。
来吧,让我看看,你这头来自南方的狼,比之草原如何?”
帐帘掀开,寒风灌入。
帐外,风卷残雪,天边一轮冷月,照着无边无际的枯黄草场。
一个年轻的身影走进来,眉宇间没有煞气,反倒带着几分书卷气。
阿史那啜默看着他,眉头微皱。
阿史那窝毕,他的儿子。
他一直对这个继承人很失望,因为他身上,没有狼的气味。
反而喜欢中原的文化。
阿史那窝毕跪伏在地:“阿塔,大乾镇国公顾辰,已率军北上了。”
阿史那啜默冷笑,看着儿子的懦弱眼神。
“你怕了。”
窝毕低头不语。
“怕也无用。草原上,只有狼,和羊羔。没有会害怕的狼。”
他站起来,披上那件染过叔父与叔祖之血的旧裘,端坐在金帐之中。
帐帘又掀开,一个近亲的将领走进来,单膝跪地:“单于,各部落的使者都到了。右贤王和狼军主帅,已经在帐外等候。”
阿史那啜默点点头,示意他们可以进来。
一个时辰后,军议结束,诸多将领退了出去。
阿史那窝毕站起来,走到帐门口,掀开帐帘。
草原一望无际,天连着地,地连着天。
远处的草场已经枯黄了大半,今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冻死了太多牛羊。
他的部落还能撑住,可那些小部落呢?
有来借粮的,有来借畜的,有来问“我们怎么办”的。
他没有答案。
他只知道,他的父亲根本不在意底层的“羊羔”。
而他,他在意。
金帐外,风还在呼啸。
金帐内,狼王端坐着思索。
敌人将至,兵力未知,但主帅是那个在南疆灭了百越的顾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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